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4年6月26日 星期六

【我與社運】愛台灣的口號可以休矣!

李根政(2004.6.26)

為了民進黨的初選、高雄市的議員選舉,街頭充斥著「愛台灣」的宣傳車,但仔細聽其內容,除了很會做選民服務外,怎麼個「愛台灣」法,則全無內容。那些「愛台灣」的民進黨候選人,再也提不出任何政績與前瞻的政治理念。

愛台灣、選民服務,已成為候選人必備的資格,接下來是黨派庇蔭,至於問政表現、政見、社會參與,都不是重點。

至此,我可以理解而且認同沈富雄所說,今後民進黨不要再說「愛台灣」這樣的語言。因為,愛台灣已被這群講上說「愛台灣」的政客用爛了,人民要看到的是真正關心社會、有能力、有才幹的立法委員與議員。

今年,高雄有一位年輕的議員要轉戰立委,但其訴求竟僅能提「拒絕收賄500萬」,代表其清廉、清流。台灣的民意代表候選人,竟淪落至可以把不收賄這種基本的人品作為競選的宣傳?

高雄市的議員賄選事件,打落了十幾個資深議員,但他們不知恥的推出其親屬出來競屬,初期還打著平反的口號,後來不提了,但仍是公開登著和收賄議員的合照,打出一人當選,兩人服務的口號。

2004年6月6日 星期日

【我與社運】環境運動雜記

李根政(2004.6.6)

現今不管是環境運動等社會運動,或由此要發展出一股新的政治力量,都必需重新面對「我們的群眾」在那裡?有多少的問題。

過去,和民進黨一起的日子,會讓我們產生一種錯覺,以為民進黨的支持者,就是我們的支持者。有些認為,民進黨是接收社運動資源從中建立自己的政治版圖,例如從反公害運動中看到有機可乘,從中介入接收資源的部分民代;但傲僈的部分政治人物,如陳文茜則解讀為是政治運動帶著社會運動往前跑。

然而,這些爭辯應留待歷史公斷了,2000年政黨輪替,以及2004年阿扁的再次執政,都讓我們看清:

民進黨不一定支持環保或其他進步的新社會理想。

民進黨的支持者,不一定就是支持環保的群眾。

而國民黨欠缺和這股民間社會對話的企圖,與民間團體的距離始終很遙遠。

如今,多數的台灣人民仍將統獨、黨派等意識型態做為選票的終極考量,而非切身之民生問題,以及攸關世代公義,子孫發展的環境問題。

相較國民黨的執政,民進黨政府並非沒有進步。

在口號上,從總統、閣揆以降,永續發展,保護生態頓時成了響亮的口號,但令人不解的是一椿椿破壞生態至鉅的工程卻一再成了選舉牛肉。

而在政務官方面,他們的確是比較了解民間社會的理想性,而不得不承認有其被政治現實、體制的束縛的困境;但同時他們也算準了解民間社會的虛弱,動員有其極限,很難持續給與壓力,同時很難反映在選票上。

最近有二件事,可以拿來探討,其一,四月二十七日,環保團體在行政院抗議新十大建設中的蘇花高、人工湖等案,過程中,前祕書長劉世芳以抗議群眾中「沒有大老」所以不出面接見。這種心態,凸顯了民進黨執政後與當前的社運結構脫節的現象,以為只有大老在環保界中才有代表性。

其二,經建會張景森副主委一句反高山纜車的環保人士是「思想幼稚、知識貧乏」,張景森的話,也許只是道出了許多參與或了解民間社會普遍虛弱的執政者心態。
如果我們從另一種角度解讀,我們會認為張景森的話不無道理。

因為環保人士充滿理想性,在處處講權謀、利益交換的現實世界裡,的確是顯得「思想幼稚」;另一方面,因為一個建設案通常是枆費數以千萬計,委由數百、數十人組成的顧問公司進行規畫,以及組織龐大的政府部門所主導,加上迄今資訊的不公開狀況,區區幾個「義務、業餘」的環保人士與其相較當然是「知識貧乏」。

再者,台灣的學者,通常以「學術中立」為其推缷社會責任的擋箭牌,極少願意挺身而出,出面指陳決策之錯誤;再者長期仰賴政府計畫,「拿人的手軟,吃人的嘴軟」情形非常普遍,更不願意與出錢的機關相抗衡。然而,吊詭的是,這個專業領域他們再不說話,其他人說的話都屬於不專業的話,因此,台灣的產、官、學界多數沆瀣一氣,同為環境破壞的殺手,或是沈默的幫凶。所謂的學者從未理解,他們的研究經費是來自納稅人的錢,是要其維護最大、長遠的公共利益,而非維護出錢的政府機關中公務員的既得利益(權力、錢、及其共生體系)。

