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9年10月29日 星期五

【都市環境】三不管地帶,私人濫墾,左營遺址遭破壞!


△因為私人侵入墾植而露出的歷史遺物


△龜山

文☉李根政
  
位於左營龜山腳下的海軍軍事管制區中,最近發現有民眾進入濫墾,種植作物,這個地方是現在市府規劃中的左公二公園預定地,原為海軍廢料的堆置場,但已荒廢不用,由於沒有人為的干預,當地已長成一片以構樹血桐為主的次生林,動植物相頗為豐富,其中有五色鳥、樹鵲、黑枕藍鶲、小彎嘴畫眉、稀有的台灣畫眉等鳥類棲息。以高雄市如此密集又粗糙的水泥叢林而言,該地是一處相當難得的荒野地。
  
然而,以市民的角度而言,從這一處荒野地的表面所看不到的地下的東西,更是應該極力加以保存。此處自明鄭時代開始,鄭氏便在此設軍屯,名為「前鋒尾」(西元一六六一年),而在清代所建鳳山縣舊城(西元一八二五年建)更是把整座龜山圍在城內,至日據時代則把這裡做為重要的軍事據點,如今,以歷史的發展的脈絡而言,我們相信這裡一定有豐富的歷史遺物。
  
根據「中央研究院歷史語言研究所」於民國七十七年開始做的「左營清代鳳山縣舊城聚落的試掘」(註一),結果顯示,這裡不但發現了明鄭時期(西元17世紀前期)以來的漢人遺物,而且也發掘出清朝以至於日據時期的文化堆積層(以陶瓷片為主,共出土3755件,註二)和建築遺址,它們反映了這一個漢人聚落發展的歷程。在這次挖掘的報告中,其結語寫著:「……左營鳳山縣舊城的地下,的確存著豐富的漢人文化遺存。進一步對這個地區進行廣泛而有系統的發掘研究,不但可以補充有關此一台灣早期聚落文獻記載之不足,而且也可以提供文獻以外之資料和證據,去瞭解台灣早期滿漢人之生活和社會。」由此可見此一遺址的珍貴。
  
台灣人一向被視為最沒有歷史感的一群人,由於沒有歷史感,所以無法建立土地的愛及認同。如今因為有關單位的疏忽、民眾的違法濫墾,現場破碎的陶瓷器滿地都是,左營遺址的文化層可能已遭破壞,我們可能要失去這一段歷史的記憶!
  
對於軍方放任民眾人侵所有地濫墾,明顯怠忽職守,市政府對於文化資產的不重視,本中心深感痛心,為了保護這片珍貴的歷史遺址,本中心呼籲有關單位,儘速採取行動,阻止民眾的濫墾行為,進行有效的管制,以防止進一步的破壞。
  
請市府儘速編列預算,請考古學界進行更深入的挖掘,為市民、孩子提供活生生的現地歷史教材,建立起市民對土地的認同感。

1999/10/29原載新教師雙月刊16期
 
註一:「左營清代鳳山縣舊城聚落的試掘」是由中央研究院臧振華、高有德、劉益昌三位考古學者,於民國七十七年五月開始所做的二次試掘。其結果刊載於中央研究院歷史語言研究所集刊第六十四本第三分,出版日期為八十二年十二月。
註二:這次的試掘所出土的文化遺物大都是歷史時代的陶瓷片,其它還有少數鐵器、玻璃器、琺瑯、和銅錢;此外,還出土了少數史前時代的陶片。

1999年4月9日 星期五

高雄地區焚化爐危機(1999)

 
李根政@1999(原載於〈生態中心〉季刊試刊號23-27頁)

19997月,美國聖勞倫斯大學化學教授Dr. Paul Connett訪台,很遺憾的對台灣的環境運動者說:他來晚了一步,來不及把先進國家垃圾焚化的惡果告知台灣民眾,因為台灣己步入「先進國家」的後塵,把焚化爐當成解決垃圾問題的仙丹。以為焚化爐一蓋,垃圾問題都解決了。

高高屏地區自
19996月以後,民生垃圾正式進入焚化爐的時代,在幾座焚化爐相繼運轉之後,我們發現其荒腔走板的地步,已進入焚化爐惡質的循環模式之中。其中最嚴重的當屬「搶垃圾」及「灰渣」的問題。另外密布在高雄縣、市邊境的「醫療廢棄物焚化爐」和「事業廢棄物焚化爐」則是一個早已存在,但從未被關注的嚴重污染黑洞。(註)


垃圾不夠燒怎麼辦?


