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12月19日 星期一

《找尋明天的答案》推薦序:把創造力轉移到對地球、人類真正有益的方向


從事環保運動二十多年來,我和伙伴們長期在反對伐木砍樹破壞水土;反對開路,破壞良田溼地;反對山海美景讓渡給財團;反對工廠製造空污、水污、廢棄物;反對核能電廠,怕給子孫帶來萬年核廢料與可怕核災。因而,環保運動給人們的印象總是「反對」、「抗爭」。

環保抗爭有沒有用?當然有用。

若不是反核運動,臺灣的北、中、南部都會有核電廠。根據臺電公司的規劃,不只要在臺北貢寮建核四廠,也打算在雲林臺西建「核五」,反應爐將不只是現在的六座,至少是二十六座。如今,反核運動不僅讓危險的核四封存,也達成了非核家園的共識,讓政府開始推動再生能源等轉型工程。

如果不是反石化的運動,臺灣將不只有高雄的一輕到五輕、雲林六輕。而是從彰化以南的西海岸布滿大型石化工業區,日夜排放有毒空氣。因為大財團曾計畫在臺南七股蓋「七輕」、在屏東南州或嘉義布袋、鰲鼓興建「八輕」,彰化大城芳苑將有「國光石化」。這些都因為人民的抗爭而終止。

我可以再舉更多的例子告訴大家:臺灣的環保運動,以少少的人力,為國家社會創造了許多動人的改變,包括倡議許多法案制度的改變。這不僅在亞洲甚至全世界,都是傲人的成就。

然而,我們清楚知道:相較於這列邁向自我滅亡的失速列車,肯上街遊行的人們,專業的環保團體的力量還太小。

一九九二年,憲法在第二次修憲中增修條文中寫上:經濟及科學技術發展,應與環境及生態保護兼籌並顧。這象徵臺灣開始重視環保了!二○○二年通過的環境基本法,更進一步說:經濟、科技及社會發展對環境有嚴重不良影響或有危害之虞者,應環境保護優先。

「環境優先」寫在基本法裡,多麼棒的宣示,臺灣應該是超級環保的國家啊!但可惜的是,這些條文並沒有被落實,否則臺灣的環境問題不會這麼嚴重!另一個可能的問題是:把「環境」和「經濟」對立的立法思維,會不會就是錯誤的?

明日──創造型的運動

簡單地說:同樣是飲食,可以選擇不傷害地球的飲食方式,而不是為了保護環境大家就一定要餓肚子,我們不是在環境和經濟的兩個端點做選擇,而是找尋一個友善的經濟體系,改造當前走向自我毀滅的人類文明。「明日」從「飲食、能源、經濟、民主、教育」這五個環環相扣的面向,引介全球各地令人振奮的真實案例,證明人類可以把創造力拿來造福人類,也照顧這個星球。

例如:生態農業足夠養活全世界人口,採取多樣化耕種的小塊耕地,單位生產力比單一大規模耕種來得更高。在法國,使用樸門農藝的一千平方公尺(相當於臺灣的一分地)土地上,一年可以創造出五萬六千歐元(約是臺幣一百九十萬元)的收入。這顯示,只要能夠改變農業型態,建立利於生態農業的法規制度,就可能餵養更多人口的同時,使生態系統重生。

德國投資銀行二一一年發表一項研究顯示:為了減少建築耗能,德國從二○○八年推出的建築翻修計畫耗資了四十七億,但為國庫帶來八十八億的盈收。另一方面,由於幾十萬的工作機會被創造出來,政府也省下了四十億的失業救濟金與社會安全支出……總體收益因此要比投資數目多達三倍。

舊金山的目標是在二年之前達到百分之百的回收垃圾,或是製成堆肥。在二一四年,整個大舊金山區已經達到百分之八十,其中包括了家戶垃圾、公共工程與企業的廢棄物,而且相較於垃圾掩埋和焚燒,回收和堆肥活動能創造出十倍之多的工作機會。這就是目前臺灣垃圾危機的解方,廚餘回收,好好分類,短期可以減少焚化量,最終可以達成零廢棄。

在法國,一間製造信封的企業,原本虧損累累,把有毒物質埋入地下,內部問題重重,後來卻透過循環經濟的模式,打造不再排放污染的水和空氣的製程,讓新植的樹木大於木材的消耗,打造了既能舒服工作也對生物好的生產環境,很值得臺灣正在尋求轉型的工業參考。

答案是:我們不反對經濟,人類可以創造出新的經濟模式,創造有尊嚴的就業機會,打破犧牲環境成就短命經濟的宿命。關鍵在於有沒有決心開始改變!

打破金權政治,從地方開始

當前人類的發展困境多數來自政治決策,想要促成改變也是。政治決策會決定補貼化石燃料,還是再生能源;工業化的農業或生態農業;不斷開路滿足汽車無限成長,或是投資大眾運輸;決定了考試繼續領導教學,或教育改革;呼吸髒空氣還是好空氣……

正是因為這樣,環保運動也不斷鼓吹關心政治,參政的重要。二一六年初我和一群傻子參與了國會改選,做為綠黨社會民主黨聯盟的不分區立委候選人,想要進入國會,從源頭直接去面對這個問題。但最後只拿到百分之二五三,三十萬八千張政黨票,未能跨過百分之五的門檻,無法進入國會。原因除了自己的條件和努力不夠之外,根本的原因在於選舉制度的不公平,從不分區立委的得票門檻,到高額的選舉保證金,競選期間超高的宣傳費用和人事支出,都不是一般老百姓可以參與的野蠻金錢遊戲。在這個惡質體系中得以握有權力的人,一旦當選,通常制定出來的政策就會向財團傾斜,這就是今天困擾全世界多數民主國家的問題。

人民好不容流血流汗爭取來的民主,卻被財團偷走了。書裡呈現的研究報告顯示:失竊的民主──導致所有的西方國家中,民眾最不信任的組織都是政黨。然而,取得政治權力又是如此艱難的挑戰,如果沒有足夠的社會壓力,站在既得利益的政黨,不會輕易改變對他們有利的選舉制度。

在此之前,我們該怎麼辦呢?

本書中印度賤民市長依朗哥帶來的民主經驗,值得臺灣學習,這是一個從地方層級開始改變,形成典範,再擴及其他城市的作法。或許,臺灣的社會力還不足以支撐一個真正進步的全國性政黨,並取得國會席次,但從地方選舉扎根是最可能的出路,議員選舉是多席次的選區制,鄉、鎮長的選區範圍小,只要有夠好的候選人,夠勤勞努力,不斷以理念爭取選民支持也會有機會當選,長期而言,這也才能推動扎實的社會改變。

您覺得自己有力量嗎?在從事環保運動二十年之後,這是我認為能否解決環境問題的核心。

全球氣候變遷等課題是如此的巨大,一個渺小的個人如何能扭轉這世界?專業的環境破壞者,政府和財團力量如此龐大,人民如何與之抗衡?

