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

【水資源】桃園水荒的省思─優先推動水資源減量、回收,取水技術多元化!

文☉李根政(2004.9.8)

艾利颱風帶來的龐大雨量,導致石門水庫的原水濁度高達數萬度,所有的淨水廠完全無法運作,桃園地區一停水就是十幾天,此時,水利單位馬上重提往上游興建高台水庫之議,然而,興建更多水庫或是取水口往上移真的能解決台灣的缺水問題嗎?

台灣有著每年2,500公釐看似不少的降雨量,但在豐、枯不均、山地陡峭、河川短促、人口稠密的因素左右下,本就是世界排名第十八的缺水國家,加上環境污染嚴重,全球氣候變遷導致降雨型態的改變,已使可用的水越來越少。然而,我們卻擁有世界罕見的高漏水率,全年自來水漏水量8.5億噸,比一座曾文水庫的總蓄水量還高;國人每天的用水達300公升左右,用水極為浪費,家庭廢水的回收率是「○」;目前台灣工業廢水的回收率是32%,而鄰國日本的回收率卻已達77%,如果我們的工業廢水回收率達到日本的水準,預估每年可節省約8億噸。也就是說,只要積極改善漏水率、提高回收率,其省下來的水將遠遠超過目前規劃中的湖山水庫、吉洋人工湖、曾文越域引水等開發案的總和。

因此,該是扭轉無限量開發的方向,導以總量管制為基礎,優先推動廢水回收再利用的時候了。具體的策略包括從源頭節制發展高耗水、高耗能的產業,提高工廠的回收率,建立社區的中水回收系統,提高水價,壓制民生用水成長等,如果把目前新的水庫、攔河堰等動輒數百億的工程費,移轉至此一方向,不僅可以減少對環境的破壞,也可以扶植對環境友善的產業。

其次,桃園停水問題並非水量問題,而是暴雨期水質無法處理的問題,蓋更多的水庫只會使山地的生態系更加危脆,環境風險更高。解決之道在於改積極發展多元的取水技術。包括地下堤堰(集水廊道)、地下水人工補注回抽系統等,這項提議並非鼓勵官、民無限量抽取地下水,而是在補注量必需大於抽取量的前提下,加強地下水的管理(包括水量、水質的維護),積極推動豐水期的地下水人工補注,如此不僅平日可供水,暴雨期,當地面水混濁至無法處理時,更是關鍵的救命水。地下水人工補注至少有幾項優點,包括洪水時可以發揮洪效果,豐水期的多餘水可以引入地下,提供枯水期使用,減少地層下陷等地質災害。荷蘭施行地下水人工補注已有140年的歷史,65%的用水仰賴地下水,台灣諸多的沖積扇如屏東平原、濁水溪沖積扇等即是適合進行補注、回收的區域。

總而言之,敏督利、艾利颱風所帶來的短時間、超大雨量,為全球氣候變遷下無可逃避的趨勢,這次的停水、缺水,解決之道不在於蓋更多水庫,或將取水口再往上移,而是優先推動水資源減量、回收,取水技術多元化!然而,長期以來,水政單位把龐大的預算全數投注於興建新的水資源開發案,不願意真正投入資源推動節水和回收用水的基礎建設;另一方面,只要碰到缺水問題,就想到蓋大壩,究其原因,是因為水庫的開發有著龐大的利益,工程顧問公司、包工程的民意代表,以及靠這套技術維生的技術官僚、學界,形成了一個顛仆不破的共生體系,長期主宰台灣的水資源政策,而國民則在此氛圍薰陶下,習焉不察,錯誤地把蓋水庫視為解決缺水問題的唯一手段,這才是水資源政策檢討最大的阻力。

這個網誌中的熱門文章

台灣大伐木時代,到底砍了多少樹?

