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

李根政和林務局長辯論,行政院長游錫堃裁示停止全民造林(2004)


2003.12.23,砍大樹種小樹,全民造林造假。中國時報。
我從1998年參與搶救檜木林運動以來,持續策劃了許多保護森林的行動,每逢三月十二日總是用來挑戰植樹造林政策的時機。然而,從2011年以來,由於311福島核災的因素,三月成了反核最重要的政治機會,植樹造林的問題,並不容易引起討論。

所以,這六年來的三月我也是以反核運動為主,沒有利用這時機進行森林倡議。

不過,台灣人工造林的問題,在政策面還有許多改進空間,至今仍未真正走向正軌,
公眾的了解也很少,
所以,我先發表這篇文章出來,交代2002-2004年在民進黨執政期間,
我和伙伴們發動的反全民造林運動,由於舉證確鑿,
加上林盛豐政務委員,游錫堃行政院長的見識和政治決策的勇氣,
終於停止了這個花費國庫一百多億,在台灣山地毀林超過三萬多公頃的荒謬政策。

這個政策從1996年開始,2004年停下來,國民黨執行了四年,民進黨執行了四年。
結果2008年馬英九執政又開始推動,2009年地球公民不得不重新調查揭露,至今雖有進展,
但還有許多問題未解。

由於民進黨即將重新執政,希望藉由此史實的揭露,
讓台灣的造林政策可以有一更清楚的討論。

根政2016.3.14

--------------------------------
李根政和林務局長辯論,行政院長游錫堃裁示停止全民造林!(2004)

因應1996年賀伯災變而推出的全民造林運動,自推出以來,陳玉峯教授即提出預警式之批判:「台灣林務人士長期扭曲生態道理,完全站在人類唯用主義,視林地為經濟搖籃的近利觀下,我們懷疑這波造林運動是否將墮入造新孽的危機。」(聯合報,1996.8.24。)

2002,我們在一次前往屏東浸水營古道的踏查學習中,因緣際會目睹了造林現場。

2002,屏東大漢林道檢查哨前伐木後焚燒的土地。
從此,我和高雄市教師生態育中心的專職及義工伙伴們(傅志男、林岱瑾、柯耀源、李怡賢、蔡碧芝等人),以及楊國禎教授大力協助下,進行林地調查,直擊此一政策導致「砍樹、毀林,整地(引火),再種小苗」之事實。在透過記者會、立法院公聽會等努力下,喚起了林盛豐政務委員的正視,試圖解決此一政策引發的爭議。

「全民造林」政策的關鍵爭議在於,原本是為了增加森林面積來保護水土的政策,林業單位卻以經濟林之作法推動,加上20年共53萬的造林獎勵金誘因,演變成政府在鼓勵人民砍大樹、種小樹,從1996年推動以來,估計毀林可能超過三萬多公頃。

在幾次會議中,我們透過林業官員、學者的辯論,讓政府不得承認政策確有問題,並在2003年減少了造林預算,然而,砍大樹、種小樹仍在全台如火如荼進行。
2002 .5.14,揭露伐林種樹,自由時報。

因此, 2003年底,我們再度揭發滿洲茄冬原生林伐林案,促請行政院停止這個政策,當年,我們邀請了中國時報記者高有智去到現場做了獨家報導,這篇報導引起林盛豐政務委員的重視。

2004年5月18日,林盛豐政務委員終於前往滿洲造林地現勘,親眼目睹此一政策之謬誤,在場與台大、中興大學的學者激辯,隨後並要求林務局提出落日方案,但農委會堅持再推動3年共4,140公頃的造林計畫,於是行政院游錫堃長裁示要聽取「全民造林運動」的專案報告。

-------------------------------------
2004.7.15游錫堃聽取全民造林實施計劃,會議實錄:(附錄─行政院祕書長函,以及公文影像)

