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3年5月15日 星期四

【水資源】採砂的暴力與暴利─全面檢討陸砂開採政策


文⊙李根政(2003.5.15)
 
  三月初,圓潭居民向環保團體發出求助訊息,訴求重點在於阻止縣府核淮砂石業者開採台糖農場的砂石。居民所擔憂者主要在於每日川流不息的砂石車已造成當地安全極大威脅,二則恐懼開挖之後所遺坑洞被濫埋有毒廢棄物。前者是日以繼夜的性命威脅,暴露採砂形成的一種暴力文化帶給人民的不安全感已根深締固,後者則呈現人、地關係破裂,土地毒化的危機四伏。

   此案當然不是單一個案,近日雲林湖本八色鳥棲地遭怪手肆虐,環保團體極力奔走,國際馳援關切,然而國家元首的承諾直比蛋殼更脆弱,保育主管機關毫無積極作為,只一味喊窮,所有責任推得一乾二淨,雲林縣政府和地主則完全利益考量,八色鳥的保育終究不敵一個利字;再者,九二一地震後,中部地區以河川疏濬之名,掛羊頭賣狗肉的合法掩護採砂的勾當,正日以繼夜從受傷的土地創造私人財富,搞得災區地土浮動,人心幾無寧日。至於濁水溪流域採不完的砂石是山林破碎、各種不當道路經建工程的產物,有無疏濬必要?要疏濬多久?是不是「永續工程」?則無人探討!

 採砂問題的共通點,是國家以政策暴力結合利益團體的暴力,賺取暴利,國土資源以幾近零成本的方式轉進私人口袋,至於保育、人民的安危都敬陪末座。

  圓潭人的擔憂,幾乎反應了這代人的集體夢魘,只是政府始終是反應遲鈍的大恐龍。2000年,因濫採河砂導致高屏溪斷橋的事件殷鑑不遠;而農田採砂,形成大狹谷,再埋有毒廢棄物則早已泛濫,長此以往,台灣將無可耕農地、可用地下水源;而停建美濃水庫之替代方案─吉洋人工湖,可能裝的是有毒水。

  開放陸砂開採,而且由地方政府自訂自治條例來核淮,絕對是錯誤的政策,民間合理懷疑這項政策充其量只不過是「盜採砂石的除罪化」,大開方便之門,任由地方政府、議會和黑金結合得更深,共謀賤賣子孫未來財。

  砂石問題,需要供需數字的精算管理、全面檢討各類「永續工程」的必要性,以及土地資源、承載量、生態衝擊的整體考量,莫讓人民活在採砂暴力的陰影下卑微的求生,莫讓黑金政治斷送子孫、台灣生界未來的生機。

【水資源】採砂的暴力與暴利─全面檢討陸砂開採政策




文⊙李根政(2003.5.15)
 
  三月初,圓潭居民向環保團體發出求助訊息,訴求重點在於阻止縣府核淮砂石業者開採台糖農場的砂石。居民所擔憂者主要在於每日川流不息的砂石車已造成當地安全極大威脅,二則恐懼開挖之後所遺坑洞被濫埋有毒廢棄物。前者是日以繼夜的性命威脅,暴露採砂形成的一種暴力文化帶給人民的不安全感已根深締固,後者則呈現人、地關係破裂,土地毒化的危機四伏。

   此案當然不是單一個案,近日雲林湖本八色鳥棲地遭怪手肆虐,環保團體極力奔走,國際馳援關切,然而國家元首的承諾直比蛋殼更脆弱,保育主管機關毫無積極作為,只一味喊窮,所有責任推得一乾二淨,雲林縣政府和地主則完全利益考量,八色鳥的保育終究不敵一個利字;再者,九二一地震後,中部地區以河川疏濬之名,掛羊頭賣狗肉的合法掩護採砂的勾當,正日以繼夜從受傷的土地創造私人財富,搞得災區地土浮動,人心幾無寧日。至於濁水溪流域採不完的砂石是山林破碎、各種不當道路經建工程的產物,有無疏濬必要?要疏濬多久?是不是「永續工程」?則無人探討!

