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根政2010.8.26
吳敦義和經濟部近日都說:國光石化是要取代舊石化廠(五輕關廠),不是為擴張產能;業者也說:國光石化不蓋,泛中油體系下游廠商產能將腰斬,國內石化業將倒一半…;過去,業者還有另一個說法:「五輕關廠,將導致大高雄石化業中下游11萬6千人失業。」這些其實都是危言聳聽的謊言!
真實的情境是:
一、2008年底通過的中油林園三輕擴建案,乙烯產能將從每年23萬噸增加至80萬噸,所增加的57萬噸,遠超過五輕現有的40萬噸產能(此為中油官網資料,他們對外都說是50萬噸)。這項計劃,中油內部稱之為「六輕」,預計於2013年投產,比五輕關廠(2015年)時程早了二年,足以供應高雄地區中、下游的石化原料。
二、中油五輕廠現有員工約為1,700人,如果關廠,政府當然要努力保障這些員工的工作權和生計。但絕非「11萬6千人」這種天文數字的謊言!
結論是:中油集團是為了擴張規模,和台塑一較長短而推動國光石化,所謂取代舊石化廠的說法,是刻意挑撥彰化人和後勁人的矛盾;所謂11萬6千人失業的說法,是刻意挑起環保運動和勞動權益的矛盾,不僅不負責任且失德。
石化業走到那裡都是污染,政府不能放任石化業往經濟最弱勢,政治社會條件最惡劣的地方擴張(高雄林園、雲林麥寮、彰化大城)。我們已養出台塑六輕這隻失控的大怪獸,難道還要「以惡制惡」扶植中油與其抗衡?
台灣的能源幾乎100%仰賴進口,發展自有可再生能源關乎國家安全與永續發展。全球石油存量剩不到40年,再扶植這種夕陽產業不僅短視且完全謬誤!
五輕關廠、停止推動國光石化絕非台灣的危機,而是契機。政府有責任以政策導引中油積極轉型為低污染、低碳的企業,創造新的就業機會,同時保障原有石化業勞工的工作權。(作者為地球公民協會執行長)
2010年8月26日 星期四
2010年8月12日 星期四
【環評】解決環評爭議──節制總統、行政院長權力
文☉李根政
對於環評我們是又愛又恨!
我們愛,是因為依照環評法,環評可以評估的範疇包括了生活環境、自然環境、社會環境及經濟、文化、生態等可能影響,同時又具有「否決權」這把尚方寶劍,所以有機會阻擋搞破壞的開發案。
我們恨,是因為環評機制有其致命的缺陷,極易受政治操作,說明如下。
一、21位環評委員中有7位官派代表,分別是環保署長、副署長;研考會、國科會、農委會、經建會、公程會等五機關的副主委。只要高層下達指令,再拉4位委員,7加4等於11,表決時就過半了。
二、其他14位委員,依法是由環保署召集內政部、經濟部、交通部、農委會、環保署綜計處,及5位專家學者組成遴選委員會去遴聘,再由環保署長聘任。因此,要找那些人當委員,全在政府高層的掌握之中。
三、環評報告書是由開發單位委託顧問公司撰寫,此舉無疑是挑戰人性,把開發商視為誠實清純的聖人,要不造假或避重就輕恐怕很難!。
因此,依據歷來經驗,除非外部壓力太大,否則只要高層指示,沒有什麼案子是不能過的。
對於社會運動而言,除了在環評會上聲嘶力竭,或者不斷提出挑戰開發單位的論述外,能否營造足夠的社會壓力,才是關鍵。這說明了,環評會向來不只是理性、專業論辯的場域,更是政治的角力場。
環評法誕生於環境公害烽火連天的年代,賦予環評會「否決權」,就是要導正開發至上的經濟發展模式。以今日情勢來看,這仍然是必要且進步的設計。
但問題其實出在「高層」。我們的總統、行政院長習慣性亂開支票,決策過程粗糙,往往一個開發案都還沒進行環評,就對外宣示這是既定政策,一定要做。一旦送進環評會,當然想方設法把手伸進去。如果開發案遭環評會否決,豈不挑戰了行政院長、總統的權力嗎?因此,經濟部、國科會等主管機關,總是全力為大財團護航,從不考慮社會、環境等外部代價。
環評爭議如何解?答案是:
一、立法禁止總統、行政院長,在未通過可行性評估與環評前,逕行重大建設之決策或支持某開發案。
二、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在可行性評估階段,就應該納入資訊公開、民眾參與的機制,讓決策者充分理解生態、社會、經濟、文化等風險;讓社會充分討論;讓目的事業主管機關負責,避免讓環評成為唯一的戰場。
作者/地球公民協會執行長、前環保署環評委員
對於環評我們是又愛又恨!
