2005年11月28日 星期一

【都市環境】動物監獄

人類居於自身的好奇心(非生存之必要),可以對動物施加肉體和精神的折磨?
文◎李根政、林岱瑾<2005 .11.28>

壽山動物園近來意外頻傳,95年3月11日,一名3歲男童,到壽山動物園參觀時,父親將他舉起以親近黑猩猩時,男童右手無名指尖被黑猩猩咬斷。相隔一個月,4月11日高雄壽山動物園組長張博宇,為治療生病鱷魚,隔著鐵欄杆吹箭麻醉後,以為鱷魚已經被麻醉,欲伸手拔出針筒,竟然被鱷魚咬斷手臂,此事震驚全國,更躍上國際媒體頭條。這二則意外新聞提醒我們正視壽山動物園背後的問題。

高雄市的壽山動物園成立民國67年,原本位於西子灣,叫做「西子灣動物園」,69年高雄市政府為爭取中山大學在高雄市設校,將動物園遷建至壽山東南角現址,園區海拔高度介於25至125公尺之間,屬石灰岩地質,面積12.89公頃。75年3月完成動物的搬遷作業,同年6月對外開放參觀,改名為「壽山動物園」,目前隸屬於高雄市政府建設局風景區管理所,由該所動物園組進行管理。壽山動物園的成立宗旨:1.提供良好的動物生長環境及展示場所。2.提供高品質的休閒遊憩場所及體驗大自然的機會。3.提供多功能的教育園地與研究環境。4.建立本基地與附近地區之合理區位關係,促進地方發展。

然而,壽山動物園一方面有著設置地點不當的先天缺陷,加以後天管理不良,市府投入資源有限,致使開園至今,功能不彰,遊客幾乎是逐年遞減,園區的現況更是與宗旨背道而馳。

動物園所在地—壽山(柴山),為珊瑚礁石灰岩地質,石灰岩孔隙大、滲透性高、容易被溶蝕,故易發生崩塌,再加上石灰岩下方是泥岩層(古亭坑層),為不透水層,一遇大量降雨,易導致珊瑚礁岩滑動,因此,歷來雨季常發生土石崩落、地盤滑動導致路面崩塌、擋土牆斷裂、建築物毀損的情形,本來就不適合在此大興土木,建造動物園,同時由於園區坡度達15~20度,對於動物的展示空間設計也造成極大的限制。前壽山動物園主任李志向先生曾在84年任內為文指出:

「為順利讓中大建校,市府倉促間選擇壽山現址為動物園新址,當時因時間緊迫,並未詳盡評估四周地理環境、地質(本區大部分屬砂質咕咾石層)等不利開發因素,更由於規畫失當,開園不久,瞬即發生土壤流失、園舍龜裂、參觀步道下陷等缺失,…」[1]

在《動物園的真相》書中,英國世界動物保護協會(WSPA)、生而自由基金會(BFF)提出,動物園大部分的欄舍忽略基本的動物福利原則,以致造成動物的不舒服、緊迫和生病。例如:

  • 欄舍的型式和大小顯示不尊重動物也需要有隱密性、不尊重動物的社群性行為,以及安全防衛距離與空間。
  • 欄舍了無生趣的設施,導致動物不自然的刻板行為;
  • 並且動物被迫與同類動物、或他種動物、或自然環境隔離;甚至無法接觸新鮮的空氣。
以上這些情形在壽山動物園皆可看到,例如關獅子和老虎的獸欄是壕溝式,且用層層的不透鋼網、鋼架圍成,動物活似住監獄,遊客從高處俯瞰著這些獅子、老虎,完全忽略這些萬獸之王在野外裡,可是居高臨下在俯瞰獵物伺機獵食;黑豹這種活動空間可廣達8~63平方公里的動物,籠舍空間不到30平方公尺,無法奔跑、追逐,僅能在狹小的籠子裡不斷來回踱步,而且黑豹是夜行性動物,但白天被迫接受遊客的干擾、觀看。小熊貓則是住在掛著粉紅色窗廉的冷氣房,但解說牌上卻告訴我們,小熊貓生存於海拔1,800~4,000公尺的森林中。
除了活動空間外,引入的動物還有嚴重的氣候不適問題,例如把溫帶的物種棕熊、小熊貓、綿羊等動物搬來亞熱帶的高雄,結果,棕熊的毛全掉光,活似癩痢狗;小朋友印象中毛絨絨的白綿羊,全身髒兮兮,混身污垢。更令人不忍的是動物們的刻板行為,棕熊窮極無聊成天搖頭晃腦,不需要動物學家,任誰都看得出來牠們陷入無止境的精神折磨。
荷蘭生物學家Francoise Wemelsfelder提到[2],「每一種動物都有其基本、具基因遺傳性的行為需求,這一點很重要。因為當這樣的行為表現受到妨礙時,不正常行為就會出現,或是變得冷漠遲鈍。當動物為了保有自我意識,而以不正常的方式去適應牠所處的『低度刺激』環境時,就可說是『厭倦』了。『厭倦』可以說是一種緊迫(distress),其所代表的不是動物接受的刺激過多,而是因為刺激不夠。」厭倦會導致動物不正常的行為,例如自殘、刻板行為,所謂刻板行為,是指不斷重複相同的、無明顯目的之動作。
至於動物園最常標榜的教育功能,實際上,遊客卻是走馬看花,在每種動物前停留的時間很少,華盛頓郵報(Washington Post)1991年曾經報導,遊客在美國華盛頓國家動物園的參觀時間,最長的是大熊貓平均5分鐘,禿鷹1分鐘,犀牛、獅子1分鐘,爬蟲類每一種只有8秒鐘[3]!在這短暫的參觀時間內,遊客究竟能夠被教育什麼,再加上動物園的解說牌也常寫錯,例如此次壽山動物園咬傷人的河口鱷,竟然被誤認為尼羅河鱷魚十幾年。
隨著野生動物生態研究的日趨深入,動物生態影像、紀錄片的普及,都使得透過圈養來觀察了解動物的教育效果相形遜色,透過Discovery或是國家地理頻道的影像,就可以獲得遠比參觀動物園更自然、豐富生動的知識和感動;大多數動物園根本無法提供野生動物足夠的生活空間,以致動物行為、健康狀態與野外落差甚大,試問這樣的教育效果和目的為何?難道我們要告訴小朋友,為了我們自身的好奇心(非生存之必要),就可以對動物施加肉體和精神上的折磨?
高雄壽山動物園是個經費短缺、年年虧損[4]的政府機關,其組織編制中無教育推廣、保育的專業人員,試問如何做教育、保育[5]?我們建議高雄市政府、市議會盡快邀請動物園、動物福利專家,全面體檢壽山動物園的軟硬體,逐年寬列預算推動改善工作;在空間有限的情況下,應以不引進任何新物種,不繁殖下一代為原則;積極改善現有籠舍,提供符合動物福利、豐富化的環境;終極的目標,應是要關閉這座動物園。因為以高雄市而言,柴山即是最好的生態教室,山上有野生的台灣獼猴、山羌,鳥類、兩棲爬蟲類、節肢動物、昆蟲等,本應鼓勵學童在柴山觀察、研究動物生態,並學習為日益消失的大自然做出負責任的行為,至於有心解開動物生態之謎,帶領人們更了解動物世界的學者們,更有責任和義務站出來關心動物們的處境,以及拯救瀕危的生態系,而非把研究焦點放在關在籠子裡的動物。

「黑豹」的解說牌上寫著:「黑豹的個體活動為8~63平方公里」,「瞬間奔跑時速至少可達60公里」,但卻被關在一小小的鐵欄裡。兩隻棕熊全身的毛全掉光,幾乎看不出是隻威武的熊。
小貓熊「球球」被關在一間裝有冷氣的「少女房」中,約3*6公尺。
小貓熊的解說板寫著「棲地:海拔1,800-4,000公尺的高森林裡」

延伸閱讀:
動物園的真相 http://www.east.org.tw/06/link1-1.htm
以負圈養為榮的動物園http://www.east.org.tw/09/link1-11.htm
棕熊居台活得痛苦http://www.east.org.tw/09/link1-18.htm
[1]李志向,1995.5。《強化壽山動物園的社教功能》,環境科學技術教育季刊8:32~34。
[2] 出自《動物園的真相》,P15。此書為英國世界動物保護協會(WSPA)、生而自由基金會(BFF)在1997年發行,中文版由台灣動物社會研究會翻譯在2003年1月發行。
[3]出自《動物園的真相》,P39。
[4]以壽山動物園92~94年度的歲入和歲出來看,民國92年門票收入為1,226萬9千元;93年度為996萬元,94年度編列的門票收入為1,020萬元。而在歲出方面,僅動物園管理業務費92年度就達1,328萬2千元;93年度為1,506萬7千元;94年度預算數為1,431萬1千元[4]。總之,門票收入還不夠支持常態的管理費用,遑論49名員工的薪資。
[5]動物園組內設有組長1人、副組長1人、獸醫3人、技術員3人、護士1人、書記1人、技工、工友共計39名,總計管理壽山動物園的人力為49人。─資料來源:高雄市政府九十四年度預算書、高雄市壽山動物園網站。

2005年11月20日 星期日

【環評】環評是開發保證書?還是環境把關手?



2005年新任環評委員記事之一

文☉李根政(2005.11.20)

多年來做為環保團體的成員,對於環評其實是又愛又恨,充滿著內外在的衝突,愛的是在目前的各式把關工具中,環評確實是能夠阻擋開發案或時程的重要制度,但遺撼的是很少重大的開發案被審議退回。但從今年八月起,本人正式受聘擔任環評委員,九月起開始審理案件,三個多月來,正以戒慎恐懼的心情在其間摸索、學習,本文是初步的觀察報告。

依照環境影響評估法第四條之規定,環境影響評估指「開發行為或政府政策對環境包括生活環境、自然環境、社會環境及經濟、文化、生態等可能影響之程度及範圍,事前以科學、客觀、綜合之調查、預測、分析及評定,提出環境管理計畫,並公開說明及審查。」然而,就上述規定來檢驗目前的環評運作來檢視,發現至少存在著操作面以及先天的制度缺陷,極待補強。

一、聲稱透過科學、客觀、綜合之調查、預測、分析及評定所提出的環境影響評估相關書件 ,依法是由開發單位委託顧問公司所撰寫,據了解開發單位透過顧問費用的支給方式,例如調查撰寫階段給多少酬勞,環評通過拿幾成,沒通過扣幾成等方法,幾乎可以讓顧問公司失去其專業及客觀撰寫報告的角色,因此環境調查可能有意或無意的疏漏,甚至造假,環境預測更可能避重就輕、粉飾太平,因此,報告書下達的結論通常是環境影響都是技術可以克服的,自然生態的損失,則是極其微小或可替代的。試問環評委員何以能根據這本立足點可能不客觀的報告,進行客觀的審查?

二、就算我們可以相信開發單位與顧問公司會秉持客觀角度書寫報告書,但報告的調查與撰寫取決於調查者的經驗、知識、誠實度、嚴謹度,更可能與調查者當下的心智、體能狀態有關,因此,顧問公司研究人員的品質就扮演關鍵角色。在上述背景下,有些開發案雖然表面上邏輯正確,但從一開始的基礎調查資料可能就錯誤或嚴重疏漏,甚至被惡意的避重就輕,例如湖山水庫工程一開始的生態調查根本不確實,如果不是民間持續的揭發、補充,根據前述文件所做的生態保育措施,其效度、信度又如何?

三、另外,環評法明文規定評估的範圍包括生活環境、自然環境、社會環境及經濟、文化、生態等,然而,目前各種環評書件中不是聊備一格就是明顯欠缺社會環境、輕濟層面的分析,同時專案小組外聘的專家學者也欠缺此一面向之專案學者。至於一個開發案可能還涉及美學、情感,個體生命、物種、生態系等與開發之價值等,更完全不在考慮之列。

四、一個環評案件的審查費用,從六萬到十五萬不等,用於支付環評委員(含專案小組審查中邀請的學者專家)的出席費和交通費用,包括一次短暫的現勘,如果審查會開太多次,環保署還可能會賠錢;相對的開發單位卻往往花上好幾百萬的代價聘請顧問公司協助其撰寫各式環評書件,為開發案辯護,如此巨大的資源落差,要進行基本的檢驗工作根本做不到;另外,限於法定的審查期限只有50天,一份報告送到委員手中到審查,通常不會超過七天,然而環評委員是義務性質,非全職工作,有時同時收到好個案件,以個人經驗,除非有專任助理,否則很難在一週內透徹了解書面內容,因此,通常委員只能就各自的專業就書面審查,不容易檢驗其是否符合「事實」。筆者以為,依現行制度設計,要檢驗一個開發案的環評報告,至少應要求開發者提撥充足的經費對該案進行檢驗、研究,否則很難具有較好的「客觀」、嚴謹的審查品質。若依現行制度,則應加強個案之在地參與,讓環評委員得以掌握更多案情。

五、以台灣環境生態之惡劣,一個單獨的開發案,看起似乎對環境影響有限,但以土地的變遷史,整體區域的開發強度來看,就會發現根本就是一個鯨吞蠶食的過程;再者,各式開發案大都呈現一種線性觀點,提供單一策略,要解決用水問題只有水庫要不就是攔河堰,再搞都會交通就是軌道工程,所謂替代方案永遠是零方案,這表示,很多開發案是在源頭的政策就出了問題,因為從行政院到土地管理機關、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等為開發案把關的程序,都長期養成為經濟服務的慣性,鮮少考慮環境、社會正義等面向,甚至產官學形成特定利益集團來影響決策,其過程更鮮少公眾的參與,於是決策粗糙,把關鬆散就成為常態。待來到環評階段,幾乎成了政府部門中唯一為環境把關的機制。而且,整個政府部門、社會、開發業者,大都認為只要環評通過,就好像拿到一張強而有力,有正當性的開發許可證,只要有人再反對,開發單位就可以說,「環評都通過」還有什麼問題。因此,每個有心為環境把關環評委員,對於案件的審查,無不承受極大壓力,憂心出了環評會大門,就表示開發案再也沒有任何阻礙了。

六、目前的環評案件絕大部分都可以獲得「有條件通過」,只是審議時間長短而已。審議的過程環評委員彷彿扮演開發案的顧問,提出各式各樣的問題,要求其改善,一次不夠再一次,協助開發單位、顧問公司把報告修到接近「完美」;另一方面,對於委員要求的承諾事項,則盡可能答應,如此通常就可以過關。一旦過關,這些承諾,似乎就構成一個環境保護傘,環保署督察大隊可依此進行追蹤,如發現開發內容違反環評承諾,即可開罰。然而,這樣是否真正為環境把關了呢?

