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9月25日 星期五

【守護森林】論災後原住民之遷村與山林保育



△是誰在縱容伐木?誰在主導錯誤的山林政策?

文☉李根政

在一個討論小林村遷村的場合中,一位長期關切平埔族文化工作的村民--潘先生,在回應小林為何滅村問題時,開場便直指民國62年至72年獻肚山原始森林被全面砍代,更惡質的是連樹頭都挖起來,才造成今日的水土不保;無獨有偶,筆者在一場原住民部落組織對災後重建的記者會中,屏東達瓦達部落、霧台佳暮村的朋友,同樣痛陳民國5、60年及持續不斷的森林砍伐是重創部落的元凶。

這些指控正呼應著我們長期關注的山林政策。

在災後的近一個月間,原住民部落遷村,讓山林休養生息,似乎形成了社會主流的輿論,慈善組織也在安置區要受災的原住民簽下意願書,承諾在取得永久屋的同時,不得再回原居地,爾後修正為「不得從事破壞水土之行為」等。但是,舉國上下似乎忽略了,破壞山林最大的元凶是政府,而且許多錯誤仍在持續之中,筆者試舉近年三例說明。

其一、1996年,賀伯災後,政府推出全民造林,以每公頃20年53萬獎勵金鼓勵人民種樹,結果演變成砍大樹種小樹,經筆者等揭發後,才在2004年由游錫堃前院長下令停止,估計這段期間已毀林超過三萬公頃。然而,馬總統上台之後,今年起,此一獎勵造林之政策又持續推動,而且加碼至每公頃60萬元。

其二、經地球公民協會之調查,台灣每年因應養菇業所需之木屑,每年伐木面積約在2,300公頃,而農委會之統計則在3,000公頃左右,然而至今中央政府不理不采,僅屏東縣政府自覓財源,推出限制伐木補償之政策,試圖減少森林破壞,然而,此一伐木行為正移轉至台東縣,而苗栗縣是最大伐木區。

其三、高雄縣楊秋興縣長在災後加速推動寶來溫泉合法化,卻叫原住民要遷村,何來公平正義?

誠然,今日原住民保留地之利用方式,產業道路之開闢,超限利用、破壞水土者所在多有。然而,在把所有山區災難指向原住民土地利用不當時,政府更應清查公布:今日高山蔬果有多少比例是原住民栽種?多少比例是尾隨著伐木、公路開闢而上山之漢人墾戶?歷來超限利用取締成果?國有林地被佔用收回情形等…?尤其,更該檢討徹查的是,政府主導的山林政策、道路工程、水庫、攔河堰、攔砂壩、水力電廠、越域引水等工程,造成了多少山林水土的破壞?

「原住民遷村,讓山林休養生息」,猶如鋸箭療傷法,一則簡化了山林保育的問題,讓我們失去關照整體山林問題的視野;二則容易讓政府推卸山林政策改革責任。

再者,原住民部落遷村不只是換個地方蓋房子。以九二一經驗,重建之路漫長,五年十年都未必能夠竟全功。不論是家屋、社會、文化等重建工程或者生態復育,都需要細膩處理人與事。在安全層面,在面對原住民遷村的問題時,必須考慮台灣山山互異、變化多端之地理特徵,加上過去全面砍伐原始森林,破壞至少七成防護罩,921地震後、極端氣候等新情境下,以個別部落進行評估,絕非單純的是非題;在產業與保育的衝突面向,更該審慎評估原住民在山區的農耕產業是否可持續?建立生態緩衝區之有限度的農耕是否可行?觀光產業之模式?其他生態經濟之可能性等課題。

建議慈善組識,大可不必急於爭取興建永久屋,或可考慮,建立嚴謹和不失效率的審核制度,以部落為主體提出各種重建的需求,將社會善款撥付部落的自治組織或協助重建的協力組織。讓族人在擁有充分主體的情況下,從事自力造屋、教育(含課後輔導等)、老弱照護、生態經濟的實踐、文化傳承與發揚等工作。

同時,建請國人及慈善團體,除了在災難後捐款、救急救難之外,也能在平時關切政府的山林政策、國土計畫等課題,與長期致力於山林保育的團體,共同監督、參與國土復育的百年大計。

