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根政2007/3/12
1994年,柴山自然公園促進會提出柴山自然公園規劃理念,抄錄於后。
a.自然公園的意義:位於都會附近自然度高的公園,但其為經人為適當規劃與管理,而可提供各項服務的公園,而非放任的荒野。
b. 分區計畫:自然步道區、遊憩區(遊客中心、動物園、壽山公園、海洋文化遊憩區)、史蹟保存區、生態綠化園區、自然保留區。
c. 管理架構:全區經營管理權歸市政府,重要軍事地區由市府與軍方共管;成立自然公園管理所,取代壽山風景區管理所;成立一級單位綠政局,主管全市綠政事務,未成立前,成立綠政委員會。
一、推動自然公園或保護制度的具體進程
1. 1993年,促進會委託陳玉峰完成「柴山自然公園綱要計畫」
2. 1995年,市府委託應宏顧問規劃公司完成「高雄市壽山自然生態保育及觀光休憩設施整體規劃」報告
3.1997年,高雄市政府公告「壽山自然公園管理辦法」。
4.1997年,柴山公告為山坡地。
5. 1997年,市政會議通過「壽山自然公園推動委員會設置要點」。第二次委員會劃定柴山範圍(今已停止運作),1999年6月公告。
6. 1999年,市政府成立「高雄市環境綠政委員會」。(民間代表退出,停止運作)
7. 2000年,高雄市政府頒布「高雄市壽山自然公園管理自治條例」。
8.2001年,高雄市議會通過「高雄市野生動物保育自治條例」。
9. 2002年,高雄市政府建設局委託逢甲大學完成「高雄市壽山自然公園五大分區劃定整體規劃近程計畫(一)。
10.2002年,高雄市風景區管理所成立「壽山自然公園警察隊」。
二、柴山有那些破壞課題1.土地開發
a.元亨寺的擴建
b.台泥礦區與廠區的土地開發
I. 1993年,促進會提出的訴求/礦區53公頃復育為原生植物園;廠區部分土地,做為自然公園遊客中心、停車場、水泥博物館、柴山民藝商場,其餘建造台泥熱帶花園(仿布查德花園模式);熱帶花園若有飯店、餐廳、游泳池、渡假中心,優先雇用當地人,優待鼓山居民。
II. 1993年,崎腳文史工作室增訴求/鼓山路以東,劃為住、商區,供台泥開發;採礦污染受害里,每里捐一億元成立獎學金、醫療救助金。
III. 基本課題/廠區開發模式;礦區復育與管理
c.桃源里的土地權爭議與建物開發、土地炒作
d.壽山南麓違建
2. 不當建設
a. 跨海大橋
b. 跨港纜車
c. 涼亭
d. 步道
e. 景觀工程/龍目井
3. 濫墾
a. 私闢休息區
b.果園擴張
c.私人開闢步道
4.好心人做壞事
a.餵食獼猴
b. 餵狗
c.砍除藤本植物
5. 外來種引入
a.動物/野狗、鳥類
b. 植物
6.動物園
三、柴山管理的陳年課題1. 十幾年來,面對破壞問題,始終是「民間抨擊政府,政府發動淨山」的模式,無法根本解決問題。
2. 土地管理機關多頭馬車。
a. 國有財產局南區辦公室/土地所有權機關
b.防部/軍事管制區
c.農委會林務局屏東林區管理處/國有保安林管理
d.雄市政府─建設局(三科、六科)─風景區管理所
e. 中山大學
3. 政府所主管的各種開發案仍然持續破壞柴山,未有明確的上位保護政策。
四、關於運動的省思
1. 柴山的破壞為什麼仍然持續,有那些關鍵的制度或法令必需建立?
2. 過去的訴求,有那些需要修正,那些應持續推動?
3.柴山自然公園的實質管理,是否持續仰賴政府,亦或朝民間託管形式?
4.自然公園的設置是否為最佳保護制度?有可能成立國家公園嗎?
5.運動的短、中、長程目標與策略是什麼?對每個議題的處理,團體是否具有共識?如何建立合作分工機制?有那些關係、人才、資源需進駐?
6. 陳玉峰的建議:
a. 近程目標:要求高雄市政府成立有效能的委員會(跨單位,或由市長統籌事宜),一年內將土地所有權由國有財產局轄下,轉移至高雄市政府;二年內完成合理、合法、合情的五大分區之界定與公告的所有程序;三年內解決桃源里等歷史懸案,妥善照顧在地居民權益。同時,整體柴山的都市計畫一舉釐訂暨完成。
b. 中程目標:建立妥善的經營管理制度與計畫,包括環境信託等市民自治制度之可行性研擬與試驗,且進行更多的深度研究、監測,並研擬各不同層級的教育材料,編撰高雄都會的特徵教科書、教材,或服務全民的資訊。
c.長程目標:高雄人的聖山概念,建立「柴山學」的代表性文化,統合天文、地文、人文、生文的新倫理。
7.李根政關於運動策略的建議:
a. 一年內釐清柴山保護的各項議題與對策,針對運動的次第,建立共識;擬定目標與時程表,先以團體分工合作模式推動;完成研議環境信託,市民團體接管柴山之可行性研究。
b.三年內,解決民間接管自然公園的各項障礙,創造環境信託的社會條件,由各團體推派代表,組成「柴山自然公園基金會」,尋求社會共識,募集社會資源接管柴山。(經費由市府編列預算加上民間認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