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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與社運】國光撤案,公民運動再接再厲!

文☉李根政.地球公民基金會執行長

經過漫長的抗爭,馬英九總統以國光石化開發案,對環境的衝擊超過當地所能承載,宣布政府將透過經濟部要求中油在國光石化董事會上,不支持彰化投資案。馬總統感性的表示,在彰化大城看到溼地農民和養蚵人跪地祈求上天保佑,「深刻體會到當地生態,與來自土地令人動容的生命力」,這是他做出最後決策的重要基礎。

基於普遍「人性」,我們沒有理由懷疑執政者心中的善根和反省力,然而,如果沒有鍥而不捨、動搖選票的反對運動,馬總統會願意真的聆聽來自土地、弱勢人民的心聲?或者認真考量「世代正義」?或者,民進黨總統參選人蘇貞昌、蔡英文會願意公開承認過去的錯誤?

人民的力量、選票的考量,才是讓朝野領導人不得不改變的關鍵。否則,為何環評歹戲拖磨一年多才決策?為何讓鄉親父老在漫漫長路反覆奔波,在環保署外忍受烈日、雨淋,枯燥的等待?乃至悲憤、傷心流淚?為何放任經濟部長以失業、產業出走等不實言論恐嚇人民?任由環保署角色錯亂的一再想方設法為國光解套?
一年多來,環保團體、鄉親父老、青年學子、藝文、醫界等辛苦動員的成果,非僅止於國光撤案,更強化了公民社會的力量,催化了對石化業以及高污染、高耗能產業發展模式的對話和反省,由此觀點,反國光石化運動當然是台灣社運的重要里程碑。

然而,我們無法認同某些偏頗的評論。中時的社論說「社運團體,在民進黨執政的八年中,沈寂風散,力量潰失」,「透過國光石化…不再與政黨結合,走出自己的路」。這種一口咬定十年社運只是某政黨的「外圍團體」的評論,是因為無知產生的偏見,更是對這十年來守護鄉土,不離不棄的環運界一大侮辱。

從2000年民進黨執政至今,環保團體始終沒有放棄對政府的監督。

從新十大建設中的蘇花高速公路和吉洋人工湖;大投資大溫暖計畫中的台塑大煉鋼廠、國光石化、中科三期、彰工電廠;延續自國民黨的湖山水庫、曾文越域引水、全民造林;乃至2008年國民黨二度執政後的台電大林電廠、中油三輕擴建案、農村再生條例、中科四期、灣寶後龍科技園區、東山掩埋廠等不勝枚舉的錯誤政策,何處沒有草根人民與環保團體集結、抗爭、聲嘶力竭的吶喊?又何嘗沒有挑戰政府成功的案例?

十幾年來,台灣的環境運動已經走在超越政黨、政治意識型態,以土地、世代正義為終極關懷的道路之上,看似微弱的公民社會,透過一個個遍地開花的愛鄉護土,捍衛弱勢農漁的運動,已逐漸成為台灣新社會的基盤,是傲慢、短視、媚俗的主流媒體看不到,是二大恐龍政黨離公民社會太遙遠,而非它們不存在。反國光石化的成功,正代表這股社會新能量的集結、釋放以及再創造,這讓我們更加深信:要矯正錯誤的政策,不可能靠執政者的善意或反省,唯有強健的公民社會,才是帶領國家進步的關鍵力量。

謹以本文向反國光石化及各地奮鬥不懈的伙伴們致敬,我們打了美好的一仗。但這個盲目追求GDP成長,被財團綁架的國家,還需要更多的人民覺醒,匯聚出足以改變整個體制的力量,當下及未來的道路仍是遍地荊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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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守護森林】台灣山林的悲歌

