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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顯示的是 7月, 2016的文章

熱帶雨林帶給台灣森林政策的訊號

李根政☉地球公民基金會執行長   今年三月,馬來西亞保護熱帶雨林人士黃孟祚先生一行來台,呼籲台灣政府立法禁止非法木材進口,也請求台灣民間社會協助。 根據林試所的統計,台灣是馬來西亞第二大木材出口國,而台灣進口的原木和人造板數量,馬國高居第一,人造板則名列第二。而其中有高達三成為非法木材。 黃先生帶來的訊息是:馬國砂勞越地區的熱帶雨林,90%的森林已遭砍伐至少一輪,原始森林僅剩5%,其消失速度高居全球之冠。為了讓中文世界更了解這議題,他們建立了網站「 達邦樹,無聲的吶喊 」。 〞達邦樹.無聲的吶喊(The Silent Scream of Tapang Tree)這個名字,來自一個受保護的植物品種:「一種砂拉越常見的高大樹木,生長在東南亞低海拔的熱帶雨林中,高度可達88公尺。其樹幹光滑,樹枝離地面30公尺,並自然地吸引森林巨蜂來築窩釀蜜。蜂蜜的價值曾經保護它免受砍伐的厄運,當地居民只能採用自然倒下的達邦樹為木材。」〞 「達邦樹」讓我想到「台灣杉」,全台灣最高的樹,可以長到70~80公尺甚至更高,而魯凱族稱呼它是「撞到月亮的樹」,族人會爬上去採集愛玉。過去阿里山區30棵檜木就有一棵台灣杉,但隨著檜木砍伐族群式微。 * Malalwosu,祢的名字 3月24日早上,黃先生在環境資訊協會舉辦的地球日記者會,講了這段話: 〞來這邊跟大家分享沙勞越(馬來西亞婆羅洲的一個部分)森林被砍伐的問題。過在60年代,這裡有85%森林的土地(面積),現在只有5%的土地。 我不是要潑大家冷水,但剛聽台灣幾位夥伴分享,其實,種樹在城市或平地被破壞的地方或許需要,但對我們而言並不是重要的事情;對熱帶雨林來說的話,只要你不干擾它,它自動會恢復。可是馬來西亞沙勞越的政府也是認為(要)植樹,把大片大片的森林砍伐,不是拿來種作棕油(棕櫚油)的棕櫚樹,就是拿來種再生的木(材),所以人工林就是木材採用的生意,也對當地的社會造成嚴重的破壞,連土地權利都給他們拿過去了!〞 聽到黃先生的這段話,我二個感想: 一、「今日砂勞越、昨日台灣」。台灣歷經百年來日本和國民黨二個政權,砍伐原始林,再造人工林,摧毀了台灣大部分的原始森林,據估計原始林約存23%,對山林環境與原住民都是嚴重的傷害。迄今,這段大伐木時代的歷史真相...

台灣的木材需求、人工林、造林(綱要建議)