本書中的潘和瑪麗,在「不可思議的食物」 ──推動都市植栽從景觀轉向食用作物,他們說:「當人們在自家後院或路邊種菜,而且這個行動感染了所有社區的人,人們就會組織起來、分享所有,信心也會隨之恢復。這些人會重新相信自己,感覺他們有能力做任何事。」

你看,就只是開始種菜,最後他們翻轉了整個城市的植栽政策,人們開始在都市裡生產蔬果,也促進了人與人之間的交流。

另外,我們從底特律汽車製造業崩盤後,市民自行發展出的都市農業運動;或是為了對付計畫性報廢(obsolescence programmée)的自造者(Makers)運動,都展現了社會運動的多元化。

臺灣在第三次政黨輪替後,正面臨能源、產業與社會各種轉型工程,人民是否能夠開展有創造力的行動,主動參與公共事務更為重要。不要再等待別人為我們做事了,讓我們一起想想從生活中,怎麼做是對人和地球都好的事,也許就可以找出行動的方法,重點是要吆喝一群人一起來做。

相信小民行動也能帶來改變,不斷地堅持下去

我曾經熱情地投入藝術創作,「創造力」正是檢視藝術家很重要的指標。今日,也成為科技不斷快速翻新的源頭。但是,從事環保運動以來,我深刻地反省「創造力」這件事,因為,當代絕大部分的創造力,是為了服務資本家而創造出更多不必要的新產品,無所不在的廣告創意,更是以高明的視覺、聽覺心理推波助瀾打動人心,這些都是為了刺激消費者購買新東西──不一定需要的新東西。

我的夢想是:有愈來愈多的人們和企業,把創造力轉移到對地球、人類真正有益的方向,如此一來,大規模的改變就是可能的。

創造力的轉移,有行動力的人民,涉及到教育體系的改造。芬蘭的經驗值得我們參考,書中提到的兩點特別打動我。他們把「學生」放在教育體系的中心而非「知識」;選任適格教師的標準是基於對教學和陪伴孩童成長的興趣,而非基於對教學科目的熱情……

臺灣的教育還停留在升學競爭,我們沒有把學生放在中心,而褻瀆了知識。學生沒有機會在教育體系中尋找自我,只能自我摸索,白白浪費了最富創造力的青春時刻。尤其看到大專院校拼命灌輸學生如何成為「企業家的好員工」,更令人毛骨悚然。

幸而,臺灣民間的力量,在解嚴之後的三十年間大量地爆發,許多人們擺脫了體制的束縛,追求另類的生產和生活模式,隱隱帶領著一股新風潮。但可惜的是,握有大量資源的企業,通常是為了迎合國際先進的規範才願意著手改變,臺灣落伍的法制,讓他們即使不負責任,一樣可以賺大錢。

希望「明日」這本書可以打動許多想要改變的企業,下定決心動手做,給自己和下一代一個機會。


至於政府,就讓我們開始學習當國家的主人,用各種方法告訴他們該怎麼做吧!

李根政@地球公民基金會執行長


書籍介紹
作者:西席爾・迪昂(Cyril Dion)
譯者:林詠心

  • 2016/11/25上映電影《明日進行曲》原著作品 
  •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OFANkarO1ag
  • 榮獲法國奧斯卡「凱薩獎」最佳紀錄片肯定
  • 席捲法國超過百萬人次觀影狂潮 在世界超過三十個國家上映

2016年12月15日 星期四

環保運動,這是份工作嗎?


許多同事在跟家人溝通要來地球公民工作,常會被問:「這是份工作嗎?」

事實上,台灣專職的社運工作者,數量很少,社會上多數人並不了解NGO組織,以為這是「義工」在做的事,或只是年輕時燃燒熱情的過渡狀態?

2007年地球公民誕生,當年我辭去教職、放棄退休俸,和一群伙伴們創辦了這個組織。記得成立茶會當天,傳道法師面帶笑容以詼諧的口氣對我的母親說:「阿桑啊,妳免煩惱啦!環境問題那麼多,你的囝仔不會失業啦!」

至今,我確實還沒有失業,而且持續吸引更多的伙伴加入這一份低薪的志業。

地球公民從草創期的高雄辦公室,加上我共有三名專職,到成立台北和花蓮辦公室,十四位專職、三位兼職。一路走來,不是每件事都很到位,但運動的績效有目共睹,在國家重大的民主時刻,我們從未缺席。多年來,我們在內部致力於議題和業務分工,讓守護環境的工作更專業。更大的特色是,經費來自公眾捐款,不接受政府和大財團捐助,這是我們自豪的成就。

不過,相較於我們要守備的範圍,人手還是大大不足!

我們所經營的都是台灣重大課題,山林國土、花東、工業污染、廢核與能源,每一個都需要專業和長期的投入,如果每個項目只有一個人,很可能只是把人才丟進來燃燒,不可能做好,也無法累積。
我的同事們有的二十出頭剛從大學研究所畢業,最多的一票是三十歲上下的青年,而我是邁入五十歲的中年。最近,幾位同事陸續生了小寶寶,每當這些小寶貝進來,就成了戰鬥辦公室最可愛溫馨的場面,大家都享受著這開心的時刻。不過,我內心一直有個憂慮:同事們以這樣的薪水如何養家?
做為一個經營者,常常在「增聘人力」或者「加薪」之間掙扎。

社會運動圈有著這島嶼共通的病—過勞,我們的過勞,有內外在的原因。通常是一種「自我剝削」,就是一種心裡放不下,永遠覺得做得不夠的狀態。

因為台灣的各式議題層出不窮,我們的政府、政客、財團、黑道,打開開發建設、經濟發展之名,到處放火,如何取捨常常困擾著我們。有時打了一場漂亮的仗,但高興不到幾分鐘,馬上就會看到自己或同事們還在奮鬥的個案或政策,要開心真的要有超凡的正能量,所以我常說社運是修行場。

許多朋友都覺得地球公民的經營狀態,已經是運動圈的模範。但就在我們想要做得更多更好的時刻,財務出現了困境。我們所仰賴的定期捐款,約佔支出的一半,其他得靠單筆捐款,過去一年多來,定期捐款有很小幅的成長,但單筆捐款卻減少很多,這是我們出現缺口原因。因此,我們才會在募集200萬元救急的同時,號召更多的朋友加入定期捐款,讓我們的財務有穩定的來源。

許多媒體朋友希望我可以說明,如果200萬救急捐款不到位,你們要怎麼辦?

我說:還沒有想過這件事,因為我對台灣社會有信心,對地球公民工作的價值有信心,再辛苦我們都會撐下去。

但我想向社會說明:
台灣進入第三次政黨輪替,政治民主確實往前邁入一步,但是環境問題多元複雜,更涉及經濟與發展、文化等層面的龐大課題,需要持續的關注,蔡政府執政半年來,人民應可以感受改革工程的困難。而不變的是,我們仍舊是在最前線,監督財團和政府,守護環境與社會公義,趨動正面改變。
我的想法是:一個國家不只僅需要好的執政團隊,監督者的品質也關乎國家力量的強弱,公民社會—環保團體也需要持續培養人才,與時俱進累積知識、經驗,調整行動方式,組織社會網絡,爭取更多人民的支持,擴大影響力。

社會運動一向是個被認為「做理想」的志業,自我的犧牲一向是喚起社會共鳴支持的必要條件。
然而,培養專業和人才,需要時間,也要資源。我們必需善待懷抱熱情理想,一直站在最前線的工作者,否則將會是國家社會的損失,也沒辦法吸引更多的人才投入。

這封件不僅是向社會「告急」,而是想讓更多朋友了解我們實際運作的困境,希望邀請更多的朋友做為定期捐款人。除了幫助我們渡過難關,更可以讓我們提供合理的薪資和工作條件,持續增聘有熱情有專業的工作者,讓經驗可以傳承,為國家培養人才,累積改變所需要的知識和行動智慧。
看到這封信的朋友,如果您跟我一樣,在收入有限的情況下,已經捐給好幾個組織(我稱之為交叉持股),請您不必有心理負擔,轉寄就好,請幫我們擴散到「同溫層」以外,我相信台灣關心環保的人們,願意捐款支持的人還有很多,只是我們從未接觸過。

我們應該讓更多的朋友,看到台灣有這麼一群人:面對環境人間的醜惡,不想被無力感包圍,把愛、擔憂與憤怒化為行動,從民間出發,把環境保護變成了日常的工作,人生的志業,始終不放棄希望。
台灣是個浮燥的島嶼,需要穩定的社會力;艱難的國家處境,需要冷靜的頭腦。

地球公民希望可以成為島嶼上一股長期而穩定的力量,與社會一同面對大風大雨,大浪來襲,而在那每一刻,因為我們累積足夠的知識智慧,可以貢獻棉薄之力。


這樣「環境保護 守護國土」的志業,一定值得1,000人、2,000人,甚至10,000人支持。請協助我們讓更多愛護這塊土地的人們認識「地球公民基金會」。

地球公民基金會執行長 李根政 2016.12.15

2016年10月27日 星期四

書法:出不走

書法:出不走
作者:李根政
尺寸:50*100公分
作品說明:「出,不走」是2016生祥樂隊「動身」專輯中的一首歌,作詞者為鍾永豐先生。

#本作品提供台灣人權促進會義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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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不走--致台西鄉陳財能先生

日常傢俱裝上車
駛著改裝三噸半,老婆陪作伴
鄉親請你們原諒
像魚兒浮頭,暫時我要出家鄉

阿母阿姊她們命真賤
不菸不酒肝硬化做仙
人指北邊煙囪管,我不敢論斷
只是小兒子托夢哭叫:
阿爸走,阿爸快走!