二個多月來,每每鎮日閱讀環評書件,奔波於高雄家和台北的環保署之間,其間之機票費用(不包括區間交通費)由環保署補貼,一次審查支領出席費2000元。對於這樣的工作,我常常自問:如果環評委員或專家學者僅是固守於自己專業的領域提供開發單位修正意見,而不是從環境、社會、世代的公義等更寬闊的面向,進行整體考量,那麼理應受聘為開發單位的學術顧問,而不適合擔任環評委員;如果環評委員只是在審查過程中幫助開發單位做好一本報告書,讓其有條件地通過環評,那麼環評委員不就是開發單位聘請的廉價勞工?即使審查過程,確實為環境把關,減少了開發強度、規模,甚至設定了一些環境保護條件,但誰能保證確實執行?再者,如果委員沒有反省能力,隨時關注審議之程序正義,任何人擔任環評委員,都可能扮演為開發者背書的工具。

我深信,環評委員會做成的決議某種程度代表著台灣當代的集體文化水平,環境與經建開發勢力角力的反射,整個社會應給予環評制度與審查更多的關注與檢驗,至於本文所陳述的執行面、制度面缺陷,有必要進行相應的改革,藉由調整內部運作、法規修訂、擴大公共參與等,建立一套真正可以為世代、為生界利益把關的機制。

附帶一提,2000年民進黨政府主導的經發會,在投資組的共識中,因高科技顯貴林百里的告狀,陳水扁總統嚴詞抨擊環境影響評估,不要成為國家建設及企業發展的絆石頭,企業主以商逼政,試圖削弱環評功能的心態昭然若揭,長期以來開發單位恨不得拿掉環評會的否決權,讓一切回歸「專業」、「技術」的審查,一意將「環境影響報告書」矮化為「環境污染防治計畫規劃書」,筆者提醒社會各界密切關注環評這道脆弱的把關機制,是否會在2006年的二次經發會中被犧牲。

2005年10月16日 星期日

【工業污染】遍地黑心工廠

文☉李根政(2005.10.16)

我的家在高雄。
我的家空氣污染指數不良日數,獨步全台,同時分送可憐的高雄縣、屏東縣。
我的家,北有中油煉油廠、仁武大社工業區,東有大發工業區,南有臨海工業區、林園工業區,還有其他小型工業區,這裡號稱工業重鎮。
每天我們望著灰濛濛的天空,呼吸著全台最毒的空氣。
然而,大賺其錢的資本家,主管經濟、環保的政府官員並不住在這裡,他們住在光鮮亮麗的台北都會。
污染不會因為城市光廊、愛河漫波而消失。
「高雄亮起來」只是一口大麻,讓我們天真的以為環境改善了。


最近,筆者帶著環境報導工作坊的學員陸續訪查後勁、林園、臨海工業區,附近居民們普遍控訴空氣、水、土壤污染嚴重,往生者多數死於癌症,直陳此為惡毒症。後勁人腳下的地下水十幾年前點火會燃燒,如今仍是醬油色;林園人說,要吸毒氣,只要半夜十二點後進駐林園,必有斬獲;臨海工業區則更肆無忌憚,光天化日排放著各式各色毒氣、黑白彩色水,鋼鐵公司廢爐渣、轉爐石、高爐石露天攪拌處處揚塵,集塵灰逸散司空見慣,如此號稱資源回收再利用。

原因何在?工廠是二十四小時運作,我們的稽查人員卻是每日上班八小時,因此工廠利用清晨、夜晚、假日,甚至大雨一來便偷排毒氣、廢水,受害者苦不堪言,投訴無門,待稽查人員上門,污染者瞬間又變成環保模範生;至於環保局委託顧問公司設計運作的電腦自動連線系統,廠商要謊報、虛報更易如反掌,全憑「良心」,但偏偏資本家只有錢多,良心則早已束之高閣。這些大都是上市上櫃的大公司,人民和資本家一起賺黑心錢。

不僅這樣,每天產出的固體廢棄物,到那裡去了?高雄縣市交界的駱駝山、大坪頂,那裡看起來綠意盎然,草木扶疏、土雞城生意興隆、重劃區透天厝賣得火熱,但底下全是集塵灰固化成的小丸子、一包包開腸破肚的脫硫渣等各式污泥、步道上的廢鐵渣,各式毒物保守估計至少百萬噸,黑道橫行魚肉鄉民,長年亂倒如無政府狀態;政府抓得緊些,無地填埋,便官商合作搞個資源化,於是毒物公然被充為道路路基、建築級配料,不信可挖看看高雄市光華四路底下埋的是什麼?

我們的環境保護就是這樣幹的!經濟部門、資本家只管經濟成長,不管環境成本、社會公平正義,環保機關總是來不及擦屁股,誰都知道這樣幹不僅禍及當代,更殃及子孫,今日所賺之錢財完全無法彌補環境、人命健康之損失,但幾乎所有的人都選擇沈默、放任,甚至歌頌賺黑心錢的資本家。

於是空氣如常污濁,河川照樣排放著彩色水,遍地毒物流竄,這就是我的家!

我常想,如果高雄人無法從這樣的惡絕的環境中生出環境意識,累積足夠的教訓,那麼就是被白白糟踏了!


圖說:
臨海路旁的中鋼大排,光天化日排放如墨汁般的毒水。 整座駱駝山填滿煉鋼業棄置的集塵灰、污泥。圖為固化為小丸子的集塵灰。

煉鋼廠產出的廢棄物露天攪拌,稱號在做資源回收再利用。 每天,高雄市都籠罩在這樣灰濛濛的空氣中。

【工業污染】我的家在高雄

李根政(2005.10.16)

我的家空氣污染指數不良日數,獨步全台。

我的家,北有中油煉油廠、仁武大社工業區,東有大發工業區,南有臨海工業區、林園工業區,還有其他小型工業區,每天我們忘著灰濛濛的天空,呼吸著全台最毒的空氣。

污染不會因為城市光廊、愛河漫波而消失。「高雄亮起來」只是一口大麻,讓我們產生環境改善的幻覺。

高雄市空氣污染指數不良日數,獨步全台,同時分送可憐的高雄、屏東縣。,

然而,大賺其錢的資本家,主管經濟、環保的政府官員並不住在這裡,他們住在光鮮亮麗、空氣清新的台北都會。

鎮日市民們忘著灰濛濛的天空,呼吸著全台最毒的空氣,然而,大賺其錢的資本家,主管經濟、環保的政府官員並不住在這裡,他們住在光鮮亮麗、空氣清新的台北都會。

2005年10月6日 星期四

【工業污染】工業鐵蹄下的人權

李根政(2005.10.6)

紅毛港3,000多戶居民漏夜排隊在高雄市府等領遷村補償金,以及中鋼董事長年度分紅達4,000多萬的新聞,這幾天並列在各大報的全國版上,然而很少人了解這二則似乎不相干的新聞背後,其實有個悲劇性的對比。

中鋼公司位處的高雄市臨海工業區,其實就是導致紅毛港必須遷村的原因。這家國內第一大的國營公司每年排放的二氧化碳占全國排放量約15%,產生的廢棄物也是非常驚人,雖然中鋼努力撐出一個重視環保的假象,但日以繼夜排放巨額的污染仍是鋼鐵般的事實,不論是董事長、執行長等高階主管抑或員工,其高額的薪資或獎金除來自本身的努力外,仍是建築在廉價的環境成本與紅毛港、小港等居民的犧牲之上。

紅毛港在臨海工業區和高雄港的發展下,被包圍成一座孤島,1968年一紙公文將紅毛港劃為臨海工業區範圍實施禁建,1975年政府擬定遷村計畫,然而,一晃就是30年,期間人口被迫外流,自然凋零,只留下走不了的和捨不得離鄉的人們。

150萬的遷村補貼算什麼?原本以捕漁為主的產業、文化、歷史,濃濃的人地關係,誰能做到完全的拆遷重建?

不可能。

6,000多戶緊密相依的人家就這樣被犧牲了,這是戒嚴時代在國家暴力的壓迫和經建發展迷思中,被工業鐵蹄踐踏的人權。然而,至今這一幕幕悲劇仍舊繼續上演,中油硬是要在人口稠密的林園擴建三輕廠,大社的中國人纖也要擴建,五輕廠即使有遷廠承諾,仍不放棄遊說、分化地方,企圖繼續營運、更新,台塑大煉鋼廠、中油八輕在雲林準備設廠,又將製造一堆失去海岸、蚵田的漁民。

1988年,前經濟部長李模在反五輕的場合中說,「經濟發展總得有人要犧牲,只是沒辦法每個人承擔相同的痛苦 。」(註)這幾乎是所有經建開發派的底層思維,但紅毛港人、林園人、後勁人、台西、麥寮人可能要問,為什麼犧牲的是我們,不是別人。「人權立國」如果是玩真的,那麼先從工業難民的伸張正義著手。


註:李模在後勁反五輕的一次場合中說:「經濟發展這是個過程,必須忍受這個過程當中有某些的痛苦,當然感受不能很平均,叫一千九百萬的人個個都來忍受同樣的痛苦,各人在不同的崗位上,忍受不同的痛苦。」

2005年9月19日 星期一

【都市環境】體委會是高爾夫球場的護衛?

李根政2005/9/19

高爾夫球向來不是單純的運動,而是金權、政治的象徵,是社會公義的反諷,是嚴重的環境問題。

台灣多數的高爾夫球場,其場內土地多數具有小溪谷,屬未登錄的國有財產,業者在未經國有財產局同意之前,便逕自將山頭剷平,填埋溪谷,明顯是竊占國土,除此之外,超挖、占用水利地等更是家常便飯,教育部體育司主管的90年代,核准的82家高球場中,竟有48家佔用國有地,其中還有竊佔國有土地為其原預定球場7倍以上者。然而,在政府掩護之下,所有的官司都被判以不起訴和緩刑,之後國產局制定「山坡地夾雜國有土地處理辦法」,先以收取租金,然後根據公告現值買賣,讓業者得以合法化,據報導指出其平均地價每坪不到10元,明顯是賤賣國土。上述事例可說明這是個政商掛鉤極深的產業。

再者,高爾夫球場的開發階段對台灣山地的破壞,其強度可說僅次於採礦,原本為多層次植被所覆蓋的森林區域,開發階段被全面皆伐、整地,成為單一淺薄的草地,導致水土保持,生物多樣性等完全喪失。依據相關研究指出,山坡地若開發成農地,每年每公頃土壤流失量為45-450公噸(約為自然沖蝕1,000倍);若開發成高爾夫球場,施工過程流失量更高達開發前之2,000倍,即便裸露地表恢復綠色草地,土壤流失量仍為未開發前的十倍[1]。再者營運期間更將減少地下水補注,造成地下水層下降,為維護球場草皮,得耗用巨額水量、農藥、肥料等,堪稱最不環保的運動空間。

高球場的水保問題,已有多起造災案例,1992年桃園縣龜山鄉東方高爾夫球場因開發不當、表土裸露水土保持不佳,颱風驟雨、山洪爆發來襲時,導致至少有三十戶民房被洪水與泥濘淹沒;1993年六二水災時,苗栗縣苑里鎮全國高爾夫球場,造成山腳地區嚴重水患,泥沙大量流入街道;1992年長億集團在台中縣霧峰鄉吉峰村山上闢建高爾夫球場,由於夏天兩次豪雨,造成挾帶黃泥的雨水沖入山下民房!

90年代,民間發起反高爾夫運動,挑戰違規高球場政商勾結縱容,直言批判其罔顧社會公義,明目張膽,不知羞恥,並展開告官行動,迫令行政院凍結高爾夫球場之籌設申請,但政府仍是積極協助違法的高爾夫合法化。1997年主管機關由教育部移轉到成立的體育委員會,雖製作完成了「高爾夫球場設置之政策評估說明書」,政策性的凍結了北部、中部之高球場的新申請案,但諷刺的是,體委會的施政目標,至今仍是積極輔導高爾夫球場開放使用,期使高爾夫運動平民化,推廣成為「全民運動」[2],從去年起筆者任環評委員,有一審議中的案件「柏林高爾夫球場」,可以說明體委會所謂積極輔導,實則是罔顧國土保安、社會正義為業者解套,過去引發爭議的小白球,在台灣的政商的滾動,仍值得國人持續關注。

柏林高爾夫球場於民國79年6月14日經環保署審查通過環境影響說明書並公告審查結論,目前已完成整地及水土保持設施,但一直未完成開發行為,展開營運。該球場於93年3月29日經營團隊改組,94年9月,提送環境影響差異分析報告送環保署審查,其中的差異即是因應原涉及竊占國土部分因法規鬆綁而得以納入,因而一併修正土地使用配置、雜項工程及水土保持計畫。(體委設字第0930016338號書函之說明二),經筆者數度提問,開發單位才說明,逕自填埋國有溪谷土地,涉及先行動工或施工範圍與原雜照內容不符,已經台北縣政府罰款7次,爾後才經國產局同意使用。本案從環評通過至今已歷15年,多年來體委會持續給予展延許可,最近的一次是要求該球場必須94年底完成球場相關開放使用事宜,逾期將廢止球場籌設許可。

但可議的是,本案送到環保署審查時已是94年9月,即便環評會於一個月內審議完成,業者也不及完成所有設施對外營運,更且,因報告內容有嚴重疏漏遭到二次退件,至第三次專案小組審查時已是95年3月10日,顯已超過體委會原先設定的許可期限,按理體委會應即依法主動廢止球場之籌設許可,否則豈不是嚴重失職,然而,體委會竟於三月召開專案小組審查會議前(95年3月8日)逕自同意將本案之籌設許可再展延至97年年底,體委會為高爾夫球業者護航之動作非常明顯。

筆者促請行政院關切本案,要求體委會收回籌設許可,理由如下:
一、該球場位處都市計畫之保護區,雙溪、貢寮水系水源水質水量保護區,根據飲用水管理條例第5條[3]之規定,在飲用水水源水質保護區或飲用水取水口一定距離內之地區,不得進行高爾夫球場之興、修建或擴建;自來水法中的水質水量保護區也是禁止高爾夫球場之興建或擴建[4]。前述法令,在79年業者提送環評審議時,雖尚未具體明文禁止於水源、水質、水量保護區興建高爾夫球場,然而,目前球場並未完成興建,相關行政程序(諸如申請本案工程計畫之變更及申請各項雜照)仍在持續進行中,相關機關是否應考量適用現時各項法令,否決該開發案。

二、柏林高爾夫球場並非個案,在全台旱、澇不斷,土石橫流已成常態之際,台灣山地的開發本應更加嚴謹,政府應主動廢止未開發完成高爾夫球場之籌設許可,不該縱容體委會一意護航高爾夫球業者。

三、高爾夫球確為各國政要、權貴人士之普遍運動,但其運動特性、資源耗用,能否作為「全民運動」實有待商榷,試想全台灣有多少人打得起高爾夫球?體委會此一政策方向,顯需重新評估,以免讓國土保安埋葬在小白球中。
http://www.ncpfs.gov.tw/annualreport/Quarterly141/p22.htm

3 飲用水管理條例第5條,「在飲用水水源水質保護區或飲用水取水口一定距離內之地區,不得有污染水源水質之行為。前項污染水源水質之行為係指:…七、高爾夫球場之興、修建或擴建。…」4自來水法第11條第9款:「自來水事業對其水源之保護,除依水利法之規定向水利主管機關申請辦理外,得視事實需要,申請主管機關會商有關機關,劃定公布水質水量保護區,依本法或相關法律規定,禁止或限制左列貽害水質與水量之行為:…九高爾夫球場之興建或擴建。…」

目前本案在環評會專案小組的審議,由於體委會在審議期間再度將籌設許可再展延至97年年底等因素,準備送入大會進行討論。對於已通過環評之陳年舊案,是否能透過「環境差異分析報告」審議的嚴謹把關,找回應有的環境、社會正義,顯然是本人和社會大眾所共同關切的發展方向。

2005年9月5日 星期一

【守護森林】漂流木圍島

文☉李根政(2005.9.5)

近日,泰利颱風帶來近千公釐的超大豪雨,高屏溪上游傾倒的樹木又隨著大水漂流而下,最嚴重的災情仍是圍港問題,林園鄉的汕尾漁港整個被堵住,若不及時清除,漁民估計一、二個月無法出海捕魚,然而,這不是特例。

2005年7月,從海棠颱風之後,筆者陸續進行高屏一帶上、下游的環境勘查,其中以目睹林園沿海數量龐大的漂流木最為震撼,根據了解,漂流木層層疊疊從南星計畫區一路綿延數十公里到墾丁一帶,數量多得幾乎無法清除,這一根根從山上沖的木頭,並不是只是靜靜的躺在海岸、沙灘上,隨著洪流,巨大的撞擊力足以破壞橋樑、堤岸,到了沿海一帶,更帶來嚴重的產業衝擊。7月27日,漂流木圍困琉球,全島為漂流木圍困數天,船隻進出困難,外海數十公頃箱網養殖全部淪陷,損失上億元,破壞養殖設備,摧殘沙灘、撞擊行船,損失難估計,堪稱琉球有史以來最嚴重的漂流木災情;林邊漁港癱瘓,上百艘漁船動彈不得,養殖業抽水系統遭損,抽不到海水,大量魚蝦紛紛暴斃!東港、中芸漁港頻傳漁船撞海上浮木意外;高雄市災後一週以來從南星計畫區到二港口,大批漂流木綿延紅毛港海岸線,長達2.2公里,打壞當地100多個養殖戶抽水塑膠管線。
這些漂流木從那裡來的?沿著高屏溪往上走,不論是大樹攔河堰、里嶺大橋廣闊的河灘地,或是濁口溪、口社溪等出山口,河岸、橋墩都堆積了為數可觀的漂流木,說明這些漂流木正是從上游一路沖下來的。

2004年,敏督利颱風過後近十天,筆者在大甲溪河床,極目往上、下游眺望,滿目盡是綿延不絕的漂流木,除了炙熱的陽光,空氣中滿是檜木的辛香,巨大的漂流木中,樹頭、樹幹橫陳,仔細觀察這些漂流木,發現多數為紅檜、扁柏、肖楠等市場價格極高的木材;巨大的木材斷面,有些具有明顯舊鋸痕,有些則可看出是經人為鋸斷後隨著河水漂流、碰撞、磨擦而鋸痕不清;木材的長短有一定的規律,明顯非自然力量所造成,上述特徵說明了台灣的山林面臨的盗伐壓力從未止歇,另一方面,根據高屏溪口的觀察,敏督利時木頭較大數量較少,而海棠則是木頭較小數量較多,筆者大膽推估,2001年的桃芝颱風、2004敏督利等颱風在全台沖出第一波巨大的樹木,是源自盗伐、濫墾加上921地震的影響;2005海棠、瑪莎、泰利則在前述颱風造成的新崩塌上繼續侵蝕,於是大批原生、次生、人工林上的活樹大批傾倒、流出山地,台灣百萬年來山地安全的守護神,便在天災加人禍加乘影響下,隨著滾滾濁流一路撞擊、翻滾、拉扯而下,到了海已是滿身創傷的殘屍。

漂流木所帶來的災難及其後續效應絕不僅是圍港,高屏一帶土石橫流的機會已不遠了!未來的台灣,只要那個地方下大雨,驚人的漂流木、濁流、土石流必是常態,面對似乎無止息的災難,政府是否應從源頭的森林盗伐、濫墾治理,停止不當開發案等著手,至少以半世紀的時間尺度,審慎思考國土與水資源政策,而人民更該監督、鼓勵政府進行施政的長遠規劃。

2005年8月25日 星期四

【文明反省】繞島之行觀.台灣立國根本─福爾摩莎如今焉在?