環保人士所面對的是「專業的環境破壞者」政府和污染性的企業。在他們面前,我們的確是「思想幼稚、知識貧乏」。

然而,相較而言,我們認為一個被賦予權力、給與薪資的政務官,當然要扛起更多的責任,因為一個錯誤的決策,可能損及長遠的公共利益,保持謙虛、自省,而非自大傲慢的自以為是,相信是一個擁有權力著必要的品德。但如今,扁政府部分的政務官卻少了謙遜,以傲慢和執著在推動政務,張景森是一例,公共工程會郭清江之執著於「生態工法」,完全不理會民間一再以實例提出的批評也是一例。

這是一場從不對等的遊戲,而且永遠不可能對等。但也正是由此凸顯了民間社會的可貴,以及迫切的需要社會的支持。在這個只著眼於政治、權力對抗、益分贓的政黨政治中,民間社會正發揮著彌補公共政策監督的角色,盡管力量微弱…

我們必需以五十年、一百年的尺度,以生界的總體利益為基準,而非以短利來判斷一個政策的對錯。一開始就不對的政策,或是因時空位移,過去好的政策,如今卻是壞的政策,則需要修正。這樣的修正是必要的,不能簡單評為「政策搖擺」。

民間團體、運動者的努力,不僅在阻止錯誤政策,節約人民納稅錢上有貢獻,許多運動本身即是一種廣泛的公眾教育,不知不覺的形塑了人民的價值觀,正是這群人以無私的精神,為環境、為世代的利益把關,但是這個社會顯然沒有給與這群無私的運動者應有的支持。

【水資源】誰能撼動砂石業的黑金王國?─圓潭陸砂開採之夢魘

文☉李根政(2004.6.6)

即使讓砂石斷料、工程停擺,都應先讓砂石之暴力、暴利王國瓦解,
讓採砂變成透明、公開,可以由公民監督的正當行業。


6月6日,筆者一行人在李春田里長的陪同下,勘查了高雄旗山中正里(圓潭)一帶開採陸砂的情形。這是政府陸砂開採政策核准之第一案,由台糖公司提供土地供砂石業者申請在其農地上開挖砂石再回填的工程。目前四個開採區都已開挖完畢,正進行回填,但即使是在假日,台21線的砂石車仍然川流不息。

對於圓潭一帶的居民來說,從去年3月,政府核准開挖台糖農地的砂石後,便是一連串惡夢的開始。

台糖公司宣稱該地之地下水水位在18-20公尺間,因此開挖10公尺不會影響地下水質與水量,但是一開挖就發現地下水位遠比預期的高,至今,必需每天24小時不斷的抽水,才能進行砂石開採。筆者到達的現場,是由高雄縣政府於2002年12月13日所核准的一塊面積5.145公頃的農地,一口6寸(18公分)的大水管正日以繼夜的大量抽取地下水往外排。

由於開挖出深度低於附近的地下水位,附近大量地下水便擁入大坑中,加上日以繼夜的抽水,圓潭一帶的地下水位已劇烈下降。過去,中正里一帶的水井向來不會低於4.5公尺,但如今這樣的淺水井已抽不到水,居民只好改裝設自來水,或是另挖深達18公尺的水井取用。

另外,在高雄縣政府核准的採砂業者所提出的土石採取執行計畫書,業者聲稱:「除路面隨時保持清潔與壓損之凹凸面隨時填補整平外,於道路兩側排水溝亦定期疏浚,農業作與行道樹葉葉面粉塵亦定期清洗,以保持土石採取區四周環境之美觀。」

但是當地一條寬僅六公尺,供砂石車行走的產業道路,在採砂一年後已是處處坑洞,大、小車輛行走其間危險重重,尤其雨天更為嚴重,如此已導致居民大、小車禍不斷,怨聲載道,但砂石業者從未有任何修補動作。

再者,開挖後的大坑洞,按規歸定必需回填阿公店疏濬之淤泥,然而,李里長數度發現業者利用半夜12點、淩晨3、4點進行掩埋作業之情事,令人訥悶的是,如果是真是合法掩埋阿公店的淤泥,何需夜半進行,再者,如果行事正當,何以李里長出面關切時,需要八個大漢出面圍剿,阻止其了解作業細節。依照採取土石的計畫書,台糖公司監督人員得隨時視需要要求抽樣辦理有害物質含量檢驗,但筆者懷疑台糖公司真有意願、能力、有勇氣進行監督。

新中原、石鈞、宏圖永安、金順興等四家業者在申請採砂階段,即涉嫌偽造台糖圓潭農場土石採取聯合說明會之會議紀錄,號稱居民對此土石採取案無異議,而最荒謬的是出席名單中無一個是圓潭居民。由此,我們要問,如何叫人民支持這樣的陸砂開採政策,憑什麼說地方民眾是非理性抗爭?圓潭人也許該自潮─我們家比較倒霉,因為旁邊有砂石料源,所以忍受砂石車、暴力威脅,是國民應盡義務?