我們愛,是因為依照環評法,環評可以評估的範疇包括了生活環境、自然環境、社會環境及經濟、文化、生態等可能影響,同時又具有「否決權」這把尚方寶劍,所以有機會阻擋搞破壞的開發案。
我們恨,是因為環評機制有其致命的缺陷,極易受政治操作,說明如下。
一、21位環評委員中有7位官派代表,分別是環保署長、副署長;研考會、國科會、農委會、經建會、公程會等五機關的副主委。只要高層下達指令,再拉4位委員,7加4等於11,表決時就過半了。
二、其他14位委員,依法是由環保署召集內政部、經濟部、交通部、農委會、環保署綜計處,及5位專家學者組成遴選委員會去遴聘,再由環保署長聘任。因此,要找那些人當委員,全在政府高層的掌握之中。
三、環評報告書是由開發單位委託顧問公司撰寫,此舉無疑是挑戰人性,把開發商視為誠實清純的聖人,要不造假或避重就輕恐怕很難!。
因此,依據歷來經驗,除非外部壓力太大,否則只要高層指示,沒有什麼案子是不能過的。
對於社會運動而言,除了在環評會上聲嘶力竭,或者不斷提出挑戰開發單位的論述外,能否營造足夠的社會壓力,才是關鍵。這說明了,環評會向來不只是理性、專業論辯的場域,更是政治的角力場。
環評法誕生於環境公害烽火連天的年代,賦予環評會「否決權」,就是要導正開發至上的經濟發展模式。以今日情勢來看,這仍然是必要且進步的設計。
但問題其實出在「高層」。我們的總統、行政院長習慣性亂開支票,決策過程粗糙,往往一個開發案都還沒進行環評,就對外宣示這是既定政策,一定要做。一旦送進環評會,當然想方設法把手伸進去。如果開發案遭環評會否決,豈不挑戰了行政院長、總統的權力嗎?因此,經濟部、國科會等主管機關,總是全力為大財團護航,從不考慮社會、環境等外部代價。
環評爭議如何解?答案是:
一、立法禁止總統、行政院長,在未通過可行性評估與環評前,逕行重大建設之決策或支持某開發案。
二、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在可行性評估階段,就應該納入資訊公開、民眾參與的機制,讓決策者充分理解生態、社會、經濟、文化等風險;讓社會充分討論;讓目的事業主管機關負責,避免讓環評成為唯一的戰場。
作者/地球公民協會執行長、前環保署環評委員
2010年8月6日 星期五
【工業污染】中科案三輸.誰之過?
文☉李根政.地球公民協會執行長
中科三期被高等行政法院裁定停工,媒體皆曰農民、產業、制度三輸。筆者忝為當年參與審議的環評委員,茲提以下回顧及建言供社會參考。
中科三期分為后里和七星基地,后里基地審查過程中,包括筆者在內的多位委員,發現許多關鍵課題始終未能釐清,要求進入第二階段環評,這些理由包括了:中科后里基地緊臨鯉魚潭淨水廠,將污染大台中地區300萬人用水;枯水期要調撥農業用水每日約5.4萬噸,概估最高約有1,625公頃水稻之灌溉受影響,要被迫休耕;對居民的健康威脅等。
然而,當時的民進黨政府為了提昇重大投資案的效率,對環評會施加不當壓力,把環評委員視為投資絆腳石,大會召開前夕,行政院高層甚至直接致電向委員關切。因而,如此重大爭議的案件,從初審會到環評大會表決通過,只花了102天(2005.11.17~2006.2.27);七星基地的課題類似,我和幾位環評委員極力主張要進入二階環評,然而,最終投票表決還是有條件通過,只花了98天審查(2006.3.23~2006.6.30)。如此強渡關山的審查,埋下日後難以收拾的殘局,可說是「呷緊弄破碗」!諷刺的是,至今國科會、中科管理局仍以當初通過環評的「高效率」沾沾自喜。
國民黨上台之後,對環評會的掌控更加嚴密,一方面完全排除了具有環保團體背景的專家學者擔任環評委員;二方面,中科四期在不顧弱勢農、漁民的生存,彰化地區地層下陷,空污、水污、健康風險等重大爭議下,還是強勢通過了。更離譜的是,當最高行政法院裁定撤銷中科三期環評結論時,環保署竟然一再硬拗不必停工,甚至動用納稅人資源刊登廣告反駁最高法院的裁定,引起全國法界一片譁然,形同公然挑戰台灣的法治,逼得農民和環保團體再上訴最高行政法院聲請停工,這場法律戰整整虛耗了七個多月。近日,令人憤怒的是,閣揆在面對高等法院裁定停工,仍在耍嘴皮的說「停工不停廠」,連司法判決都不願意遵守,果真是「上樑不正下樑歪」?