文☉李根政(2005.8.25)

應台灣生命力文教基金會陳學聖執行長之邀,8月23日筆者參與了「發現新福爾摩莎」的坐船繞島之行。此行從淡水漁港出海航行於台灣海峽沿西海岸南下,延途預計停靠台中、高雄,接著行駛巴士海峽繞經台灣尾進入花東,停靠花蓮,再繞台灣北部回到淡水,共四天三夜的行程。筆者參與的是其中西海岸的部分。

23、24日兩天的天空灰濛濛,再加上船行始終離岸邊約6-10公里之遙,說實在的視線並不清楚,在平均12節的時速下,極目遠望,筆者歸納此行觀察的幾個重點。其一,整個西海岸最醒目的地標已為人工建物所取代,主要是火力發電廠、焚化爐、風車等,北從林口火力發電廠、新竹南寮焚化爐、通寮風力發電機組、台中火力發電廠、雲林麥寮工業區、台南城西焚化爐、興達港火力發電廠等,其中雲林人口中的「惡魔島」─台塑六輕,從海上看最為恐怖,即使船離岸五、六公里,而且風向西南,仍聞其酸酸的石化味,廠區所冒出的煙,更向北漫延約20公里;其二、緊臨西海岸兩大天然地標,應以北台之觀音山和南台之柴山為首,其中尤其柴山最為壯麗。關於400多年前葡萄牙人看到的美麗之島,究竟是行經那一段海域所看到的陸地,一說為台灣海峽,一說為東海岸之清水斷崖,經此行所見,如是行經台灣海峽,堪稱福爾摩莎者必屬柴山,海拔高356公尺的柴山,在西海岸拔地而起,即使灰濛濛的天候,仍可見其青翠的山嶺,在平坦、醜陋的西部海岸中,直是一顆璀璨的明珠,我和同行的高雄朋友都油然生起一種身為高雄人的驕傲之感,擺脫了二天平淡的海上生活,這種情懷與在鎮西堡看到的巨大檜木、玉山上望群峰類似。

200餘年前剛從英國母體脫離的美國人,除了自由、民主等大家熟知的美國立國精神外,在歐洲國家動輒千年、數百年的人文史蹟,文化內涵之下,總是感到自卑,然而,200年來美國的文學家、藝術家、環保人士等,透過自然山川的紀錄、描寫,乃至催生全球首創的國家公園,讓他們從黃石公園、優勝美地、巨大的紅杉等自然大地中,找到足以和歐洲抗衡的神聖殿堂,讓美國人升起一種驕傲感,我們可以從美國畫家荷馬,他描繪的美國叢林風景,或是攝影家亞當斯所拍攝的美國山川地景,或是美國國家公園之父約翰.繆爾筆下可以體會和感受到這樣的氛圍。

而台灣呢?今之島民所稱之國家認同多數僅乃於人文面向之短暫時空思考,但就地史的長河來看,原住民五、六千年,亦或四百年來的人種先來後到,其時空尺度何短暫,相較於二百萬年來土生土長的動植物,何以相煎如此?筆者13年前,從金門「移民」到台灣,始終念念不忘的是故鄉古寧頭的海埔地,其深刻猶如生物學上所說之銘印,這十幾年間,又陸續刻劃入台灣的山川大地,在我成長歷程中,對台灣土地之認同,始於對山川大地、植物鄉、動物之愛,次及推衍至國家之認同,如今,筆者差不多已成為台灣基本教義派的保育人士。

事實上,當舉國知識菁英、媒體,盡投入於權力鬥爭、政治口水之際,經五十年的建經大開發,400年前,璀璨的福爾摩莎,如今早已黯然失色,島內原始森林幾乎伐盡,大地滿目瘡疤;以此行所見,即令從海洋以「外人」眼光審視同樣如此,西海岸除卻南北兩端的觀音山和柴山外,一路上最醒目的地標已換成紅白相間的火力發電廠煙囱、巨大的焚化爐等,這樣的台灣,如何讓國人產生驕傲感與土地的認同感?

繞島之行,再次讓筆者確認:台灣應以土地認同為根本,環境生態的保護為優先,共同建構、發展以台灣土地、山川大地為本位的精神內涵,讓我們的下一代,還有機會看著台灣的土地,產生驕傲感!這才是立國之根本大計。

2005年8月19日 星期五

【守護森林】山地不安,災難不止

文☉李根政(2005.8.19)

海棠之後,我在台北坐上一位操著外省口音的司機阿伯,他開口便罵,「都是陳水扁啦!害我們被「水扁」得這麼慘!以前二位蔣總統時代都沒有可怕的土石流…」那天,我正為了原住民參與山林守護,到行政院提供建言,一股火氣由然而生,不禁開口述說台灣山林開發緣由,釐清歷史脈胳。

事實上,今天的崩山壞水,怪到民進黨政權,確實不公允。若要論歷史功過,應上溯至國民黨治台的兩蔣時代,以農林培養工商,視森林為生財工具,為伐木找藉口無所不用其極,在短短二、三十年毀掉台灣最重要的綠色長城,外加安置榮民伐木養人、開山築路為罪魁禍首;其次李、連政權,鼓勵農業上山,放任國有林班地、原住民保留地持續濫墾,再度摧毀維生命脈,而歷來治山防洪只是補破網,越補越大洞,如今在九二一地震後,全球極端氣候推波助瀾下,土石流、水災、旱災,甚至雨季時因濁水而鬧水荒已是常態。如果要清算總成本帳,將會發現過去伐木養人所賺取的金錢,與治山防洪、旱澇之災所付出的高昂代價相較之下,可算是蠅頭小利後。民進黨欠台灣人的帳,是從未針對國府治台五十年的歷史陳疴,經建迷思進行徹底檢討與反省,遑論為土地沈冤平反,進行價值的扭轉、釐訂根本的改革政策。

我講完後,老先生沈默近三十秒,隨後便開始依老賣老,聲稱他的經驗豐富,怎會不知道誰該負責…。總之,愛兩蔣恨阿扁,與真正的是非不一定相關,族群的銘印在這一輩人中確實不易抹滅,也許應抱以同情和理解。然而,我憂心的是朝野政黨中有權之士,舉國知識菁英,在進行決策與各種評論時,其水平似乎與這位阿伯相去不遠,同樣欠缺台灣土地的客觀資訊?

要民進黨短期內彌補過去五十年山林破碎的遺害,幾乎是不可能的任務,然而,現今民進黨政府的短視和欠缺對台灣土地歷史的認知也是事實。

敏督利後,行政院提出國土復育特別條例,堪稱有史以來最重要的反省與回應,然而,其重點似乎在於財源的籌措,意突破舉債之限制,而不在於對歷來山林濫墾的管理,問題大都不在於法令,而在於執行不力或設計錯誤,如果當局真的有心,其短期只消從現今可行的法令嚴格執行即可,中長期則放在森林法等相關法令的修正,以及國土復育方案的研擬,然而關鍵還於朝野政黨與社會的共識,陳玉峰教授曾呼籲政府由總統出面,整合朝野政黨之共識,共同推動國土復育,其原因在於未來的國土復育工程,非經數十年無可能竟其功,以台灣政黨相互傾輒,伐木、開發勢力隨時可能反撲的情形下,可預見幾乎不可能推動,只可惜,如此格局之建言,從未被當局納入考量,只是沈溺在無止盡的政黨惡鬥口水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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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年,敏督利颱風過後近十天,筆者在大甲溪河床,極目往上、下游眺望,滿目盡是綿延不絕的漂流木,除了炙熱的陽光,空氣中滿是檜木的辛香,巨大的漂流木中,樹頭、樹幹橫陳,我忍不住俯身擁抱著一段紋理、身形都是通直的扁柏,我的身軀和兩隻手臂合抱不及其周長的一半,像這樣的漂流木河床上所在都有。仔細觀察這些漂流木,共同的特徵是,多數為紅檜、扁柏、肖楠等市場價格極高的木材;巨大的木材斷面,有些具有明顯舊鋸痕,有些則可看出是經人為鋸斷後隨著河水漂流、碰撞、磨擦而鋸痕不清;木材的長短有一定的規律,明顯非自然力量所造成,上述特徵說明了民間團體長久的疑慮,其台灣的山林面臨的盗伐壓力從未止歇。

2005年7月,從海棠颱風之後,筆者陸續進行高屏一帶上、下游的環境勘查,其中以目睹林園沿海數量龐大的漂流木最為震撼。根據了解,漂流木層層疊疊從南星計畫區一路沿伸至墾丁一帶,數量多得幾乎無法清除,當地人士表示,敏督利沖出的漂流木多數較大,海棠帶來的漂流木較小,但數量更勝一籌,援中港海岸,老幼者忙著撿拾材薪,數個青壯男子有的直接在現場分解高價值的檜木,有的則拿一根小鋸子裁切樣本,找尋珍貴木材,我在佈滿漂流木的海岸爬上爬下,同樣尋找的是這些山上的土地神,一棵棵做了記號、綁上繩子的紅檜,樹皮已完全磨去,露出的是細緻紋理與辛香;直逾一公尺的肖楠,橫陳於高屏溪口,當地人說價值100萬,半夜裡大哥會吩咐小弟來看守,以防「搶奪」,顯然靠颱風發災難財已有一定市場規模與遊戲規則,我訪談林園居民,多數人表示,敏督利颱風從高屏溪帶下來的漂流木多數較大,海棠則數量多,體積較小。

有些人靠漂流木發財,但更多人受到直接和間接的傷害,一根根從山上沖的木頭,並不是只是靜靜的躺在海岸、沙灘上,隨著洪流,巨大的撞擊力足以破壞橋樑、堤岸,到了沿海一帶,更帶來嚴重的產業衝擊。7月27日,漂流木圍困琉球,全島為漂流木圍困數天,船隻進出困難,外海數十公頃箱網養殖全部淪陷,損失上億元,破壞養殖設備,摧殘沙灘、撞擊行船,損失難估計,報導稱此為琉球有史以來最嚴重的漂流木災情;林邊漁港癱瘓,上百艘漁船動彈不得,養殖業抽水系統遭損,抽不到海水,大量魚蝦紛紛暴斃!東港、中芸漁港頻傳漁船撞海上浮木意外;紅毛港養殖協會有167養殖戶,災後一週以來從南星計畫到二港口,大批漂浮木綿延紅毛港海岸線,長達2.2公里,打壞當地100多個養殖戶抽水塑膠管線。

沿著高屏溪往上,不論是大樹攔河堰、里嶺大橋廣闊的河灘地,或是濁口溪、口社溪等出山口,河岸、橋墩都堆積了為數可觀的漂流木,這些漂流木正是台灣百萬年來山地安全的守護神,然而,天災加人禍致使這些土地公一一傾倒,隨著滾滾濁流一路撞擊、翻滾、拉扯而下,到了海已是滿身創傷的殘屍。

從921地震後,2001年桃芝、…2004敏督利、2005海棠、瑪莎,現今的台灣,只要那個地方下大雨,必然帶來數量驚人的漂流木,這些在河床、水庫、海岸、海上的漂流木,背後的環境警訊是什麼?當代人該如何回應呢?

2005年8月18日 星期四

治水請鬼拿藥單 謝揆急病亂投醫?

每逢颱風豪雨,地面水幾乎都成了泥流,圖為2009年八八風災時的高屏攔河堰取到的泥漿水,自來水公司的設備沒辦法過濾。
2005年,在石門水庫、大樹攔河堰南北兩大供水體系相繼破功之後,執政黨(民進黨)急需治水長才,於是謝長廷院長陸續拜訪前水利官員,其中指標人物是黃金山、徐享崑(註一)。甚至準備延攬他們擔任經濟部次長,統籌指揮水利、水資源的相關議題。

對於這樣的安排,民間籲請謝揆緊急煞車,重新審慎評估,理由如下。

這次桃園、高屏的停水,都是原水的濁度過高。根據綜合的研判,歸納其成因,應上溯自1945年以來國府治台的森林大破壞,先摧毀台灣最根本的維生命脈,此為山地危弱的主因;二者,為伐木闢建的數千公里林道、以及北、中、南的橫貫公路,一方面是造成源源不絕的土石,二方面成為農業上山、山地濫墾、新聚落發展的絕佳徒徑,完全改變山地的土地利用型態,永久性的重創山林;

其三,因為水土不保,於是攔沙壩、擋土牆、消波塊等水泥怪獸試圖彌補潰爛的山林,無奈越補越大洞,反倒形成另一造災運動,攔砂壩成為零存整付的不定時炸彈;

其四,由於山地保水能力破功,大雨一來,原本滯流山地,緩慢流出的洪水,一路狂瀉而下,平地根本無力吸納,淹水遂成常態;

其五,淺山、平地加速開發,河川截彎取直,爭取新生地,原本洪氾區成為聚落,除非投下天文數字進行築堤、抽水站等排水工程,否則一定淹水;其六,沿海地區地下水超抽,導致地層下陷,只要一遇滿潮,無有例外,一定淹水。

上述因素構成今日土石流、雨季濁水、各地淹水的主因,然而,由於災難是漸次累積、加乘的,一開始並不嚴重,直至石破天驚的「921地震」,鬆動了全台地土,原本人造的孽加上天災,遂成摧枯拉朽之勢,再加上從去年的敏督利、艾莉,今年的海棠、瑪莎,珊瑚颱風一波波溫室效應─極端氣候的推波助瀾之下,大地反撲之勢已無可擋。也就是說,如今每逢颱風必因「水濁」缺水,並非單獨的治水問題,其實是亟需進行國土規劃、土地利用全面體檢的重大時刻。

在上述背景下,台灣的水庫一座座淤積,壽命逐年縮短,優養化、微囊藻等致癌毒素也正成為飲用水安全的威脅;歷來的攔河堰多數變成攔砂壩,原本的取水功能早已不如預期,近年來的失敗案例首推集集攔河堰,原本號稱可供水離島工業區86萬噸,如今僅能勉強在豐水期提供30萬噸水,而原本說要提供雲林民生用水20萬噸,減少地層下陷每年二億噸的水,則全數跳票。(註二)

再者大樹攔河堰完工不到六年,同樣成為巨大的攔砂壩,往上游數公里,淤砂已和堤防等高,大雨一來便沖向大樹地區,造成嚴重農損。原本的每日100萬噸取水功能,降低到20萬噸以下,海棠颱風之後,幾乎所有水利專家都承認「高濁度原水已經變成颱風、雨季時的常態!」原水濁度動輒2、3萬,甚至上看10萬已稀鬆平常,以高雄的坪頂淨水場為例,目前處理原水50萬噸,日產污泥多達5~10萬噸,高屏溪所流的已經不是水,而是泥了。(註三)

這表示水庫、攔河堰這種開發水資源的方式,已到了必需全面檢討、扭轉的地步,而黃金山、徐享崑等前水利官員即為歷來台灣水庫、攔河堰開發的主要推動者,如今這些重大工程一一破功,證明他們的專業、決策完全不管用,政府沒有找他們算帳就不錯了,還回過頭來找他們擔任治水主將,豈不是「請鬼拿藥單」,準備陷台灣的水資源問題萬劫不復?