文☉李根政,2016 2005年,筆者寫了一篇文章「 台灣山林的悲歌 」,簡略描述森林開發破壞史,由於是為了提供讀書入門,文章撰寫相當簡略,不足以呈現台灣山林開發的完整面貌。 由於許多網友常常引用前二段的數據,我認為有必要呈現數據的來源,於是進行了這部分的補註和部分修訂,提供各界參考。 ------------------------------------------------ 1912年~~日治時代,開啟伐木事業 台灣大規模的伐木事業開始於日治時代,1912年,阿里山區第一列運材車自二萬坪開出。自此,台灣百萬年的原始檜木林開始遭到慘烈的殺戮,漸次淪亡。如今,阿里山留有一座樹靈塔,即為日人大量殺伐檜木巨靈以至手軟、心驚,不得不建塔以告慰樹靈。總計在1912年~1945年間,官營的阿里山、太平山、八仙山三大林場共砍伐森林約18,432公頃、材積約663萬立方公尺,平均每年伐木20萬立方公尺左右。(註一) 日治的伐木事業,以完整的森林資源調查為本,編定森林計劃、劃分事業區,奠定了台灣現代化的林業經營的基礎。前林業試驗所所長林渭訪對此給予「伐而不濫、墾而有度」的正面評價。 然而,高山的伐木所代表的也是對原住民的步步逼近與管控,當數條深入內山、橫貫東西「撫番」道路開闢完成,原住民也隨著檜木巨靈傾倒,被迫往山下遷移,爾後日益失根、凋零。緊接著在二次大戰末期,實施戰備儲材,日本當局允許軍部直接伐木,為了取材方便,甚至連保安林都大肆砍伐,20萬公頃以上的林地遭廢,為日本治台留下一頁山林的血淚悲歌。 1945年~~國民政府時代,伐盡台灣檜木林 1945年國民政府來台後,推動「以農林培植工商業」的產業政策,開始大量砍伐原始森林,除延續日人所遺留林場外,更捨棄原有的伐木鐵路、索道,改開闢高山林道,進行新林場全面皆伐的作業;1956年在十三個林區厲行「多造林、多伐木、多繳庫」之三多林政(焦國模,1993);1958年更公布台灣林業經營方針:下令「全省之天然林,除留供研究、觀察或風景之用者,檜木以80年為清理期限,其餘以40年為清理期,分期改造為優良之森林。」這一連串耗竭式的伐木政策,鑄下台灣森林全面淪亡的悲劇,也帶給土地無止境的災難。 是年「八七水災」發生,次年又發生「八一水災」,1963年「葛樂禮颱...

【守護森林】台灣山林的悲歌

文☉李根政 1912年~~日據時代,開啟伐木事業 台灣大規模的伐木事業開始於日本時代,1912年,阿里山區第一列運材車自二萬坪開出。自此,台灣百萬年的原始檜木林開始遭到慘烈的殺戮,漸次淪亡。如今,阿里山留有一座樹靈塔,即為日人大量殺伐檜木巨靈以至手軟、心驚,不得不建塔以告慰樹靈。總計在1912年~1945年間,官營的阿里山、太平山、八仙山三大林場共砍伐森林約18,432公頃、材積約663萬立方公尺,平均每年伐木20萬立方公尺左右。 日本的伐木事業,以完整的森林資源調查為本,編定森林計劃、劃分事業區,奠定了台灣現代化的林業經營的基礎。前林業試驗所所長林渭訪對此給予「伐而不濫、墾而有度」的正面評價。 然而,高山的伐木所代表的也是對原住民的步步逼近與管控,當數條深入內山、橫貫東西「撫番」道路開闢完成,原住民也隨著檜木巨靈傾倒,被迫往山下遷移,爾後日益失根、凋零。緊接著在二次大戰末期,實施戰備儲材,日本當局允許軍部直接伐木,為了取材方便,甚至連保安林都大肆砍伐,20萬公頃以上的林地遭廢,為日本治台留下一頁山林的血淚悲歌。 1945年~~國民政府時代,伐盡台灣檜木林 1945年國民政府來台後,推動「以農林培植工商業」的產業政策,開始大量砍伐原始森林,除延續日人所遺留林場外,更捨棄原有的伐木鐵路、索道,改開闢高山林道,進行新林場全面皆伐的作業;1956年在十三個林區厲行「多造林、多伐木、多繳庫」之三多林政;1959年更公布台灣林業經營方針:下令「全省之天然林,除留供研究、觀察或風景之用者,檜木以80年為清理期限,其餘以40年為清理期,分期改造為優良之森林。」這一連串耗竭式的伐木政策,鑄下台灣森林全面淪亡的悲劇,也帶給土地無止境的災難。 是年「八七水災」發生,次年又發生「八一水災」,1963年「葛樂禮颱風」,又引起大水災,此時社會輿論已有檢討之聲,但伐木量仍急劇昇高,1965年到1975年之間,每年平均伐木面積超過1萬公頃,其中又以1971年的1萬6千多公頃為最高峰。 1975年由於政府開始注意森林對國土保安的重要,加上幾大林場的檜木林已幾乎伐盡,伐木量逐漸降低。1991年政府以行政命令宣布禁伐天然林,大規模的伐木才正式進入尾聲。 總計,國民政府來台後,共砍伐34萬4千多公頃的林地,面積超過三座玉山國家公園。材積約4,456萬7千餘立方公尺,如果以長...