東行七十八快速道
高速公路左轉北,林內接三號
家啊,它移動著
像蝸牛背殼,自在不用打粗樁

頭人哪,當初接引石化廠
這般人生你們怎麼想像?

車行竹山入鹿谷,雲霧掛山腰
故鄉,你的面容真切、憂愁

出,不走;我出不走

2016年10月19日 星期三

黃小鷺




















夏天過去了,黃小鷺也差不多都走了,除了變成留鳥的。
年輕時,有幾年的時間,我常帶著望遠鏡看鳥、畫鳥。
這幾天整理舊作時,看到這四張用簽字筆畫的速寫,覺得蠻有趣的。
雖然我們一直把黑面琵鷺拿來告訴政府和人民,茄萣溼地有多重要,
但是,我和伙伴內心裡知道,溼地的保護不只是為了明星物種。
對我來說,那是個豐富令人流連,充滿生命力的聖地。
不該讓水泥道路把它變成沒有生命的地方。
—1993左右,畫於金門古寧頭溼地。

2016年10月13日 星期四

林全院長 歡迎重溫一口高雄味(李根政)


幾天前,陳菊市長拜會林全院長,為大林蒲近兩萬居民請命,建請行政院儘速啟動大林蒲計畫(含遷村)的先期準備工作,林院長承諾擇期南下,與陳菊一起到現地傾聽民意。

對於遷村議題,筆者認為傾聽大林蒲居民的心聲是最基本的一步,但政府更該提出遷村計畫的草案,讓居民充分了解政府的規劃後,再表態是否支持,社會的討論也才有基礎。

不過,遷村之外難道沒有其他選項?

我們這一輩都讀過小學課本裡的故事:一個邋遢、不修邊幅而且絕不打掃、清潔房子的男人,因為久違的朋友送了一束鮮花,開始振作打掃家裡,最後裡外煥然一新。

對台灣來說,大林蒲—鳳鼻頭有豐富的社區文化,是一棵原本美麗的花朵,身為管家的中央和地方政府,是不是該開始打掃附近骯髒的工業區,而不是都不作為,只是想把這裡的人們連根移走?

小英總統在就職演說中說:對各種汙染的控制,我們會嚴格把關,更要讓台灣走向循環經濟的時代。「循環經濟」的政策方向有其進步性,如果高雄的工業不再持績擴張,而是利用既有的工業空間產生質變,從源頭做好工業管理,大幅降低污染,調整產業模式,邁向循環經濟,讓每一個生產環節都能創造價值,達到「零排放、零廢棄、零事故」的目標。如果大林蒲週邊產業不再擴張,南星計畫像西青埔垃圾場一樣,變成臨海生態公園,有沒有可能不必遷村、也不必繼續填海造陸?

一個負責任的政府,是否應該先釐清既有污染源排放、居民流病、健康風險等資訊,提出污染改善、產業轉型政策,做為討論遷村的評估方案。

包圍著二百萬人都會區的高污染高風險的工業區,長期都由經濟部管轄,形同一個租界區,地方政府確實無法負起全責,然而,民進黨已在高雄市執政十八個年頭(原高雄縣更超過三十年),工業污染依舊且持續擴張,積數十年的陳痾未曾積極處理,漠視一而再的工安意外與大小污染,也該為當前的污染困局付起責任。

陳市長形容大林蒲是被重工業包圍的「居住孤島」,居民長期飽受污染之苦、生活品質低落,是國家追求經濟成長的犧牲者,並且說民調有高達八十八%居民贊成遷村,但實屬無奈之選擇。這樣的描述確實有體查民瘼,然而,人民該問的是:改善污染,讓大林蒲成為宜居之地,執政者付出多少努力?關於遷村,政府是否提供足夠資訊讓人民作出判斷?

8月16日,林全院長和NGO座談的休息時間,我送了「堅持—反五輕的未竟之路」給林院長。因為這樣,有一個難得的輕鬆時刻,林院長小時候就讀高雄左營永清國小(前海軍子弟學校),而巧合的是我曾經在那裡任教,他說,從煉油廠那邊飄過來的味道他記得。


林全院長,歡迎您回高雄重溫小時候的味道,或許這生命的銘印會幫助您想想:什麼才是根本解決工業污染之道。

http://www.appledaily.com.tw/appledaily/article/headline/20161013/37414805/

2016年9月20日 星期二

種樹綠化不應是政商口袋的永續工程


#宜蘭羅東運動公園的九個翡翠山丘,營造了一個以台灣原生植物為主的森林,

裡面有喬木、灌木、草本植物,物種豐富又禁得起颱風考驗。















八十多歲的母親,在金門那頭的電話說:一輩子沒經歷過這麼大的颱風,狂風暴雨的那夜,屋瓦被掀、玻璃破碎吹了滿屋,內心的恐懼可比八二三炮彈。莫蘭蒂颱風除了帶來農損、建物損害之外,樹木的折損的數量更是龐大。近年來的颱風豪雨,揭示全球氣候極端化已是趨勢,因此風災後的植樹復建,不該只是把原來的樹種回去,而應該徹底檢討綠化政策,強化因應氣候變化的韌性。

台灣有四千多種維管束植物,都是經過大自然千錘百鍊下,得以適應存活的物種,無論從多樣性或特有種類角度來看,台灣都可以說是植物大國。生長在海邊的抗鹽耐風,生長在陡坡上的耐旱抓地力強,不同海拔、不同地區各有適應得很好的物種,有的耐陰,有的嗜好陽光。如果要種樹,就得考慮台灣不同地區的氣候環境,選擇適合在地的樹種,「適地適種」應該是綠化政策的基本款。

然而,半世紀以來,綠化工程幾乎完全忽視台灣的生態特性。山坡地上我們把原生林砍除,種上外來種,或者非在地的本土種;公園和行道路充斥著外來種,根據筆者曾進行過的高雄市校園和行道樹的調查,大約七成以上都是種植外來種。種樹其實很政治,外來的國民黨政權連種樹都喜歡外來的,但號稱本土政權的民進黨,綠化政策與前朝大都是無縫接軌。

當然,樹種選對了,不表示一定長得好。一棵樹要在台灣的公共空間上好好活著,並不容易,除了颱風豪雨的考驗,更多的是人謀不臧。

種樹時,樹根包裏著不織布袋入土,植穴太小根系無法開展,或者被水泥完全封死,不當修剪導致病變、重心失衡,這些都是愛樹人士講了幾十年的陳年問題,另外,行道樹也不是人人喜愛,有些住戶店家怕小偷從樹上爬進屋子、怕蟲害、怕根系破壞建築、嫌掃落葉麻煩、風水不好、擋招牌、不會開花....,這些問題並非完全無解,只是政府沒有看重這件事。

如果我們期望台灣的公共空間可以看到「百年大樹」,就要先確立不同類型公園,公共空間,行道樹等的屬性定位,考量氣候、樹種、地形、空間土壤條件、日常管理等面向,發展出各種符合台灣生態的作業準則。例如行道樹,就很需要考慮社會文化因素,建立合宜的公共討論機制,和店家住戶建立起商議程序,讓行道樹變成人們心中「我們的樹」,避免樹木們一再受虐。