目前的水患、缺水問題,絕非短期可以解決,如果要追究責任,就必需上溯國府治台五十年的經建部門全無永續思考,一意剝削土地的政策,如果沒有進行徹底檢討,往後災難只會加劇,無有緩和可能;另一方面,水庫開發派,這個長期以來壟斷水資源決策的少數官僚、學術集團、工程大財團,同樣需要重新檢驗,他們絕非台灣的救命仙丹,而是致命毒藥,因此,民間強烈反對「請鬼拿藥單」,由水庫開發派的主將─黃金山等人執掌經濟部次長。

1953年荷蘭在面臨空前的水患後,以國家永續的思維,在充分的研究支撐下,釐訂了30年的治水策略,同樣的,台灣需要的絕非是短線操作的八年八百億的預算,或是指派一個舊思維的水利官僚擔任治水主將就可以解決問題,我們需要的是一個永續以核心價值的長期治水策略與決策架構,其中包括能夠進行跨領域整合的決策官員。

李根政@地球公民基金會執行長(2005.8.18)

補註:原文發表在自由時報,由於文長限制,沒有辦法在這大的輪廓下交代很多細節,但許多問題,在今天看來還是差不多。

註一:2007-10-12自由時報:台灣自來水公司董事長徐享崑於八十八、八十九年間,擔任水資源局局長、國大代表期間,參加國際灌溉排水年會等會議,花費皆由該協會支付,但徐卻仍向國民大會詐領差旅費二十四萬多元案,最高法院昨天下午判決徐享崑徒刑七年二個月確定。
另,今年九月間,徐享崑又在台水公司董事長任內,涉嫌經由特別顧問陳茲國,收取回扣千餘萬元,經高雄地檢署以涉嫌貪污重大,且有串證之虞,向高雄地院聲請羈押禁見獲准至今。
http://news.ltn.com.tw/news/politics/paper/160324

註二:集集攔河堰於2001年完工,先供應六輕的用水。直到2006年,雲林林內淨水廠完工,才開始兌現承諾,每天供應原水20萬噸給民生用水。有關集集攔河堰問題,可以參考筆者另一篇文章,誰把河川擰乾了  http://leekc-95kh.blogspot.tw/2008/03/blog-post_7462.html

註三:大樹攔河堰指的就是高屏攔河堰,2009年的八八風災又再遭到重創,透過至今不間斷的清淤才恢復了功能約百萬噸。同樣的,集集攔河堰上游的清淤幾乎成了「永續工程」。

2005年8月2日 星期二

【工業污染】建大鋼廠前,先算六輕這筆帳!

文☉李根政(2005.8.2)

近日,台塑將提交大煉鋼廠的建廠環評給工業局轉送環保署,這表示開發案已正式啟動,然而,在此之前,台塑已試圖向政府恐嚇、施壓,意圖影響環評的審議。

環保署於7月3日決定將二氧化碳排放量納入重大投資環評項目,台塑便向政府要脅:「除非政府能保證台鋼通過環評,否則不會購買新興工業區土地,台鋼也會被迫喊停。」接著,當7月8日謝長廷院長主持行政院永續會,討論台鋼和國光石化兩大開發案時,指示環評審查必須將二氧化碳和水資源納入,7月13日台塑副董事長王永在便面見陳水扁總統,要求大煉鋼廠不納入二氧化碳排放新標準、縮短環評時間、適用「006688」方案等七大訴求。

政府提出的是合理的環保規範,資本家則視其為經濟發展障礙。觀察台塑上述要脅政府排除「障礙」的作為,完全是六輕建廠的翻版。

1986年6月,台塑集團預計於宜蘭縣利澤興建六輕廠,然而遭遇宜蘭縣民及縣長陳定南強烈反對,迫使台塑於二年後宣佈放棄,轉向雲林麥寮建廠。六輕建廠之初受到雲林地方政壇的高度歡迎,不僅由縣長廖泉裕、議長張榮味主動拜會王永在,甚至發動萬人遊行歡迎六輕,當時雲林縣政府被離島工業區的開發灌了迷湯,認為工業區可提供12萬個直接就業機會(石油煉製5000人、鋼鐵煉製業13,000人、火力發電廠2,000人、石化業58,500人、鋼鐵中游業14,000人、相關科技產業28,000人),而衍生的就業人口預估將有60萬人;如果全部開發完成,雲林縣政府每年可收地價稅約5億6,000萬以上,房屋稅12億2,000萬,還未計入因地方繁榮而增加的契稅、土地增值稅、娛樂稅、教育捐等,雲林縣夢想著雲林離島工業區可以把窮苦的農漁大縣,拉拔為繁榮的工業重鎮。

在地方極力歡迎之際,台塑公司開始不斷以產業外移、投資中國,搭配拖延開工時程,要脅政府在土地、融資、賦稅、勞工、環保等議題上讓步。最後,當權者完全配合,給予了六輕龐大的特權利益,舉例如下:

一、台塑不接受國有土地審定價格,要求另審地價,經濟部乃將857公頃國有地從原市價每平方公尺200元降為60元超低價賣給台塑;

二、台塑要求延長適用獎勵投資條例,讓六輕及六輕擴大案均得享五年免稅優惠,政府一再破例配合;

三、台塑認為水源不穩,水價太高,經濟部便興建集集堰加上專用管線及從鯉魚潭引水,並以每度3.26元超低水價補貼供應;

四、台塑要求建專用港,並協助資金及免徵港工捐,政府特許全盤接受,突破海岸不得為私有的法規限制;

五、台塑繼續要求政府「全面開發引進外勞」,否則六輕及擴大案恐怕雇不到人,根本沒法做,於是行政院馬上核定六輕比照國建計畫享有融資與優先引進外勞的優惠;

六、台塑進一步要求隔離水道從500公尺縮減為100公尺,否則原先答應的長庚醫院、護專等地方建設將因無地興建而取消,面對台塑一步步威脅,政府幾乎全盤接受。

另一方面,離島工業區與六輕及六輕擴大案的環境影響評估,更是在當時的環保署署長張隆盛指示環評制度不要成為開發障礙後,完全不顧海岸流失、漁業損失、國土破壞等影響,讓粗糙的環評報告輕騎過關,於是1993年7月六輕正式動工。

如今,六輕建廠已13年,所謂創造雲林大量就業機會,演變成引進大量外籍勞工,根據官方統計,截至2005年2月為止,台塑麥寮分公司雇用員工共計4,320人,其中雇用外國籍員工為2,875人,本國籍員工僅1,445人,外籍員工占66.55%,為本國籍員工的二倍強,至於雲林縣籍員工人數則不清楚;而隔離水道如其要求縮減為100公尺後,長庚醫院、醫謢社區、安養社區、購物中心、護專、客運中心、海濱休閒遊憩中心至今仍如空中樓閣。再者,當六輕建廠完成開始運轉,原本颷漲的土地價格立即暴跌,空氣污染如影隨行,台西鄉新興國小最高峰曾一個月報案17天,扣除週休二日,幾乎天天籠罩有毒氣體之中上課;養殖漁業面對六輕叫苦連天,但為了生計,只得含蓄的表達:「說污染太沈重,說影響當然是有啦!」這樣的酸酸的話語,而對雲林縣政府來說,六輕在地方所繳的稅,占整體稅收比例更是少得可憐,總之,十幾年前雲林人想藉六輕脫離窮困,拉拔為繁榮工業重鎮的夢想,只剩一場空。更可議的是嘉義外傘頂洲每年消退40-70公尺,與六輕填海造脫不了關係,為供應台塑用水,使得整個區域的水資源情勢變得更加緊繃,除了已興建集集堰專管外,近年更極力推動湖山水庫案以因應這隻吃水的大怪獸。

台塑欠雲林人的繁榮夢,欠雲林土地的環境債,已如上述。但前債未了,面對台鋼與溫室氣體效應、和水資源永續利用的衝突,台塑又以面見總統,提出產業外移、投資中國等要脅當權,手法如出一轍。

台灣解嚴已18年,政黨也已輪替,當初黨國一家,不顧社會正義,操弄環評審查,容許資本家強取豪奪的政策與骯髒手段是否該重新反省?如果資本家富可敵國的財富,是建立在不公不義的特權和補貼之上,政府有什麼義務替其排除投資「障礙」?如果資本家的投資是以欺騙、要脅、迫害底層農、漁民,傷害環境為基礎,我們何必擔心其出走?

政府在思考台塑大煉鋼廠政策時,別忘了先算算六輕這筆帳,不要任其需索無度;國民更該睜大眼睛看看當今執政者手上的天平到底向那一端傾斜?台塑大煉鋼廠正是檢驗台灣是否真正脫離威權統治、金權政治,建立人民對環評制度信賴的試金石。

2005年8月1日 星期一

【水資源】盜挖砂石坑處置方案初探一(致曹啟鴻縣長)

文☉李根政(2005.8.1)

自86年3月全台主要河川全面禁採砂石後,砂石價格飆漲,許多不肖農民便開挖農地出售砂石謀取暴利。89年高雄縣旗山鎮吉洋里已出現大量坑洞,居民並發現坑洞內積水黝黑且泛有油漬,散發撲鼻惡臭(註一),水面到處是垃圾漂浮。

總體而言,盜挖砂石坑以屏東地區的里港鄉信國、中和,鹽埔鄉彭厝及高樹鄉鹽樹、新南、田子等地最為猖獗,根據屏東縣環保局的估算全縣有200多個這類坑洞(註二)。這種超級大坑洞若遇豪雨會發生崩塌,不但危及鄰地,也造成道路沖毀、排水溝駁坎塌陷;在這一帶,通常地下10公尺左右便湧出地下水,豐水期時,這些坑洞就成了深淺不一的大水塘,淺者4、5公尺,深的達2、30公尺,過去高樹、里港皆曾發生居民戲水溺斃、人車掉落水塘淹死的不幸事件。單單里港一帶就有上百公頃違法採砂的農地,被移送法辦的地主也有4、50人,有人被判刑10個月並罰金百萬餘元(註三) ;高樹鄉至少有4、50筆,除了公有地外,多數地主都已「跑路」,鄉公所估計每筆回填金額動輒千萬元以上,對於公有地,屏東縣政府打算以設置廢土棄置場來恢復原貌,但必需釐清是國有財產局或是營建署新生地開發局之權責,但是面對私有地根本無力處理(註四) 。

有關盜挖砂石坑的處置方案,有二種,一為不回填,移作他用;二為回填。筆者茲分析及建言如下:

不回填,風險高,移作他用可行性低

根據筆者對水文的了解及觀察,信國一帶砂石坑豐水期坑內充滿地下水,枯水期則枯乾見底加上附近砂車石橫行,並無常態性觀光之價值;現有砂石坑之間的土堤結構安全勘慮,根據筆者觀察,部分砂石坑已被傾倒廢棄物,主要為建築廢棄物,家戶廢棄物,以及小型加工廠的廢棄物,最該提防的是被傾倒有毒事業廢棄物,導致地下水污染等疑慮,這部分媒體有相關報導,有待相關單位之追查。

再者根據丁澈士(2000)針對高屏地區盜挖砂石坑,進行水資源開發利用(人工湖)之可行性評估,提出幾項重要觀點,其一,盜挖砂石坑的用地徵收,亦涉及如何制裁盜挖砂石者的問題,為免產生錯誤的示範及變相鼓勵違法挖土採石,政府必須擬訂一套合法、合理的配套措施,意即避免地主造孽反而雙重獲利,不符社會公平正義。其二:本研究區域屬地下水流出區,地下水流動由東北之透水性佳之含水層向西北流至透水性較差之地區,因此,地下水位常年皆高,在枯水期亦僅離地面水7公尺左右,地下水儲存空間受限,意即本區大多數砂石坑並不適合做為水資源利用開發為人工湖。

綜上評估,砂石坑不回填移作他用的可行性低、風險高,回填還是較佳的處理方式。

回填,公權力積極介入,依法解決難題

目前農地盜挖砂石形成大坑洞,如果依照區域計畫法移送,刑責僅6個月,罰鍰僅6萬元以上30萬以上(註五) ,比起販賣砂石之暴利動輒數千萬(註六) ,並無嚇阻作用。相較之下,根據土石採取法,罰則就提高許多,包括「未經許可採取土石者,可以處新臺幣100萬元以上500萬元以下罰鍰」,以及要求限期辦理整復及清除其設施,未遵行者,可以按日連續處新臺幣10萬元以上100萬元以下罰鍰至遵行為止,並沒入其設施或機具。必要時,得由直轄市、縣 (市) 主管機關代為整復及清除其設施;其費用,由行為人負擔(註七) 。不過較可惜的是,土石採取法在當時砂石業者的施壓下,並未訂定刑責。

綜上法令之討論,盜挖砂石坑並非無法可管。面對現行犯,根據檢警調之經驗,查扣機具比開罰單更有效率;而對於辦理整復,則涉及多種問題。

其一、回填料源,根據監察院(2003)砂石開發之調查研究報告中有關農地採砂後回填料源之建議,其聲稱「如能利用營建剩餘土做為回填料,不僅可提高農地砂石開採潛力,同時可提供營建剩餘土方之合法收容處理場所;另外,台灣第一件開放農地採砂的案例—台糖圓潭採砂,其回填的則是阿公店水庫淤泥。上述二種料源若經審慎評估後也許可行,但回填過程若無嚴格管控,難保不會夾雜有害廢棄物進場,這部分需要主管機關負起責任,才能消除人民之疑慮。

其二、對於現存砂石坑,如果是公有地,建議先釐清權責,優先處理;至於私有地,則可依據土石採取法,由縣 (市)主管機關代為回填,要求行為人負擔費用。較符合社會公平的程序作法,或可採行1.連續開單;2.強制執行(此時地主就是欠政府回填的錢)3.若地主不願付費,則拍賣其土地;4.一般而言,不會有人要此燙手山芋,此時政府可以低廉價錢購買土地,繼續求償,同時進行回填工作;5.回填之公共土地,可興辦公共事業,如公園等。

這二年來,筆者數次勘查里港、吉洋一帶砂石坑,這裡彷彿化外之地,國中之國,黑、金橫行,只為利益,可以把良田變荒漠,可以把水源污染得連當地人都不敢喝地下水,想得無非是從土地搾取任何一絲可換成金錢的資源,讓人不禁要問,這一代的台灣人對土地還懷有什麼樣的情、什麼樣的愛?

盜挖砂石坑,目前幾乎遍佈全台西部,如不處理,將後患無窮,若僅依靠法律途徑解決,漫長的訴訟過程就將耗損大量公務人力,更使人民對政府的施政效率產生質疑,而且這樣棘手的課題,如交由地方政府單獨面對勢必曠日費時,因此,筆者建議行政院、立法院應主動提案修訂土石採取法,嚴定刑責;修改水土保持法,一體適用平地、海岸等區域,從源頭增強法律的嚇阻作用;另一方面更該積極地與地方政府共謀對策,從砂石、農地利用政策、回填整復的法律、策略、技術等層次進行評估,釐訂處理時間表,預編經費,儘速還給人民一個安全的土地。

註一:2000年9月15日,〈大量廢棄物入侵,積水黝黑,嚴重污染地下水;美濃大狹谷髒亂沒人理,招不滿〉,自由時報九版,記者溫國源美濃報導。

註二:2002年4月17日,坑洞回填廢棄物,將法辦地主,環保局將清查全縣200多個坑洞,向不法業者宣戰〉台灣新聞報22版,記者郭芷萱屏東報導。

註三:2001年8月28日,〈里港又見盗砂惡行,不肖業者勾結地主假闢漁池直採砂,留下坑洞成為奪命陷阱〉台灣新聞報七版,記者莊枝順里港報導。

註四:2000年11月19日,〈高樹鄉公地盗砂留下大坑洞無力復原,縣府希望以設置廢棄土堆置場恢復地貌,但權責未定無法推動〉,台灣新聞報13版,記者曾國明高樹報導。

註五:區域計畫法第21條,違反第十五條第一項之管制使用土地者,由該管直轄市、縣 (市) 政府處新台幣六萬元以上三十萬元以下罰鍰,並得限期令其變更使用、停止使用或拆除其地上物恢復原狀。前項情形經限期變更使用、停止使用或拆除地上物恢復原狀而不遵從者,得按次處罰,並停止供水、供電、封閉、強制拆除或採取其他恢復原狀之措施,其費用由土地或地上物所有人、使用人或管理人負擔。前二項罰鍰,經限期繳納逾期不繳納者,移送法院強制執行;第22條違反前條規定不依限變更土地使用或拆除建築物恢復土地原狀者,除依行政執行法辦理外,並得處六個月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

註六:如果砂石以每立方公尺250元獲利來計算,則一公頃的農地,每挖深一公尺,可獲利250萬,10公尺則可獲利2,500萬元。

註七:土石採取法第36條,未經許可採取土石者,處新臺幣一百萬元以上五百萬元以下罰鍰,直轄市、縣 (市) 主管機關並得限期令其辦理整復及清除其設施,屆期仍未遵行者,按日連續處新臺幣十萬元以上一百萬元以下罰鍰至遵行為止,並沒入其設施或機具。必要時,得由直轄市、縣 (市) 主管機關代為整復及清除其設施;其費用,由行為人負擔。

2005年7月14日 星期四

【工業污染】台塑要脅當權,已成習慣?