從本案之經驗,筆者從幾個面向提醒政府應評估相關之政策。

一、台糖無力規劃、管理龐大土地,乃配合政府政策出賣最原始的本錢,將土、石直接變賣成鈔票;但其賣價之低廉,令人咋舌。目前砂石每一立方公尺的市價至少350元,但台糖僅收取含停工損失、地價稅、監工費、銷售收益等僅42元權利金(以通過核准的圓潭四個區共20幾公頃,估計約開採10萬立方公尺,台糖的總收益估計不過7、8千萬);而縣政府更只收20元。
不管是非法、合法之河砂或陸砂開採,都是將原本屬於這塊土地和人民的公共財,用來圖利少數的砂石業者,此一不對等之機制,有待重新設計。

二、開挖20幾公頃的陸砂,台糖加上縣府收益不會超1億,但是,周邊的居民卻付出遠超過於此的損失,試問,當地的交通事故事增加12倍,大大小小的人命傷害如何計算,人民之恐懼,生活品質嚴重下降,其代價如何計算?因為地下水位下降,原本7天灌溉一次,如必需3天一次,農家多付出的勞務,該由誰支付?原本的水井抽不到水,居民只好加裝自來水或另挖深水井的費用該由誰支付?因為砂石車的揚塵,導致木瓜等果樹、作物生長不良、歉收的損失又該由誰支付?

這些社會成本,能計算的何止一億?不能計算的又如何衡量?政府賺取蠅頭小利,砂石業者賺取暴利,但其負作用卻由居民來承受,符合社會公平正義嗎?

三、在政府積極推動吉洋人工湖之際,圓潭一帶因為開採砂石,導致附近地下水位下降、交通、治安等負面效應,可謂殷鑑不遠,主政者應重新評估這項政策,以免從「提供水源、砂石、發展觀光」之三贏政策,變成環境、政府、人民三輸,僅砂石業、資本家獲利之政策。

四、台灣建築RC之結構,幾為世界第一,台灣的公路密度,海岸消坡塊、河堤等水泥工程,破壞生態至鉅。砂石是有限的國土資源,政府應徹底檢討所有公共工程之合理性、必要性、砂石材料之替代性,官民一起努力降低用量,而非以破壞國土為代價無限量供應砂石。

結語:

這次的現場勘查中,筆者和李里長等一行六人,剛開始到達大林庄開挖砂石的現場不久,一名目光凶惡的男子便前來盤查,然後從埔羌林、三角仔到圭柚腳,一路尾隨,在我們勘查結束後,更沿著台21號道路一路相送,這男子是否為砂石業者雇用的黑道人士不得而知。

令人心寒的是,民間團體到由政府核淮、合法開採陸砂的現場勘查,都得享受「黑影隨行」的待遇,如果我們是到了非法採砂的地方呢?是否小命不保?難怪採砂業始終被認定就是黑道的事業。數月以來,由於關切吉洋人工湖一案,訪談之中,高屏兩縣前任縣長家族、縣議會以降之地方政要直接經營砂石業,或與砂石業掛鈎之傳聞,純樸鄉民指證歷歷,這裡,砂石業之利益集團,宛若不受台灣法律管轄的國中之國。

我們認為,不管事實為何,一個由余陳月瑛、余政憲主政18載,如今由其派系持續執政的高雄縣政府,難辭其咎;一個由蘇嘉全主政8年的屏東政府亦是如此。如果執政之民進黨在高屏兩縣之地方勢力都是由砂石業撐起的半邊天,那麼,我們對此一政權之清廉、改革將不抱任何希望!

