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

【柴山】十七年的自然公園之夢

李根政(地球公民協會執行長)

柴山保護政策有了重大轉向。由於陳菊市長希望將柴山(壽山)劃為國家級自然公園,以防止土地標售及礦業開採,吳敦義院長已指示將柴山劃為國家自然公園。目前,營建署正著手進行國家公園修法,賦予「國家自然公園」法律位階,同時評估其範圍。

對於歷任市長來說,柴山是無法迴避的問題,除了民間團體鍥而不捨的監督,更因為柴山是高雄人維繫身心靈健康的聖地,從清晨到晚上,無分平日、假日,登山人口 每天數以萬計。以全台格局來看,柴山只是座小山,但面積約1,200多公頃已然超過全高雄市公園綠地的總和,其豐富的自然、人文生態價值更是無可取代。

1992 年,一群熱愛柴山的市民開始推動柴山自然公園,17年來,從吳敦義市長乃至謝長廷(代理市長陳其邁、葉菊蘭)、陳菊等歷任市長,對於柴山的法令建置及保護 工作雖略有作為,但自然公園之範圍、管理機制始終仍處於規劃階段。17年來,除了濫墾違建、桃源里土地爭議、寺廟擴建、中山大學、台泥開發案等陳年舊帳, 更衍生遊憩壓力日增、外來種入侵、人猴大戰、野狗等課題。「民間抨擊政府,政府發動淨山」已成固定反應的模式,市府始終喊著缺人、錢與權,相隔十幾年的前 後任市長,想必都體會到了這種困境,以致對於納入國家公園體系立即有共鳴。

的確,納入國家公園體系後,由內政部來協調國有財產局、國防部、林務局等中央機關,可終結多頭馬車的現象;引入中央之資源、權力(警察權),可迅速建立實質管理的專責機構。因此,就民間立場,當然給與支持。

然而,從1989年軍方開放部分區域供民眾登山遊憩後,20年來的柴山亦累積可觀的市民文化,諸如自動自發的保護獼猴、撿垃圾、背水奉茶;監督政府、自辦教育、解說、清除外來種等,此一原汁原味的市民自治文化,實應納入自然公園的規劃。

同時,考量2010縣市合併後大高雄的永續發展,建議可考慮擴大自然公園之範圍,納入旗后山、永安、茄萣溼地,以及同屬高位珊瑚礁之大、小岡山等,名稱則可 由大高雄人民票選產生,「大高雄國家自然公園」可以是選項。另外,由於自然公園範圍已採取「跳島」式之規劃,建請中央政府支持地方進行綠廊之建設,將每個 生態孤島串接為大高雄綠色網絡。

前後任高雄市長,不分藍綠、超越黨派的關注一座山的保護工作,是台灣難得的社會共 識,期望這十七年的自然公園之夢,真的可以實現。更期望在國家資源、權力全面介入經營管理時,能夠考量到落實在地化、民眾參與,才是真正永續的保育方案。 十七年了,或許我們已錯失了由地方政府和民間創建保育新典範之機會,但仍高度期待此一國家自然公園能夠維持、發揚柴山市民自治之精神,創建台灣保育新文 化。

1907年,柴山是日治時期全台灣第一個成立的保安林,如果2010年,柴山能夠成為全台第一個國家自然公園,並做為縣市合併之歷史紀念,將成環保政治里程碑。

這個網誌中的熱門文章

台灣大伐木時代,到底砍了多少樹?