文☉李根政 1912年~~日據時代,開啟伐木事業 台灣大規模的伐木事業開始於日本時代,1912年,阿里山區第一列運材車自二萬坪開出。自此,台灣百萬年的原始檜木林開始遭到慘烈的殺戮,漸次淪亡。如今,阿里山留有一座樹靈塔,即為日人大量殺伐檜木巨靈以至手軟、心驚,不得不建塔以告慰樹靈。總計在1912年~1945年間,官營的阿里山、太平山、八仙山三大林場共砍伐森林約18,432公頃、材積約663萬立方公尺,平均每年伐木20萬立方公尺左右。 日本的伐木事業,以完整的森林資源調查為本,編定森林計劃、劃分事業區,奠定了台灣現代化的林業經營的基礎。前林業試驗所所長林渭訪對此給予「伐而不濫、墾而有度」的正面評價。 然而,高山的伐木所代表的也是對原住民的步步逼近與管控,當數條深入內山、橫貫東西「撫番」道路開闢完成,原住民也隨著檜木巨靈傾倒,被迫往山下遷移,爾後日益失根、凋零。緊接著在二次大戰末期,實施戰備儲材,日本當局允許軍部直接伐木,為了取材方便,甚至連保安林都大肆砍伐,20萬公頃以上的林地遭廢,為日本治台留下一頁山林的血淚悲歌。 1945年~~國民政府時代,伐盡台灣檜木林 1945年國民政府來台後,推動「以農林培植工商業」的產業政策,開始大量砍伐原始森林,除延續日人所遺留林場外,更捨棄原有的伐木鐵路、索道,改開闢高山林道,進行新林場全面皆伐的作業;1956年在十三個林區厲行「多造林、多伐木、多繳庫」之三多林政;1959年更公布台灣林業經營方針:下令「全省之天然林,除留供研究、觀察或風景之用者,檜木以80年為清理期限,其餘以40年為清理期,分期改造為優良之森林。」這一連串耗竭式的伐木政策,鑄下台灣森林全面淪亡的悲劇,也帶給土地無止境的災難。 是年「八七水災」發生,次年又發生「八一水災」,1963年「葛樂禮颱風」,又引起大水災,此時社會輿論已有檢討之聲,但伐木量仍急劇昇高,1965年到1975年之間,每年平均伐木面積超過1萬公頃,其中又以1971年的1萬6千多公頃為最高峰。 1975年由於政府開始注意森林對國土保安的重要,加上幾大林場的檜木林已幾乎伐盡,伐木量逐漸降低。1991年政府以行政命令宣布禁伐天然林,大規模的伐木才正式進入尾聲。 總計,國民政府來台後,共砍伐34萬4千多公頃的林地,面積超過三座玉山國家公園。材積約4,456萬7千餘立方公尺,如果以長...

高雄地區焚化爐危機(1999)

  李根政 @1999 (原載於〈生態中心〉季刊試刊號 23-27 頁) 1999 年 7 月,美國聖勞倫斯大學化學教授 Dr. Paul Connett 訪台,很遺憾的對台灣的環境運動者說:他來晚了一步,來不及把先進國家垃圾焚化的惡果告知台灣民眾,因為台灣己步入「先進國家」的後塵,把焚化爐當成解決垃圾問題的仙丹。以為焚化爐一蓋,垃圾問題都解決了。 高高屏地區自 1999 年 6 月以後,民生垃圾正式進入焚化爐的時代,在幾座焚化爐相繼運轉之後,我們發現其荒腔走板的地步,已進入焚化爐惡質的循環模式之中。其中最嚴重的當屬「搶垃圾」及「灰渣」的問題。另外密布在高雄縣、市邊境的「醫療廢棄物焚化爐」和「事業廢棄物焚化爐」則是一個早已存在,但從未被關注的嚴重污染黑洞。(註) 垃圾不夠燒怎麼辦? 當耗資 56 億 9,600 萬元的高雄市南區資源回收廠於 1999 年 6 月提前完工後,每日可焚燒 1800 噸垃圾的超大容量,揭開垃圾不夠燒、搶垃圾的荒謬戲碼:起初是高市南區廠代為處理鳳山地區每天 450 噸垃圾,見證縣市友誼;但在高縣仁武焚化爐完工開始試燒後,林園鄉以垃圾運往高市焚化僅 10 分鐘車程,而運往仁武卻要一小時以上,不合經濟效益,拒絕運往該縣的仁武焚化爐,縣、市顯然已陷入搶垃圾的窘境。後來的解決之道是,透過縣市協議,達成仁武焚化爐處理高市左、楠地區的垃圾,以交換林園大寮垃圾運往高市的南區焚化爐。 高縣仁武焚化爐當初設計總焚化量為 1,350 噸, 1999 年 11 月 12 日進入試燒最後階段,需達到「兩個月連續高負荷運轉」,每日所需垃圾量超過一千四百噸,但試燒一開始,環保局赫然發現,各鄉鎮實際垃圾量竟大幅萎縮,嚴重縮水僅為當初提報數的六成,從以往號稱 1,800 噸,降為 1,200 噸,其中尤以大寮情況最為嚴重,提報 400 噸,實際卻僅有 150 噸垃圾量。垃圾量 100 餘噸的林園鄉,僅進場 40 到 50 噸,燕巢鄉曾出現進場 2 、 3 噸的「成績」。 因此即使有了和高雄市交換的左、楠地區每日 600 噸垃圾(後來縮水為 400 噸),加上轄區內既有的十二鄉鎮垃圾總量,每日實際進場的垃圾卻僅有 1,000 噸,較所需垃圾量嚴重不足,需再增加 400 噸之多。但是高縣仍有幾個鄉鎮,以無法支付高昂的處理費而拒絕讓垃圾進場焚燒,最後縣府為了解決此一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