台灣的公園有什麼綠化典範嗎?宜蘭羅東運動公園這幾年間因颱風侵襲下,有很多樹木被連根拔起,今年筆者再度重遊時深感景色黯然褪色。然而,公園內彷照台灣原生林建照的六個翡翠鍊狀山丘,裡面的樹木植物卻仍是多樣青翠,這項植栽設計,很適合災後重新設計綠化工程的參考,這是筆者很欣賞的造園案例。

這一次金門縣號稱折損了五百萬樹木植栽,復育經費初估高達二十多億。筆者建請金門縣政府和林務局,先釐清折損與需要補植的數量,以免被質疑為了爭取經費而誇大損害;再者,應結合國家公園的植物生態研究基礎,以復育金門的原生植物生態為目標,全盤提出「適地適種、生態綠化」的復育計畫,尤其不要再任由政商合謀引進外來物種了。例如:這次風災後,縣府宣稱倒下一百萬棵灌木,如果都是外來種灌木,那麼這些錢不該再花了。

莫蘭蒂颱風導致那麼多的樹木折損實在令人心痛,但這是大自然給我們的警示,執政者應該把台灣的綠化政策全面導向本土化、在地化、生態化,強化因應極端氣候的「韌性」,不要讓種樹綠化變成政商口袋裡的永續工程—名符其實的搖錢樹,這也算是還給台灣土地一個轉型正義吧。


*翡翠丘與亞熱帶花木區是全區中植物最多樣的,其植被有榕樹、
重陽木、構樹、雀榕、大葉楠、瓊崖海棠、杜英、毛柿、大葉山欖、楊梅、水黃
皮、海檬果、稜果榕、水葉桑、大葉紫薇、台灣枇杷、春木老、台灣欒樹、大頭
菜、白千層、麵包樹、欖仁、臘腸樹、象耳榕、提琴榕、阿勃勒、雨豆樹、藍花
楹、鐵刀木、黃槐、相思樹、鳳凰木、黑板樹、菲葎賓紫檀、艷紫荊。

https://goo.gl/zqdX2n
原載上下游 https://www.newsmarket.com.tw/blog/88192/

2016年9月15日 星期四

陳菊市長 黑琵棲地蓋馬路是執政污點

這幾天高雄市政府鐵了心,決定在國際級的茄萣濕地上開路,不知道陳菊市長有沒有想過卸任後的歷史評價。

2008年,高雄縣楊秋興縣長主政期間,茄萣濕地開了1-1、1-6道路,把原本170公頃的鹽田濕地,硬生生的剖成了南北2塊,總工程費約台幣6億1000萬元。

茄萣濕地開路三輸

1-1號道路全長約1840公尺,寬度65公尺,可能是台17線中最寬的路段;1-6號道路全長約594公尺,寬度40公尺,2條路加起來,濕地損失面積超過14公頃。儘管當時環保團體不斷反對,但路還是在楊縣長強力推動下開了。 

完工之後至今,地方人士說:這條路變成了「三輸道路」──濕地生態破壞,車子從這條外環道呼嘯而過,社區經濟重創,道路比地面高3公尺,地價也炒不起來,地主也輸了……。這是楊縣長任內留下的污點,我們不會忘記這段歷史。

2011年縣市合併之初,民間團體迅速拜會遊說高雄市政府,1-1道路以北80公頃的濕地成功的透過都市計劃變更為公園,記得當時陳菊市府口口聲聲都是濕地保育。

然而令人遺憾的是,2012年陳菊市府竟然開始規劃1-4道路,這條路寬30公尺、長900公尺,要花納稅人1.5億元公帑,再度切割寶貴的濕地,2014年由高雄市主導的環評會,無視環保團體的反對,通過了環評,之後,居民委由詹順貴律師提起行政訴訟,今年初這個爭議環評被法院撤銷。 

本來,這是高市府很好的下台階,但萬萬沒想到,高市府竟重啟環評,8月31日由陳金德副市長擔任主席,6位市府機關委員參與投票,在球員兼裁判、未釐清爭議下,以10票:5票強行通過本案。 

陳菊市長任內在人工濕地的開闢和營造,劃設茄萣濕地公園的努力,確實應予肯定。然而,一旦國際級保育物種黑面琵鷺棲息的自然濕地,被1-4道路縱切而過,之前的政績也彌補不了這項保育污點。 

請陳菊市長想想,在茄萣濕地這件事,是否想要得到和楊秋興縣長,同樣的歷史評價! 

2016年8月28日 星期日

許厝分校該不該遷校?


詹長權教授在林全院長前重炮抨擊民進黨,從中央到地方無能處理雲林橋頭國小許厝分校70多名學童遷校,以降低曝露石化污染的問題,幾天之後,行政院火速作成遷校決策。

一個國小分校因工業污染而遷校,這是首例,這個遲到的決策值得肯定,但我們要如何理解家長強烈反彈,孩子也想留下來的反應?

兒童既是工業污染的敏感受害族群,更是極易受到大人操控和影響的族群。

多年來,每當我到高雄林園工業區,總是被石化三路上長達1.2公里,由國小學童所彩繪的圍牆所震撼!

工業區鄰近的小學,孩子們呼吸石化工廠的有毒廢氣,家鄉因工業污染山河變色,但卻被學校的大人們動員去工業區的圍牆上彩繪「美麗家園」,圍牆之內滿滿的煙囪排放毒氣,還常常發生爆炸外洩,但圍牆上卻畫著孩子們心中的美好環境,花草魚蟲鳥,還在上裡面寫著「中油守護地球、讓環境更美好...」、「工安百分百、零災害」、「中油心、減碳情」、「好山好水好家鄉」。學校可能僅僅從工業區廠商拿到一點點「補助」,以應付一些球隊訓練、運動會、小工程等的額外開銷,就把孩子們當成公關工具,讓受害者替加害者粉飾太平,這讓曾經是小學老師的我,內心刺痛,有著深深的罪惡感。
學校的校長、老師們,多數並非不關心環境,而是欠缺意識上的覺醒和行動力。更深層的問題在於,老師們也是過去黨國體制加上唯經濟發展論,洗腦教育下的受害者,沒有意識到自己也成為工業污染者的幫凶。大高雄發展重化工業半世紀以來,教育當局從未把污染的真相,納入課室中讓身為受害者的學生進行思辯討論,其他縣市的情境應該都類似。

大人們該反省我們對孩子們做了什麼?另一個嚴肅的問題是,孩子們如何面對這不可承受之「輕」,無法逃脫的污染真相?對遷校、污染者有沒有發言權?

家長或社區裡的人們呢?許厝分校的一位家長說,學生放學還是要回家,仍在所謂的「污染區」生活,所以反對遷校。這聽起也有道理啊!遷校只是讓孩子們每週五天到外頭放風,並沒有解決問題,筆者推測家長反對遷校的深一層因素,其實是很深的無力和無奈。

而這種無力和無奈的源頭,是因為政府始終管不了六輕,或是總是站在財團這邊。更由於污染常常了導致環境劣化、人口流失,敢言的良心份子是少數,財團以工程或補助等手段收買地方頭人,形成一套工業污染的黑金政治,以致受污染社區的人民失去反抗能力,成了被犧牲的體系。

許厝分校絕非個案,這次的污染源指向了台塑六輕的VCM廠,但位於高雄台塑仁武廠迄今已運作了超過四十年,從未針對附近學童進行身體追蹤檢查。

高雄市是老牌的石化工業重鎮,環保局在距離仁大工業區約200公尺的楠陽國小,距離林園工業區約400公尺的中芸國小,分別架設了OP-FTIR(開徑式傅立葉轉換紅外光光譜分析法)連續監測資料統計,楠陽國小測得34種化合物,中芸國小測得42種化合物,其中包括「二甲基甲醯胺」、「醋酸乙烯酯」、「1,2-二氯乙烷」、「1,3-丁二烯」、「氯乙烯」、「環氧乙烷」等都曾超過周界標準,而這些都是毒性化學物質。

根據地球公民基金會統計,大高雄工業區周界不到3公里的國小學童,共約有4萬5千人,這些是長期吸著毒空氣長大的孩子。 http://www.cet-taiwan.org/node/1628

對於許厝分校遷校的政治決策,筆者還是表達肯定,但如同許厝分校一位老師說的,遷校不是治本方法,重要的是空污監測及改善。接下來要看的是民進黨政府,從中央到地方要拿富可敵國的六輕怎麼辦?數萬名跟許厝分校一樣,受到工業污染影響的孩子們,以及只能守著家園的人民該怎麼辦?

