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

【鄉村農業】留下永安溼地,成立自然公園



23年前台電公司在興達電廠(註一)旁,向台鹽公司買下131公頃的鹽田,其目的是為了填埋灰渣。然而,由於台鹽公司與鹽工的爭議未解,加上灰渣大都再利用賣給水泥公司,23年間大自然進入收回失土,海茄冬、欖李等海岸潮間帶植物陸續進駐,蘊育了全台僅次於台南的欖李族群。同時,根據高雄市野鳥學會在20年間所做的調查顯示,由於這裡是台南以南最大的一塊溼地,因此,是過境候鳥離開台灣前,最後的且最大的覓食中繼站。其中重要保育類鳥種包括了諾氏鷸、黑面琵鷺、東方白鸛、黑鸛、唐白鷺、遊隼、魚鷹、紅隼、彩鷸、燕鴴、小燕鷗、喜鵲、紅尾伯勞等;稀有具觀賞價值鳥種則有反嘴鴴、高蹺鴴、棕背伯勞、地啄木、黑頭翡翠、黑翅山椒鳥等,總計超過110種的鳥類出現在這塊溼地上。因此,1999年永安溼地被國際鳥盟列為重要野鳥棲地(IBA),2007年被內政部營建署指定為國家重要濕地。


△人事的爭議造就這片充滿生機的溼地。


△鹽灘上的圓形草生地


△這片溼地中深淺不一,西側和南側水深較淺,紅樹林生長良好。圖中的白色欖李花

另外,永安鹽田上烏樹林製鹽株式會社的鹽務辦公室是極富歷史價值的古蹟,為高雄大財主陳中和所建,已有90左右的歷史,2008年5月由高雄縣政府指定為縣定古蹟。其鹽灘結晶池為瓦盤式,是用破陶破瓦片鋪設而成,極富美感趣味與歷史價值。


△「烏樹林製鹽株式會社」傳統荷蘭式的巴洛克建築,融合了部分日本和式建築風格。


△瓦盤式結晶池

隨著鹽工爭議的落幕,台電公司開始進行土地利用的規劃,首先推動的是太陽能發電計畫,根據媒體報導,該計畫於2007年開始規劃,預計2011年完工後,發電量約為5,600千瓦,20多公頃的土地,這項計畫獲得高雄縣政府的極力支持,認為南部產業是一項利多,有助高雄科學園區綠能產業發展。是帶來地方發展的契機。(2007/12/19 聯合報)
對於這項計畫,高雄市野鳥學會認為設置地點恰好位於鳥類棲息最豐富的地點,一旦設置後恐使得IBA)被除名並引來國際的壓力。經聯合高雄地區環保團體共同表達反對意見後,台電公司釋出少見的善意,提出了北移至較不敏感區位的計畫,8月25日在興達電廠召開了座談會,希望爭取環保團體的支持,然而,本人及荒野協會高雄分會、鳥會等出席代表對此計畫仍不表認同,多次向余處長表達歉難為台電公司背書,其理由陳述如下:

一、
根據台電公司一份初步分區規劃顯示,這片溼地除了規畫中的太陽光電計畫外,未來可能會再興建一座新的燃煤電廠(C區中的IGCC電廠)。就區位來說,目前爭議中的台電大林燃煤電廠,緊臨高雄港,為輸煤絕佳地點,然而,台電公司聲稱台灣每年需增加約150萬瓩,相當於二座燃煤機組,如照此發展邏輯,永安溼地為台電公司少數臨港的土地,建燃煤電廠只是遲早的事。一旦續建燃煤電廠,未來可能保留的區域僅是法定的全區30%土地,約39公頃(如下圖),大部分位於較深的水域,如此一來,永安溼地做渡冬候鳥全台最後一站的功能幾乎全數喪失,永安溼地名存實亡。

△A區占地6.65公頃含保育區2.85公頃;B區占地約10公頃;C區為電力設施區,含太陽光電、IGCC、煤倉及倉庫等,占地約74公頃;D區古蹟保護區約1.3公頃;E區為保育區,面積共約39公頃(E區加A區部份約占30%)