當耗資
569,600萬元的高雄市南區資源回收廠於19996月提前完工後,每日可焚燒1800噸垃圾的超大容量,揭開垃圾不夠燒、搶垃圾的荒謬戲碼:起初是高市南區廠代為處理鳳山地區每天450噸垃圾,見證縣市友誼;但在高縣仁武焚化爐完工開始試燒後,林園鄉以垃圾運往高市焚化僅10分鐘車程,而運往仁武卻要一小時以上,不合經濟效益,拒絕運往該縣的仁武焚化爐,縣、市顯然已陷入搶垃圾的窘境。後來的解決之道是,透過縣市協議,達成仁武焚化爐處理高市左、楠地區的垃圾,以交換林園大寮垃圾運往高市的南區焚化爐。


高縣仁武焚化爐當初設計總焚化量為1,350噸,19991112日進入試燒最後階段,需達到「兩個月連續高負荷運轉」,每日所需垃圾量超過一千四百噸,但試燒一開始,環保局赫然發現,各鄉鎮實際垃圾量竟大幅萎縮,嚴重縮水僅為當初提報數的六成,從以往號稱1,800噸,降為1,200噸,其中尤以大寮情況最為嚴重,提報400噸,實際卻僅有150噸垃圾量。垃圾量100餘噸的林園鄉,僅進場4050噸,燕巢鄉曾出現進場23噸的「成績」。


因此即使有了和高雄市交換的左、楠地區每日600噸垃圾(後來縮水為400噸),加上轄區內既有的十二鄉鎮垃圾總量,每日實際進場的垃圾卻僅有1,000噸,較所需垃圾量嚴重不足,需再增加400噸之多。但是高縣仍有幾個鄉鎮,以無法支付高昂的處理費而拒絕讓垃圾進場焚燒,最後縣府為了解決此一困境,不惜祭出法條,強制各鄉鎮入場,甚至接收台南縣五十到兩百噸垃圾來填飽焚化爐的大肚子。


經簡單的數字統計可知,目前高雄市二座焚化爐一天可處理2,700公噸,但民生卻只有1,800公噸;而高雄縣六月以後二座焚化爐一天可燒2,700公噸,但實際的民生垃圾只有1,200公噸,難怪垃圾要搶得這麼凶。


以搶垃圾需求這麼大的狀況,我們要質疑的是:縣市長每天煩惱沒有垃圾來填飽焚化爐的大肚子,怎麼還會有誠意推動資源垃圾回收呢?另外我們要擔心的是:為了餵飽焚化爐,高縣的仁武焚化爐和高市的南區焚化爐竟然允許很難管制的一般事業廢棄物,也可進爐焚化,這將使得焚化的污染更難管控。


每天可焚化的總量

2,700公噸

中區.900公噸

南區.1,800公噸

2,700公噸

仁武.1,350公噸

岡山.1,350公噸

實際的民生垃圾量

1,800公噸

1,200公噸


Dr. Paul Connett
曾在專文中提到「為平衡其巨額的費用必須有定量的垃圾去焚燒,政府當局就無意願去推動垃圾的減量了。」很不幸的,在高屏地區焚化爐開始運轉的幾個月後,我們必需承認這是高屏地九個月來最精采的垃圾戲碼。

焚化爐污染事件


焚化爐在國外運轉後的經驗是:「焚化爐氣體排放資料都是在最理想的狀況下測得的,例如設備全新時,或是為取得運轉執照時。廠方完全清楚他們要被檢測,而派用最適任的操作人員和工程人員上場,以確保達到最佳的焚燒狀況。當檢測人員和監督人員不在時,這種操作無法持續每天
24小時、每年365天。」目前高雄地區的焚化爐每年戴奧辛的檢測只有一年一次,又因為工作條件不佳,導致作業人員的流動率頗大,發生意外或操作不當的機率相對提高,高雄市中區焚化爐在八十八年八月試燒中,就因為瞬間降壓,導至跳電,當時廠方表示:污染偵測系統也停擺,當天產生多少污染物質無從查證,以這樣的紀錄,我們不得不擔心往後運轉的日子會出多少亂子。


灰渣問題何其多?