遷校應該只是政府面對污染的開始,不是結束!

原載報導者 https://www.twreporter.org/a/opinion-school-relocation-dispute





2016年7月21日 星期四

熱帶雨林帶給台灣森林政策的訊號

李根政☉地球公民基金會執行長
 
今年三月,馬來西亞保護熱帶雨林人士黃孟祚先生一行來台,呼籲台灣政府立法禁止非法木材進口,也請求台灣民間社會協助。

根據林試所的統計,台灣是馬來西亞第二大木材出口國,而台灣進口的原木和人造板數量,馬國高居第一,人造板則名列第二。而其中有高達三成為非法木材。

黃先生帶來的訊息是:馬國砂勞越地區的熱帶雨林,90%的森林已遭砍伐至少一輪,原始森林僅剩5%,其消失速度高居全球之冠。為了讓中文世界更了解這議題,他們建立了網站「達邦樹,無聲的吶喊」。

〞達邦樹.無聲的吶喊(The Silent Scream of Tapang Tree)這個名字,來自一個受保護的植物品種:「一種砂拉越常見的高大樹木,生長在東南亞低海拔的熱帶雨林中,高度可達88公尺。其樹幹光滑,樹枝離地面30公尺,並自然地吸引森林巨蜂來築窩釀蜜。蜂蜜的價值曾經保護它免受砍伐的厄運,當地居民只能採用自然倒下的達邦樹為木材。」〞

「達邦樹」讓我想到「台灣杉」,全台灣最高的樹,可以長到70~80公尺甚至更高,而魯凱族稱呼它是「撞到月亮的樹」,族人會爬上去採集愛玉。過去阿里山區30棵檜木就有一棵台灣杉,但隨著檜木砍伐族群式微。

3月24日早上,黃先生在環境資訊協會舉辦的地球日記者會,講了這段話:

〞來這邊跟大家分享沙勞越(馬來西亞婆羅洲的一個部分)森林被砍伐的問題。過在60年代,這裡有85%森林的土地(面積),現在只有5%的土地。

我不是要潑大家冷水,但剛聽台灣幾位夥伴分享,其實,種樹在城市或平地被破壞的地方或許需要,但對我們而言並不是重要的事情;對熱帶雨林來說的話,只要你不干擾它,它自動會恢復。可是馬來西亞沙勞越的政府也是認為(要)植樹,把大片大片的森林砍伐,不是拿來種作棕油(棕櫚油)的棕櫚樹,就是拿來種再生的木(材),所以人工林就是木材採用的生意,也對當地的社會造成嚴重的破壞,連土地權利都給他們拿過去了!〞

聽到黃先生的這段話,我二個感想:

一、「今日砂勞越、昨日台灣」。台灣歷經百年來日本和國民黨二個政權,砍伐原始林,再造人工林,摧毀了台灣大部分的原始森林,據估計原始林約存23%,對山林環境與原住民都是嚴重的傷害。迄今,這段大伐木時代的歷史真相尚未釐清,也還欠缺官方及民間社會的歷史反省。

從這個角度來看,無聲的台灣山林也需要轉型正義。但其目的不在於追究責任,而是以史為鑑,檢討過時的法令、制度,政府體系和學院的課程內容,反省四百年來台灣人對待土地的方式,面對台灣的現況,為永續的生存發展奠下價值倫理,未來百年山林政策的基礎。

二、台灣身為馬國木材第二大的進口國,對於熱帶雨林的消失,當然有責任。然而迄今,台灣政府和民間社會的反應還很遲緩,很需要積極的行動減緩砂勞越雨林的伐木壓力。

三月二十四日,黃孟祚先生是第二度來到地球公民基金會,這次帶了二位青年伙伴同來,他說,等了四十年才等到這二位伙伴關心砂勞越的伐木問題。

我聽到「等了四十年」為之動容心酸,除了對黃先生的堅持有著深切敬意,也心有同感。森林議題與人們的生活密切相關,但地理距離十分遙遠,在都市化的生活中更不易接觸,願意為森林保護挺身而出的人實在太稀有。

對於黃先生請求協助,心裡真的很希望可以多做點什麼?以地球公民基金會的角度,台灣山林的保護是最優先的項目,然而這項使命一遇人事變動或新增議題,經驗傳承不易,如開創新項目人手和財力實在應付不來。對於這件事,目前我們只能承諾持續關切,追蹤政府進度。

台灣正面對第三次政黨輪替,民進黨政府做為一個完全執政的本土政權,有責任對於占國土七成的山林政策進行興革。巧合的是,林務局所做的第四次森林調查即將公布,距離1992年第三次森林調查已是24年了,正好可以此做為社會討論的基礎。

期望從90年代以後的森林爭議餘溫,該有個「歷史終結」。有必要盡快開啟社會討論,擬定台灣百年森林大政方針,確認政治共識,讓不同黨派、世代的執政者都能延續。同時,開始學習做為地球村一份子,面對國際責任。

最近筆者陸續整理發表有關森林問題的舊文或新文,目的正在於促進社會和政府重新正視此一課題,文中觀點歡迎各界指教,個人雖無法即時回應,但將持續做觀點和資料的補充或修正。


2016年7月20日 星期三

台灣的木材需求、人工林、造林(綱要建議)


這篇文章是2016年七月底發表在部落格,不過並沒有推廣,原因是地球公民基金會要緊急處理議題太多,例如採礦與國土計劃,因此森林問題得排後面一點處理。

不過,四月二十五日,地球公民基金會和台灣生態學會楊國禎教授參與了「永在林業公司」(台灣已通過FSC認證的二家公司之一)的考察行程,已開啟了台灣國產材方面的討論。因此,先將這篇文章與大家分享,歡迎討論指正(由於當時還沒有看到林務局規劃資料,有些數字需要再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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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台灣三度政黨輪替,政治民主的工程又往前邁進,雖然民進黨過去的執政經驗,在環境與社會正義與民間社會的期待仍有很大落差,蔡政府是否真的能夠反省修正,多少程度回應公民社會的進步主張,尚待後續觀察。

不過,任期短暫的農委會曹啟鴻主委任命了兼具林業和保育背景的官員--林華慶技正,擔任林務局長,且提出了三大政策方向,天然林禁止砍伐、經濟林使用依據國際森林管理規範,以及深化里山倡議。我個人表達正面的肯定,這確實是林政改革很重要的方向。

台灣的大伐木時代,終結於九零年代。(有關伐木的簡史,請參考筆者大伐木時代到底砍了多少樹。)

1989年國府宣布禁伐檜木林,1991年宣布「全面禁伐天然林」。理論上,在此之後天然林應該得到完全的保護。但事實並非如此,例如退輔會在棲蘭山進行「枯立倒木」作業;為造林而進行的伐木作業;林業用地中的礦場,將天然林剷除後採礦等,都有例外。

歷經百年伐木,脆弱的台灣山地失去了原始森林的保護,加上數千公里的伐木道路,土地利用失控,導致後續的崩山壞水,不該再重蹈覆轍。因此,農委會主委與林務局長,一上任就宣示要天然林的禁伐,確實歷史意義,民間期許天然林的保護能夠儘快展開立法,並且確保各種法令不再開後門砍伐天然林。

在全面保護天然林的前提下,人工林的經營管理應該是未來幾年很重要的林政課題。

因此,以下筆者先針對木材需求、人工林、造林等課題,提出的綱要意見,提供林政單位及各界參考。希望拋磚引玉,開啟山林政策的全面討論,期能擬定一套可長可久的政策網領,搭配國土計畫之推動,為國家百年大計奠下基礎。

台灣木材自給僅1%,如何面對國際環境責任?