文.李根政(2005.7.14)

環保署於七月三日決定將二氧化碳排放量納入重大投資環評項目,台塑便向政府要脅:「除非政府能保證台鋼通過環評,否則不會購買新興工業區土地,台鋼也會被迫喊停。」接著,當謝長廷院長表示台鋼和國光石化兩大開發案,環評審查將納入二氧化碳和水資源時,近日台塑副董事長王永在便面見陳水扁總統,要求大煉鋼廠不納入二氧化碳排放新標準、縮短環評時間、適用「006688」方案等七大訴求。

政府提出的是合理的環保規範,資本家則視為障礙。觀察台塑上述要脅政府排除「障礙」的作為,完全是六輕建廠的翻版。

1986年六月,台塑集團預計於宜蘭縣利澤興建六輕廠,然而遭遇宜蘭縣民及陳定南縣長的強烈反對,迫使台塑於二年後宣佈放棄。接下來台塑便不斷以產業外移、投資中國,搭配拖延開工時程,要求政府在土地、融資、賦稅、勞工、環保、上讓步。最後,當權者完全配合,給予了六輕龐大的特權利益,例如:一、台塑不接受國有土地審定價格,要求另審地價,經濟部乃將857公頃國有地從原市價每平方公尺200元降為60元超低價賣給台塑;二、台塑要求延長適用獎勵投資條例,讓六輕及六輕擴大案均得享五年免稅優惠,政府一再破例配合;三、台塑認為水源不穩,水價太高,經濟部便興建集集堰加上專用管線及從鯉魚潭引水,並以每度3.26元超低水價補貼供應;四、台塑要求建專用港,並協助資金及免徵港工捐,政府特許全盤接受,突破海岸不得為私有的法規限制;五、台塑仍不滿足,繼續要求政府「全面開發引進外勞」,否則六輕及擴大案恐怕雇不到人,根本沒法做,於是行政院馬上核定六輕比照國建計畫享有融資與優先引進外勞的優惠;六、接著,台塑進一步要求隔離水道從500公尺縮減為100公尺,否則原先答應的長庚醫院、護專等地方建設將因沒有地方蓋而取消,面對台塑一步步威脅,政府幾乎全盤接受。所謂環評更是在當時的環保署署長指示環評制度不要成為開發障礙後,完全不顧海岸流失、漁業損失、國土破壞等影響,讓粗糙的六輕環評輕騎過關,於是八十二年七月六輕正式動工。

如今,六輕建廠已十三年,所謂創造雲林大量就業機會,演變成引進大量外籍勞工;隔離水道如其要求縮減為100公尺,但長庚醫院、醫謢社區、安養社區、購物中心、護專、客運中心、海濱休閒遊憩中心仍如空中樓閣。另一方面,當六輕建廠完成開始運轉,原本颷漲的土地價格立即暴跌,污染如影隨行,漁民叫苦連天,地方稅收少得可憐,雲林人想藉六輕脫離窮困,拉拔為繁榮工業重鎮的夢想,只剩一場空。更可議的是嘉義外傘頂洲每年消退40-70公尺,與六輕填海造脫不了關係,為供應台塑用水,使得整個區域的水資源情勢變得更加緊繃,因而當局力推重大爭議的湖山水庫案,種種後遺症簡直罄竹難書。

台塑欠雲林人的繁榮夢,欠雲林土地的環境債,已如上述。但前債未了,面對台鋼與溫室氣體效應和水資源永續利用的衝突,台塑又以面見總統,提出產業外移、投資中國等要脅當權,手法如出一轍。台灣解嚴已18年,政黨也已輪替,當初不顧社會正義,容許資本家強取豪奪的政策是否該重新反省?如果資本家富可敵國的財富,是建立在不公不義的特權和補貼之上,政府有什麼義務替其排除投資「障礙」?如果資本家的投資是以欺騙、要脅、迫害底層農、漁民,傷害環境為基礎,我們何必擔心其出走?

政府在思考台塑大煉鋼廠政策時,別忘了先算算六輕這筆帳,不要任其需索無度;國民更該睜大眼睛看看當今執政者手上的天平到底向那一端傾斜?

2005年6月17日 星期五

【我與社運】環運的底盤是什麼?─記生態教育中心的人事

李根政(2005.6.17)

鎮很少向支持我們的朋友,談起中心的人事變遷,不過,由於新的人事異動幅度甚大,讓我不禁回憶起這七年的點點滴滴。

從1998年至今,中心已成立7年,我對於組織人事的基本理念是,一個組織除了要有明確的工作目標、價值外,更要有穩定的財務,支持優秀的工作人員留在Ngo工作,而不是三餐不繼的以理想支撐,因為這只會消耗人才。6年前,我們推出了小額定期捐款的募款方案,先從身邊一群基本觀眾的力挺,再加上四處演講找到的支持者,很幸運的,我們不僅能養一個專職,還能出版定期刊物;後來肯夢公司連續三年大額捐款,則讓中心從原有的岱瑾,再增聘一位專職(碧芝),不過今年起,我們又得縮小規模,只聘得起一個半的工作伙伴。

很多朋友,想到環保工作,總是希望能找到免費的「義工」來幫忙推動一些事務,7年前,我曾經夢想,在初期支撐中心的一群好朋友,大部分是國中、小,以及幼稚園老師,能夠每人認養一些議題,進行研究,甚至有機會獨力作戰,我們渡過了一陣好玩又好笑、戰鬥氣氛濃厚的時光,那陣子,我常常找大家開會,但雖說是開會,但大都是聽我說話、分配工作,我也很喜歡作菜給朋友吃的人,不時邀大家來家裡吃飯,但我慢慢聽到他們背地裡開玩笑的評論,說這叫做「鴻門宴」。

一年、二年、三年過去了,我們常在家裡一起做遊行、抗議的道具、想點子,伙伴們最投入的時候,主要是在編刊物、搞動員、辦活動的「革命」階段,熱烈的程度,甚至會因為編刊物而吵架,至於長期議題研究、規劃行動等,好像始終無法開展,日子一久,我開始認清一些真相,其一是環運人才可遇不可求,不見得是培養得來,我們能做的是提供機會,在發現有人要冒出來時,推他一把(或許也不必,人家自然就成氣候),如此而已;另一個真相是,伙伴們有自己教職的工作,要投入這些議題也要付出相當的時間、精力,並非每個人都有辦法在教職和社會事務上妥善處理;第三個真相是,要真正處理一個案子,需要長期追蹤,從研究、調查、行動策劃,而其成效往往與主事者的經驗、精準度、判斷力有關,通常並非義工所能勝任;至於例行性的工作,還是由專職人員來做,比較有效率。

在我到全國教師會以及留職停薪讀研究所的這段期間,蕙姿、志男輪流借調來中心擔任執行長(他們很客氣,不敢擔任主任,戲稱這做服義務役),他們盡力維持了中心的常態運作,也規劃、推動了幾項專案的計畫;另一方面,專職的岱瑾接手了大部分例行性的工作,從財務、出版、編輯、籌辦活動、協助我做議題研究等,幾乎一人包辦,漸漸地,伙伴們一起在課餘時間工作的機會變少了,另外,他們調侃的「鴻門宴」也停了好一陣了,不過,這群朋友仍是中心最重要的支持者,至於,令人懷念、充滿戰鬥氣息的日子,似乎是不會再來了。

不過,這有好有壞,好的一面是,伙伴們再也沒有頻繁的「鴻門宴」的壓力,可以自在的在生活、教學中實踐環保,在財務上繼續支持,如果活動或動員有必要的話再幫忙即可;另一方面,岱瑾、碧芝扛起大多數的工作,我不用再費心安排誰來做這些工作,把所有的重心放在議題研究在行動上。壞的一面是,中心少了熱鬧的人氣,有時不免有點孤單。

簡而言之,初期的我們依靠的是一群義工的熱情,後續專業化組織的雛形發展,依賴的則是認真、盡責的專職人員,他們走在這條僻靜、狹小、路徑不清的小徑上,賦予工作的價值和意義,每每在傍晚、假日,都看得到不定時加班的身影,我必須說,這是揉合著對社會公義理想的追求,與個人生命價值體現的一種專業工作,絕不是件業餘的熱心可以支撐,在台灣我接觸過許多這樣的朋友,他們正是組織和社會穩定的真正基盤。

我衷心期待這樣踏實人才可以繼續留在Ngo組織,祝福這些朋友可以長長久久,自然自在的做下法,更期待社會資源能夠少許移轉至這些長期從事公共事務,卻始終得不到穩定資源的小組織。

謹以本文獻給長期在環境Ngos工作的伙伴們。

【工業污染】從電弧爐產業看高污染、高耗能產業的外部成本

文☉林聖崇.李根(2005.6.17)

素有「鴨蛋故鄉」之稱的彰化線西,一夕之間因含戴奧辛毒的鴨蛋震撼全台,這項產業就這樣被高污染的產業給摧毀了。

這個事件最可能的凶手─台灣鋼聯公司是由十二家電弧爐煉鋼廠,依事業廢棄物共同處理體系共同出資設立;工廠主要是回收處理電弧爐煉鋼廠所產生的集塵灰,1997年,台灣鋼聯所提出的「電弧爐煉鋼業廢棄物共同處理體系環境說明書」中,聲稱此一共同處理體系每年可處理5萬噸,占全台75%的電弧爐集塵灰,其內通常含鋅、鉛、鉻、鎘等重金屬。其中鋅、鉛金屬可在處理過程中回收,產生的爐渣副產品又可路基材、級配料、水泥材料、填地材料,對整體環境助益甚大。然而,說明書中竟隻字未提戴奧辛,更別提什麼污染整治,當時,環評委員就這麼讓這家公司過關了,然而,環保署早在92年檢測即發現,台灣鋼聯戴奧辛排放量超過150奈克,兩次要求改善,三度因超量和露天儲存不當被開單告發,這顯示線西鄉遭戴奧辛污染已超過兩年;日前更檢測出每立方公尺高達200多奈克的含量,是容許值5奈克的40倍,如果以明年九月一日要實施的新標準每立方公尺1奈克來看,則其排放濃度已超過標200倍,可先當時環說審查有嚴重的瑕疪,甚至惡意疏漏。

另外,這家工廠的源頭其實就是惡名昭彰的「電弧爐煉鋼業」,煉鋼爐是高污染,高耗能的產業,原料來自進口大量的廢鐵,廢五金,甚至還有包括具有放射性,業者在國內煉製鋼鐵,留下巨量的污染,然後再把鋼鐵原料輸往中國。由於製程並非連續性的,根本就沒有設備可以防止戴奧辛和重金屬的逸散,2001年立委謝章捷在媒體爆料,東和鋼鐵桃園廠電弧爐經過工研院化工所戴奧辛排放採樣,其平均數據居然高達63.5奈克,是目前一般家庭廢棄物焚化爐戴奧辛管制排放的635倍。三年前,環保署的研究更指出,國內鋼鐵熔融冶煉所排放的戴奧辛,佔戴奧辛總量的80%以上,其中最大的污染源是煉鋼業的電弧爐。更荒謬的是,電弧爐業還能代處理醫療廢棄物。

也就是說,電弧爐煉鋼業從煉製鋼鐵到處理廢棄物的過程,都會產生巨量的污染,而其高獲利基礎,其實是犧牲台灣環境,傷害人民健康所得來的。再者,這是個高耗電的產業,其成本約25%來自電力,為了省錢,他們選擇在離峰期的超低電價時運轉,此舉有可能使得台電不得不啟動高成本運轉的氣渦輪機或重油、燃媒發電廠,形成變相的補貼,根據估計,電弧爐業者只要將其電價每度提高0.5元,在台灣即無法生存,有關部門應該公布煉鋼爐產業,所使用的電量,佔全國的百分比,針對是否有電價補貼的問題進行了解,不要讓台灣人民貼錢還要飽受污染。

這個事件中,環保署未在設廠時加以管制,運轉之後發現污染,又未提出預警,立即處置,顯然從廢管處、毒管處、空保處到稽查大隊,都是嚴重失職,我們合理懷疑,若不是官商勾結,就是另有隱情,民間團體呼籲檢調單位應立即介入調查,環保署更應明快處置這些怠忽職守的事務官;另一方面,身兼核准開發與有害事業廢棄處理的經濟部,明知台灣根本沒有能力處理如此巨量的有害事業廢棄物,卻仍然放任其發展,更是責無旁貸。

第二屆全國能源會議已在台北登場,當各界把焦點集中在高污染、高耗能的產業所產出的二氧化碳時,別忘了,這些工廠所排放的毒物所傷害的土地、人民,更是可觀的外部成本,應一一檢視,納入產業政策的評估之中。

2005年6月6日 星期一

【工業污染】後勁社區參與6月5日環境日遊行,一個參與者的觀察

文☉李根政(2005.6.6)

清晨6點半,鳳屏宮前聚集了約7、80人和兩輛遊覽車,這些人年齡層偏中、老年,男性占大多數,女性僅8位,他們不是去旅遊,這是要去台北「抗議」,這對後勁人來說,不算陌生的場景。
自中油二輕廠準備更新設備,五輕廠不斷釋出轉型為高科技石化園區的訊息之後,後勁人拿出反五輕的精神,開始動員到台北要求經濟部、中油兌現25年遷廠的承諾,反對任何留在原地的開發案,前前後後,他們已去了四、五次。

不過,這一次去台北的目的不太一樣,執行長李玉坤上車便說,咱一遍是要去台北參加環保「嘉年華」,至於我,則是想陪著他們走一趟,順便看看可以幫些什麼忙。執行長報告完後,大概引介了一下我的身分,隨後便放了後勁反五輕的紀錄片,原本我受黃石龍議員之請託,打算接著講述P37油槽的污染事件,但一股準旅遊的氣氛似乎瀰漫在車上,男人們開始在抽起煙,卡拉OK歌聲響起,一開始真的不太適應這樣的文化,中心的助理庭堯用衣服當口罩,直說受不了,做為一個客人,我也不知如何是好,直到右前排一位女士也用手輕輕揮著,這時才找到同盟,便趨前咬耳朵,請他反應、反應,也不知道是不是他的反應奏效,還是別人同步發聲,在新營休息站上車後,李玉坤便宣布,車上不許抽煙的指令,此時「毒氣室」危機解除。

10點多,司機先生在台中建議一個就是賣菜刀的休息站,請大家捧捧揚,他說可以不要買,還會送水果刀。到了現場,馬上被安排到一間說明會的場地,(同時有好幾場在進行)一位歐巴桑,開始鼓起如簧之舌,他台語順口溜很厲害,可惜我只記得一句鼓勵觀眾往前坐的台詞「坐卡頭前,巧有感情」。接著他表演神奇的菜刀秀,只見號稱爸爸累積數十年的老經驗所製造的「鎢鋼刀」,削紙片流暢之極,切起椰子殼毫不費力,還可剁斷數條鐵絲,完全不會「齒角」,簡直到削鐵如泥的境界。表演完畢,主持人開始賣人情,「只要是買我菜刀的人,都是我的恩情人」,極盡肉麻的話都出爐,一開始喊價每把刀1,500元,眼看聽眾反應不如預期,接著一路加送贈品,起先是一把鋸齒刀,然後加上一把剪刀,再加一把萬能刨刀,聽得連我都心動不已,此時,從後台擁出一群小姐,拿出產品,不只推銷,看到可以撒嬌的一位阿伯,索性幫忙在肩膀抓龍起來。在強力促銷下,一些阿伯開始鬆動,買了幾套回家,回到車上時,有人就感嘆又讓他們削上萬把塊,「菜刀旅遊」歷經近30分鐘才告結束。

隨後,一行人在龍潭用中餐,約在1點左右到達中正紀念堂,稍事休息後,1點40分進入集合場,後勁的陣仗是全場一個最有看頭的隊伍,整齊的看板寫著「落實中油25年遷場承諾」,阿公、阿婆身上穿著「中油害我」的背心,有的掛著兩瓶毒水、兩顆花椰菜、空心菜,前導人身上用一根竹竿橫著撐起一張紅布條,掛在身上,走了3個小時。由於遊行繞行路程較長,走了一個半小時後,開始有阿伯在問,還要走多久,我詢問了主辦單位,告知只走了一半,之後,阿公、阿婆們又開始認命的走,說實在的,連我這個少年吔腳都有點酸,何況老人家,不過,他們說,這比起掛香還差一截呢?言下之意,還好而已。

走到了凱達格蘭大道,三分之二的人坐在人行道上休息,只剩下少部分人隨著台前的指揮躺在地上,做出「我要活下去」的動作。其實阿公、阿婆們似乎不太注意台前的動作、談話,他們就是來「遊行」的。

事實上,這次的動員,純粹是展現後勁人的義氣,因為6月2日環盟舉辦的環境難民記者會,讓嗜血的傳媒嗅到中油煉油總廠嚴重污染的訊息,紛紛南下採訪報導,一整天下來,電視上不斷的播放,讓後勁地方人士直說「好爽」。因此,當晚他們臨時開會決定要到台北「相挺」。我不知道東山鄉(反事業廢棄物掩埋場)、台西蚵民(反大煉鋼廠)的朋友,是否也是基於這樣相挺的義氣走上街頭,但這次遊行的主力確實是這些已受害或即將受害的草根民眾,約千人左右的遊行隊伍中,主力來自後勁反五輕、安坑反掩埋場、東山反掩埋場、貢寮反核四等。

這一天,我同大多數人一樣,只是單純的扮演一個參與者角色。我不時觀照著自己曾扮演的台上運動團體與台下的參與者的角色,同時回憶起今年五一勞動節的大拜拜式遊行。

不同的是遊行的訴求、議題,相同的是遊行的過程中,前方若有若無的嘶吼聲,生澀著喊著訴求,由於這些訴求離個別議題的經驗有些距離,加上語言引不起太多的熱情,參與者也只是隨興的喊兩聲,有點行禮如儀的味道,看不到太多的激情、熱情,沿途中較凸出的似乎是自發性呼口號,玩得較為開心的靜宜大學學生,以及一些西方面孔的朋友以身體的裝扮,展現環保的理念。

後勁人由於長期的抗爭,似乎衍生出一種抗爭文化,遊行好比是掛香。回程中,黃會長分享這漫長的車程,就說去的時候打兩個盹就到了,再兩個盹就回來了,說得輕鬆自在,因為,他們知道,距離政府承諾的104年遷廠,還有10年,未來的十年,還不知有多少次的動員。

這次遊行的老人家,有好幾個已經八十多歲了,不知這些老人家能不能睜著眼看到中油的遷廠,如果他們不能預期自己看到成功,那他們為什麼一次又一次的走上街頭?