焚化爐焚化垃圾可減量,是吸引決策者最主要的因素,跨國廠商提出的數據是可以減量百分之九十,如此一來可使掩埋場延長十倍的使用期限。但事實並非如此,如果我們以高屏地區垃圾焚化的現況來做比較。可以發現:高雄市中區焚化爐和仁武焚化爐總計每日可焚燒
2,350公噸,但產生的灰渣合計高達480噸。實際減量不到80%,再加上有毒的飛灰需固化處理,也就說垃圾焚化後仍需要掩埋場,而且還必需找埋毒物的掩埋場。

但令人憂心的,全國大部分的灰渣都沒有固化處理,高雄市是少數有將飛灰固化的地方政府,但其對灰渣的處理的輕忽態度卻仍令人感到不可思議,據報載:南區焚化爐「灰渣固化過程,中鼎公司雇用的工人及挖土機在露天作業,採土法煉鋼方式,以固化劑混拌飛灰。晴天時常以飛沙走石,污染空氣,遇大雨飛灰就掉落,導致滿地泥濘、髒亂,污染更較單純的貯放嚴重。」而且沒有任何覆土,就露天掩埋在大林浦南星計劃區內,灰渣的臭味更直接飄進附近的鳳林國小,學生的健康及作息飽受威脅。弱勢的兒童已成為焚化爐第一個受害者。(灰渣指焚化後的底灰和在飛灰,底灰國內將之列為一般廢棄物,飛灰則必需依有害事廢棄物處理)


黑影幢幢─高污染的各類小型焚化爐


大型的焚化爐雖有較嚴格的污染物排放管制標準,但仍然問題重重,而小型的焚化爐,因爐子設計簡陋、操作控制不易等因素,而使得其排放出來的濃煙含有劇毒!而其中戴奧辛的濃度常是大型爐的上百倍!歐美各國的經驗與研究,都證實焚化爐是戴奧辛的主要產生源,尤其是燃燒塑膠,和其他含氯物質,如醫療廢棄物等
,在溫度為攝氏200400度,戴奧辛最容易產生,其產生量為其他溫度的一百倍左右。而無法全時焚燒的小型焚化爐,在升降溫的過程中,及為了減少燃油成本而降溫焚燒,均會產生大量戴奧辛。目前高雄地區有一種民生用小型焚化爐,位於美濃的南方,是日友公司所有,設計垃圾處理量為每日100噸,然而美濃每日垃圾量只有40噸左右,「日友」領有處理醫療廢棄物的執照,令人擔憂是否到外地收集醫療廢棄物等至美濃焚化爐焚燒,屆時運轉所產生的廢氣,將被吹入美濃平原無法散出,直接對衝擊美濃人的健康。

根據美國的統計,醫療焚化爐產生的戴奧辛占全國的一半,日前,國內檢測四座醫療焚化爐,竟然發現其戴奧辛的排放量高達
540奈克,比國內允許的大型焚化爐排放標準0.1奈克高出5,400倍。而事業廢棄物焚化爐的排放污染更是令人擔心。

今年我們向主管醫療廢棄物焚化爐的環保署、和主管事業廢棄物焚化爐的工業局求證高屏地區設置焚化爐地點及相關資料,結果發現高屏地區總計有八座醫療廢棄物焚化爐,事業廢棄物更是高達
19座(工業局兩次給的總數量都不相同,顯見應該高於十九座),這些焚化爐全是圍繞在高屏地區人口已經頗為密集的地方,而且已運作多年,經公文往來及電話查證,發現這二種焚化爐、幾乎是從中央到地方都沒有任何管制排放污染的措施,地方環保局一問三不知,環保署也沒有要求廠商進行進行戴奧辛檢測,彼此互推責任,這一恐怖的黑箱資料,對環境及住民的傷害,沒有人可以估算。


但我們知道台灣的企業主可以把每年百萬噸的毒物到處亂丟,不必負任何責任。至於亂燒一些毒物,在他們眼裡根本算不了什麼?反正政商一體,人民死活再說吧!而目前已曝光的事件是屏醫焚化爐在199910月底發生氣爆,導致大爐停擺,至於有無污染?無從追查!


