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

拿掉否決權:環評制度的另類思考


本文是應台灣人權促進會邀稿在五年前所寫,寫完之後沒有大力宣傳,因為社會並沒有討論的時機。近日環保署召集環評修法會議,詹順貴副署長被與會者激怒宣布散會,正引發環保運動界及社會討論,因而剪裁此段落,小幅編修後供各界參考。

拿掉否決權是很敏感的主張,內文中許多觀點是很簡化的陳述,尚有討論空間,請大家指教。

---------------------------
2012年底的產發會中,財團們宣洩了對環評制度的不滿,產發會的「共識」報告中指控:重大投資案件淪為少數決策,且多偏重環保觀點;環評委員組成重環保、輕社經;審查委員不遵循審議規範,擴及上位政策;常以書件資料不完備要求反覆補件;環評大會有權推翻「專案小組」結論,廠商無所適從;環境差異分析之審議,審查內容常擴及全廠()域,致業者卻步,影響擴建或更新。例如:六輕4.7期環差(條件擴及全六輕VOC總量)、中油三輕更新環差(條件擴及全區健康風險評估) 。財團們指控這些因素導致整體審查時程冗長,業者投資卻步,總而言之,就是抹黑環評阻礙了經濟發展,而首要打擊目標是要推翻環評委員的否決權。

多年來做為環保團體的成員,對於環評是又愛又恨。

愛的是:在目前各種把關的法令制度中,環評因為擁有否決權,確實是能夠阻擋開發案;又因為法規目的是為了預防或減輕影響,且法令明文要考量自然與生態環境、社會、經濟、文化,可以說是進行總體發展評估的重要制度。

恨的是:環評委員的組成,完全可以被行政院和環保署操控,環評書件都是由開發單位委託顧問公司撰寫,內容充滿常態性的造假、避重就輕。

根據環保署統計歷年來被否決的案件僅占7%,而且只要是總統和行政院支持的開發案,幾乎不會被否決。環評法從1994年實施至今,否決權這把尚方寶劍,真正敢用的環評委員並不多,更何況政府高層要操控委員會是易如反掌。

2005-2007年張國龍署長任內,史無前例的聘任了幾位環保人士擔任環保署第六屆環評委員,那段期間是否決案件最多的高峰,但也讓當時行政院院長蘇貞昌批評「失衡的環評不妥」,宣稱環評委員阻礙了6,000 億的投資。從此之後,執政當局就從環評委員的遴聘,牢牢掌握了環評會,以專業之名,阻斷了所有民間推薦的代表進入。

1、環評審查統計(1995~2012.10)
-->
有條件通過584件
不應開發53件
進二階(有條件通過)98件
進二階(不應開發)5件
進二階(其他處置)3件
其他處置78件
總計通過682件(83%)
總計不應開發58 件( 7%)

2、歷年來環評審查結果(件數與比例)
-->
年度不予開發有條件通過進入二階小計不開發vs有條件+二階環保署長
1996年53220578.80%張隆盛、蔡勳雄
1997年45620805.00%蔡勳雄
1998年3496585.20%蔡勳雄
1999年2769872.30%蔡勳雄
2000年7648798.90%蔡勳雄、林俊義
2001年5773855.90%林俊義、郝龍斌
2002年2471504.00%郝龍斌
2003年3412466.50%郝龍斌、張祖恩
2004年5472549.30%張祖恩
2005年61712425.00%張祖恩、蔡丁貴、張國龍
2006年52202718.50%張國龍
2007年2300326.30%張國龍、陳重信
2008年0281290.00%陳重信、沈世宏
2009年0176230.00%沈世宏
2010年1301323.10%沈世宏
2011年0171180.00%沈世宏
2012年09090.00%沈世宏
資料來源:環保署,整理:施月英

在如此結構下,環保運動將環評視為阻擋開發案的唯一戰場,其實有極高的政治風險。歷來聚焦於環評會的環保運動,不得不一邊研讀環評報告,尋找良心學者專家,準備資料參與環評會的所謂「客觀論戰」,但同時,都必需同時在社區、全國營造社會壓力,以準備在場內外進行群眾動員。

這種做法,就是不相信環評會所謂的科學、理性、客觀。同時,也理解環評會之於環保運動,只是前台的決戰點,後台更關鍵的還有立法院的預算,以及執政者的決策。

回顧十幾年來,許多指標個案,如美濃水庫、高屏大湖、湖山水庫開發案等,都是在已通過環評後再進行反對抗爭,而成功與否,則端看在地反對力量是否足以啟動政治角力。美濃水庫因為地方不屈不撓的反對力量,在立法院刪除其預算,加上2000年陳水扁當選總統而停工;2001年通過環評的高屏大湖,同樣因為社區堅定的反對,促使選區立委年年刪除其預算;湖山水庫則因為欠缺在地力量而功虧一匱,2006年雖經環保團體試圖在立法院阻擋預算,但竟是由在野的國民黨祭出黨紀,聯合親民黨、無黨立委聯手護航。