我在想,我們行動的目的是什麼?多數人當然希望能夠成功,但偏偏環境運動成功的機率並不高,也許人生就是那麼回事,是選擇有價值、有意義的事,而非選擇會成功的事吧。

回程中,司機先生又安排了一位先生來車上推銷按摩油,號稱十秒鐘內鑽入筋骨,對付酸、抽、痛,刀傷、燙傷、蚊蟲咬傷皆有神效,他幫每個人塗塗肩膀,驗證效果,我則是請他幫忙塗塗我酸軟的小腿,我不時自責,真是不重用的少年。

11點40分,遊覽巴士終於開回鳳屏宮,李玉坤和黃會長都說,這次遊行圓滿結束,感謝大家的支持,我也列入被感謝的對象,但說實在的,這次的原本是想沿途幫忙的,但事實上是隨團旅遊學習的成份居高。

也許後勁人覺得上台北街頭只是相挺,順便看看有沒有曝光的機會,但我是認真的在思考:發起運動的主事者或團體,是否該想想,號召環境受害者上街頭的過程,彼此真正的共識是什麼?對於這些清晨6:30出發,晚上12:00才回來的草根群眾,我們的責任又是什麼?

圖說:
後勁人扛著毒水到台北街頭 後勁要求中油遷廠是六月五日最整齊、規模最大的一隻隊伍。

阿伯拿著自己種的青菜到總統府參與遊行。

2005年4月23日 星期六

台灣的傷,地球的痛!誰該負責?

〈關於本文〉

齊柏林攝影、陳慧屏撰寫圖說的「悲歌美麗島」一書,近日已由行政院經建會出版,該書透過驚心動魄的國土破壞影像,以瀕危的部落與高山、吃山吃海的文化、侵略山林的道路、鳴咽的河川、沈淪的地平線、消失的海岸等六大主題,道盡台灣國土災難與危機。
筆者受邀撰寫導讀之一,雖對經建會歷來角色及該書敘述角度有所批判,但其呈現的影像、文字仍值得國人了解省思,在此藉拙文拋磚引玉,推薦國人閱讀本書,以為跨世代之國土復育累積民氣。(該書為政府出版品,三民、青年書局有售)

文☉李根政(2005.4.23)

台灣島浮出水面約200萬年以來,最恐怖的外來種生物,無疑就是人類,其中又以400年前渡海來台的漢民族破壞最大,雲門舞集的薪傳搭配陳達唱出的思想起,歌頌的是唐山過台灣,先民披荊斬棘,胼手胝足,以啟山林的悲壯移民史,但其另一面也是台灣原始生態系和原住民災難的開始。

荷領時代消滅了在西部草原奔馳的梅花鹿;日治時代,阿里山、太平山、八仙山檜木的伐採,開啟台灣大規模伐木事業,但荼毒山林最甚者為國民政府,1956年國府在13個林區厲行多造林、多伐木、多繳庫的三多林政;1959年公布台灣林業經營方針,下令全省之天然林,除留供研究、觀察或風景之用者,檜木以80年為清理期限,其餘以40年為清理期限,分期改造為優良之森林;1965至1976年間,林業機關更進行林相變更、林相改良,將原始闊葉林改造為單一人工林,數十年來,國府的林業政策,就是砍盡台灣原始林,變賣木材換取金錢的政策,此為鑄下今日土石橫流的主因,而隨後山區道路開闢,尾隨而至的農業上山,全民濫墾則是在傷口上灑鹽,再次重創台灣山地。

而淺山、平地的土地開發同樣如此,早在1959年,地理學家陳正祥研究國府從1949年來台10年之間,耕地所增加的24萬公頃,絕大部分為山坡、河灘、塗灘、沼澤以及劣地等,當時,其評論此等荒地之起用,正可說明台灣土地利用已達極限。然而,進入工業時代後各種開發更加恐怖,挖山採礦,截流取水蓋水庫,道路、港口,各式工業區等堆疊出台灣的經濟奇蹟,不僅土地利用達到極限,連水、空氣、土壤的健康也早已透支。

「大地之慟」傾訴半世紀以來被蹂躪的國土,然而,其中仍有避重就輕之處,例如批判雲林沿海的淡水養殖導致地下水超抽,卻未檢討為何農漁單位持續鼓勵養殖業的發展?在批判彰濱工業區抽砂造陸導致生態浩劫,工業區土地閒置,造成國庫沈重負擔之際,卻隻字未提台塑王國的持續擴張?另外,看了本書揭示的國土面貌,我們不禁要問,誰該為此破壞負責?內文中常以「我們」、「國人」該反省做為結語,彷彿是說全民皆是共犯,然而,並未指出政府決策錯誤,利益輸送大資本家,中央、地方民代、政治人物集體發災難財,才是最大的破壞者;而50年的專制統治,教育系統的價值觀,則造就人民集體對公共事務冷漠,極端自私自利的特性。假設,我們要算這筆帳,那麼最該負責的就是政府,其中尤以經建部門、教育部門為最。

「大地之慟」如果是數十年來主導經建開發的「經建會」發乎至誠的反省,並以此做為改變政策的宣示,那麼可以說是台灣劃時代的進步。但是,我們擔心的是,官方以這樣的出版品,收割了民間山林運動、環保運動的訴求後,讓人民誤以為政府的執政思維已有改觀,卻忽略了由政府主導的各種破壞性工程,如蘇花高、四大人工湖、湖山水庫、中部橫貫高速公路,仍舊如火如茶地進行,絲毫並未減緩開發的腳步,這種矛盾的現象,唯一的解讀就是經建會得了「人格分裂症」,否則怎能一面喊保育、一面力推開發案?

長年以來,政府和人民對於民間團體預警式的呼籲,皆無動於衷,似乎「不見棺材不掉淚」已成定律,難道人種的特性一定要失去後,才懂得珍惜?期許經建會為全民表率,先自廢經建武功,檢討這一條開發至上的不歸路,虛心向山林、土地懺悔。

─本文原載行政院經濟建設委員會,2005。〈悲歌美麗島〉

2005年3月28日 星期一

【水資源】政府不顧政治承諾──高屏大湖(吉洋人工湖)開發在即!

文☉李根政(2005.3.28)

高屏大湖由於是設於平地,一直被視為破壞力較輕微的開發案,但是經民間調查評估,本區豐水期地下水位僅約2公尺,開挖深度卻達12公尺,一旦開挖形同將700公頃地下水暴露地表,豐水期裝滿地下湧出水,枯水期則為乾枯的大坑洞,等於挖了口超大水井,直接取用地下水,因而水資源專家的評論本案是「多此一舉」。人工湖開發完成後,700公頃良田頓時成5個大坑洞,完全不可能回復,此一損失,至今仍未有任何評估;再者開發的7年之間,台三線兩測與沿途將成砂石廠與砂石車的獨立王國,嚴重衝擊地方生活與安全,至今也未有有妥善因應方案,但開發單位仍是執意開發,其背後原因咸信與開採之砂石達6,500萬公噸,至少獲利100億之利益有關,不過在72水災之後,砂石價格已有下滑,民間憂慮如果獲利不如預期,得標者勢必往下挖深,造成更大的災難,這裡沒有值得世人重視的動植物生態,但是,對於寸土寸金的台灣而言,700公頃的良田,難道沒有更有利於生界、人民的利用方式?何以非得開發以供應資本家的用水?這一代的決策者為何可以如此草率地決定700公頃土地的命運?土地無言,因而其哀嚎世人也無從聽聞?

本案在經民間團體不斷質疑,歷經年餘的陳情、抗議後,行政院仍是同意經濟部所提的開發案,不過游錫堃院長下達的函文中提了二項但書,包括:考量部分環保團體與地方人士對本計畫尚有疑慮,請經濟部應就民間團體所提疑慮,隨時檢討回應說明並充分溝通;高屏大湖於正式全面開挖前,經濟部應擇適當地點先行試挖,並進行地下水文的監測追蹤與檢討評估,做為後續推動執行之參據。(行政院,院臺經字第0930052100號函)也就是經濟部開發前仍有責任釐清民間團體所提疑慮,並進行試挖和地下水文監測後,再據以執行。

同時在93年12月14日,高屏大湖特別預算案送進立法院,行政院游錫堃院長接受湯金全立委質詢時,也曾做了承諾:「如果有替代方案而不用挖,我是非常贊成的。其實取捨應該選擇影響最少的方案,如果有替代方案,這個當然可以不做,這是我的想法。」;「本人可以在此承諾:如果大家有想到更好的方案,我也贊成這個計畫不用做了。」(註)

另外,93年11月1日,水利署陳伸賢署長在接受曹啟鴻立委質詢時,也表示:湖要兩年後才開挖,94、95這兩年間都不會開挖,96年會開挖。在開挖之前,如果能明確證明可以拿到這些水,我們會在納入紀錄後,就不用開挖這麼多,湖面面積也會儘量減少。…依照高美堰透過伏流水及地表取水的水量,我們會再評估蓄水池要不要那麼大,甚至是不是就不需要了,因為我們擔心一旦影響到地下水,上游就要補注。(註)

游院長和陳署長在立法院的承諾,雖然距離民間訴求檢討水資源政策有一段的距離,但至少在技術層次已願意進行替代方案的試驗。然而,根據了解,在謝長廷院長上台後,水利署已完全不理會游院長和署長的政治承諾,完全沒有進行任何替代方案的評估和試驗,最近已積極進行委託顧問公司辦理BOT案之招標作業,預計在四月就完成顧問公司的招標作業,六月就要求得標者提出可行性評估,由於招標條件時程之限制,幾乎已賭定由原規劃者─中興工程顧問公司得標,而且其工程內容仍是開挖700公頃,深及12公尺的大湖。

對於開發單位此一橫柴入灶之行徑,民間團體表嚴重抗議,籲請行政院謝院長要求水利署暫停此一招標作業,審慎研提替代方案,由公正的第三者進行評估,這段期間更應與民間、地方充分對話,勿讓游院長與陳署長的承諾如空氣般消失,嚴重破壞政府威信與人民信賴 。

同時懇請謝院長重新評估民間團體對本案所提訴求:

一、由經建會推動北、中、南的水資源政策環評後,再決定是否繼續推動吉洋人工湖計畫,過程中應有環保團體之參與。

二、水資源政策環評應納入「產業政策」、「砂石開發利用」、「農地大規模變更利用」等評估內容。

三、在台灣可建水庫的壩址都已用盡的情形下,政府應提出用水零成長政策透過節水等非工程手段解決缺水問題,為後代子孫保留選擇權和生存立基。

四、促請行政院停止推動吉洋人工湖的相關程序,要求水利署應針對高高屏的水文、地理條件,投入與吉洋人工湖等量之資源評估幾種方案,從中規畫分散、多元、面積小、工期短、經費低、供水穩定、對環境衝擊小的方案。

註:有關前行政院游錫堃院長和水利署陳伸賢署長在立法院的詢答內容,請參閱生態教育中心電子報第30期http://eec.kta.org.tw/eec-paper/eec-paper030.htm

2005年3月8日 星期二

【守護森林】廢除植樹節,拒植樹(新聞稿)

李根政(2005/3/8)

每年植樹節官方行禮如儀的表演植樹秀,而在各種山林水土災難後,更是數十年如一日,推出「種樹」戲碼。然而,國人不知「植樹節」這個由中國引進的紀念日,在台灣演變成粉飾「伐木營林」─伐盡台灣原始林的圖騰。

1915年,中國北洋政府接受孫中山的提議,決定將每年的清明節定為中國的植樹節;1928年國民政府改為其忌日3月12日,1949年共產黨政府廢棄此一節日,直至1979年又恢復。而國民黨將此一節日帶到台灣,施行至今。為紀念孫中山的植樹節,其實充滿了政治味。

孫中山之造林思想,基本上是面對中國大陸之禿山濯濯,人民濫墾無度,因而不斷呼籲以人工廣植樹木,以作為民生利用之「林業」觀點。然而,每年的3月12這個時間,不一定適合台灣這個亞熱帶國家植樹,「人工造林」這套想法更不適用於台灣,反而造成災難。

事實上,福爾摩莎百萬年來鬰鬰蒼蒼的原始森林從來不是人工種植的,依台灣的土地條件,在自然營力(如地震、山崩)或人為破壞後的土地,如果不經人為干預,原生的植物不數年間即能演替成林,根據靜宜大學陳玉峰教授的驗證顯示,在台灣任何土壤中,平均每平方公尺表土,可萌發的種子約1萬粒,無需人為種樹,土地公比人會種樹!

自國民政府來台後,全面皆伐344,667公頃的原始森林,面積超過三座玉山國家公園,2,500公尺以下珍貴原始林,換成了單一的人造林或不斷崩塌的山地;1965年,林業單位宣稱台灣的闊葉林是「無用的雜木林」,開始進行數萬公頃的「林相改良」、「林相變更」,將天然林砍除,重新造林;1996年賀伯颱風之後,農委會隨即推出「全民造林」的政策,結果卻演變成砍大樹、種小樹,鼓勵全民砍樹運動,毀掉的森林比新種的樹根本不成比例;2001年桃芝颱風造成200多人死亡,政府又喊出「用樹根牢牢抓住台灣的土地」,叫人民一人捐100元給政府種樹,但經民間調查,又發現高達87.5%(30萬棵)的樹卻種在與土石流毫無關係的台中大肚山。

半世紀以來,政府造林超過113萬公頃,幾乎是國土面積的1/3,這些林地無非是把天然的植被砍除,再種上人工林。種樹、造林已成了政府推卸責任的絕佳擋箭牌,彷彿造林就可以解決國土的災變,然而,不斷花大錢造林,換得竟是一次比一次大的災難!
「植樹節」正是粉飾「經濟營林」,終結台灣原始森林的神主牌,完全違反台灣自然演替、造化之功,阻礙了土地復原的生機,等同「造孽」!

歷來在平地、各種造園、造景的「種樹」則偏向引入大量的外來種,自生的本土植物都被視為「雜木、雜草」除去,完全忽視自生本土植物所具有的環境適應能力與生態、文化的價值,人造的植物世界仍是一片崇洋媚外,充滿著殖民地色彩,這些外來種如果水土不服,無法自行繁衍,算是好事,但如果比本土植物更為強勢,那就演變成生態災難了,例如至今無解的銀合歡、小花蔓澤蘭等。

台灣的天然林是人民賴以維生的生態系統,提供水文涵養、地力調節、淨化大氣、穩定地體、公共安全、動物棲所、河川水庫的根本保障,更是台灣土地文化活水源頭、保育終極目標,擁有基因庫保存、學術價值等不可計量的價值,一旦毀去即不可逆,無法複製。(請參閱附件,陳玉峰,1998,原始(天然)的價值及與意義)

事實上,保護既有的森林,尤其是天然林,遠比造林來得重要;認知、欣賞、保留本土自生的樹種,遠比強調人為種樹來得有意義,然而,政府一面高喊植樹,一方面卻放任各種開發建設毀掉森林,完全自相矛盾,例如湖山水庫一旦興建,400多公頃的森林生態系便從台灣土地上消失,以一公頃約2,000棵大小喬木計算,毀去的樹木即可能達80萬棵,而其內的灌木、草本、蕨類、蕈類、微生物,以及依賴此一生態系生存的哺乳類動物、鳥類、昆蟲更是不計其數,試問,這些有辦法種出來嗎?