為了護航大財團的開發,環評制度做為環境把關者的角色,在二大黨的玩弄之下,公信力蕩然無存,衡諸中科的三輸困局,前後任主政者都欠人民一個道歉。
行政法院對中科三、四期所做的裁決,對居民和環保團體來說,無疑是遲來的正義,更大大提振了人民對司法的信心。企盼行政院、國科會、環保署自我反省,勿再重蹈覆轍,拿出誠意收拾善後。
作者/地球公民協會執行長、前環保署環評委員
與環評有關的文章探討:http://leekc-95kh.blogspot.com/search/label/%E7%92%B0%E8%A9%95
中科三期被高等行政法院裁定停工,媒體皆曰農民、產業、制度三輸。筆者忝為當年參與審議的環評委員,茲提以下回顧及建言供社會參考。
中科三期分為后里和七星基地,后里基地審查過程中,包括筆者在內的多位委員,發現許多關鍵課題始終未能釐清,要求進入第二階段環評,這些理由包括了:中科后里基地緊臨鯉魚潭淨水廠,將污染大台中地區300萬人用水;枯水期要調撥農業用水每日約5.4萬噸,概估最高約有1,625公頃水稻之灌溉受影響,要被迫休耕;對居民的健康威脅等。
然而,當時的民進黨政府為了提昇重大投資案的效率,對環評會施加不當壓力,把環評委員視為投資絆腳石,大會召開前夕,行政院高層甚至直接致電向委員關切。因而,如此重大爭議的案件,從初審會到環評大會表決通過,只花了102天(2005.11.17~2006.2.27);七星基地的課題類似,我和幾位環評委員極力主張要進入二階環評,然而,最終投票表決還是有條件通過,只花了98天審查(2006.3.23~2006.6.30)。如此強渡關山的審查,埋下日後難以收拾的殘局,可說是「呷緊弄破碗」!諷刺的是,至今國科會、中科管理局仍以當初通過環評的「高效率」沾沾自喜。
國民黨上台之後,對環評會的掌控更加嚴密,一方面完全排除了具有環保團體背景的專家學者擔任環評委員;二方面,中科四期在不顧弱勢農、漁民的生存,彰化地區地層下陷,空污、水污、健康風險等重大爭議下,還是強勢通過了。更離譜的是,當最高行政法院裁定撤銷中科三期環評結論時,環保署竟然一再硬拗不必停工,甚至動用納稅人資源刊登廣告反駁最高法院的裁定,引起全國法界一片譁然,形同公然挑戰台灣的法治,逼得農民和環保團體再上訴最高行政法院聲請停工,這場法律戰整整虛耗了七個多月。近日,令人憤怒的是,閣揆在面對高等法院裁定停工,仍在耍嘴皮的說「停工不停廠」,連司法判決都不願意遵守,果真是「上樑不正下樑歪」?
為了護航大財團的開發,環評制度做為環境把關者的角色,在二大黨的玩弄之下,公信力蕩然無存,衡諸中科的三輸困局,前後任主政者都欠人民一個道歉。
行政法院對中科三、四期所做的裁決,對居民和環保團體來說,無疑是遲來的正義,更大大提振了人民對司法的信心。企盼行政院、國科會、環保署自我反省,勿再重蹈覆轍,拿出誠意收拾善後。
作者/地球公民協會執行長、前環保署環評委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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