2011年的國光石化開發案又是明證,環保團體雖然把環評為一重要戰場,但也同時進行各種社會力的營造,最後並非環評否決了開發案,而是環保運動撼動了馬英九的選票基礎,直接下達中油撤資的決策,才使國光石化胎死腹中。

因而,從另一個角度看,「環評會的否決權」是讓當權者得以隱身於後操控的擋箭牌,是諸葛孔明的草船,讓民間力量齊發環保署環評會,而非直接指向當權者。


所以,我傾向有條件的支持拿掉環評會的否決權,但還是留在環保署審議,但此同時應修改相關制度。

包括:1.由民間推薦環保評委員;2.減少官方代表席次;3.由開發單位繳費給環保署,統一發包具有公信力的環評公司撰寫環評報告;4.透過嚴謹確實的資訊公開、民眾參與機制,確立環評會的公信力;5.還是讓環評會的結論,做出「建議不應開發」、「建議有條件開發」等結論,成為一個決策的參考依據,至於要不要做的決策,還是交給執政黨,讓總統、行政院長負起責任來。

如此修正方向,表面上台灣失去了以環評做為否決開發案的政策工具,但長期來看,有助於提升台灣社會的「責任政治意識」,戮破政府以「專家、專業治理」,包藏政治分贓、政商勾結的假象,迫使行政院、總統府直接曝露於所有反對勢力的炮火,無法再以環保署做為擋箭牌。

這個網誌中的熱門文章

台灣大伐木時代,到底砍了多少樹?

文☉李根政,2016 2005年,筆者寫了一篇文章「 台灣山林的悲歌 」,簡略描述森林開發破壞史,由於是為了提供讀書入門,文章撰寫相當簡略,不足以呈現台灣山林開發的完整面貌。 由於許多網友常常引用前二段的數據,我認為有必要呈現數據的來源,於是進行了這部分的補註和部分修訂,提供各界參考。 ------------------------------------------------ 1912年~~日治時代,開啟伐木事業 台灣大規模的伐木事業開始於日治時代,1912年,阿里山區第一列運材車自二萬坪開出。自此,台灣百萬年的原始檜木林開始遭到慘烈的殺戮,漸次淪亡。如今,阿里山留有一座樹靈塔,即為日人大量殺伐檜木巨靈以至手軟、心驚,不得不建塔以告慰樹靈。總計在1912年~1945年間,官營的阿里山、太平山、八仙山三大林場共砍伐森林約18,432公頃、材積約663萬立方公尺,平均每年伐木20萬立方公尺左右。(註一) 日治的伐木事業,以完整的森林資源調查為本,編定森林計劃、劃分事業區,奠定了台灣現代化的林業經營的基礎。前林業試驗所所長林渭訪對此給予「伐而不濫、墾而有度」的正面評價。 然而,高山的伐木所代表的也是對原住民的步步逼近與管控,當數條深入內山、橫貫東西「撫番」道路開闢完成,原住民也隨著檜木巨靈傾倒,被迫往山下遷移,爾後日益失根、凋零。緊接著在二次大戰末期,實施戰備儲材,日本當局允許軍部直接伐木,為了取材方便,甚至連保安林都大肆砍伐,20萬公頃以上的林地遭廢,為日本治台留下一頁山林的血淚悲歌。 1945年~~國民政府時代,伐盡台灣檜木林 1945年國民政府來台後,推動「以農林培植工商業」的產業政策,開始大量砍伐原始森林,除延續日人所遺留林場外,更捨棄原有的伐木鐵路、索道,改開闢高山林道,進行新林場全面皆伐的作業;1956年在十三個林區厲行「多造林、多伐木、多繳庫」之三多林政(焦國模,1993);1958年更公布台灣林業經營方針:下令「全省之天然林,除留供研究、觀察或風景之用者,檜木以80年為清理期限,其餘以40年為清理期,分期改造為優良之森林。」這一連串耗竭式的伐木政策,鑄下台灣森林全面淪亡的悲劇,也帶給土地無止境的災難。 是年「八七水災」發生,次年又發生「八一水災」,1963年「葛樂禮颱...