台灣高達99%以上的木材仰賴進口,一年平均的木材使用量高達600萬立方公尺,而非法砍伐的林木可能高達三成,台灣政府、企業和人民有責任要面對。

筆者建議從以下面向進行討論:

1.台灣即使是伐木最高峰的70年代,一年伐採約200萬立方公尺,砍伐面積約1.7萬公頃,遠比陽明山國家公園的面積1.13萬公頃還多,但也僅能供給目前約三分之一的需求,我們很想像台灣要重啟大規模的伐木?而且當年是砍伐千百年的巨木,如今何來這樣的森林資源?

就林業經濟的觀點,台灣伐木歷史上,只有少數高價的特有木材,如紅檜、扁柏等,其他很難與國際市場競爭,且難以供應工業、民生的需求。林業專家任憶安(1993)很早就說:台灣森林樹種複雜,就木材工業而言,原料少而質異,不能配合木材工業的需要,國內的木材消費與木材生產一向欠缺關連。這說明了,台灣木材自給率目標,就是要考慮天然條件限制。

2.做為一個木材消費大國,如何面對國際責任,先要釐清台灣一年進口約600萬立方公尺的木材,那底是誰在用?工業或民生?用材或紙槳?比例多少?充分了解消費結構,才能擬定行動策略。以筆者的初步的了解,即使有國產材進入市場,未必可以發揮「進口替代」的效果,達成所謂提昇木材自給率的效果。

3.基於上述二個理由,強烈建議國際責任應從政府立法禁止非法木材進口,建立木材進口產地證明,木製品來源標示制度開始,自給率的問題應有進一步的規劃評估。

同時,也應該同步推動國內合法木材認證、杜絕盜伐,養菇業的木材來源應有認證及標示。

4.在國人消費方面,現在就可以選擇經過森林認證(FSC、PEFC等),不破壞原始森林、熱帶雨林的合法木材,給與企業壓力,盡一己之力參與保護森林的各種倡議或行動。並且減少木材、紙類的消費。

5.有良心的木業、傢俱、造紙企業,在政府未規範前,應該要全面使用經過森林認證的木材和紙漿,並提高再生紙漿的使用率。


台灣的人工林何去何從?
根據第四次森林資源調查結果,「生產性人工林」計27萬606公頃。

前林務局李桃生局長表示,統計國有、公有、私有人工林加起來約有23萬公頃可使用,五年內將國內木材自給率由0.5%提高至3%。

對於這些人工林如何經營,筆者建議如下:

1.到底適合木材生產的人工林有多少?是27萬或23萬公頃?或者更少?建議林務局必需以國土保育為基本前提,針對人工林的植被現況、區位、地質、水土保持、土壤、交通道路等基本條件,以及樹種、材積、木材價值、經營成本等進行審慎評估,確認是否適合做為永續性的經濟林,或者列為保育林。

如果劃為保育林,不適合木材生產,就要放棄經營,依其地況、植被現況,評估任其自然復育,或者以復育為天然林為目標,適切的人為介入。

如果是經濟林地,允許營林(造林、撫育、伐林等)。

2.對於確認適合做為生產性的人工林,政府有責任對整體木材產能、用途提出長期的政策規劃,包括木材自給率或戰備用材的評估,讓國人了解,自產材替代了那些進口的項目及其影響。

3.經濟林區,建議參考森林管理委員會(FSC)等森林認證系統,建立台灣的營林規範,由國家提供合法的認證,減少私有林主支付高昂的國外認證費用。在國土保安的前提下,發展細緻而永續的林業,而這套準則應該包括國有、公有與私有林。(註一)

4.林地劃分的過程,營林準則與認證制度的建立,應有公民參與,謀求社會共識。

5.林業經濟當然不僅限於木材生產,提高人工林(竹林)的附加價值,發展伐木之外的產業也該有政策目標及資源投入。



種樹不是隨便種!

種樹在台灣是一種被普世認同與稱讚的美德,同時,常常被認為有減碳的功能。但種樹造林依其區位及目的,應有不同的規範,目前政府推動的造林區域,包括了山坡地的林地與農牧用地、平地、海岸等,還有公園、綠地和道路兩旁也都在種樹,針對這些不同的區域該有怎樣的規劃,建議如下:

1.如前述,山坡地上的國有、公有、私有林地先劃分為保育或經濟林地,如果是經濟林地,允許造林、伐林。如果私有林地因位於環境敏感區而被限制伐木,政府應給與合理的補償。

2.為國土保安而進行的造林活動,必需在全面檢討治山防洪的政策下,考量不同的土地現況,評估人為介入程度,以自然復育為優先考量,避免一再重演砍大樹、種小樹的荒謬現象。(註二)

3.如果造林目的是減碳,根據國際公約京都議定書規範造林的基本條件之一是:「必須證明造林地50年內為無林狀態,並且缺乏種源庫阻礙自然林新生,才可進行造林。」並要以航照圖或衛星照片證明,造林前該土地處於無林狀態。現實面,台灣的山林顯少有空白地可以符合這項造林規範,難以被國際認證(註三)。同時根據不同學者及機構的調查,以及常民知識更顯示,一旦沒有人為介入,台灣土地的植被復育能力驚人。(註四)

3.台灣有許多山坡地被劃為「農牧用地」,法理上,這些土地允許造林伐林,但是,由於當初政府在做土地劃分的時候,對於地況的掌握相當粗糙,有些農牧地是發育良好的天然林,或者非常陡峭的環境敏感區,一旦伐木,仍然會違成公益損失,我們建議政府必需進行調查,確認是否適合做為農牧用途,實施伐木的管制,給與地主適切的限制伐木補償。

4.屏東縣政府自2007年起自籌財源實施「限制伐木補償辦法」;林務局也曾在2010年呼應民間倡議提出「限制採伐補償方案」,預估納入採伐補償之面積約為70,221公頃,若以每年每公頃補償金2萬元計算,年預算約14億,但遭到經建與主計部門反對而停擺;但2015年底,立法院通過了「原住民保留地禁伐補償及造林回饋條例」,但並未全盤考量所有山坡地。我們呼籲政府應建立起全面性的「環境補償」機制,在財務具有可行性,依環境敏感程度,制定補償優先序。

5.平地造林要有明確的定位。台灣農地資源稀有而珍貴,加上糧食自給率僅約三成;如果政府真要在平地造林減碳,倒不如從減少大型工業的排碳效益來得更高;如果是為景觀造林,要配合國土計畫變更地目,才能確保樹木長存;如果是為了木材需求或其他副產品,也該有適切的經營方式,平台造林已種植近萬公頃,該要好好調查現況進行檢討的時候。

6.公園綠地、道路、公共空間種樹應確保有長成百年大樹之條件與規範,不會因都市計畫、開發建設、不當修剪而遭砍除或病或亡。同時,扭轉全台估計約七成種植外來樹種,進行全面性的本土化,不論公私機構,新植樹木應100%使用在地本土樹種,對於外來樹種的輸入、繁殖應有嚴格的管制。

中央及地方政府之公營苗莆應全面停止外來種的育苗及供應;強化園藝業者對台灣本土植物生育之氣候、生育條件,美感之了解,從公共空間開始營造具有台灣──亞熱帶特色之公園綠地,而非溫帶國家的美感。

小結:

二十年間,筆者調查了解山地造林課題,發現在山上一公頃的森林,往往只賣給伐木商5000元~20000萬台幣,就好像27公頃的台北大安森林公園,只需54萬元台幣即可買斷。