高雄地區焚化爐危機(1999)

  李根政 @1999 (原載於〈生態中心〉季刊試刊號 23-27 頁) 1999 年 7 月,美國聖勞倫斯大學化學教授 Dr. Paul Connett 訪台,很遺憾的對台灣的環境運動者說:他來晚了一步,來不及把先進國家垃圾焚化的惡果告知台灣民眾,因為台灣己步入「先進國家」的後塵,把焚化爐當成解決垃圾問題的仙丹。以為焚化爐一蓋,垃圾問題都解決了。 高高屏地區自 1999 年 6 月以後,民生垃圾正式進入焚化爐的時代,在幾座焚化爐相繼運轉之後,我們發現其荒腔走板的地步,已進入焚化爐惡質的循環模式之中。其中最嚴重的當屬「搶垃圾」及「灰渣」的問題。另外密布在高雄縣、市邊境的「醫療廢棄物焚化爐」和「事業廢棄物焚化爐」則是一個早已存在,但從未被關注的嚴重污染黑洞。(註) 垃圾不夠燒怎麼辦? 當耗資 56 億 9,600 萬元的高雄市南區資源回收廠於 1999 年 6 月提前完工後,每日可焚燒 1800 噸垃圾的超大容量,揭開垃圾不夠燒、搶垃圾的荒謬戲碼:起初是高市南區廠代為處理鳳山地區每天 450 噸垃圾,見證縣市友誼;但在高縣仁武焚化爐完工開始試燒後,林園鄉以垃圾運往高市焚化僅 10 分鐘車程,而運往仁武卻要一小時以上,不合經濟效益,拒絕運往該縣的仁武焚化爐,縣、市顯然已陷入搶垃圾的窘境。後來的解決之道是,透過縣市協議,達成仁武焚化爐處理高市左、楠地區的垃圾,以交換林園大寮垃圾運往高市的南區焚化爐。 高縣仁武焚化爐當初設計總焚化量為 1,350 噸, 1999 年 11 月 12 日進入試燒最後階段,需達到「兩個月連續高負荷運轉」,每日所需垃圾量超過一千四百噸,但試燒一開始,環保局赫然發現,各鄉鎮實際垃圾量竟大幅萎縮,嚴重縮水僅為當初提報數的六成,從以往號稱 1,800 噸,降為 1,200 噸,其中尤以大寮情況最為嚴重,提報 400 噸,實際卻僅有 150 噸垃圾量。垃圾量 100 餘噸的林園鄉,僅進場 40 到 50 噸,燕巢鄉曾出現進場 2 、 3 噸的「成績」。 因此即使有了和高雄市交換的左、楠地區每日 600 噸垃圾(後來縮水為 400 噸),加上轄區內既有的十二鄉鎮垃圾總量,每日實際進場的垃圾卻僅有 1,000 噸,較所需垃圾量嚴重不足,需再增加 400 噸之多。但是高縣仍有幾個鄉鎮,以無法支付高昂的處理費而拒絕讓垃圾進場焚燒,最後縣府為了解決此一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