荒廢的水稻田兩側的溪谷地形,殘存著以榕樹、茄冬、楠木的為主的原生林,然而卻在全民造林的政策下,一片片的淪亡!伐木後的溪谷,土石崩解;而剛種下的耳莢相思樹小苗何以能擔起構地補天之重責?(圖右前方之小苗)
文.攝影◎李根政(2003.4.6)
1996年賀伯災變之後,農委會為國土之保安推出了「全民造林」運動,然而其作業方式仍是採經濟造林之模式,完全不理會土地自然演替之機制,2002年保育團體以屏東縣大漢林道、保力林場,以及高雄縣德文等造林地之現場紀錄,揭發政府所推動的「全民造林」,實際上卻是「砍伐森林、放火燒山、再種小樹苗」之荒謬政策。在民間團體揭發之後,監察院進行調查、糾正,行政院也表關切,然而,農委會始終堅持其政策並無任何錯誤,因此,這政策依然持續推動。今年八月,在滿洲當地人士的帶領下,台灣生態學會、高雄市教師會生態教育中心一行人,再度進行二個造林地之調查,除進行伐木之現況紀錄外,更由靜宜大學楊國禎教授設定樣區,進行原生植被和伐木、造林跡地之調查。
調查之結果,發現民間揭發之全民造林三部曲之惡行,仍然續存,僅火燒林地面積較小,而令人心痛的是,摧毀的林地已直指原生林。
其一位於屏東縣滿洲鄉長樂村小路溪上游的原住民保留地,去年十月間申請參與全民造林運動,結果高達十公頃以上的原生林闊葉林慘遭全面皆伐。其中數十棵樹徑在100公分左右的茄冬老樹及無數原生樹種慘遭刀斧;結果種上的是林務單位規定的外來種小樹─檸檬桉、耳莢相思樹。經過數月,儘管次生樹種已開始構地補天,然而現場土石鬆脫、崩塌,溪溝沖蝕嚴重,大地哀嚎!
其二位於屏東牡丹鄉高士村八瑤段的原生林地,調查人員目睹正在進行伐木作業,開山挖路,現場橫屍遍野!然而,無力阻止此一殺戮戰場。
以下是摘要之整理與控訴,期待以此慘痛之事實,訴求社會大眾之正視,相關政府機關之反省。
伐木、造林地點一:
屏東縣滿洲鄉九個厝段的原住民保留地,位於老佛山小路溪之上游。申請造林面積為5.587公頃,然而伐木面積估計在10公頃以上。
●地形及生態特性:造林地海拔約在250~300公尺之間,原為原住民耕作之水稻田與溪溝原生林構成之梯田地形。稻田位於小路溪上游幾條溪溝之間的緩坡,未被砍伐的溪谷兩側保留著茂密的原生林。溪溝之森林,為恆春半島原生林中的骨幹植群,通常位於全年氣候潮溼、溫暖,土壤發育良好,海拔300公尺以下之中下坡溪谷,以榕樹、楠木、茄冬為主要組成。
●伐木現場:
1.茄冬巨木/調查人員抽樣調查六棵之茄冬巨木,其直徑從樹徑分別為84、111、90、105、130、76公分。最大的一棵接近要三人合抱,這些巨木大都位於溪溝旁,經砍伐後,現場地貌已完全改變,雨水沖刷嚴重。
2.溪谷/調查人員取樣一段伐木後的溪谷,在36*21公尺的範圍中,調查殘存的樹頭,其中茄冬樹留存之樹頭有二棵,樹徑分別是60*70、100*130公分;其他原生樹種如白榕、鐵冬青、無患子、菲律賓饅頭果、台灣朴樹、糙葉榕等,樹徑也都在30~70公分之間。由這些殘存的樹種,我們推
估未被砍伐前的森林,正是以榕樹、楠木、茄冬為主要組成的原生林。
●造林樹種:毀掉原生林,種上的是間距1.5公尺,樹高1~1.5公尺,樹徑不到1~2公分的外來樹種─檸檬桉以及耳莢相思樹。
▲溪谷兩旁的原生植被無論大小,全面砍除,包括楊國禎教授正在測量的這棵茄冬巨木,其直徑超過130公分。

