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土計畫不只是紙上畫畫,是包括水資源、產業、交通、居住、保育所有計畫和空間規畫的競合、協調與決定。傅志男攝 台灣是我們唯一無可取代的家園,美麗、多樣,但也雜亂失序。劇毒的工廠和住宅緊鄰;生產糧食蔬果的農地,到處是違章工廠、名為農舍的豪宅;政客為了炒地皮,隨時可以透過地目變更,把農地變更為工廠;執政者以重大建設之名,隨時可以在生態敏感的區域規劃工業區、大建設。 經過民間與官方長達 23 年的推動,國土計畫法終於在 2015 年年底通過。民間高度期待這是是重建國土發展秩序,邁向一個正常法治國家的契機。國土計畫和區域計畫最大的差異是從「開發許可」走向「使用許可」。一旦確認了國土分區,所有開發案都得按照該分區的規範走,農地上不再允許「個案變更」去蓋工廠,第一類優良農地,只能提供農業生產;生產力不佳的第二類農地,在滿足糧食安全的前提下,得經過五年一次的通盤檢討才能進行變更。 法案通過之後,內政部陸續進行全國國土計畫草案和子法的研擬,民間團體就草案內容檢視,自去年( 2017 )八月內政部營建署提出第一版草案,至今年( 2018 )三月的四個草案版本,看到政策指導性逐漸放寬、模糊化,城鄉發展區過度擴張、農地總量東拼西湊、都市計畫保安林失守等問題浮現,顯見內政部已受到來自開發派政治力的影響。 就程序面,內政部在審議過程的資訊公開和民眾參與,尚符法令要求,但其審議會的組成方式,欠缺社會推薦和參與的過程、民間團體的比例超低。不過,最誇張的是行政院,三月中旬內政部將草案送交行政院,但應依法組成的行政院層級審議會,從委員組成、開會時間、內容,進行狀態和會議紀錄,全部都在黑箱裡,四月二十七日,就這麼審議通過,讓內政部依法如期在四月三十日公告。姑且不論通過的版本內容,單就審議過程完全違背國土計畫法明文規定的資訊公開、民眾參與,實在令人遺憾! 全國國土計畫的公展期是 90 天,這段期間人民還可以提出意見;接下來的程序是 2020 年四月三十日公告公告縣市的國土計畫; 2022 年四月三十日公告國土功能分區圖。還有四年的時間,這部光影互見的國土計畫,能否發揮預期的功能?還是圖上畫畫?關鍵問題有那些? 一、部門計畫和國土計畫的協調 國土計畫最重要的功能是指定那種分區可以做什麼?而這些土地利用,涉及到交通、經濟、農業、保育等實質發展課題,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