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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鄉村農業】七二水災後談砂石開採

李根政(2004.7.8)

在2000年高屏大橋斷橋事件後,政府成立的專案調查小組指出,高屏溪在1975年至1995年間,因為砂石的開採,導致高屏大橋的上、下游河床斷面嚴重下降,高美大橋下游一帶平均下降竟達16公尺。此時,河砂的開採始獲得正視,之後,一連串河砂禁採、開放陸砂的政策陸續出爐。

本月,筆者勘查了高雄旗山中正里(圓潭)一帶開採陸砂的情形。這是政府陸砂開採政策核准之第一案,由台糖公司提供土地供砂石業者申請在其農地上開挖砂石再回填的工程。

對於圓潭一帶的居民來說,從去年3月,政府核准開挖台糖農地的砂石後,便是一連串惡夢的開始。台糖公司宣稱該地之地下水水位在18-20公尺間,因此開挖10公尺不會影響地下水質與水量,但是一開挖就發現地下水位遠比預期的高,至今,必需每天24小時不斷的抽水,才能進行砂石開採。由於開挖出深度低於附近的地下水位,加上日以繼夜的抽水,圓潭一帶的地下水位已劇烈下降。過去,中正里一帶的水井向來不會低於4.5公尺,但如今這樣的淺水井已抽不到水,居民只好改裝設自來水,或是另挖深達18公尺的水井取用。

另一方面供砂石車行走的產業道路,則在採砂一年後已是處處坑洞,大、小車輛行走其間危險重重,尤其雨天更為嚴重,如此已導致大、小車禍不斷,居民怨聲載道,但砂石業者從未有任何修補動作。開挖後的大坑洞,按規歸定必需回填阿公店疏濬之淤泥,然而,居民數度發現業者利用半夜12點、淩晨3、4點進行掩埋作業之情事,令人訥悶的是,如果是真是合法掩埋阿公店的淤泥,何需夜半進行? 再者,採砂業始終被認定就是黑道的事業,人民對於警察、政府、議會與砂石業者利益結構指證歷歷。這次筆者一行人即使在合法的採砂場現勘,一路上砂石業者雇用的「關切人士」仍是全程護送,充分領教此一行業的黑暗。

當底層的人民為飽嘗砂石開採的惡果時,另一方面,砂石開採所建構的共生的利益集團,已宛若不受台灣法律管轄的國中之國,動搖人民對政府基本的信賴。

長期以來,政府對於砂石龐大需求,向來都是有求必應,河砂開採有問題,就轉向陸砂,然而從不檢討台灣砂石的龐大用量是否合理?因為採砂所造成的負面成本有多高?砂石業所構成的黑金王國對台灣政治的清明有多大的衝擊?

在風災過後,面對河床砂石的堆積,砂石業者又開始倡議要疏濬河床。但是,我們要提醒,先算算先前河床下降了幾公尺,再來談現在的河床算不算砂石淤積!先算算砂石開採的社會成本再談是否開放!

就一個人民生存的基本人權而言,個人大膽倡議,即使讓砂石斷料、工程停擺都應先讓砂石之暴力、暴利王國瓦解,讓採砂變成透明、公開,可以由公民監督的正當行業。

若果如此,再來談開放河砂、陸砂的開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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