二、台灣目前的電力備用容量高達16%,約為5,700MW,而新建電廠仍以燃煤電廠為主,動輒1,600MW(彰火)、3,200MW(台電大林廠),而本計畫的裝置容量僅約4.2MW,在台灣供電的角色實如九牛一毛,縱使能夠發電,也有可能連用都用不上。簡而言之,這是台電公司向國人交代、宣示、展示其發展替代能源的裝飾品,也是為達成政府到2011年太陽能裝置容量達10MW目標的樣板。

三、縱使作為展示、推廣之樣板,個人及許多環保團體仍然很支持政府推動太陽光電計畫,藉以帶動該產業之研發與應用,以期減少對石化能源的依賴。然而,應選擇較佳的發展策略,選擇適當的地點,例如分散於家戶、學校、政府機關之屋頂;或如鳥會所提創意方案──永安繁星計畫,將太陽能面板設置於廣大的魚塭工寮、雞舍等,加總面積也不亞於台電在永安溼地的方案,台電公司何苦一定要將此電廠設於永安溼地?理由可能只有一個,土地是台電的,最方便,最容易達成政府的目標。

四、依據環保署「開發行為應實施環境影響評估細目及範圍認定標準」之規定,位於非都市土地,申請開發面積達10公頃以上或擴建面積累積10公頃以上,都必需進行環評,然而太陽光電計畫卻沒有列入應進行環評的項目,算是很大的法令疏漏。同時,台電公司所提計畫面積約為9.5公頃,後續還有第二期的計畫,明顯是為爭取時效,刻意將計畫切割以規避可能進行環評的「開發風險」,對此欠缺基本環境影響評估的開發案,縱使開發地點已避開最敏感的區域,就能保證毫無影響,不必評估?更何況永安鹽灘歷經20幾年的自然演替,就算台電公司依當年規畫作為堆置灰渣之用,也會對現有生態產生衝擊,更何況在這裡要大興土木,當然需要評估其開發施工、營運階段對本溼地會造成什麼影響,最負責的作法是進行全區的整體評估,提送環評說明書讓社會與學者專家共同來檢驗。

五、能源政策必需從節約用電,抑制高用電產業著手,並且制定用電的總量,以供定需,而非無止境的增加電廠。以台灣有限的土地面積,可以蓋電廠的地方大概都用盡 了,如按台電公司的規劃,每年必需增加二座燃煤機組,才能應付用電的成長,難不成台灣所有海岸、港口都要插滿煙囱不成?

六、在全球氣候趨於極端,水患日趨嚴重之際,目前的永安溼地對當地有相當程度之滯洪功能,任何填土開發的計畫,都應審慎評估為宜。

在高雄這個環境已經嚴重超載,佈滿各種大煙囱的「災區」,實在應該積極的進行環境復育,容我們在此做一個夢,台電公司如果能將這片131公頃的溼地捐出,讓政府來設立野生動物保護區,成立一個面積超越台北關渡自然公園的「永安溼地自然公園」也許才是對永安鄉、大高雄地區的人民和環境最好的回饋。


文.李根政2008.8.26(攝影.傅志男)

註一:興達電廠是全台第二大的火力發電廠,總裝置容量達4,325MW,擁有4座燃煤機組共2,100MW,以及5座天然氣複循環機組共2,225MW。該電廠擁有全台第三大、南部第一大的儲煤場,最大的儲存量可以達到80萬噸,由 於興達電廠的碼頭水深不足,故其煤碳是在高雄港以吃水淺的駁船轉運。永安溼地位於電廠之東南方,再往南就是永安液化天然氣接收站,台灣每年進口約70億立方公尺的天然氣,全部由此卸收與儲存,透過貫穿台灣西部的輸氣管線,包括一條海底管線,將天然氣送至全國各地。

這個網誌中的熱門文章

台灣大伐木時代,到底砍了多少樹?