作者/地球公民協會執行長

2009年9月7日 星期一

【守護森林】悼八八風災樹木亡靈




文☉李根政

百萬年來,我族在這個島嶼生存、繁衍、蛻變、再生,

我們根系緊緊交纏,身軀與枝葉或相依相偎、或巧妙互補,既競爭又合作。

我們奮力向地紮根,向天仰首、分分秒秒、時時刻刻,吸收、轉化、釋放生命的能量,並與廣大無邊的生靈共享、共存。

然而,百年來我們的祖先、族人遭刀斧幾近滅族,倖存者僅在少數陡峭的山頂、溪谷;子孫在墾地的邊緣、廢耕的土地上苟延殘喘。

但那種駭人的生物並不歇手,刀斧、怪手挺進了我們殘存的地土。

那日,天神忽然震怒,連著三天三夜狂風暴雨,我們緊緊交纏的根系四散,在倒下之際亦離開了我土,我們在無堅不摧的土石泥流中滾動著,被卸除了枝葉、手足、剝去皮膚,無所選擇地離開家園,魂魄消散。

三天三夜後,風雨停歇,我們千千萬萬的枯骨橫陳,躺在人類的街道或者住家、河床、新生的河道、田野,甚至遙遠的大海。

我們昔日身形已不可辨,妳的手臂靠在我的身軀上,我的身軀又交疊著不曾謀面的族人們,凌亂的在無聲的烈日、黃昏、星空下,任命運擺布。

人類叫我們是「漂流木」。我們沒有個別的身份證,他們描述我們傷亡數量的用語是:農田漂流木46.7萬噸、水庫漂流木1.14萬噸、河川…萬噸。看來,在他們眼中,我們並非什麼生命。

我們自問,活著的時候並沒有對不起天地,但天地為什麼將滿腔的憤怒加諸我身?加諸我千千萬萬的族人?

雖然我有此不平,但或許天地自有安排,我們必得犧牲,才能換得後代子孫公平的對待?

*八八災後,台灣南部的海邊、河川、水庫、田野,甚至街道都出現了大量的漂流木,數量可說是史無前例。當林務單位忙著在標示貴重木,宣示國有財;盗木集團大刺刺的運走貴重木,準備發一筆災難財;部分災民也在申請漂流木再利用時。社會卻未要求林務單位徹查漂流木的來源?原因?與盗伐有無關係?
如此大量的漂流木正是山林國土全面潰決的指標,政府實應深入追查了解。
另一方面,八八水災不只造成數百條人命之傷亡,同時也有千千萬的樹木植物、野生動物之傷亡,筆者建議國人、社團、宗教界或可不拘形式的為所有生靈祈福、迴向,讓所有傷亡的生靈得安息。

【環境與民主】真正的人道是斧底抽薪解決問題 ──八八水災後復建及國土規畫建言



文/圖☉李根政(地球公民協會執行長)

莫拉克颱風來襲,三天二夜的暴雨狂風,導致災情慘重的八八水災,國人將之比擬為50年(1959)前之八七水災。然而,勿忘二、三十年來日益加劇的洪水災難,1989年東台灣的銅門災變、1990年紅葉災變,開啟台灣山區災變惡化之警訊。1996年賀伯災變後,大災變的頻率更快速增加,2000年象神、2001年8月桃芝、9月納莉颱風、2004年敏督利、2005年海棠、2008年辛樂克,每一次都造成山區土石流、沿海淹水。

為什麼發生大災難?全球氣候變遷導致史無前例的超大豪雨當然是因,但若不是百年來伐盡台灣原始森林,開闢山區道路,鼓勵或放任農業、寺廟、觀光業向山、向河搶地,何以山地如此脆弱;若非向大海爭地,超抽地下水、在河川築壩取水、攔砂,發展高耗水的養殖漁業、工業,何以海岸消失、地層下陷?