文☉李根政,2016 2005年,筆者寫了一篇文章「 台灣山林的悲歌 」,簡略描述森林開發破壞史,由於是為了提供讀書入門,文章撰寫相當簡略,不足以呈現台灣山林開發的完整面貌。 由於許多網友常常引用前二段的數據,我認為有必要呈現數據的來源,於是進行了這部分的補註和部分修訂,提供各界參考。 ------------------------------------------------ 1912年~~日治時代,開啟伐木事業 台灣大規模的伐木事業開始於日治時代,1912年,阿里山區第一列運材車自二萬坪開出。自此,台灣百萬年的原始檜木林開始遭到慘烈的殺戮,漸次淪亡。如今,阿里山留有一座樹靈塔,即為日人大量殺伐檜木巨靈以至手軟、心驚,不得不建塔以告慰樹靈。總計在1912年~1945年間,官營的阿里山、太平山、八仙山三大林場共砍伐森林約18,432公頃、材積約663萬立方公尺,平均每年伐木20萬立方公尺左右。(註一) 日治的伐木事業,以完整的森林資源調查為本,編定森林計劃、劃分事業區,奠定了台灣現代化的林業經營的基礎。前林業試驗所所長林渭訪對此給予「伐而不濫、墾而有度」的正面評價。 然而,高山的伐木所代表的也是對原住民的步步逼近與管控,當數條深入內山、橫貫東西「撫番」道路開闢完成,原住民也隨著檜木巨靈傾倒,被迫往山下遷移,爾後日益失根、凋零。緊接著在二次大戰末期,實施戰備儲材,日本當局允許軍部直接伐木,為了取材方便,甚至連保安林都大肆砍伐,20萬公頃以上的林地遭廢,為日本治台留下一頁山林的血淚悲歌。 1945年~~國民政府時代,伐盡台灣檜木林 1945年國民政府來台後,推動「以農林培植工商業」的產業政策,開始大量砍伐原始森林,除延續日人所遺留林場外,更捨棄原有的伐木鐵路、索道,改開闢高山林道,進行新林場全面皆伐的作業;1956年在十三個林區厲行「多造林、多伐木、多繳庫」之三多林政(焦國模,1993);1958年更公布台灣林業經營方針:下令「全省之天然林,除留供研究、觀察或風景之用者,檜木以80年為清理期限,其餘以40年為清理期,分期改造為優良之森林。」這一連串耗竭式的伐木政策,鑄下台灣森林全面淪亡的悲劇,也帶給土地無止境的災難。 是年「八七水災」發生,次年又發生「八一水災」,1963年「葛樂禮颱...

【守護森林】台灣山林的悲歌

文☉李根政 1912年~~日據時代,開啟伐木事業 台灣大規模的伐木事業開始於日本時代,1912年,阿里山區第一列運材車自二萬坪開出。自此,台灣百萬年的原始檜木林開始遭到慘烈的殺戮,漸次淪亡。如今,阿里山留有一座樹靈塔,即為日人大量殺伐檜木巨靈以至手軟、心驚,不得不建塔以告慰樹靈。總計在1912年~1945年間,官營的阿里山、太平山、八仙山三大林場共砍伐森林約18,432公頃、材積約663萬立方公尺,平均每年伐木20萬立方公尺左右。 日本的伐木事業,以完整的森林資源調查為本,編定森林計劃、劃分事業區,奠定了台灣現代化的林業經營的基礎。前林業試驗所所長林渭訪對此給予「伐而不濫、墾而有度」的正面評價。 然而,高山的伐木所代表的也是對原住民的步步逼近與管控,當數條深入內山、橫貫東西「撫番」道路開闢完成,原住民也隨著檜木巨靈傾倒,被迫往山下遷移,爾後日益失根、凋零。緊接著在二次大戰末期,實施戰備儲材,日本當局允許軍部直接伐木,為了取材方便,甚至連保安林都大肆砍伐,20萬公頃以上的林地遭廢,為日本治台留下一頁山林的血淚悲歌。 1945年~~國民政府時代,伐盡台灣檜木林 1945年國民政府來台後,推動「以農林培植工商業」的產業政策,開始大量砍伐原始森林,除延續日人所遺留林場外,更捨棄原有的伐木鐵路、索道,改開闢高山林道,進行新林場全面皆伐的作業;1956年在十三個林區厲行「多造林、多伐木、多繳庫」之三多林政;1959年更公布台灣林業經營方針:下令「全省之天然林,除留供研究、觀察或風景之用者,檜木以80年為清理期限,其餘以40年為清理期,分期改造為優良之森林。」這一連串耗竭式的伐木政策,鑄下台灣森林全面淪亡的悲劇,也帶給土地無止境的災難。 是年「八七水災」發生,次年又發生「八一水災」,1963年「葛樂禮颱風」,又引起大水災,此時社會輿論已有檢討之聲,但伐木量仍急劇昇高,1965年到1975年之間,每年平均伐木面積超過1萬公頃,其中又以1971年的1萬6千多公頃為最高峰。 1975年由於政府開始注意森林對國土保安的重要,加上幾大林場的檜木林已幾乎伐盡,伐木量逐漸降低。1991年政府以行政命令宣布禁伐天然林,大規模的伐木才正式進入尾聲。 總計,國民政府來台後,共砍伐34萬4千多公頃的林地,面積超過三座玉山國家公園。材積約4,456萬7千餘立方公尺,如果以長...

