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李根政 <2006.07.15> 衡量教師會力量的強弱,除了會員人數之消長,會務人員的數量與素質,無疑是最重要的指標。事實上,高雄市教師會之所以能夠在各方面領先其他縣市教師會,除了優秀無私的領導人外,透過和教育局的協商,爭取會務人員的公假是一大關鍵。沒有專職的會務人員,教師會在談判、協商、組織經營面向,等於手腳被束縛,完全沒有發展空間。 1996年成立之初,首任理事長張輝山老師完全以課餘時間從事教師會工作,一年後爭取到理事長、總幹事的公假,接著透過和教育局的不斷協商、爭取,逐年增加到目前的七位,這些會務人員來自各高雄市各級公立學校,每週在校授課四節,其餘時間公假推動教師會會務。 我接觸過一些基層教師,聽到會務人員每週只要上四節課,馬上升起一種不平之感,彷彿這是天大的福利,我今年到新學校報到時,教評委員天真的問,如此一來,你對學校有什麼貢獻? 事實上,教師會幹部常常得抗衡來自行政部門的壓力,這是責無旁貸的承擔;然而,來自教師同儕不平的眼光、窄隘的度量,則是不可承受之重。 佛家禪師說,過盡千帆只有兩條船,一為名、一為利。就現實的社會而言,「名」如果不伴隨著利益,名又何用?如果教師會幹部因為能力、品性傑出,得享大名,為社會做更多奉獻,教師會如同培育棟樑人才之搖籃,何其榮幸?而「利」呢?擔任會務人員,上班作息時間配合政府公務部門,沒有寒暑假,上班時間從早上8:30到下午5:30,晚上、假日加班是常事。但是,沒有學校裡的組長、主任、校長加給,沒有寒暑假的不休假獎金。過去唯一的利是,92-94年間每月補貼500元交通費,但96年為了購置會館已取消,多年來,個人在每週回校上的四節課中也常有公務需處理,為避免麻煩,常以請事假自付代課費了事,我相信這不是個人特例,簡而言之,擔任教師會幹部,無「利」可圖,只有賺「無閒」,最大的利益在為於社會付出後心中的坦蕩。 1993年,為了和老婆結婚,我從金門「嫁」到高雄,1995年輾轉調到高雄市永清國小;1998年起,我應張輝山理事長之邀,成立生態教育中心,擔任教師會總幹事,兼生態教育中心主任;一年後,陳銘彬理事長,支持我專任生態教育中心主任,至今擔任教師會會務人員已達八年,然其間因就讀靜宜大學生態所,留職停薪兩年,所以實際上是六年。唸靜宜生態所的兩年間,我到台中促成台灣生態學會的成立,擔任首任祕書長,期間我仍持續領導生態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