結語


焚化爐是這個惡質政治體系的衍生物,政治人物為了選票,希望快速解決垃圾無處倒的問題,放縱人民惡劣的消費習性、生活習慣無止境的擴張,為了有錢維繫政權,放任資本家生產污染環境的產品,從不思根本解決垃圾問題;垃圾問題不分黨派,全是彈同一的調。高雄縣環保局長,日前很自得的向媒體宣布,焚化爐壽命有20年,高雄縣20年內不會再有垃圾問題。但他沒想到20年後的高雄縣怎麼辦?這一個小例子暴露出這個短視的政權,對待土地和人民的態度,從過往到現在,技術官僚的無知、無能規劃國土的永續經營,一味便宜行事蹂躪土地,就是屠殺地土生靈的凶手。


我們認知,當今所有物質文明最嚴重的污染產生,其實已在源頭的採礦、伐木,中游的加工、製造中如排山倒海般傷害環境,而垃圾處理的問題,只是污染產生的未端,但卻是我們生活中最貼近的現場。


台灣官民喊了一、二十年的垃圾減量、資源回收,因為官方無誠意推動,不從源頭管制、不建立健全的回收體系,導致民間聲嘶力竭吶喊無效,始終不見成效,到如今只剩一堆堆環保樣板,如神主牌般被供奉,只養肥一班環保奸商大賺其錢,完全催毀台灣民間的「撿破爛回收體系」,至此,我們差不多可以宣布環保署歷來政策的徹底失敗!而焚化爐將每個人製造的垃圾污染,透過空氣、食物再回歸到每個人身上,這個循環涉及跨國公司的經濟侵路、官方的垃圾政策,以及大眾的消費習性及對垃圾污染的認知。如果我們能讓大眾了解這樣的循環,也許有助於人民對垃圾問題的覺醒,對解決垃圾問題反倒是個轉機吧!

表一、高高屏一般事業廢棄物焚化爐一覽表 

編號

工廠名稱

焚化物種類

地址

1

中石化公司(大社廠)

製程廢液,雜醇,廢酸、生物污泥、氰酸

大社鄉經建路一號

2

亞洲聚公司(林園廠)

一般廢棄物

林園鄉工業一路3

3

台聚公司

(高雄)

製程廢棄物

仁武鄉級村鳳仁路330

4

聯成石化公司(林園廠)

蒸餾殘渣、

固及液體廢棄物

林園鄉溪洲村工業二路3

5

台塑公司(仁武廠)

污泥,固廢

生活垃圾

仁武鄉水管路100

6

台塑公司(林園廠)

污泥,固廢

生活垃圾

林園鄉溪州村石化一路1

7

大連化工公司(高雄廠)

液體廢棄物

小港區中林路3

8

李長榮化工(高雄廠)

巽戊四醇

甲酸鈉

林園鄉石化三路11

9

李長榮化工(林園廠)

污泥

林園鄉石化三路3

10

中油公司

(林園廠)

生物污泥、油污


11

中油公司

(林園總廠)


林園鄉石化二路3

12

中油公司

(大林廠)


小港區沿海四路50

13

中油公司

(高煉廠)


楠梓區左楠路2

14

中鋼公司


小港區中鋼路1

15

台達化工司


前鎮區建基路3

16

南帝化工


林園鄉州村工業一路9

17

中美和石化公司


林園鄉工業三路1

18

南昇塑工


大社保社村萬金路18

19

長興化工


路竹後鄉村長興路22

資料來源:經濟部工業局(資料尚不完整)


表二、高高屏大型垃圾焚化廠

編號 

設置地點

 

噸/日

燃燒物種類 

執 行 現 況 

1 

高雄市中區

(覆鼎金)  

900

民生垃圾 

878月完工,運轉中試燒中。

2 

高雄市南區

(小港)

1800

民生垃圾

一般事業廢棄物

891月提前完工,開始運轉。

3 

高雄縣

仁武鄉

1,350 

民生垃圾

8810月開始運轉。

4 

屏東縣

崁頂鄉 

900 

民生垃圾

預計893月完工,6月試燒。 

5

高雄縣

岡山鎮 

1,350 

民生垃圾

一般事業廢棄物

施工中,預計904月完工。


三、高高屏小型焚化爐基本資料(外島除外,資料尚不完整)

編號

 

 

噸/日

負責機關

執行現況

1

屏東縣琉球廠



施工中

2

高雄縣美濃鎮

100公噸

民有民營

(日友)

88/11月中旬正式運轉,

3

高雄縣茄萣鄉



應高縣政府要求,已決定停止興建。

4

高雄縣六龜鄉



應高縣政府要求,已決定停止興建。


註:環保署於民國86年訂定「鼓勵公民營機構興建營運垃圾焚化廠推動方案」,利用民間財力協助建設垃圾處理設施。政府分期攤還投入的建設經費,並保證定量的生意與合理的利潤,以加速設置充足的垃圾處理設施,並減輕政府的財政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