早在1959年,地理學家陳正祥研究國府從1949年來台10年之間,耕地所增加的24萬公頃,絕大部分為山坡、河灘、塗灘、沼澤以及劣地等,當時,其評論此等荒地之起用,正可說明台灣土地利用已達極限。放眼今日土石流重災區,觸目皆是檳榔、茶園、果樹、竹林,以及各種短期作物,連山之巔、河之濱都不放過,只有在少數極難開墾之陡峭山壁,存有苟延殘喘的次生林,不要說什麼原始森林,連一棵超過30年的樹木都難尋。這些地區的土地利用方式,就是把住家、耕作區的森林伐盡,連留給自己一個活命機會的生態緩衝區都沒有。

我們歌頌著「披荊斬棘、以啟山林」的價值觀,視水、土為取之不盡用之不竭之資源,向天搶地,先違法再求合法化,占用公地習以為常;人們購買高山蔬果、茶葉,助長山區開發,欠缺符合環境保育與社會正義的消費倫理;工程顧問公司、建築師、學界,昧著良心協助政府、民間規劃興建破壞環境的工程與建築;政府部門之間政策大矛盾,大開發是主流,保育只當成裝飾品。政府宣稱的旗艦農產品如烏龍茶、台灣鯛等,都必須付出慘痛的環境代價,然後再由水利署、水保局、林務局以攔砂壩、堤岸、護坡等「永續工程」,創造源源不斷的地方利益,不僅浪費公帑,更使災難加劇。
大地不安、天地之怒,每年幾十、上百條人命的犧牲,都是提醒我們必須調整土地、資源利用的方式,從法令、政策、生活、教育等層面進行全面的改變,否則我們只能週期性的災難中傷心流淚、付出廉價的同情。

國民黨政府固然在救災時荒腔走板,但我們不要忘了,民進黨在國土政策上可圈可點的作為也同樣屈指可數,單靠檢討幾個政治領袖的表現,不會真正解決問題。

台灣國土大破壞,雖肇始於國府的專制政權,然而在民主化之後,並未減緩,反而加速。黑金政治導致上下交相爭利,政府和民代透過大建設收買選票,國土保育的法案更是在利益團體遊說下一再鬆綁,人民的短視近利,造就一大幫謀財害命的政客。如果立法院還是由這幫黑金政客主導,不僅將啃蝕大部分重建經費,國土政策的改革必然受挫。

另外,國人在災難時踴躍捐輸不落人後,所付出的同情與關懷,霎時讓整個社會充滿光和愛,但往往不出三個月,涉及災後復建、國土規畫等實質公共事務,則乏人問津,大部分善款流向慈善機構用來救急,而非長期監督政府解決問題;事實上,台灣人從不缺廉價、即時的同情心,然而,真正的人道是斧底抽薪解決問題。我們需要集結各界慈善力量,除了長期協助災民重建,更要給與執政者足夠且持久的壓力,促成國土計畫、環境保育,災區重建、因應氣候變遷等法令、政策、制度的建立與妥善執行。

給與災民符合人道的安置,當然要講求效率,但是,重建之路、國土規劃之路迢迢,實不宜在一時半刻草率定奪,立法院荒腔走板的通過重建條例,行政院急著要興建永久屋,社會在短時間內投注大量資源到災區,迫令身心受創的災民,在短期利益與部落、社區的長遠發展矛盾中選擇,只會加深災區內部的裂痕,讓地方政治更加惡質化,對人性更是一大挑戰。

籲請馬政府和立法院不要一錯再錯,應該在資訊完整、即時、正確的公開,於立法院新會期中,讓社會(包括災民、民間團體)充分參與討論下,重新修訂「莫拉克颱風災後重建特別條例」,制定「國土計畫法」,同時,正在立法院審議的國家公園法、宗教團體法等,更不能再任由立法委員夾著少數民粹,讓私人利益持續擴張。

台灣的維生體系已然崩潰,加上極端氣候推波助瀾,未來的環境難民必定有增無減。因此,不論是救災、緊急安置、災區重建、遷村都必需具有超越個案之通盤考量,從基本的環境調查,氣候模擬,評估未來災難的尺度、難民數量、安置區域,並且從現在起確實推動國土復育,進行山區土地的分類重劃。

此刻,我們需要的是超越政治算計、意識型態的社會共識;超越法律的文化、社會制約,乃至深沈的土地倫理。

作者/地球公民協會執行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