本會議原訂於7月12日舉行,然而在敏督利颱風造成嚴重災情後,行政院忙於處理救災事宜,故延到7月15日。

這場前後約一個多小時的會議,在早上10:00召開,首先由林務局長顏仁德報告。林務局在面對民間持續的挑戰和行政院的壓力下,由顏局長提出了林務局的落日方案,聲稱「經調查仍有裸露及崩塌地837公頃、廢果園地277公頃、伐木跡地1,158公頃、超限利用地1,868公頃,合計面積4,140公頃尚未造林,必須辦理。」因此,預計自94年度起至96年度止再做3年才停止這項政策。

隨後,我則從屏東縣滿洲等造林地之實際案例,說明全民造林之實施現況為「砍樹、毀林,放火燒山、引火整地,重新種小苗」的三部曲運動,嚴重危及國土保安,同時批判林務單位以經濟林之作法推動這項國土保安計畫,建請行政院停止此一政策,重新研擬新世紀的山林政策。詳細建言為:

1、已連續執政的民進黨政府,沒有必要再背負國民黨時代的錯誤政策,應讓「全民造林運動」走入歷史,追究相關人員責任,要求農委會提出新世紀的山林政策。

2、新的山林政策,應擺脫數十年來經濟營林、人為整治等摧殘山林、阻礙土地生機的作法!以台灣數百萬年演化,自然演替之機制為基礎,釐訂不同的管理和施業政策。

3、請把造林預算,移轉為收回超限利用、濫墾之林地。依其地況擬定不同的經營管理方案。 

4、保育、國土保安、林業經營應研擬不同的經營政策!進行林地之分類,凡劃為保育、保安地範圍,不必進行任何人造林,讓本土物種,自行演替,回復為天然林。因此崩塌地、廢耕果園不需人為造林!如果劃歸為經濟地,才可以進行生態綠化、林業生產等永續利用行為。經濟林地應位於「沒有水土流失疑慮」、「交通方便」、「土壤肥沃」等條件之區域。

5、打破由林業官員、森林學界、造林業者長期壟斷的決策模式,納入生態、經濟、社會等領域之學者專家、民間團體的參與,讓山林政策的研擬更具公共性,以照顧更大、更長遠的公共利益。

我的簡報中呈現的照片和論述顯然得到游院長和多數與會者的認同。游院長一開口就令人訝異,他直截了當說:「林務局的政策真的有問題!」這項政策明顯與國土保安背道而馳,要進行重大改變才行。他看著林務局報告封面的肖楠造林地相片,有感而發的說,這樣的景觀也許在四十年前是成功的,但是如今考量經濟效益、社會成本等因素,則完全不划算,因此林業單位長期以「經濟營林為主的政策需要徹底改變」,另外附帶批判了退輔會所謂「森林一定要經營」的這套說法。

游院長以在宜蘭的經驗,舉了一個太平山造柳杉林的例子,說明在砍伐檜木林後,重新種的柳杉不如自然生的紅檜生長來得好,本土植物較能適應在地的氣候、土壤等條件,該是檜木的原鄉就不該以人工去種柳杉,當時如果不造林,那個地方將成為一片美林。因此,如果是為國土保安、生物多樣性,崩塌地、廢耕果園、超限利用地、人造林地等應放任自然演替,無需人為干預。游院長清晰的指出,過去所謂的人工造林地,對土地復育也是一種干擾,未來都不應再撫育,應任由其自然演替,另外,更指示應研議明確劃分一定海拔高度等條件下,農業、造林等產業活動完全徹出。

游院長的認知和觀念,幾乎完全與民間長年訴求的「土地公比人會種樹」完全一致。

另外,對於部分原住民立委長期以來都把獎勵造林之經費視為「福利政策」,農委會李金龍主委則主動表示他願意處理這個問題。

綜觀整個會議中,游院長有關山林政策重要的談話計有:

