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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資源】誰能撼動砂石業的黑金王國?─圓潭陸砂開採之夢魘

文☉李根政(2004.6.6)

即使讓砂石斷料、工程停擺,都應先讓砂石之暴力、暴利王國瓦解,
讓採砂變成透明、公開,可以由公民監督的正當行業。


6月6日,筆者一行人在李春田里長的陪同下,勘查了高雄旗山中正里(圓潭)一帶開採陸砂的情形。這是政府陸砂開採政策核准之第一案,由台糖公司提供土地供砂石業者申請在其農地上開挖砂石再回填的工程。目前四個開採區都已開挖完畢,正進行回填,但即使是在假日,台21線的砂石車仍然川流不息。

對於圓潭一帶的居民來說,從去年3月,政府核准開挖台糖農地的砂石後,便是一連串惡夢的開始。

台糖公司宣稱該地之地下水水位在18-20公尺間,因此開挖10公尺不會影響地下水質與水量,但是一開挖就發現地下水位遠比預期的高,至今,必需每天24小時不斷的抽水,才能進行砂石開採。筆者到達的現場,是由高雄縣政府於2002年12月13日所核准的一塊面積5.145公頃的農地,一口6寸(18公分)的大水管正日以繼夜的大量抽取地下水往外排。

由於開挖出深度低於附近的地下水位,附近大量地下水便擁入大坑中,加上日以繼夜的抽水,圓潭一帶的地下水位已劇烈下降。過去,中正里一帶的水井向來不會低於4.5公尺,但如今這樣的淺水井已抽不到水,居民只好改裝設自來水,或是另挖深達18公尺的水井取用。

另外,在高雄縣政府核准的採砂業者所提出的土石採取執行計畫書,業者聲稱:「除路面隨時保持清潔與壓損之凹凸面隨時填補整平外,於道路兩側排水溝亦定期疏浚,農業作與行道樹葉葉面粉塵亦定期清洗,以保持土石採取區四周環境之美觀。」

但是當地一條寬僅六公尺,供砂石車行走的產業道路,在採砂一年後已是處處坑洞,大、小車輛行走其間危險重重,尤其雨天更為嚴重,如此已導致居民大、小車禍不斷,怨聲載道,但砂石業者從未有任何修補動作。

再者,開挖後的大坑洞,按規歸定必需回填阿公店疏濬之淤泥,然而,李里長數度發現業者利用半夜12點、淩晨3、4點進行掩埋作業之情事,令人訥悶的是,如果是真是合法掩埋阿公店的淤泥,何需夜半進行,再者,如果行事正當,何以李里長出面關切時,需要八個大漢出面圍剿,阻止其了解作業細節。依照採取土石的計畫書,台糖公司監督人員得隨時視需要要求抽樣辦理有害物質含量檢驗,但筆者懷疑台糖公司真有意願、能力、有勇氣進行監督。

新中原、石鈞、宏圖永安、金順興等四家業者在申請採砂階段,即涉嫌偽造台糖圓潭農場土石採取聯合說明會之會議紀錄,號稱居民對此土石採取案無異議,而最荒謬的是出席名單中無一個是圓潭居民。由此,我們要問,如何叫人民支持這樣的陸砂開採政策,憑什麼說地方民眾是非理性抗爭?圓潭人也許該自潮─我們家比較倒霉,因為旁邊有砂石料源,所以忍受砂石車、暴力威脅,是國民應盡義務?

從本案之經驗,筆者從幾個面向提醒政府應評估相關之政策。

一、台糖無力規劃、管理龐大土地,乃配合政府政策出賣最原始的本錢,將土、石直接變賣成鈔票;但其賣價之低廉,令人咋舌。目前砂石每一立方公尺的市價至少350元,但台糖僅收取含停工損失、地價稅、監工費、銷售收益等僅42元權利金(以通過核准的圓潭四個區共20幾公頃,估計約開採10萬立方公尺,台糖的總收益估計不過7、8千萬);而縣政府更只收20元。
不管是非法、合法之河砂或陸砂開採,都是將原本屬於這塊土地和人民的公共財,用來圖利少數的砂石業者,此一不對等之機制,有待重新設計。