▲全民造林運動再不停止,這一棵棵三人合抱的老茄冬和千千萬萬的原生植被即將被砍伐!─滿洲小路溪上游。
伐木地點二:
屏東縣牡丹鄉高士村八瑤段原住民保留地。伐木造林面積不詳。
●地形及生態特性:伐木區位於是港口溪的支流芭拉溪的上游,海拔大約300公尺。從新闢之林道兩旁,初勘的結果,本區應為相思樹造林不成功後,經三十年左右次生演替後形成之植被,其型態類似南仁山,應為恆春半島骨幹植群中之中上坡植被。沿途紀錄其主要喬木計有大頭茶、假赤楊、杜英、山刈葉、山黃麻、相思樹、苦楝、烏心石、高士佛赤楠、港口木荷(巴納嘠─排灣語)、江某、光臘樹、欖仁舅、香楠、鐵冬青、白桕、水冬瓜、印度栲、恆春紅豆樹、魚木、刺杜密、九芎、台灣石楠、水金京、台灣赤楠、猴歡喜、豬母乳(大冇榕)、咬人狗等…樹種,其中大頭茶、港口木荷屬優勢種,估計樹種應在1、200種左右。 整個植被之密度非常高,樹木多呈細長形,藤本非常發達,其中以黃藤最為醒目。
●伐木現場:為伐木及造林,業者除拓寬及新闢之林道寬度約5~6公尺,長達數公里,所經之處,原生林木橫屍遍野;而造林地仍是全面皆伐,調查當日,伐木作業仍在進行中,現場有怪手和貨車正在搬運。尚未進入造林階段。

▲牡丹鄉八瑤段的原住民保留地,為了造林,拓寬及新闢林道,所到之處,大地一片光禿!

▲八月一日,怪手和貨車正一面砍伐、整地,將一車車不值錢的木材搬出!留下的是破碎的大地。
伐木效應:
一、摧毀與原住民傳統耕作之維生體系:被砍伐的原生林過去得以保存,除了溪溝太陡,無法耕作以外,應與水稻之種植有關,以恆春半島夏日常見的豪雨、冬季的落山風氣候特質,能在海拔300公尺左右種植水稻,所依賴正是森林所涵養的水源以及阻擋強風。換句話說,森林的存在為水稻能否持續耕作的必要條件,毀掉森林等同於毀掉這裡的稻田,摧毀與原住民傳統耕作之維生體系。
二、摧毀水源:位於小路溪的上游為一集水區,滿洲鄉公所於此特別興建之蓄水設施,彙集溪水。正在全球氣候劇變,雨量分配不平均,全台籠罩缺水危機之際,砍伐上游的原生林,不啻是在自絕生路。
三、破壞水土:為了利於造林,開山挖路,林地採全面皆伐,現場土石沖刷嚴重。
四、低海拔原生林漸次滅絕:毀掉的原生林,正是台灣低地之桑科闊葉樹林,本林帶由於低地開發最早,加上政府在1965年以來推動的「林相變更」、「林相更良」等政策,原始植被幾已蕩然無存,僅餘部分破碎林分,尤其茄冬林更為少見。全民造林運動相當於壓倒駱駝的最後一根稻草,幾乎剷除僅存的原生林。
而高士村好不容易自生演替達三十左右的原生林,又被全面砍除,明顯阻礙土地的生機。
在平地,茄冬巨木被奉為神明,立法保護;
在山地,茄冬巨木卻在錯誤的政策下一棵棵倒下!
林業單位為國土保安而推動的「全民造林」運動,如今淪為摧毀低海拔原生林的凶手。
民間再度籲請政府:
一、立即徹查86年以來全民造林之施業程序及原造林跡地狀態,以釐清有多少原生林、次生林被砍除以造林;有多少樹種在裸露地、檳榔果樹地、或是取締濫墾而來的超限利用地。追究決策官員之責任,向全民道歉!
二、促請行政院即刻宣布停止全民造林運動綱領暨實施計劃,而為顧及八十五年以來參與獎勵造林林農之權益,應研訂獎勵造林之善後方案,同時研擬課徵保護森林水權費等措施,以獎勵私有林地主保護現存之森林。
三、促請全面檢討造林政策,先進行土地之分類,凡劃規保育地範圍,不必進行任何人造林,讓土地上的本土物種,自行演替,回復為天然林;如果劃歸為經濟地,才可以進行生態綠化、林業生產等永續利用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