1、如果是為國土保安、生物多樣性,崩塌地、廢耕果園、超限利用地、人造林地等應放任自然演替,無需人為干預。

2、過去所謂的人工造林地,對土地復育也是一種干擾,未來都不應再撫育,應任由其自然演替。

3、應明確劃分一定海拔高度等條件下,農業、造林等產業活動完全徹出。

4、全民造林運動所有新植造林全面停止,進行專案檢討,研擬配套方案。

5、山林政策應該改變過往「經濟營林」的政策,以國土保安、保育為國家主要目標,請林盛豐政務委員、經建會負責召集研擬「新世紀的山林政策」,置入國土復育小組的工作中,和國土復育特別條例一併討論。在考量林農、原住民生計,在社會、經濟等成本下,審慎研擬配套措施。

6、新世紀山林政策之研擬應打破由林業官員、森林學界主導之決策模式,納入生態、經濟、社會等領域之學者、專家,以及民間團體之參與。

小結:

游院長的談話,如果真的能貫徹在往後的政策、預算的分配中,那麼將是國府繼1991年宣布全面禁伐天然林之後,最重大的山林政策改革,其影響將是深遠而巨大,對此,民間衷心期盼並將持續關注山林政策之改革及其相關議題。。

然而,長期主導「經濟營林」政策的林業界(官僚體系、森林學界、造林業者),其反撲的效應,仍有待觀察;同時,新世紀的山林政策如何與七二水災後研擬的國土復育特別條例併同考量,而其實質計畫,包括山地產業與人民生計問題,林務機關的業務調整,相關法律、行政命令的修訂、廢止、制定等,都是一個個的大工程,執政者能否應以長遠的眼光,在對土地現實充分認知的基礎上,研議可行措施,謀求朝野共識,依其輕重緩急持續的推動,為國家立下永世基業,仍有待考驗。

李根政◎ 2004.8.13初稿,2016.3.14重新整理。

附錄:
行政院祕書長函
發文字號:院臺農字第0930008752號
發文日期:九十四年七月三十日
院長聽取「全民造林運動實施計畫」簡報會議記錄
時間:93年7月15日(四)上午十時整
院長提示:
一、為避免全民造林獎勵政策提供誘因,導致人民「砍大樹、種小樹」,宜回歸其自然演替,以天然更新方式復育山林資源,爰全民造林運動實施計畫之新植造林業務,自九十四年度起停辦,並妥為研擬相關配套措施;另請農委會從生態景觀及產業經濟觀點,積極推動平地景觀造林政策。
二、為落實國土保安,請林政務委員盛豐邀集經濟部、本院經建會、農委會、原民會等相關部會,成立跨部會之「七二水災災後重建小組」,就總體經濟、社會文化、生態保育及農民、原住民之補償機制等配套措施,研擬此次七二水災之重建政策,並一併提出新世紀山林政策。
主持人:游錫堃院長
出席者:行政院祕書長葉國興、政務委員林盛豐、經建會副主任張景森、農委會主委李金龍、原民會副主委浦忠成、高雄市教師會生態教育中心主任李根政、林務局長顏仁德、行政院第五組代組長傅安年





這個網誌中的熱門文章

台灣大伐木時代,到底砍了多少樹?