高雄地區焚化爐危機(1999)

  李根政 @1999 (原載於〈生態中心〉季刊試刊號 23-27 頁) 1999 年 7 月,美國聖勞倫斯大學化學教授 Dr. Paul Connett 訪台,很遺憾的對台灣的環境運動者說:他來晚了一步,來不及把先進國家垃圾焚化的惡果告知台灣民眾,因為台灣己步入「先進國家」的後塵,把焚化爐當成解決垃圾問題的仙丹。以為焚化爐一蓋,垃圾問題都解決了。 高高屏地區自 1999 年 6 月以後,民生垃圾正式進入焚化爐的時代,在幾座焚化爐相繼運轉之後,我們發現其荒腔走板的地步,已進入焚化爐惡質的循環模式之中。其中最嚴重的當屬「搶垃圾」及「灰渣」的問題。另外密布在高雄縣、市邊境的「醫療廢棄物焚化爐」和「事業廢棄物焚化爐」則是一個早已存在,但從未被關注的嚴重污染黑洞。(註) 垃圾不夠燒怎麼辦? 當耗資 56 億 9,600 萬元的高雄市南區資源回收廠於 1999 年 6 月提前完工後,每日可焚燒 1800 噸垃圾的超大容量,揭開垃圾不夠燒、搶垃圾的荒謬戲碼:起初是高市南區廠代為處理鳳山地區每天 450 噸垃圾,見證縣市友誼;但在高縣仁武焚化爐完工開始試燒後,林園鄉以垃圾運往高市焚化僅 10 分鐘車程,而運往仁武卻要一小時以上,不合經濟效益,拒絕運往該縣的仁武焚化爐,縣、市顯然已陷入搶垃圾的窘境。後來的解決之道是,透過縣市協議,達成仁武焚化爐處理高市左、楠地區的垃圾,以交換林園大寮垃圾運往高市的南區焚化爐。 高縣仁武焚化爐當初設計總焚化量為 1,350 噸, 1999 年 11 月 12 日進入試燒最後階段,需達到「兩個月連續高負荷運轉」,每日所需垃圾量超過一千四百噸,但試燒一開始,環保局赫然發現,各鄉鎮實際垃圾量竟大幅萎縮,嚴重縮水僅為當初提報數的六成,從以往號稱 1,800 噸,降為 1,200 噸,其中尤以大寮情況最為嚴重,提報 400 噸,實際卻僅有 150 噸垃圾量。垃圾量 100 餘噸的林園鄉,僅進場 40 到 50 噸,燕巢鄉曾出現進場 2 、 3 噸的「成績」。 因此即使有了和高雄市交換的左、楠地區每日 600 噸垃圾(後來縮水為 400 噸),加上轄區內既有的十二鄉鎮垃圾總量,每日實際進場的垃圾卻僅有 1,000 噸,較所需垃圾量嚴重不足,需再增加 400 噸之多。但是高縣仍有幾個鄉鎮,以無法支付高昂的處理費而拒絕讓垃圾進場焚燒,最後縣府為了解決此一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