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事環保運動二十多年來,我和伙伴們長期在反對伐木砍樹破壞水土;反對開路,破壞良田溼地;反對山海美景讓渡給財團;反對工廠製造空污、水污、廢棄物;反對核能電廠,怕給子孫帶來萬年核廢料與可怕核災。因而,環保運動給人們的印象總是「反對」、「抗爭」。 環保抗爭有沒有用?當然有用。 若不是反核運動,臺灣的北、中、南部都會有核電廠。根據臺電公司的規劃,不只要在臺北貢寮建核四廠,也打算在雲林臺西建「核五」,反應爐將不只是現在的六座,至少是二十六座。如今,反核運動不僅讓危險的核四封存,也達成了非核家園的共識,讓政府開始推動再生能源等轉型工程。 如果不是反石化的運動,臺灣將不只有高雄的一輕到五輕、雲林六輕。而是從彰化以南的西海岸布滿大型石化工業區,日夜排放有毒空氣。因為大財團曾計畫在臺南七股蓋「七輕」、在屏東南州或嘉義布袋、鰲鼓興建「八輕」,彰化大城芳苑將有「國光石化」。這些都因為人民的抗爭而終止。 我可以再舉更多的例子告訴大家:臺灣的環保運動,以少少的人力,為國家社會創造了許多動人的改變,包括倡議許多法案制度的改變。這不僅在亞洲甚至全世界,都是傲人的成就。 然而,我們清楚知道:相較於這列邁向自我滅亡的失速列車,肯上街遊行的人們,專業的環保團體的力量還太小。 一九九二年,憲法在第二次修憲中增修條文中寫上:經濟及科學技術發展,應與環境及生態保護兼籌並顧。這象徵臺灣開始重視環保了!二 ○○ 二年通過的環境基本法,更進一步說:經濟、科技及社會發展對環境有嚴重不良影響或有危害之虞者,應環境保護優先。 「環境優先」寫在基本法裡,多麼棒的宣示,臺灣應該是超級環保的國家啊!但可惜的是,這些條文並沒有被落實,否則臺灣的環境問題不會這麼嚴重!另一個可能的問題是:把「環境」和「經濟」對立的立法思維,會不會就是錯誤的? 明日──創造型的運動 簡單地說:同樣是飲食,可以選擇不傷害地球的飲食方式,而不是為了保護環境大家就一定要餓肚子,我們不是在環境和經濟的兩個端點做選擇,而是找尋一個友善的經濟體系,改造當前走向自我毀滅的人類文明。「明日」從「飲食、能源、經濟、民主、教育」這五個環環相扣的面向,引介全球各地令人振奮的真實案例,證明人類可以把創造力拿來造福人類,也照顧這個星球。 例如:生態農業足夠養活全世界人口,採取多樣化耕種的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