民間在此呼籲:

1.廢除植樹節,廢除這尊充滿政治味,反本土、反自然,用來粉飾「伐木營林」的神主牌。

2.請政府全面檢討論歷來的山林政策,擘劃國土大計,進行土地分類,讓保育歸保育,林業歸林業;面對已經破壞的土地,請尊重土地自我療傷復育的機制,勿再強調人為造林。

3.請全民一起來反對破壞森林的開發案,打破種樹迷思,保護森林,救土地、救水源。

2005年3月7日 星期一

【水資源】籲請共同抵制「湖山水庫生態保育執行委員會」(公開信)

李根政、朱增宏2005/3/7

經濟部水利署中區水資源局為推動及執行湖山水庫工程計畫生態保育措施,正委由中央研究院生物多樣性研究中心籌組「湖山水庫生態保育執行委員會」,預計於3月10日召開籌備會,委員會聲稱這項會議之認知及前提為:1.不為建水庫背書;2.雲林地區的環境空間、承載量、最適發展、水庫是否興建、水資源之有效利用等皆不在本籌備會之議程;3.為EPA(環境影響評估)確定「湖山水庫工程計畫生態保育措施」之後,有效推動生態保育之前置作業。

對上述前提,保育團體說明如下:

湖山水庫工程計畫在2000年有條件通過了環境影響評估報告定稿本,其中結論九為:「開發單位應按當地河流、水域生態特性並考慮天然基流量等因素,訂定本計畫影響區內保育類及珍貴稀有動物、植物之生態保育措施(含魚梯、魚道之設置及復育計畫)」,於是經濟部中區水資源局分別在2004年6月4日與2005年2月16日提出「湖山水庫工程計畫生態保育措施」,送環評委員會專案小組審查,然而在保育團體全程監督及委員們秉持專業審查下,二次都遭到退回。這段期間中水局局長田巧玲為讓水庫能儘早開工,開始尋找解套之道,乃委由中研院陳章波博士根據所謂「生態保育措施」,下設一「湖山水庫生態保育執行委員會」,試圖把環保團體、學者專家兜在一起,在預設水庫一定會興建,以及水庫興建與八色鳥保育並不衝突的二項前提下,討論本案。

對於湖山水庫開發目的,開發單位有很多說法,一開始其實就是為了提供雲林離島工業區之穩定用水,然而,開發單位在保育團體不斷質疑其圖利特定財團下,對外的說詞不斷更改,一會兒說是為民生用水,一會兒又說是為了防止地層下陷,許多支持水庫的人士更提出建水庫是為解決沿海地區人民烏腳病的問題,這些說詞其實都經不起檢驗(請參閱附件),無非只是以不正確的資訊試圖強化建水庫的正當性罷了,這從雲林離島工業區又要新增台塑之大煉鋼廠與八輕,可得明證,如果不蓋新的水庫,這些每日動輒數十萬噸水的高耗水產業,水要從那裡來?

事實上,湖山水庫的興建與台灣的產業政策,雲林的發展,水資源運用、分配的合理性,多元取水技術,社會的公平正義等息息相關,不單單是生態保育的問題,然而,此一委員會竟開宗名義說,「雲林地區的環境空間、承載量、最適發展、水庫是否興建、水資源之有效利用等皆不在本籌備會之議程」,只是要為EPA確定「湖山水庫工程計畫生態保育措施」之後,有效推動生態保育之前置作業。此舉難道不是已「預設」水庫興建有其必要,且為「唯一」選項,更認定反水庫運動不會成功,因而為水庫開發單位準備這項「擦屁股」的工作嗎?

身為台灣最高學術單位的研究員,聲稱要研究如何消除「症狀」(八色鳥棲地被破壞),卻聲明不探討病因(環境空間,水資源,環境含容量,雲林發展),也不探討是否有其他併發症(珍稀植物,低海拔高歧異度生物多樣性),在前提錯誤的情況下,往後的討論可還有意義?更且陳博士以生物多樣性中心名義,不是出來捍衛台灣低海拔重要的生物棲地,卻是當「水庫開發與保育衝突」的合事佬(且拒絕探討衝突的根本原因),豈不奇怪?而從此一委員會的層次及產生的背景,可以知道這完全是為湖山水庫興建排除障礙之舉,民間在此懇請所有受邀團體、人士,共同抵制這項假「保育」之名,卻是替水庫「背書」的「湖山水庫生態保育執行委員會」。

連署團體:台灣生態學會、靜宜大學生態學研究所、雲林縣野鳥學會、高雄市教師會生態教育中心、台灣永續聯盟、台灣蠻野心足生態協會、台灣動物社會研究會、中華民國崑山山岳協會、嘉義旅外文化觀察團、北港文化工作室、雲林自然讀書會、北港溪雜誌社、雲林縣鄉土發展協會、梅林社區發展協會、洪雅書房、舊監社造工作隊、台南市社區大學研究發展學會、台南自然讀書會、台杏文教基金會、美濃愛鄉協進會、台灣綠色和平組織、台灣環境保護聯盟、台南市環境保護聯盟、台南縣環境保護聯盟

2005年3月5日 星期六

【水資源】向資本家傾斜的新威權體制

文◎李根政(2005.3.5)

2005年初春的台灣,面對政府的重大公共決策,從基層的人民、組織、到民意代表、地方政治人物,普遍彌漫著一股無力感。

筆者一趟竹山、雲林之行,有幾句來自草根人民對當局的評論與無奈話語,令人刻骨銘心,其一是「國民黨是賣材,民進黨是賣砂石」,指陳國民黨砍盡原始森林之良材變賣現金,民進黨政權
疏濬成例行公事,砂石外加黑道橫行,沿線人民苦不堪言,集集堰的殷鑑不遠,叫竹山鎮民如何相信在清水溪興建的桶頭堰(此堰之水將輸送往湖山水庫)不會有此惡夢?921地震後,清水溪的上游震出一個新草嶺潭,然而桃芝颱風後被土石填掉一半,敏督利颱風將之全數填平,專家估計,清水溪的上游至少累積了1億2,000萬立方公尺的土石,難道這些土石會憑空消失?難道位於草嶺潭崩塌區下游的桶頭堰不會變成攔砂壩?竹山人痛陳,台灣第一大河在彰雲大橋到濁水溪之間,如今每年斷流時間超過9個月,可預見的,湖山水庫─桶頭堰也將榨乾清水溪,政府可曾計算其間的生態損失?資本家又何曾付出代價?「生雞卵的無,生雞屎的有」,這是在地人民對水利工程與工業進駐的普遍心聲。

雲林縣反六輕最力的林源泉議員,曾生動描繪六輕進駐的三部曲,充滿血淚心酸,第一部曲為籌備階段,漫天承諾,要蓋護專、長庚分院、養生村,可帶來多少就業機會云云,資本家和政府聯手營造一個工業城的美好願景,換取人民支持;第二部曲是填海造陸及造廠階段,大量工人進駐,附近特種行業蓬勃發展,土地價格被炒作,原本一公頃土地僅市值300萬,飆漲數倍達千萬元,部分漁民開始超貸轉投資,此時出現一片海市蜃樓的繁榮假象;第三部曲,運轉之後,公害糾紛開始出現,空氣污染每日如影隨行,漁業的損失由於欠缺長期監測比較,往往變成羅生門,僅少數明確個案獲得賠償,醫院、護專則始終停留在只聞樓梯響的階段,就算真的來了,麥寮、台西人也未必就有利可圖,此時地價下滑,漁民負債無力償還,而恰巧大煉鋼廠、八輕進駐,徵收漁塭消息傳來,可憐的漁民竟盼望靠徵收了卻一身債務,甘願土地交給財團,至此,不到10年間,空氣、土地、賴以維生的產業、土地全數拱手交付資本家,至於未中此一圈套下的漁民,由於工業區的興建讓麥寮的海岸消失,海岸變成台塑私有 ,變成了沒有海岸、失去海的漁民。

但受害的不只是麥寮、台西人,為了在海上填築陸地,台塑每日抽取的海砂,不僅完全免費,而且完全不必對後果負任何責任,學者邱文彥(2000) 曾指出:「如果到海岸沙灘採沙,極有可能被告以竊佔罪,因為這時海岸就是『國有土地』了,但台塑六輕每天造地三公頃的速度,成千上萬噸的海沙毀了多少魚蝦貝類棲地、消滅多少浮游生物,減損了漁業資源,讓附近海岸嚴重侵蝕,卻不需繳交一文錢」,目前,嘉義沿海外傘頂洲每年正以40至70公尺的速率消退,咸信與集集堰的興築,以及台塑抽砂造陸有直接關係,外傘頂洲的消失,將使得東石、布袋、鰲鼓一帶,失去屏障,一遇暴潮甚至大海嘯,則直接衝擊,無有緩衝,試問這些社會成本,又該誰來負責?
在民進黨執政邁入第五年之際,執政者在拼經濟的大帽子下,從經發會開始便毫無掩飾地與資本家更緊密的站在一起,不斷推出破壞土地、生界,圖利財團的法案與開發案,而該黨的政治人物只剩下選舉時看板上莫名所以的「堅持」,但我們不知道其還堅持些什麼?高喊「改革」,但從不知道他們要改革些什麼?更荒謬的是除了「愛台灣」的口號,再也提不出任何前瞻的政治理念,當面臨中央政府扭曲民主程序,強行推動重大的破壞工程,政治人物往往以民意風向球來決定反對或支持?等而下之,更直接加入分贓體系,一同荼害生靈,凡此種種,憑什麼要人民支持他們?

筆者不得不稱目前的政府為一「新威權體制」,執政者和財團壟斷決策體系,罔顧人民和子孫未來,塗毒土地生界,政治家族、政黨則為其護航或分贓,現今,如果台灣人民再不站出來,展現人民的意志,反對湖山水庫、桶頭攔河堰、台塑大鋼廠、八輕等這幾項指標性的破壞案,將使得這塊土地和得來不易的民主一同沈淪。

2005年1月3日 星期一

民間催生馬告檜木國家公園歷程之探討(第六章 綜合探討與結論)

一、本運動的成果、價值與意義
台灣民間發起的森林運動,首波促成了林務局在19897月,由事業機構及事業預算改制為公務機構及公務預算,正式宣佈禁伐全台天然檜木林,至此台灣林業正式結束長達76年之久的伐木養人政策;第二波森林運動則責成當局於19918月宣布全面禁伐天然林,而1998年展開的第三波森林運動,在第一階段為阻止退輔會整理枯立倒木之後,欲尋求國家體制的終極保障卻極可能胎死腹中。

就民間運動的角度而言,第三波運動指標性的行動者大致有四位,生態學者陳玉峰以長期的台灣生態研究為基礎,持續論著與林業界進行學理的抗衡,並在民進黨執政之初帶頭進行各種拜會行動,後期則推動行政院長與四鄉長的簽約,為主要的理念提出者、教育者;李根政為群眾動員及組織戰的主要運動者,發動了在199911月在農委會的抗議行動、200012月的守護森林大遊行,以及對應反馬告人士的網路、媒體戰等;催生聯盟理事長田秋堇女士則為與體制對話之主要人物,透過其政治影響力進行各種遊說之工作;泰雅爾族民族議會的阿棟.優帕斯牧師,則代表致力於民族發展與保育的原住民力量,共同推動著馬告檜木國家公園。而在這些主要人物周圍、背後,更有一群參與、支持的人士,包括了宜蘭在地的保育人士,與檜木林最貼近的鎮西堡、司馬庫斯居民,甚至跨區域的高雄、台中的運動者,少部分的學者,乃至全台各地的參與者,在這期間也投入相當的時間和精力,並作出重要貢獻。對於這場前後四年的民間運動,該以何種角度審視這階段的成果、運動價值與意義,筆者試論如下:

1.持續阻止林業界的反撲

2002年,在馬告預算攻防最激烈之時,筆者曾為文指出,保育團體基於對台灣山林土地現況的了解、政策的反省,長年訴求的是「山林政策總檢討」,馬告國家公園正是基於這項認知背景所提出,不論自治也好、國家公園也罷,只要能真正建立一套山林保護和原住民雙贏的制度,我們認為就是好制度。反對者儘可對內打擊異己,對外抹黑保育人士,但是,別忘了政府內部的退輔會、林業界、現有國家公園體制是超穩定的既得利益者,虎視眈眈的等著馬告國家公園的失敗。

如今,馬告預算被凍結二年後,確如筆者所言,只是回到原點,憑著原住民的反國家公園,退輔會不費一兵一卒仍保有在棲蘭山48,766公頃林地的管理權,檜木林的保育仍存在風險,對原住民而言,則是維持現狀,仍沒有機會參與共同經營管理。就結果來看,這項運動確實回到1999年阻止退輔會整理枯立倒木後的原點,然而,就整個運動來看,雖然本階段未能成功推動國家公園的成立,但仍持續阻擋了林業界的反撲,導致「棲蘭山國家森林生態系永續經營示範區」在國家公園的推動下無疾而終。

2.台灣森林文化的啟蒙運動

主流媒體中國時報、反馬告人士曾批判運動者是一群想當官的人要分名器和利益,以及生態保育根本是偽善等。然而,推動馬告的運動者,真是如此嗎?陳玉峰曾說:「那些參加運動的人怎麼上來的,怎麼來的,南部人最多,這些人我一場一場我開車跑了幾萬公里,一場一場演講去把人拜託出來,我為了什麼?不是為了一個國家公園而已,而是這一片山林,台灣真正文化的根系。」如果以歷史的長河而論,五年之間搶救檜木林催生馬告國家公園運動除了阻止了退輔會繼續以枯立倒木整理名義破壞這片全球僅存的扁柏林外,其最終極的價值也許在於這是一場台灣森林文化的啟蒙運動,一場立基於本土生態系認知下,主張「土地公比人會種樹」的民間觀點,對抗著標榜木材利用價值、主張「森林一定要經營」的林業界。

對於多數的台灣人而言,若不是陳玉峰等人將這場運動注入台灣森林的生態和歷史內涵,有多少人清楚檜木分為紅檜與扁柏二種,何從知悉檜木乃珍稀之冰河時期孑遺,又何以有機會思辯林業體系長年向執政者、人民灌輸的一系列伐木有理、森林一定要經營的偽學理、假知識。保育團體跨越5年的森林運動,到底所為何來?如同陳玉峰所說,的確不只是為了一個國家公園而已。

雖然,最終馬告案因政治意識型態之藍、綠對決,而使馬告案陷入膠著狀態,但吾人認為搶救棲蘭檜木林乃至催生國家公園運動,最大的成果為阻止了退輔會之枯立倒木作業;公眾之森林文化啟蒙;藉此揭開了50年林業的黑洞。至於實際的影響恐怕無法量化,但從連續三次的遊行動員中,那一張張熱切的臉孔,可以知道他們為什麼來!這並非反迫害衍生的運動,而是因理念認同所匯聚的民間力量,相信將為台灣的民間社會奠下穩定的基礎。

3.原住民運動與自然保育結合的首波運動

不論是馬告檜木國家公園諮詢委員會或是2000年的守護台灣森林大遊行,這是台灣第一次保育團體和原住民運動者結合的運動,面對退輔會的長年砍伐,保育團體挺身抗爭;看到自然資源快速流失,有識的泰雅族人表達深沉憂慮,這群泰雅爾族的權益運動者,長期以來就是原住民運動的主要份子,由於本身具有的傳統價值以及對保育運動的理解,同時看到了這個改革的機會,因而投入參與,他們以寬闊的胸襟參與了這項運動,「我們現在的心態是要作主人的心態,但並不是自私的只為了我們的族群,而是為了全台灣。」共存、共榮、共享是兩個運動交織的核心價值,彼此因保育理念與保護策略的共識而結合,期望透過這一座原住民與國家共管的國家公園,將建立起自然保育和原住民文化傳承的新制度,泰雅人並且視為推動自治過程中的階梯。

雖然,馬告國家公園還在未定之天,然而,本運動所帶來的原住民與國家「共管」的議題,有條件開放狩獵等,已為山林政策埋下伏筆,馬告催生過程所碰觸的原住民議題,也是所有山林政策興革過程中都會面對的課題,例如林務局擬劃設「野生動物狩獵專區」,所進行的「丹大地區野生動物狩獵規範草案研擬及試辦計畫(20052008年)」,正引發動保界之批判與反對。