文☉李根政,2016 2005年,筆者寫了一篇文章「 台灣山林的悲歌 」,簡略描述森林開發破壞史,由於是為了提供讀書入門,文章撰寫相當簡略,不足以呈現台灣山林開發的完整面貌。 由於許多網友常常引用前二段的數據,我認為有必要呈現數據的來源,於是進行了這部分的補註和部分修訂,提供各界參考。 ------------------------------------------------ 1912年~~日治時代,開啟伐木事業 台灣大規模的伐木事業開始於日治時代,1912年,阿里山區第一列運材車自二萬坪開出。自此,台灣百萬年的原始檜木林開始遭到慘烈的殺戮,漸次淪亡。如今,阿里山留有一座樹靈塔,即為日人大量殺伐檜木巨靈以至手軟、心驚,不得不建塔以告慰樹靈。總計在1912年~1945年間,官營的阿里山、太平山、八仙山三大林場共砍伐森林約18,432公頃、材積約663萬立方公尺,平均每年伐木20萬立方公尺左右。(註一) 日治的伐木事業,以完整的森林資源調查為本,編定森林計劃、劃分事業區,奠定了台灣現代化的林業經營的基礎。前林業試驗所所長林渭訪對此給予「伐而不濫、墾而有度」的正面評價。 然而,高山的伐木所代表的也是對原住民的步步逼近與管控,當數條深入內山、橫貫東西「撫番」道路開闢完成,原住民也隨著檜木巨靈傾倒,被迫往山下遷移,爾後日益失根、凋零。緊接著在二次大戰末期,實施戰備儲材,日本當局允許軍部直接伐木,為了取材方便,甚至連保安林都大肆砍伐,20萬公頃以上的林地遭廢,為日本治台留下一頁山林的血淚悲歌。 1945年~~國民政府時代,伐盡台灣檜木林 1945年國民政府來台後,推動「以農林培植工商業」的產業政策,開始大量砍伐原始森林,除延續日人所遺留林場外,更捨棄原有的伐木鐵路、索道,改開闢高山林道,進行新林場全面皆伐的作業;1956年在十三個林區厲行「多造林、多伐木、多繳庫」之三多林政(焦國模,1993);1958年更公布台灣林業經營方針:下令「全省之天然林,除留供研究、觀察或風景之用者,檜木以80年為清理期限,其餘以40年為清理期,分期改造為優良之森林。」這一連串耗竭式的伐木政策,鑄下台灣森林全面淪亡的悲劇,也帶給土地無止境的災難。 是年「八七水災」發生,次年又發生「八一水災」,1963年「葛樂禮颱...

【守護森林】台灣山林的悲歌

文☉李根政 1912年~~日據時代,開啟伐木事業 台灣大規模的伐木事業開始於日本時代,1912年,阿里山區第一列運材車自二萬坪開出。自此,台灣百萬年的原始檜木林開始遭到慘烈的殺戮,漸次淪亡。如今,阿里山留有一座樹靈塔,即為日人大量殺伐檜木巨靈以至手軟、心驚,不得不建塔以告慰樹靈。總計在1912年~1945年間,官營的阿里山、太平山、八仙山三大林場共砍伐森林約18,432公頃、材積約663萬立方公尺,平均每年伐木20萬立方公尺左右。 日本的伐木事業,以完整的森林資源調查為本,編定森林計劃、劃分事業區,奠定了台灣現代化的林業經營的基礎。前林業試驗所所長林渭訪對此給予「伐而不濫、墾而有度」的正面評價。 然而,高山的伐木所代表的也是對原住民的步步逼近與管控,當數條深入內山、橫貫東西「撫番」道路開闢完成,原住民也隨著檜木巨靈傾倒,被迫往山下遷移,爾後日益失根、凋零。緊接著在二次大戰末期,實施戰備儲材,日本當局允許軍部直接伐木,為了取材方便,甚至連保安林都大肆砍伐,20萬公頃以上的林地遭廢,為日本治台留下一頁山林的血淚悲歌。 1945年~~國民政府時代,伐盡台灣檜木林 1945年國民政府來台後,推動「以農林培植工商業」的產業政策,開始大量砍伐原始森林,除延續日人所遺留林場外,更捨棄原有的伐木鐵路、索道,改開闢高山林道,進行新林場全面皆伐的作業;1956年在十三個林區厲行「多造林、多伐木、多繳庫」之三多林政;1959年更公布台灣林業經營方針:下令「全省之天然林,除留供研究、觀察或風景之用者,檜木以80年為清理期限,其餘以40年為清理期,分期改造為優良之森林。」這一連串耗竭式的伐木政策,鑄下台灣森林全面淪亡的悲劇,也帶給土地無止境的災難。 是年「八七水災」發生,次年又發生「八一水災」,1963年「葛樂禮颱風」,又引起大水災,此時社會輿論已有檢討之聲,但伐木量仍急劇昇高,1965年到1975年之間,每年平均伐木面積超過1萬公頃,其中又以1971年的1萬6千多公頃為最高峰。 1975年由於政府開始注意森林對國土保安的重要,加上幾大林場的檜木林已幾乎伐盡,伐木量逐漸降低。1991年政府以行政命令宣布禁伐天然林,大規模的伐木才正式進入尾聲。 總計,國民政府來台後,共砍伐34萬4千多公頃的林地,面積超過三座玉山國家公園。材積約4,456萬7千餘立方公尺,如果以長...