這篇文章是2016年七月底發表在部落格,不過並沒有推廣,原因是地球公民基金會要緊急處理議題太多,例如採礦與國土計劃,因此森林問題得排後面一點處理。 不過,四月二十五日,地球公民基金會和台灣生態學會楊國禎教授參與了「 永在林業公司 」(台灣已通過FSC認證的二家公司之一)的考察行程,已開啟了台灣國產材方面的討論。因此,先將這篇文章與大家分享,歡迎討論指正(由於當時還沒有看到林務局規劃資料,有些數字需要再更新。) --------------------- 2016台灣三度政黨輪替,政治民主的工程又往前邁進,雖然民進黨過去的執政經驗,在環境與社會正義與民間社會的期待仍有很大落差,蔡政府是否真的能夠反省修正,多少程度回應公民社會的進步主張,尚待後續觀察。 不過,任期短暫的農委會曹啟鴻主委任命了兼具林業和保育背景的官員--林華慶技正,擔任林務局長,且提出了三大政策方向,天然林禁止砍伐、經濟林使用依據國際森林管理規範,以及深化里山倡議。我個人表達正面的肯定,這確實是林政改革很重要的方向。 台灣的大伐木時代,終結於九零年代。(有關伐木的簡史,請參考筆者 大伐木時代到底砍了多少樹 。) 1989年國府宣布禁伐檜木林,1991年宣布「全面禁伐天然林」。理論上,在此之後天然林應該得到完全的保護。但事實並非如此,例如退輔會在棲蘭山進行「枯立倒木」作業;為造林而進行的伐木作業;林業用地中的礦場,將天然林剷除後採礦等,都有例外。 歷經百年伐木,脆弱的台灣山地失去了原始森林的保護,加上數千公里的伐木道路,土地利用失控,導致後續的崩山壞水,不該再重蹈覆轍。因此,農委會主委與林務局長,一上任就宣示要天然林的禁伐,確實歷史意義,民間期許天然林的保護能夠儘快展開立法,並且確保各種法令不再開後門砍伐天然林。 在全面保護天然林的前提下,人工林的經營管理應該是未來幾年很重要的林政課題。 因此,以下筆者先針對木材需求、人工林、造林等課題,提出的綱要意見,提供林政單位及各界參考。希望拋磚引玉,開啟山林政策的全面討論,期能擬定一套可長可久的政策網領,搭配國土計畫之推動,為國家百年大計奠下基礎。 台灣木材自給僅1%,如何面對國際環境責任? 台灣高達99%以上的木材仰賴進口,一年平均的木材使用量高達600萬立方公尺,而非法砍伐的林木可能高達三成,台灣政府、企業和人民有責...

台灣大伐木時代,到底砍了多少樹?

文☉李根政,2016 2005年,筆者寫了一篇文章「 台灣山林的悲歌 」,簡略描述森林開發破壞史,由於是為了提供讀書入門,文章撰寫相當簡略,不足以呈現台灣山林開發的完整面貌。 由於許多網友常常引用前二段的數據,我認為有必要呈現數據的來源,於是進行了這部分的補註和部分修訂,提供各界參考。 ------------------------------------------------ 1912年~~日治時代,開啟伐木事業 台灣大規模的伐木事業開始於日治時代,1912年,阿里山區第一列運材車自二萬坪開出。自此,台灣百萬年的原始檜木林開始遭到慘烈的殺戮,漸次淪亡。如今,阿里山留有一座樹靈塔,即為日人大量殺伐檜木巨靈以至手軟、心驚,不得不建塔以告慰樹靈。總計在1912年~1945年間,官營的阿里山、太平山、八仙山三大林場共砍伐森林約18,432公頃、材積約663萬立方公尺,平均每年伐木20萬立方公尺左右。(註一) 日治的伐木事業,以完整的森林資源調查為本,編定森林計劃、劃分事業區,奠定了台灣現代化的林業經營的基礎。前林業試驗所所長林渭訪對此給予「伐而不濫、墾而有度」的正面評價。 然而,高山的伐木所代表的也是對原住民的步步逼近與管控,當數條深入內山、橫貫東西「撫番」道路開闢完成,原住民也隨著檜木巨靈傾倒,被迫往山下遷移,爾後日益失根、凋零。緊接著在二次大戰末期,實施戰備儲材,日本當局允許軍部直接伐木,為了取材方便,甚至連保安林都大肆砍伐,20萬公頃以上的林地遭廢,為日本治台留下一頁山林的血淚悲歌。 1945年~~國民政府時代,伐盡台灣檜木林 1945年國民政府來台後,推動「以農林培植工商業」的產業政策,開始大量砍伐原始森林,除延續日人所遺留林場外,更捨棄原有的伐木鐵路、索道,改開闢高山林道,進行新林場全面皆伐的作業;1956年在十三個林區厲行「多造林、多伐木、多繳庫」之三多林政(焦國模,1993);1958年更公布台灣林業經營方針:下令「全省之天然林,除留供研究、觀察或風景之用者,檜木以80年為清理期限,其餘以40年為清理期,分期改造為優良之森林。」這一連串耗竭式的伐木政策,鑄下台灣森林全面淪亡的悲劇,也帶給土地無止境的災難。 是年「八七水災」發生,次年又發生「八一水災」,1963年「葛樂禮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