【守護森林】台灣山林的悲歌

文☉李根政 1912年~~日據時代,開啟伐木事業 台灣大規模的伐木事業開始於日本時代,1912年,阿里山區第一列運材車自二萬坪開出。自此,台灣百萬年的原始檜木林開始遭到慘烈的殺戮,漸次淪亡。如今,阿里山留有一座樹靈塔,即為日人大量殺伐檜木巨靈以至手軟、心驚,不得不建塔以告慰樹靈。總計在1912年~1945年間,官營的阿里山、太平山、八仙山三大林場共砍伐森林約18,432公頃、材積約663萬立方公尺,平均每年伐木20萬立方公尺左右。 日本的伐木事業,以完整的森林資源調查為本,編定森林計劃、劃分事業區,奠定了台灣現代化的林業經營的基礎。前林業試驗所所長林渭訪對此給予「伐而不濫、墾而有度」的正面評價。 然而,高山的伐木所代表的也是對原住民的步步逼近與管控,當數條深入內山、橫貫東西「撫番」道路開闢完成,原住民也隨著檜木巨靈傾倒,被迫往山下遷移,爾後日益失根、凋零。緊接著在二次大戰末期,實施戰備儲材,日本當局允許軍部直接伐木,為了取材方便,甚至連保安林都大肆砍伐,20萬公頃以上的林地遭廢,為日本治台留下一頁山林的血淚悲歌。 1945年~~國民政府時代,伐盡台灣檜木林 1945年國民政府來台後,推動「以農林培植工商業」的產業政策,開始大量砍伐原始森林,除延續日人所遺留林場外,更捨棄原有的伐木鐵路、索道,改開闢高山林道,進行新林場全面皆伐的作業;1956年在十三個林區厲行「多造林、多伐木、多繳庫」之三多林政;1959年更公布台灣林業經營方針:下令「全省之天然林,除留供研究、觀察或風景之用者,檜木以80年為清理期限,其餘以40年為清理期,分期改造為優良之森林。」這一連串耗竭式的伐木政策,鑄下台灣森林全面淪亡的悲劇,也帶給土地無止境的災難。 是年「八七水災」發生,次年又發生「八一水災」,1963年「葛樂禮颱風」,又引起大水災,此時社會輿論已有檢討之聲,但伐木量仍急劇昇高,1965年到1975年之間,每年平均伐木面積超過1萬公頃,其中又以1971年的1萬6千多公頃為最高峰。 1975年由於政府開始注意森林對國土保安的重要,加上幾大林場的檜木林已幾乎伐盡,伐木量逐漸降低。1991年政府以行政命令宣布禁伐天然林,大規模的伐木才正式進入尾聲。 總計,國民政府來台後,共砍伐34萬4千多公頃的林地,面積超過三座玉山國家公園。材積約4,456萬7千餘立方公尺,如果以長...

【守護森林】從黑心柳杉看台灣的林業

柳杉是台灣百年林業最具代表性的造林樹種, 從日本時代延續到國府,這二大殖民政權, 至今,伐木與造林的歷史及傷痕,還沒得 應有的重視, 不會講話的台灣森林,也需要轉型正義。 文⊙李根政 2002年2月21日報載「柳杉黑了心」─台灣北部山區一萬五千公頃、約三千萬株的柳杉造林,近來發現疏伐砍下的柳杉中,八成以上罹患「黑心症」 ,林務局號稱考量水土保持功能,計劃近期內以每五公頃為一單位,採用漸進方式逐步砍伐這批柳杉,並就地在山區標售。新竹林管理處的蕭煥堂課長並表示,林務局將在砍伐後的林地改種香杉、紅檜、台灣杉、櫸木、烏心石等本土樹種,一來讓台灣的林相恢復鄉土面貌,二來也可以徹底解決黑心柳杉的問題。林務局黃裕星局長則表示,這一次計畫將柳杉作行列疏伐,並不是為了黑心症,而是為了改善生態環境,因為這些柳杉都已屆高齡期,將逐漸老化,因此趁這個時候改善林相。 這個新聞觸動了一位林業老兵黃英塗先生,對日、台百年來林業經營的深刻體驗,揭發了台灣林業經營局部陰暗的膿瘡。 透過陳玉峯教授的引介,我和中心的二位同事在週末的早晨從高雄前去拜訪黃老先生。黃老先生民國49年從台大畢業,歷任水里、和社等營林區主任,63年從日本九州大學林產研究所畢業,去年剛從溪頭森林遊樂區森林育樂組主任退休。 由於對事理的堅持,黃老先生以口頭及書面提供了本文寫作的基本資料。 台灣引進柳杉的歷史 1895年日本據台,準備在台灣推廣日本扁柏和柳杉,1891年(民前10年)日本土倉株式會社公司(伐木業者)於是從日本引進柳杉在烏來龜山一帶栽植,但種植失敗。 而真正影響日後柳杉造林最大的,咸信應是始自目前的溪頭森林遊樂區。明治35年(1901年)日本東京帝國大學台灣演習林成立了,第一任主任西川末三決定引進奈良縣-吉野川-川上村的「吉野柳杉」,由於溪頭是山谷地形,濕度高,氣候和原產地相當接近,明治39年便選定了溪頭進行柳杉的造林試驗,種植的地點即是今日溪頭米堤大飯店前的「西川造林地」。(註一) 明治43年(1909年)西川末三引進吉野柳杉來台播種,2年後正式栽植,(1911年)種植了十年之後,日本東京大學教授吉野正男進行調查,結果發現其生長的高度、直徑竟比日本原產地高出二倍以上,這個成功的經驗,促使台灣演習林、阿里山等地陸續種植柳杉。 黑心柳杉不是病 柳杉( Cr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