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詹副署長之怒,關於環保運動的幾點想法

6/6詹順貴副署長在環評修法的公聽會上,憤而宣布散會,我要說的是:詹律師沈不住氣,奮而離席,於公於私都該被檢討。但對環保運動,我有幾點想法。

一、環評會從來就不是環保運動唯一的戰場。對總統和行政院、縣市長施加政治壓力,常態的國會法案和預算監督往往是最關鍵的戰場。而在個案審議階段,內政部區委員、都委會的重要性更不亞於環保署的環評會。

二、環保機關通常是扮演未端管制的角色,源頭在於經濟部、交通部等開發部門主導的開發案,這些部會由於很少直接受到公民社會的直接挑戰,至今仍然十分封閉保守,例如最近地球公民主打的採礦議題,幾乎完全打不開經濟部的門進行對話。環保運動應該把部分的焦點轉移到這些開發機關。

三、強化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的責任(意味著,環保署環評會的角色弱化)這是很大的課題。大方向是對的,這有助於目的事業主管機直接面對公眾的質疑,催化內部質變,也讓環保運動不只是整天罵環保署,而是直接挑戰經發部門,甚至決策的行政院或總統。

不過,由於環評會是目前NGO最熟悉的戰場,一直被期待站在一個「環境優先」的角度進行審查。因此,目的主管機關的審議和把關機制也要被拉進來談。例如,相對建立起資訊公開、民眾參與的審議機制,委員的組成能否具有公共性等。否則,環保署很容易就被批評為退守,制度鬆綁。

四、環評修法是大事,每個團體的意見不一定相同,專長有經驗的項目也有差異,即使團體之間也需要對話。但當前的環保團體大都分身乏術。以本會來說,單是邀集內部所有相關同事做功課,要提出共同意見的時間,都需要喬很久。如果環評制度相關的修法希望讓公民社會深度參與討論,整個修法節奏需要慢下來,大家才可以靜心下來討論。

五、台灣社會的各種轉型,最重要的是建立對話所需要的「信賴」。如果對所有一切都採取懷疑論,不可能討論事情。而信賴的基礎在於政府要主動釋出更多的資訊,保留決策的彈性;而人民在表達意見的同時,也需要虛心的學習。事事都以懷疑論做為起手式,對官員先進行道德檢驗,或者動輒程序杯葛,根本無法討論事情。

我們要承認,每個人或組織的知識和能力都是有限的,如果官方願意持續開放態度進行制度興革的討論,環保團體也要花時間好好理解和學習,畢竟,修法涉及很多專業層面,需要更多的對話和協力,絕對不是誰說了就算。當然,如果政府明知是錯的還要蠻幹,人民也只好繼續抗爭。

六、台灣環保運動表面上很熱鬧,但組織人力、社會知名度、支持者都很有限。我常接到許多案件請求,最近多數只能把心一橫來婉拒。因為組織業務已經夠多,根本無力負荷,同事身心過勞嚴重,一旦接手,只能放下原有業務,或者要求同事繼續加班。這不是長久之計,也做不好事情。 


當前的環保組織,最重要的是盡可能壯大自己,爭取更多公眾的支持;重新檢視組織所長,確認什麼事可以做好?努力發展出專業,讓台灣每個重大領域都有組織在長期經營和守護。如果要進行串連、尋求其他組織協助,就要認真思考組織串連的必要性,好好坐下來討論訴求是否合理有共識,尊重各組織參與的角度和自主性。

批環團「扣帽子」 詹順貴5分鐘宣布散會
https://newtalk.tw/news/view/2017-06-06/885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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