高雄地區焚化爐危機(1999)

  李根政 @1999 (原載於〈生態中心〉季刊試刊號 23-27 頁) 1999 年 7 月,美國聖勞倫斯大學化學教授 Dr. Paul Connett 訪台,很遺憾的對台灣的環境運動者說:他來晚了一步,來不及把先進國家垃圾焚化的惡果告知台灣民眾,因為台灣己步入「先進國家」的後塵,把焚化爐當成解決垃圾問題的仙丹。以為焚化爐一蓋,垃圾問題都解決了。 高高屏地區自 1999 年 6 月以後,民生垃圾正式進入焚化爐的時代,在幾座焚化爐相繼運轉之後,我們發現其荒腔走板的地步,已進入焚化爐惡質的循環模式之中。其中最嚴重的當屬「搶垃圾」及「灰渣」的問題。另外密布在高雄縣、市邊境的「醫療廢棄物焚化爐」和「事業廢棄物焚化爐」則是一個早已存在,但從未被關注的嚴重污染黑洞。(註) 垃圾不夠燒怎麼辦? 當耗資 56 億 9,600 萬元的高雄市南區資源回收廠於 1999 年 6 月提前完工後,每日可焚燒 1800 噸垃圾的超大容量,揭開垃圾不夠燒、搶垃圾的荒謬戲碼:起初是高市南區廠代為處理鳳山地區每天 450 噸垃圾,見證縣市友誼;但在高縣仁武焚化爐完工開始試燒後,林園鄉以垃圾運往高市焚化僅 10 分鐘車程,而運往仁武卻要一小時以上,不合經濟效益,拒絕運往該縣的仁武焚化爐,縣、市顯然已陷入搶垃圾的窘境。後來的解決之道是,透過縣市協議,達成仁武焚化爐處理高市左、楠地區的垃圾,以交換林園大寮垃圾運往高市的南區焚化爐。 高縣仁武焚化爐當初設計總焚化量為 1,350 噸, 1999 年 11 月 12 日進入試燒最後階段,需達到「兩個月連續高負荷運轉」,每日所需垃圾量超過一千四百噸,但試燒一開始,環保局赫然發現,各鄉鎮實際垃圾量竟大幅萎縮,嚴重縮水僅為當初提報數的六成,從以往號稱 1,800 噸,降為 1,200 噸,其中尤以大寮情況最為嚴重,提報 400 噸,實際卻僅有 150 噸垃圾量。垃圾量 100 餘噸的林園鄉,僅進場 40 到 50 噸,燕巢鄉曾出現進場 2 、 3 噸的「成績」。 因此即使有了和高雄市交換的左、楠地區每日 600 噸垃圾(後來縮水為 400 噸),加上轄區內既有的十二鄉鎮垃圾總量,每日實際進場的垃圾卻僅有 1,000 噸,較所需垃圾量嚴重不足,需再增加 400 噸之多。但是高縣仍有幾個鄉鎮,以無法支付高昂的處理費而拒絕讓垃圾進場焚燒,最後縣府為了解決此一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