文☉李根政,2016 2005年,筆者寫了一篇文章「 台灣山林的悲歌 」,簡略描述森林開發破壞史,由於是為了提供讀書入門,文章撰寫相當簡略,不足以呈現台灣山林開發的完整面貌。 由於許多網友常常引用前二段的數據,我認為有必要呈現數據的來源,於是進行了這部分的補註和部分修訂,提供各界參考。 ------------------------------------------------ 1912年~~日治時代,開啟伐木事業 台灣大規模的伐木事業開始於日治時代,1912年,阿里山區第一列運材車自二萬坪開出。自此,台灣百萬年的原始檜木林開始遭到慘烈的殺戮,漸次淪亡。如今,阿里山留有一座樹靈塔,即為日人大量殺伐檜木巨靈以至手軟、心驚,不得不建塔以告慰樹靈。總計在1912年~1945年間,官營的阿里山、太平山、八仙山三大林場共砍伐森林約18,432公頃、材積約663萬立方公尺,平均每年伐木20萬立方公尺左右。(註一) 日治的伐木事業,以完整的森林資源調查為本,編定森林計劃、劃分事業區,奠定了台灣現代化的林業經營的基礎。前林業試驗所所長林渭訪對此給予「伐而不濫、墾而有度」的正面評價。 然而,高山的伐木所代表的也是對原住民的步步逼近與管控,當數條深入內山、橫貫東西「撫番」道路開闢完成,原住民也隨著檜木巨靈傾倒,被迫往山下遷移,爾後日益失根、凋零。緊接著在二次大戰末期,實施戰備儲材,日本當局允許軍部直接伐木,為了取材方便,甚至連保安林都大肆砍伐,20萬公頃以上的林地遭廢,為日本治台留下一頁山林的血淚悲歌。 1945年~~國民政府時代,伐盡台灣檜木林 1945年國民政府來台後,推動「以農林培植工商業」的產業政策,開始大量砍伐原始森林,除延續日人所遺留林場外,更捨棄原有的伐木鐵路、索道,改開闢高山林道,進行新林場全面皆伐的作業;1956年在十三個林區厲行「多造林、多伐木、多繳庫」之三多林政(焦國模,1993);1958年更公布台灣林業經營方針:下令「全省之天然林,除留供研究、觀察或風景之用者,檜木以80年為清理期限,其餘以40年為清理期,分期改造為優良之森林。」這一連串耗竭式的伐木政策,鑄下台灣森林全面淪亡的悲劇,也帶給土地無止境的災難。 是年「八七水災」發生,次年又發生「八一水災」,1963年「葛樂禮颱...

【守護森林】台灣山林的悲歌

文☉李根政 1912年~~日據時代,開啟伐木事業 台灣大規模的伐木事業開始於日本時代,1912年,阿里山區第一列運材車自二萬坪開出。自此,台灣百萬年的原始檜木林開始遭到慘烈的殺戮,漸次淪亡。如今,阿里山留有一座樹靈塔,即為日人大量殺伐檜木巨靈以至手軟、心驚,不得不建塔以告慰樹靈。總計在1912年~1945年間,官營的阿里山、太平山、八仙山三大林場共砍伐森林約18,432公頃、材積約663萬立方公尺,平均每年伐木20萬立方公尺左右。 日本的伐木事業,以完整的森林資源調查為本,編定森林計劃、劃分事業區,奠定了台灣現代化的林業經營的基礎。前林業試驗所所長林渭訪對此給予「伐而不濫、墾而有度」的正面評價。 然而,高山的伐木所代表的也是對原住民的步步逼近與管控,當數條深入內山、橫貫東西「撫番」道路開闢完成,原住民也隨著檜木巨靈傾倒,被迫往山下遷移,爾後日益失根、凋零。緊接著在二次大戰末期,實施戰備儲材,日本當局允許軍部直接伐木,為了取材方便,甚至連保安林都大肆砍伐,20萬公頃以上的林地遭廢,為日本治台留下一頁山林的血淚悲歌。 1945年~~國民政府時代,伐盡台灣檜木林 1945年國民政府來台後,推動「以農林培植工商業」的產業政策,開始大量砍伐原始森林,除延續日人所遺留林場外,更捨棄原有的伐木鐵路、索道,改開闢高山林道,進行新林場全面皆伐的作業;1956年在十三個林區厲行「多造林、多伐木、多繳庫」之三多林政;1959年更公布台灣林業經營方針:下令「全省之天然林,除留供研究、觀察或風景之用者,檜木以80年為清理期限,其餘以40年為清理期,分期改造為優良之森林。」這一連串耗竭式的伐木政策,鑄下台灣森林全面淪亡的悲劇,也帶給土地無止境的災難。 是年「八七水災」發生,次年又發生「八一水災」,1963年「葛樂禮颱風」,又引起大水災,此時社會輿論已有檢討之聲,但伐木量仍急劇昇高,1965年到1975年之間,每年平均伐木面積超過1萬公頃,其中又以1971年的1萬6千多公頃為最高峰。 1975年由於政府開始注意森林對國土保安的重要,加上幾大林場的檜木林已幾乎伐盡,伐木量逐漸降低。1991年政府以行政命令宣布禁伐天然林,大規模的伐木才正式進入尾聲。 總計,國民政府來台後,共砍伐34萬4千多公頃的林地,面積超過三座玉山國家公園。材積約4,456萬7千餘立方公尺,如果以長...