這是何其荒謬的對比,但這恰如其分的說明,山林問題倍受冷落忽略的現況,台灣山地約占國土七成,然而國家社會投入治理的資源與人力,與平地都會不成比例。

如果我們真的在乎國家的長治久安,占全國七成土地的山林問題,應該得到重視,而資訊的公開,參與機制的建立,將會社會討論的最基礎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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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一:
根據了解,目前台灣已有正昌製材廠、永在兩家林業經營公司通過FSC驗證,正在審核尚有數家,但費用頗高。同時,已有學者和業界成立了「台灣森林認證發展協會」值得政府和民間持續關注其發展。

註二:1997年起,政府為了國土保安而實行「全民造林」運動,1998年到2004年台灣平均每年造林面積達6,511公頃,總計達45,579.3公頃。但實際執行卻演變為砍大樹種小樹,未考慮適地適種,引進外來種,人工植樹成效遠不如自然演替,與治山防洪的預期效果相違。經過環保團體揭發不當後,終於在2004年暫停實施,2005年到2007年平均每年造林面積只剩1,047公頃。
然而,2008年起馬政府以減碳為名再度推動造林,結果重演砍大樹種小樹。經過地球公民基金會揭露與倡議,終於在2010年,修訂了「獎勵造林審查要點」,明訂「實施造林土地有天然次生林應予保留」、「造林前必需檢附衛星影像或航空照片證明造林前的土地處於無林狀態」。這項辦法修訂讓「砍大樹、種小樹」的現象得以緩解,然而,地方政府的落實程度不一,並未完全解決。同時,中央政府還是欠缺對整體治山防洪的全面性檢討。

註三:
「京都議定書」制定的「清潔發展機制」規範的「造林與再造林方法學」參加造林與再造林的專案必須符合底下三項條件:

一、明確證明該土地在造林與再造林活動前不得是森林,判斷條件有四項:
1.土地上現有木質植被高度低於森林樹冠層。
2.土地上不被有機會自然演替為森林的新生植栽所覆蓋。
3.土地不是被暫時釋出,釋出時間長度必須與當地政府一般林業操作實務一致。例如:直接人為介入的輪伐期或者間接天然因素,火災、虫害等。
4因為環境因素、人為壓力或缺乏種子來源,阻礙大規模植物入侵或自然林新生。

二、判斷該活動是造林或再造林的條件
1.再造林的土地,是指在1989年12月31日之後該土地符合上述四個條件。
2.造林的土地,在造林活動前至少50年處於無林狀態,而且必須舉證最少四次,該土地造林活動開始前50年期間植被情況,例如,造林活動開始前的第10年、第20年、第40年、第50年植被情況。

三、為證明符合前兩項條件,必須提供最少下列一種可供清楚驗證的資料
1.有地面參考點的航照圖或衛星照片
2.有土地使用或土地覆蓋資料的地圖或數位空間資料
3.土地地籍資料調查表

資料來源:「京都議定書」制定的「清潔發展機制」所規範的「造林與再造林方法學」(PROCEDURES TO DEMONSTRATE THE ELIGIBILITY OF LANDS FORAFFORESTATION AND REFORESTATION PROJECT ACTIVITIES (VERSION 02));請見聯合國氣候變化綱要公約網站:http://cdm.unfccc.int/EB/026/eb26_repan18.pdf

註四:
例如:陳玉峯教授實驗台灣低海拔各植被型共20個土壤樣本,發現每平方公尺表土可以生長的植物株數高達1萬棵;農委會特有生物研究中心(2000年)從海拔1200公尺的烏石坑採回的每平方公尺土壤中,經過四個月,共萌發43種,765株的小苗。另,根據南華大學蔡泳銓(2007)在嘉義縣中埔鄉廢耕檳榔園的研究,二個月內每平方公尺可發芽7,000餘棵草本及15棵以上的次生喬木種苗。


資料來源:陳玉峯教授研究,天災地變人造孽,前衛出版社,2012。



台灣大伐木時代,到底砍了多少樹?


文☉李根政,2016


2005年,筆者寫了一篇文章「台灣山林的悲歌」,簡略描述森林開發破壞史,由於是為了提供讀書入門,文章撰寫相當簡略,不足以呈現台灣山林開發的完整面貌。

由於許多網友常常引用前二段的數據,我認為有必要呈現數據的來源,於是進行了這部分的補註和部分修訂,提供各界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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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12年~~日治時代,開啟伐木事業

台灣大規模的伐木事業開始於日治時代,1912年,阿里山區第一列運材車自二萬坪開出。自此,台灣百萬年的原始檜木林開始遭到慘烈的殺戮,漸次淪亡。如今,阿里山留有一座樹靈塔,即為日人大量殺伐檜木巨靈以至手軟、心驚,不得不建塔以告慰樹靈。總計在1912年~1945年間,官營的阿里山、太平山、八仙山三大林場共砍伐森林約18,432公頃、材積約663萬立方公尺,平均每年伐木20萬立方公尺左右。(註一)

日治的伐木事業,以完整的森林資源調查為本,編定森林計劃、劃分事業區,奠定了台灣現代化的林業經營的基礎。前林業試驗所所長林渭訪對此給予「伐而不濫、墾而有度」的正面評價。

然而,高山的伐木所代表的也是對原住民的步步逼近與管控,當數條深入內山、橫貫東西「撫番」道路開闢完成,原住民也隨著檜木巨靈傾倒,被迫往山下遷移,爾後日益失根、凋零。緊接著在二次大戰末期,實施戰備儲材,日本當局允許軍部直接伐木,為了取材方便,甚至連保安林都大肆砍伐,20萬公頃以上的林地遭廢,為日本治台留下一頁山林的血淚悲歌。

1945年~~國民政府時代,伐盡台灣檜木林

1945年國民政府來台後,推動「以農林培植工商業」的產業政策,開始大量砍伐原始森林,除延續日人所遺留林場外,更捨棄原有的伐木鐵路、索道,改開闢高山林道,進行新林場全面皆伐的作業;1956年在十三個林區厲行「多造林、多伐木、多繳庫」之三多林政(焦國模,1993);1958年更公布台灣林業經營方針:下令「全省之天然林,除留供研究、觀察或風景之用者,檜木以80年為清理期限,其餘以40年為清理期,分期改造為優良之森林。」這一連串耗竭式的伐木政策,鑄下台灣森林全面淪亡的悲劇,也帶給土地無止境的災難。

是年「八七水災」發生,次年又發生「八一水災」,1963年「葛樂禮颱風」,又引起大水災,此時社會輿論已有檢討之聲,但伐木量仍急劇昇高,1965年到1975年之間,每年平均伐木面積超過1萬公頃,其中又以1971年的1萬6千多公頃為最高峰。(註二)

1975年由於政府開始注意森林對國土保安的重要,加上幾大林場的檜木林已幾乎伐盡,伐木量逐漸降低。1991年政府以行政命令宣布禁伐天然林,大規模的伐木才正式進入尾聲。

總計,國民政府來台後,共砍伐34萬4千多公頃的林地(表一),面積超過三座玉山國家公園。材積約4,456萬7千餘立方公尺,如果以長10公尺、載重15立方公尺的運材車來計算,車車相連全長可達三萬公里,足足可以繞行台灣數十圈。


伐木數據的真實性?

有關大伐木時代的數據,官方版的林務局誌的數據(表二、圖一)和林業學者的數據有差異,單是中華林學出版的《中華民國台灣森林志》,不同篇章作者提出的數據也不同(表四)。例如:伐木的高峰的那一年,林務局誌(1997)說是砍了180萬立方公尺,焦國模(1993)推估有超過200萬立方公尺。

這些數字的落差,說明了大伐木時代的林業史尚有待探求真相。

筆者引用的資料只能算是二手資料,這項歷史課題尚有待政府和學界將相關資訊公開,啟動調查和書寫,納入民間參與,並且應該寫入教科書中,紀錄台灣在大伐木從決策到執行面的歷史真相?大伐木時代「轉型正義」的追求或許不在於追究責任,而是讓國人及後代子孫了解當時所做的事,台灣失去了什麼?造成什麼影響?現在及未來如何修補?