 採砂問題的共通點,是國家以政策暴力結合利益團體的暴力,賺取暴利,國土資源以幾近零成本的方式轉進私人口袋,至於保育、人民的安危都敬陪末座。

  圓潭人的擔憂,幾乎反應了這代人的集體夢魘,只是政府始終是反應遲鈍的大恐龍。2000年,因濫採河砂導致高屏溪斷橋的事件殷鑑不遠;而農田採砂,形成大狹谷,再埋有毒廢棄物則早已泛濫,長此以往,台灣將無可耕農地、可用地下水源;而停建美濃水庫之替代方案─吉洋人工湖,可能裝的是有毒水。

  開放陸砂開採,而且由地方政府自訂自治條例來核淮,絕對是錯誤的政策,民間合理懷疑這項政策充其量只不過是「盜採砂石的除罪化」,大開方便之門,任由地方政府、議會和黑金結合得更深,共謀賤賣子孫未來財。

  砂石問題,需要供需數字的精算管理、全面檢討各類「永續工程」的必要性,以及土地資源、承載量、生態衝擊的整體考量,莫讓人民活在採砂暴力的陰影下卑微的求生,莫讓黑金政治斷送子孫、台灣生界未來的生機。

2003年5月9日 星期五

【守護森林】再論奮起湖停車場事件

文☉李根政(2003.5.9)

阿里山風景區管理處在奮起湖天然溪流上加蓋興建停車場的事件,因為當地陳情人堅持生態保護的理念,不斷向總統府、行政院、監察院陳情,驚動高層從政務委員、林務局長、行政院工程會等前來會勘,前後已歷時九個月。

期間,林盛豐政務委員以「停車位極大化,與水爭道」,違背自然生態原則,指示停工再議。但是,本案經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會同台大某教授、阿里山風景區管理處會共同會勘,提出了三點建議:一、山溝之排水宜考量「常流水」採明溝跌水消能方式設計,並配合造景及生態水池處理;二、洪峰流量似有高估之嫌,可再檢討縮小排水斷面;三、本案工程上段三十個停車位,改採明溝方式設計及配合造景及生態水池調整處理,應不予施作;至下段四十五個停車位,應可予保留。根據此建議,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辦理「奮起湖地區遊憩服務設施工程—A區停車場變更設計」。

民間審視此一變更設計,其實是換湯不換藥,原本是完全錯誤的工程設計,改以所謂「造景、生態水池」來粉飾表面;預算照花、溪流仍然被水泥化、量體並未減少;而民間一再提出的替代方案與地點,主管機關則完全不予理會。

單單以環境安全而論,試問所謂『洪峰流量似有高估之嫌,可再檢討縮小排水斷面』之建議,有誰能保證不會有比賀伯颱風更大的洪峰?又,為了45個停車位而花費1,500萬鉅資,破壞溪流生態、水土保持,經濟效益何在?

目前,阿管處正打算以此替代案強渡關山,除開以所謂的說明會,意圖以多數壓制少數外;地方民代也向行政院施壓,以民意支持模糊本案之欠缺正當性。

綜觀本案之發展,至少反應以下幾項課題:

一、阿管處在歷經九個月的環境安全、生態保護與破壞性工程的對立中,顯然沒有從中學習到規畫應有的環境、生態考量,並據以調整其建設策略。

二、幾個月來,其操作手腕,不是真的要「解決問題」,而僅是要「解決認為事情有問題的人」,明顯欠缺反省能力。

三、所謂「生態工法」、「生態水池」已被工程界濫用,用來粉飾、美化實際的工程破壞,同時逃避社會的監督,更恐怖的是竟由政府強力推銷。

四、政府的決策,毫無原則和效率可言,一個明顯錯誤的小工程,卻要大費周章,勞動高層數度會勘,無能明快決策,力矯弊端。

五、人民之短視近利恆與兼顧世代考慮之公共思維衝突,如何取捨與協調,端視主政者之判準與規畫能力;然而,人民不是生的無知與短視,是數十年來的惡質政府,助人了人民的私欲;是錯誤的工程建設觀,讓人民欠缺對合理生活品質之想像。

對此,民間誠摰呼籲主事者,立即改弦易轍,尋找可行之替代方案,為奮起湖之長遠發展與生態安全謀求一個平衡點。同時,藉本案反省政府推動各項觀光建設可能帶來的破壞,不要讓金玉其表的觀光計畫,再度成為破壞國土生態的另一惡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