二、開挖20幾公頃的陸砂,台糖加上縣府收益不會超1億,但是,周邊的居民卻付出遠超過於此的損失,試問,當地的交通事故事增加12倍,大大小小的人命傷害如何計算,人民之恐懼,生活品質嚴重下降,其代價如何計算?因為地下水位下降,原本7天灌溉一次,如必需3天一次,農家多付出的勞務,該由誰支付?原本的水井抽不到水,居民只好加裝自來水或另挖深水井的費用該由誰支付?因為砂石車的揚塵,導致木瓜等果樹、作物生長不良、歉收的損失又該由誰支付?

這些社會成本,能計算的何止一億?不能計算的又如何衡量?政府賺取蠅頭小利,砂石業者賺取暴利,但其負作用卻由居民來承受,符合社會公平正義嗎?

三、在政府積極推動吉洋人工湖之際,圓潭一帶因為開採砂石,導致附近地下水位下降、交通、治安等負面效應,可謂殷鑑不遠,主政者應重新評估這項政策,以免從「提供水源、砂石、發展觀光」之三贏政策,變成環境、政府、人民三輸,僅砂石業、資本家獲利之政策。

四、台灣建築RC之結構,幾為世界第一,台灣的公路密度,海岸消坡塊、河堤等水泥工程,破壞生態至鉅。砂石是有限的國土資源,政府應徹底檢討所有公共工程之合理性、必要性、砂石材料之替代性,官民一起努力降低用量,而非以破壞國土為代價無限量供應砂石。

結語:

這次的現場勘查中,筆者和李里長等一行六人,剛開始到達大林庄開挖砂石的現場不久,一名目光凶惡的男子便前來盤查,然後從埔羌林、三角仔到圭柚腳,一路尾隨,在我們勘查結束後,更沿著台21號道路一路相送,這男子是否為砂石業者雇用的黑道人士不得而知。

令人心寒的是,民間團體到由政府核淮、合法開採陸砂的現場勘查,都得享受「黑影隨行」的待遇,如果我們是到了非法採砂的地方呢?是否小命不保?難怪採砂業始終被認定就是黑道的事業。數月以來,由於關切吉洋人工湖一案,訪談之中,高屏兩縣前任縣長家族、縣議會以降之地方政要直接經營砂石業,或與砂石業掛鈎之傳聞,純樸鄉民指證歷歷,這裡,砂石業之利益集團,宛若不受台灣法律管轄的國中之國。

我們認為,不管事實為何,一個由余陳月瑛、余政憲主政18載,如今由其派系持續執政的高雄縣政府,難辭其咎;一個由蘇嘉全主政8年的屏東政府亦是如此。如果執政之民進黨在高屏兩縣之地方勢力都是由砂石業撐起的半邊天,那麼,我們對此一政權之清廉、改革將不抱任何希望!

當受害者求助無門,國家機器不理不采,居民不得不挺身抗議時,公權力卻是用來保護黑道賺取暴力而非協助良民,試問,這樣的政府要來做什?我們清楚知道砂石問題牽涉國家重大公共工程、國內營建業之發展。然而,事實指出,砂石業之黑金體系已嚴重侵蝕人民之生存權、政權之合法性、正當性,我們認為政府沒有理由再推卸保護人民基本生存之責任,放任砂石業之黑金政商體系持續擴張。即使讓砂石斷料、工程停擺都應先讓砂石之暴力王國瓦解,讓採砂變成透明、公開,可以由公民監督的正當行業。

100多年前,美國政府要向印地安人購買土地時,印地安酋長訴說著土地、空氣、水、野生動植物的無價,在資本主義橫行的社會,我們也許不必如此高標看待現今的土地處置與買賣。但是,我們仍要問,一個人擁有土地是擁有多深的土地?從地表往下1、10、100公尺,亦或直達地心?台糖公司或私有農地的主人,有權處置地表以下所有的土壤、砂、石、水、礦物嗎?台灣政府有權出賣這塊土地上的所有資源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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