尤其,2005年初立法院已通過原住民基本法,其中第22條中就規定:「政府於原住民族地區劃設國家公園、國家級風景特定區、林業區、生態保育區、遊樂區及其他資源治理機關時,應徵得當地原住民族同意,並與原住民族建立共同管理機制;其辦法,由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會同中央原住民族主管機關定之。」這表示馬告國家公園所推動的共管機制,已成為朝野共識,並進一步法制化。不過台灣的山林和原住民同是百年來殖民政權和山林改革的犧牲者,如何彌補傷痕,迎向族群和諧,維持山林的繁茂,是政府和社會共同的責任,更考驗著這個世代的集體智慧。

二、關於運動的反省與批判
1.馬告國家公園政黨、意識型態惡鬥的犧牲品

1998開始的搶救棲蘭檜木林催生馬告國家公園運動,為台灣最大規模的保護森林運動,在四年之間正好碰上台灣有史以來第一次政黨輪替,歷經3任行政院長,2屆立委,巧合的是阻止退輔會繼續整理枯立倒木和催生國家公園運動的決戰點都是立法院的預算審議。

2000年政黨輪替後,朝野的鬥爭不曾稍歇,本案在立法院審議的情勢和過程筆者歸納為四點,其一,反馬告國家公園的陣營中的立委高金素梅,除具有高知名度外,其無黨籍的身分,在立法院藍、綠兩大陣營皆未過半的情勢下,具有朝野爭相拉攏的關鍵力量;其二,1999年底的大遊行,國民黨總統候選人連戰也曾表態支持國家公園,但在政黨輪替後,2002年國家公園反倒成其進行杯葛、反對的目標;其三,2003年初馬告國家公園預算在立法院表決前夕,原本誓死反對國家公園,並發起保護家園聖戰的立委高金素梅,轉而和執政黨協商達成「保留300萬,半年內重新劃定範圍並公告」的結論,反馬告的主要地方人士也同時呼應,但是,國民黨、親民黨、無黨籍並不認帳,最後預算案還是以藍、綠對決之姿,讓本案胎死腹中;其四、國民黨、親民黨與無黨藉的立委中,投票凍結預算者,包括曾在1999年支持國家公園成立的23位立委。綜上所述,筆者發現議題本身的是非曲直並不重要,當碰上政黨鬥爭時,政黨、政治人物可以前後矛盾,昨是今非,完全不必對人民負責。

另外,在地方層級,馬告檜木國家公園諮詢委員會中,由於原住民的推動者多數為基督教長老教會系統,其與民進黨較為接近的色彩,一開始就面臨國民黨所掌控的原住民鄉行政系統,以及和退輔會相互唱和的原住民立委的抵制,不斷質疑其代表性,2000年,第一波反馬告陣營批判規劃單位放著合法存在及產生的行政體系及民意代表,動員缺乏正當性及合法性的政策外圍組織(長老教會、民族議會),是莫名其妙的民意匯集及政策評估的拙劣操作;2002年,第二波反馬告陣營則是以原住民的歷史悲情為資本,炒作反對的正當性,進行抹黑、扭曲事實,把致力於推動山林政策改革的保育人士和原住民,打壓成利益份子或出賣原住民的罪人,更莫名其妙的是,隱藏在背後的統、獨立場,也成為這波運動因子之一。

總之,此一階段的反馬告運動向來就不是理性之爭,它交錯著政黨、意識型態、特定團體、立委的政治操作及目的,但可悲的是台灣普遍不了解事實,加上主流媒體內部人士的運作,更使得價值混淆、是非、黑白錯亂!馬告國家公園正是在這種政黨惡鬥、不同意識型態下的犧牲品。

2.民進黨的妥協性格,是否有利於山林保育,值得再觀察

2000年第一次的政黨輪替時,民間團體的確對執政的民進黨抱以高度的期待,然而這批新的執政者到底在這波運動中扮演什麼樣的角色呢?從陳水扁總統的新中間路線、三贏政策演化而出的妥協方案,貫穿著唐飛乃至張俊雄兩任行政院長的施政風格,妥協、不問是非為其特色,直至游錫堃上台之後才有所改觀,但最好的推動時機已過。

對於民進黨執政後推動的困境,主推本案的林盛豐政務委員曾辯解:「理念上是都沒有問題,可是大家在實務操作上慢慢一直妥協,所以它理論上本來就會走樣,我跟大家講在實作上有幾個問題,第一,遭遇到實作技術的問題;第二,原來的體制是跟著舊政府建立起來,我們要在短時間…3450個人上來執政,你以為世界就變了嗎?」;「政治情勢不穩定,即使像我們這種自認有理想的政務官,今天的承諾,仍然很可能明天就要改寫了,我們不是故意要騙,但時代總還是不停的往前走,當價值建立在事務官身上時,事情將更容易實踐,我們政務官只是在前線衝刺而已。」

也許林盛豐所說的確有部分真實,短暫的執政要革新國民黨50年的沈疴是有其難度,政府機關之低效率與無能或相互抵制,都可能使所有的美意大打折扣,事務官的品質確實是施政長久的關鍵之一,本案就充分說明了國家機器的確有其侷限,法令制度僅是規範公務人員能做什麼、不能做什麼,而在新政策下之開創性的作為則完全取決於其人事,有適當的人才,成事機會就高;反之,若遇不上適當的人才,任何的改革,都可能夭折或質變。但是追本溯源,若一開始無政務官的決策,冀忘官僚體系的自我反省推動改革,豈不更是緣木求魚?

另一方面,民進黨最大的問題就是不了解台灣山林,更不清楚民間長年訴求的理念和價值,在此情形下,筆者甚至懷疑民間的山林運動,到底是碰上表面支持的執政者(民進黨),或是保守僵硬的執政者(如國民黨),何者能激起更多的社會效應或改革動能?

3.山林政策改革的機會狹窄而困難

200412月,就在我寫成論文的同時,台灣經建掛帥的各式開發案正如火如荼的進行,政府推動蘇花高速公路等第三波高速公路、四大人工湖計畫等,美其名為新十大建設,而為供應各種工業區用水的湖山水庫、高屏大湖在環保團體的抗爭中,仍持續推進;台塑則不管京都議定書即將生效之國際趨勢,逆勢決定在雲林離島工業區與建1,000萬噸的大煉鋼廠,而經濟部工業局竟然說免環評,這說明了民進黨執政仍是持續經建掛帥,有些部分更變本加厲。若非民間強大的壓力,或重大的災變(如72水災),加上執政者的理念等總成的因子,很難讓政府改變施政作為,以這波山林政策改革的機會而言,成立國家公園以及共管機制的籌碼來自「保育團體推動國家公園的社會壓力,加上陳水扁總統的承諾」,主要是由民間努力而來,而非主政者的賜予,即使握有執政者的政治承諾,也不等於「政府敞開改革大門」,仍需一波波的衝撞,才有機會在政策上真正體現民間運動的訴求。

馬告國家公園是民間依現實體制,所提出的山林和原住民雙贏策略,然而,隨著催生國家公園運動的能量為反馬告力量所抵消,此一改革機會是否能重來,尚待觀察,再者,反馬告陣營所謂將退輔會、林務局管轄的馬告山區交與族人「自治」的訴求,在凍結了馬告預算後,社會可還看得到積極推動的作為?改革的機會是如此的狹窄而困難,部分泰雅人看到了這個機會,選擇一同參與,但另一批人卻拼命的把這個機會毀去。

4.民間參與政府運作的反省

回顧整個搶救棲蘭檜木林的歷史,我們發現在民間實力堅強的19981999年,透過強而有力的對抗,迫使國民黨政府得以停止了枯立倒木的整理;相反的,民進黨執政後,民間參與體制內運作,卻反而失敗了,這其中當然有許多的因子左右。就台灣的山林改革運動脈絡來看,民間長期都是從事體制外的抗爭,馬告一案也是民間一點一滴推動而來,向來不是什麼既定政策,馬告檜木國家公園諮詢委員會的參與經驗,可說是台灣首次政黨輪替後,特殊情勢的產物。

從民進黨政府執政(20015月),至200110月最後一次的諮詢委員會期間,民間團體整個力量幾乎耗在這個委員會中,雖然提供了幾項重要的建議,然而,由於政府不肯投入資源進行調查、研究,調查人力進行更多的對話,讓民間夾在政府內鬥的困境中,進退失據。

總結馬告一案的經驗,筆者提出幾項觀點:

(1)民間參與政府各種委員會的運作,雖然是累積相當運動能量後,迫使政府釋出部分決策權的結果,或是政府體現民主參與的一種形式,但是,在這種多元參與,尊重各方意見的表象下,卻可能讓政府的責任被稀釋,變成對民間的一種拖延策略。
(2)馬告諮詢委員會運作期間,由於政府未投入資源進行研究、整合與對話,當民間也擔任一部分執行者角色(義務)時,不僅形同壓榨民間勞力、智力,也使得角色模糊。綜上二點,筆者認為,即便政府的政策是緣自民間之建言,但民間仍宜站在監督角色,才能發揮較大影響力,參與的過程中,民間人士更需有充分的自覺,敏銳的反應,以避免在集體運作下,淪為政策背書的工具。

(3)民間參與的背後,如果沒有適當的壓力、持續的監督做為後盾,不容易要求政府履行建言。

(4)少數與會的意見領袖,如果背後沒有專業團隊的支撐,在頻繁的參與、開會過程中,其建言也可能漸次淪為空洞化?同時,參與必需付出相當的能量(金錢、時間等),以目前台灣環運團體的規模,這是否為有效的運動途徑,值得隨時依據情勢進行評估。

5.誰來關心山林

以目前台灣的環保團體屬性來看,其實有許多是面目模糊的,從和政府合作推廣政令、環境保護、生態保育理念的「環保團體」;強調綠色休閒,消費自然型的「環保團體」;到監督政府、企業,有立場的「環保團體」,這些特質常交叉混成一個團體的特質,前二者往往被質疑是在消費自然、破壞自然或是幫助政府粉飾太平?甚至變成一種俱樂部的性質,連社會公益的部門都談不上。而後者的自我定位和實際作為往往也有著模糊的界限,這類團體往往較沒有組織、面對議題只能點狀碰觸,很難長期耕耘。

以本案初期曾出現軟性訴求還是強烈的抗爭的歧異路線,其實也牽涉到運動團體對運動本身價值認同的問題?

台灣的環保風氣,目前以都會型、休閒式的蔚為主流,反公害運動則只剩零星開展,而反棲地破壞的開發案,則結合著棲地保護、文化保存、族群生存等命題進行著跨領域的合作抗爭,但這些都有一個共同點,就是關注平地的環境問題。「山林」向為環境運動失落的一角,從早期的賴春標,到陳玉峰從台灣生態研究產生的持久關懷,一向都是極少數,李根政、田秋堇等人則是受陳玉峰啟蒙影響下而投入。
未來,山林運動的課題應在於如何喚起更多的關注,深化為台灣人的理念內涵,累積新一波的運動能量,同時保育團體和原住民在本案中,發展出的合作模式和經驗,是否能延續或轉化為一股真正在地的保育力量等,則有待經營。

6.原住民權益運動的觀察

雖然,原住民權益運動非本文所能探討,但筆者以本案的現象觀察試提數項課題以供參考。

(1)-從本案可看出現今原住民社會黨派傾軌、教派分岐、官方、傳統部落、現代組織各據山頭,因而誰都能代表原住民,但又都不具有完全的代表性,這個課題不解決,不管是自治或是共管,都可能是一大障礙,民族議會的形式,是否為建立草根民主,避免頭人政治操弄的可行方向?又,如何在外來各種性質團體介入下,維持自身的主體性。因而,就原住民主體觀點,除了法令制度的配套外,更重要的可能在於如何尋求族群內部的共識。

(2)-馬告國家公園周邊的各部落,甚至部落內部,因資源條件、產業型態、理念不同等,導致發展願景明顯歧異,在此情形下如何擬定發展共識?一致對外?

(3)-原住民族的政治人物是否該跳脫悲情訴求,沈靜下來在各族群內部從事民族智慧的啟蒙,建立族群共同體,尋找族群自治的新機制與模式。尤其在台灣位居上游的原住民與下游的平地住民有著唇齒相依的關係,自治的訴求如何與社會對話?

(4)-原住民在資本主義洪流侵蝕之下,對自然資源的利用模式,明顯已不符自然人狀態下對環境的低度衝擊,因而,原住民社群能否產生自發性的保育力量,將是未來山林保育的關鍵角色。

(5)-回溯第二波反馬告人士不符事實的論述,前後矛盾的訴求,筆者對其背後的目的是否真是為反馬告國家公園,持高度保留,而其操作手法,對原住民社會的利弊,更有待社會長時間的檢驗。

(6)-不可忽略的是,原住民社會長期處於社會弱勢,才是政治人物、有心份子得以操弄各種問題的溫床,政府應深入了解原住民社會,在經濟、文化所需要的扶助,真正投入資源進行對話、改善,尤其在原住民人權、生存權與山林保育之間,更需拿捏分寸,做良好的規劃,否則,即使有立意甚佳的良善政策,都可能在現今各種紛亂的政治、意識型態夾擊中窒礙難行。

三、代結語山林政策總檢討
歷來森林運動首要保護的對象是台灣經過百年砍伐後僅存的天然林,在政策上扭轉伐木營林的政策,制度上的訴求則是林地管理一元化,要求退輔會退出山林,向來民間所挑戰者即由林業機關和林學界所形成的共生體。然而,十數來年,林業界面對來自民間的價值論辯、衝撞後,始終未予任何正面回應,棲蘭山國家森林生態永續經營示範區的推出,代表著「森林一定要經營」這種唯用主義仍是林業界的主流價值,更左右了台灣山林政策的走向,對照現今的國土危脆、土石橫流,真有時空錯置之感。另一方面,林業界視本案為其國土保衛戰,公然抗拒政府政策,而且動員公務人員至國會進行遊說,推銷有利於機關及其相關人士的方案,其是否符合「社會公義」應被檢驗。然而,個人並不相信整個林學界皆為支持伐木營林之人士,歷來與民間對壘的寫手不過如吳俊賢等數人,是否真能代表林學界之整體論述與價值,值得後續了解,民間高度期待林學界的自省,帶給台灣社會一番新氣象。

未來,總統大選、立委選舉、地方鄉鎮長選舉等政治變動,相信是影響著下一階段山林政策的基本盤。另一方面行政院正推動的政府組織再造可能是影響這一片檜木林的另一關鍵,在規劃中,林務系統與國家公園將統合於「環境資源部」中,退輔會第四處(含森林保育處)則將委外化,林業試驗所則將行政法人化。如此,民間長年訴求之林地管理一元化能否達成,退輔會是否將就此退出山林,交還國家與人民,為國共鬥爭導致的山林悲劇劃下句點?又,原本從事伐木經濟營林之林務人員,可能立即轉換為保育推手?亦或國家公園保育體系反而因公務人員人數之懸殊,反而淪陷於這波部會重組之中。再者,敏督利颱風後72水災之洗禮,政府推出「國土復育特別條例」,準備對中、高海拔的生產活動進行限制,刻正引發新一波反彈;原住民族基本法所宣示的原住民土地、自然資源的權利,與山林治理機關建立共管機制等,這些動向都將牽動馬告國家公園後續的發展,因而,就民間森林運動而言,本運動必須放在山林政策總檢討的層次再出發。

四、後記

當我們費盡心思描述、探討歷史之際,真正完整的歷史已隨著時光不斷往前奔逝,同時,別忘了,最該給予關注者,也許不在人事的變遷,亦或人種有限的語言文字構成的歷史紀錄,而是百萬年來始終屹立在台灣島的檜木林是否得以長存。

歷史發展有其主軸、副線,更有背後運作的多種因子及其邊際效應,往往錯綜複雜,如同生態系之環環相扣,本案也是如此,就史實的呈現而言,筆者雖然已盡力蒐集相關資料,並在歷程中勉力紀錄、為文探討,陳玉峰教授也以其「凡走過必留下痕跡」的信念留下了許多錄音帶並由助理們辛苦的打成逐字稿,然而,坦白說,本報告紀錄的仍僅是此一運動發展的主軸,囿於個人之見,定有疏漏之處,尚待各界的參與者給予指正。

馬告一案是筆者個人內心揮之不去的糾葛,本文的寫作猶如尋求救贖之途徑,由此記錄自己的迷惘、掙扎,理出那二年中一個青澀的運動者,隻身在冷冷的台北街頭、會議室或在南台的烈日下,牽掛著那台灣僅存的原始檜木林,推動馬告國家公園的混沌時光。


個人得承認反對者正是我們的一面鏡子,照見我們的不足與社會的缺陷,但真理需要的不僅是言詞的辨證,而是隨著時代巨輪不斷前進,發生在這塊土地的事實與現實,推動馬告、反馬告都有待時間的驗證,歡迎回應或批判本文之論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