當受害者求助無門,國家機器不理不采,居民不得不挺身抗議時,公權力卻是用來保護黑道賺取暴力而非協助良民,試問,這樣的政府要來做什?我們清楚知道砂石問題牽涉國家重大公共工程、國內營建業之發展。然而,事實指出,砂石業之黑金體系已嚴重侵蝕人民之生存權、政權之合法性、正當性,我們認為政府沒有理由再推卸保護人民基本生存之責任,放任砂石業之黑金政商體系持續擴張。即使讓砂石斷料、工程停擺都應先讓砂石之暴力王國瓦解,讓採砂變成透明、公開,可以由公民監督的正當行業。

100多年前,美國政府要向印地安人購買土地時,印地安酋長訴說著土地、空氣、水、野生動植物的無價,在資本主義橫行的社會,我們也許不必如此高標看待現今的土地處置與買賣。但是,我們仍要問,一個人擁有土地是擁有多深的土地?從地表往下1、10、100公尺,亦或直達地心?台糖公司或私有農地的主人,有權處置地表以下所有的土壤、砂、石、水、礦物嗎?台灣政府有權出賣這塊土地上的所有資源嗎?

【環境與民主】民進黨執政觀點: 環保人士「思想幼稚、知識貧乏」?

民進黨執政觀點:
環保人士「思想幼稚、知識貧乏」?

@李根政2004.6.6

現今不管是環境運動等社會運動,或由此要發展出一股新的政治力量,都必需重新面對「我們的群眾」在那裡?有多少的問題。

過去,和民進黨一起的日子,會讓我們產生一種錯覺,以為民進黨的支持者,就是我們的支持者。有些認為,民進黨是接收社運動資源從中建立自己的政治版圖,例如從反公害運動中看到有機可乘,從中介入接收資源的部分民代;但傲僈的部分政治人物,如陳文茜則解讀為是政治運動帶著社會運動往前跑。

然而,這些爭辯應留待歷史公斷了,2000年政黨輪替,以及2004年阿扁的再次執政,都讓我們看清:
民進黨不一定支持環保或其他進步的新社會理想。
民進黨的支持者,不一定就是支持環保的群眾。
而國民黨欠缺和這股民間社會對話的企圖,與民間團體的距離始終很遙遠。
如今,多數的台灣人民仍將統獨、黨派等意識型態做為選票的終極考量,而非切身之民生問題,以及攸關世代公義,子孫發展的環境問題。

相較國民黨的執政,民進黨政府並非沒有進步。

在口號上,從總統、閣揆以降,永續發展,保護生態頓時成了響亮的口號,但令人不解的是一椿椿破壞生態至鉅的工程卻一再成了選舉牛肉。

而在政務官方面,他們的確是比較了解民間社會的理想性,而不得不承認有其被政治現實、體制的束縛的困境;但同時他們也算準了解民間社會的虛弱,動員有其極限,很難持續給與壓力,同時很難反映在選票上。

最近有二件事,可以拿來探討,其一,四月二十七日,環保團體在行政院抗議新十大建設中的蘇花高、人工湖等案,過程中,前祕書長劉世芳以抗議群眾中「沒有大老」所以不出面接見。這種心態,凸顯了民進黨執政後與當前的社運結構脫節的現象,以為只有大老在環保界中才有代表性。

其二,經建會張景森副主委一句反高山纜車的環保人士是「思想幼稚、知識貧乏」,張景森的話,也許只是道出了許多參與或了解民間社會普遍虛弱的執政者心態。
如果我們從另一種角度解讀,我們會認為張景森的話不無道理。

因為環保人士充滿理想性,在處處講權謀、利益交換的現實世界裡,的確是顯得「思想幼稚」;另一方面,因為一個建設案通常是枆費數以千萬計,委由數百、數十人組成的顧問公司進行規畫,以及組織龐大的政府部門所主導,加上迄今資訊的不公開狀況,區區幾個「義務、業餘」的環保人士與其相較當然是「知識貧乏」。

再者,台灣的學者,通常以「學術中立」為其推缷社會責任的擋箭牌,極少願意挺身而出,出面指陳決策之錯誤;再者長期仰賴政府計畫,「拿人的手軟,吃人的嘴軟」情形非常普遍,更不願意與出錢的機關相抗衡。然而,吊詭的是,這個專業領域他們再不說話,其他人說的話都屬於不專業的話,因此,台灣的產、官、學界多數沆瀣一氣,同為環境破壞的殺手,或是沈默的幫凶。所謂的學者從未理解,他們的研究經費是來自納稅人的錢,是要其維護最大、長遠的公共利益,而非維護出錢的政府機關中公務員的既得利益(權力、錢、及其共生體系)。


環保人士所面對的是「專業的環境破壞者」政府和污染性的企業。在他們面前,我們的確是「思想幼稚、知識貧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