而這個歷史反省的意義,在於重新建立起國人和土地的連結,做為生活與產經政策與國土規劃的政策依據,以及價值倫理的反省,我認為這正是當代的責任。

表一:

年度
面積(ha)
材積(m³)
1976年以前合計
268,217
35,093,500



1977
6,878
903,900
1978
6,440
892,200
1979
7,576
892,700
1980
6,530
775,100
1981
5,157
718,600
1982
4,821
677,300
1983
6,358
821,400
1984
5,729
785,100
1985
5,502
707,600
1986
6,295
735,700
1987
5,546
670,400
1988
5,208
426,500
1989
2,493
264,500
1990
1,917
203,200



1976年以後合計
76,450
9,474,200
合計
344,667
44,567,700
資料來源:彭國棟,1989;林務局1991;轉引自林國銓,1993


表二:1946年至1989年歷年採伐立木及採伐面積統計     
採伐面積(公頃)
採伐立木(立方公尺)
針葉樹林
(立方公尺)
闊葉樹林
(立方公尺)
薪炭林
(立方公尺)
1946
610
102,303
78,705
8,690
14,908
1947
1,088
677,660
172,733
97,658
413,269
1948
5,916
494,372
348,463
92,948
52,961
1949
2,864
436,136
220,711
85,791
129,634
1950
8,781
517,743
252,220
149,214
116,309
1951
6,702
745,138
365,840
221,331
157,967
1952
8,681
886,527
433,214
269,453
183,860
1953
5,911
763,036
328,374
293,292
141,370
1954
7,673
917,950
455,838
327,574
134,538
1955
7,182
806,643
419,086
243,464
144,093
1956
6,509
775,054
286,971
328,585
159,498
1957
7,507
981,105
380,302
440,587
160,216
1958
8,293
1,103,417
330,481
613,898
159,038
1959
8,094
1,251,874
590,377
486,510
174,987
1960
10,339
1,221,492
583,721
461,739
176,032
1961
9,916
1,333,251
674,354
476,311
182,586
1962
9,827
1,332,977
750,281
407,185
175,511
1963
10,061
1,472,689
913,128
367,096
192,465
1964
9,968
1,613,753
1,048,404
392,174
173,175
1965
10,801
1,663,296
1,035,896
432,968
194,433
1966
9,560
1,430,446
936,243
324,338
169,865
1967
9,396
1,577,731
952,929
428,801
196,002
1968
11,177
1,557,321
890,505
477,349
189,467
1969
11,400
1,475,587
817,107
482,810
175,670
1970
12,347
1,554,590
769,727
540,892
243,971
1971
16,092
1,762,006
745,231
678,784
337,991
1972
15,204
1,800,163
751,379
583,108
465,676
1973
13,622
1,714,469
754,637
578,315
381,517
1974
10,632
1,533,807
656,069
534,002
343,736
1975
8,690
1,110,260
538,932
365,226
206,102
1976
7,633
1,101,481
559,585
343,264
198,632
1977
6,878
903,862
427,938
341,549
134,375
1978
6,440
892,186
469,029
331,459
91,698
1979
7,576
892,671
473,376
316,234
103,061
1980
6,530
775,058
397,204
286,344
91,510
1981
5,157
718,586
387,166
257,775
73,645
1982
4,821
677,265
340,206
258,494
78,565
1983
6,358
801,357
423,501
300,236
77,620
1984
5,729
785,101
406,329
291,295
87,477
1985
5,502
707,557
374,969
239,603
92,985
1986
6,295
735,665
365,513
273,242
96,910
1987
5,546
670,410
347,062
233,909
89,439
1988
5,207
426,483
191,398
164,083
71,002
1989
2,493
264,492
131,425
91,663
41,404
合計
347,008      
44,964,970
22,776,559
14,919,243
7,275,170
資料來源:台灣省林務局(1997



圖一:1946年至1989年歷年採伐立木及採伐面積圖


 資料來源:台灣省林務局,1997



 表四:1958年至1992年各年間推估伐量整理

法定伐量
推估伐量A
單位:立方公尺
(姚鶴年,1993
推估伐量B
單位:立方公尺
(焦國模,1993)
推估伐量C
單位:立方公尺
(吳順昭,1993
推估伐量D
單位:立方公尺
(林國銓,1993
1946~
1950
無資料顯示上限
45
無資料
無資料
1976年以前,共約3509.3
無資料
1958
100
150-200(有超越200萬者)
1964~
1965
160
1966~
1970
維持150
平均為155.2
1971
176
1972
180
179
1974
因能源危機大減,無資料
無資料
1975
110
1976
100萬立方公尺;面積12000公頃
無資料
1977
平均為83.6
90
90.3
1978
89.2
1979
89.2
1980
77.5
1981
150萬立方公尺
無資料
平均為74.6
71.8
71.8
1982
67.7
67.7
1983
82.1
82.1
1984
78.5
78.5
1985
150萬立方公尺;皆伐面積限25公頃以下
平均為73.6
70.7
70.7
1986
73.5
73.5
1987
67
67
1988
42.6
42.6
1989
無資料
26.4
26.4
1990
20.3
20.3
1991
12.6
 無資料
1992
20萬立方公尺;皆伐面積限5公頃以下
無資料
 資料來源:台灣省林務局,19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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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一:
筆者的數據來源是依據《中華民國台灣森林志》,作者姚鶴年(1993)描述日據時代林業:「阿里山林場(1912~1945)砍伐面積9,773公頃,砍伐立木3,469,930立方公尺,得造材材積2,066,105立方公尺,平均每年產出原木材積44,808立方公尺…八仙山林場(1915~1945)合計砍伐面積3,622公頃,砍伐立木1,150,233立方公尺,得造材材積707,787立方公尺,搬出材積527,494立方公尺…太平山林場(1915~1945)砍伐面積5,037公頃,砍伐立木2,009,979立方公尺,得造材材積1,295,635立方公尺,搬出材積998,269立方公尺。」

然而,這個官營三大林場的伐木數據,並不包括民營伐木公司。因此要精確比較日治和國府時代的伐木,還得把民營的數據提出來。

註二:
1971年達到砍伐面積最高峰,而1972年達到材積量最高峰。
「早期本省森林的伐採,在地點及數量上,並無比較嚴格的限制。因此,伐木量極大,由1965到1975年間,每年平均伐木17,940公頃,材積平均達1,552,600立方公尺。其中又以1972年的1,790千立方公尺為最高峰…」(劉慎孝,1978;轉引自林國銓,19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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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文獻:
台灣省林務局,1997,《台灣省林務局誌》。台北:台灣省林務局。
姚鶴年,1993,〈日據時期林業〉。頁9-30,收錄於中華民國台灣森林志編撰委員會編,《中華民國台灣森林志》。台北,中華林學會。
姚鶴年,1993,〈光復初期林業〉。頁31-64,收錄於中華民國台灣森林志編撰委員會編,《中華民國台灣森林志》。台北,中華林學會。
焦國模,1993,〈林業政策〉。頁175-193,收錄於中華民國台灣森林志編撰委員會編,《中華民國台灣森林志》。台北,中華林學會。
吳順昭,1993,〈木材生產〉。頁413-438,收錄於中華民國台灣森林志編撰委員會編,《中華民國台灣森林志》。台北,中華林學會。
林國銓,1993,〈森林資源的過去與現況〉。頁1-29,收錄於夏禹九、王立志、金恆鑣編,《森林資源的永續經營》。台北,台灣省林業試驗所。
彭國棟,1989,〈台灣森林經營所面臨的生態問題〉。論文發表於「生態問題下的森林經營」,台北:林試所,1989。
林務局,1991,《台灣省林業統計》。台北:林務局。
劉孝慎,1978,〈台灣林業之發展與改進(一)〉。《台灣林業》,4(1):6-11。

*本文由地球公民基金會專員黃瑋隆協助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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