高雄地區焚化爐危機(1999)

  李根政 @1999 (原載於〈生態中心〉季刊試刊號 23-27 頁) 1999 年 7 月,美國聖勞倫斯大學化學教授 Dr. Paul Connett 訪台,很遺憾的對台灣的環境運動者說:他來晚了一步,來不及把先進國家垃圾焚化的惡果告知台灣民眾,因為台灣己步入「先進國家」的後塵,把焚化爐當成解決垃圾問題的仙丹。以為焚化爐一蓋,垃圾問題都解決了。 高高屏地區自 1999 年 6 月以後,民生垃圾正式進入焚化爐的時代,在幾座焚化爐相繼運轉之後,我們發現其荒腔走板的地步,已進入焚化爐惡質的循環模式之中。其中最嚴重的當屬「搶垃圾」及「灰渣」的問題。另外密布在高雄縣、市邊境的「醫療廢棄物焚化爐」和「事業廢棄物焚化爐」則是一個早已存在,但從未被關注的嚴重污染黑洞。(註) 垃圾不夠燒怎麼辦? 當耗資 56 億 9,600 萬元的高雄市南區資源回收廠於 1999 年 6 月提前完工後,每日可焚燒 1800 噸垃圾的超大容量,揭開垃圾不夠燒、搶垃圾的荒謬戲碼:起初是高市南區廠代為處理鳳山地區每天 450 噸垃圾,見證縣市友誼;但在高縣仁武焚化爐完工開始試燒後,林園鄉以垃圾運往高市焚化僅 10 分鐘車程,而運往仁武卻要一小時以上,不合經濟效益,拒絕運往該縣的仁武焚化爐,縣、市顯然已陷入搶垃圾的窘境。後來的解決之道是,透過縣市協議,達成仁武焚化爐處理高市左、楠地區的垃圾,以交換林園大寮垃圾運往高市的南區焚化爐。 高縣仁武焚化爐當初設計總焚化量為 1,350 噸, 1999 年 11 月 12 日進入試燒最後階段,需達到「兩個月連續高負荷運轉」,每日所需垃圾量超過一千四百噸,但試燒一開始,環保局赫然發現,各鄉鎮實際垃圾量竟大幅萎縮,嚴重縮水僅為當初提報數的六成,從以往號稱 1,800 噸,降為 1,200 噸,其中尤以大寮情況最為嚴重,提報 400 噸,實際卻僅有 150 噸垃圾量。垃圾量 100 餘噸的林園鄉,僅進場 40 到 50 噸,燕巢鄉曾出現進場 2 、 3 噸的「成績」。 因此即使有了和高雄市交換的左、楠地區每日 600 噸垃圾(後來縮水為 400 噸),加上轄區內既有的十二鄉鎮垃圾總量,每日實際進場的垃圾卻僅有 1,000 噸,較所需垃圾量嚴重不足,需再增加 400 噸之多。但是高縣仍有幾個鄉鎮,以無法支付高昂的處理費而拒絕讓垃圾進場焚燒,最後縣府為了解決此一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