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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國國土計畫通過了,下一步呢?


國土計畫不只是紙上畫畫,是包括水資源、產業、交通、居住、保育所有計畫和空間規畫的競合、協調與決定。傅志男攝

台灣是我們唯一無可取代的家園,美麗、多樣,但也雜亂失序。劇毒的工廠和住宅緊鄰;生產糧食蔬果的農地,到處是違章工廠、名為農舍的豪宅;政客為了炒地皮,隨時可以透過地目變更,把農地變更為工廠;執政者以重大建設之名,隨時可以在生態敏感的區域規劃工業區、大建設。

經過民間與官方長達23年的推動,國土計畫法終於在2015年年底通過。民間高度期待這是是重建國土發展秩序,邁向一個正常法治國家的契機。國土計畫和區域計畫最大的差異是從「開發許可」走向「使用許可」。一旦確認了國土分區,所有開發案都得按照該分區的規範走,農地上不再允許「個案變更」去蓋工廠,第一類優良農地,只能提供農業生產;生產力不佳的第二類農地,在滿足糧食安全的前提下,得經過五年一次的通盤檢討才能進行變更。

法案通過之後,內政部陸續進行全國國土計畫草案和子法的研擬,民間團體就草案內容檢視,自去年(2017)八月內政部營建署提出第一版草案,至今年(2018)三月的四個草案版本,看到政策指導性逐漸放寬、模糊化,城鄉發展區過度擴張、農地總量東拼西湊、都市計畫保安林失守等問題浮現,顯見內政部已受到來自開發派政治力的影響。

就程序面,內政部在審議過程的資訊公開和民眾參與,尚符法令要求,但其審議會的組成方式,欠缺社會推薦和參與的過程、民間團體的比例超低。不過,最誇張的是行政院,三月中旬內政部將草案送交行政院,但應依法組成的行政院層級審議會,從委員組成、開會時間、內容,進行狀態和會議紀錄,全部都在黑箱裡,四月二十七日,就這麼審議通過,讓內政部依法如期在四月三十日公告。姑且不論通過的版本內容,單就審議過程完全違背國土計畫法明文規定的資訊公開、民眾參與,實在令人遺憾!

全國國土計畫的公展期是90天,這段期間人民還可以提出意見;接下來的程序是2020年四月三十日公告公告縣市的國土計畫;2022年四月三十日公告國土功能分區圖。還有四年的時間,這部光影互見的國土計畫,能否發揮預期的功能?還是圖上畫畫?關鍵問題有那些?

一、部門計畫和國土計畫的協調
國土計畫最重要的功能是指定那種分區可以做什麼?而這些土地利用,涉及到交通、經濟、農業、保育等實質發展課題,需要由各相關的主管機關提出計畫對應所需要空間和位置部門空間發展策略,並在各層級審議中進行協調。例如農業的總量和分級及區位規劃,一定要有違章工廠的配套處理方案,否則畫了也無法執行。
全國國土計畫在行政院

二、縣市國土計畫是落土的戰場。
全國國土計畫是確立國土功能分區及分類的土地使用指導原則,而實質的土地分區規劃是落在縣市國土計畫,這牽涉到大規模的土地利益(開發程度不等)重分配,勢必引來地方勢力、利益團體的角力,將會是地方政治的試金石,是清白或沈淪一試便知;二方面,也考驗各縣市公民社會的能量,從參與計畫書寫過程、縣市國土計畫審議會的組成運作等,到有無足夠能量和知識進場參與,確保資訊公開和民眾參與,和開發力量角力抗衡。

三、敏感議題的社會討論和協商
被要求保留較多農地的台南、屏東、雲林、嘉義、彰化等縣市,已出現強烈的反彈聲浪,認為這是限制農業土地利用,讓農業縣難以翻身。

圍繞在農地的敏感議題,還包括了都市計畫區的農地有多少要做為都市發展的備援用地?人口明明在老化和減少,還要繼續擴張城鄉發展區的住商用地嗎?什麼是合理的產業用地的總量和區位?國土保育區和山坡地農業,以及聚落的發展等。

這些課題涉及巨大的利益分配,要透過什麼方式去討論和協商?又要如何決策?

我認為農業縣市的反彈情緒,並非完全無理,對於這樣的壓力,中央政府該做的不是棄守國土計劃,而是透過合理財稅分配平衡發展權,讓農業縣市接受總量,建立配套資源投入,讓農民可以安身立命。

四、細緻的環境調查
這次的國土計畫最重要的任務,是要將過去粗放、未納管的「非都市土地」,確立發展定位,做合理的分區和使用規範。但前提要有細緻的環境調查為基礎,前瞻的發展願景,利害關係人的充分折衝和認可,否則執行成效將大打折扣。

五、各層級審議會的組成和運作
國土計畫的審議分為縣市、內政部和行政院三個層級,如果全國國土計畫要真的發揮功能,各級審議會的組成,資訊公開與民眾參與機制,都非常重要。這段期間,我們不斷呼籲 在委員的遴聘過程必需有社會推薦,及合理的民間團體比例,以強化其社會公信力。然而,
行政院層級的國土計畫審議會完全是「零分」;內政部層級也是「很不及格」;接下來,縣市國土計審議的組成,非常需要在地民間社會的關注。

國土計畫關係到每個人,這是建立國土秩序的重大改革,挑戰了政府現實短視的發展邏輯,考驗著民進黨否還存在一點點改革意志,但也是台灣公民社會的重大挑戰,籲請各界共同關注,深入了解,參與實質討論。


李根政@地球公民基金會執行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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