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2月27日 星期一

【文明反省】為了您的到來!我們無條件奉獻所有

記中科后里農地基地的環評審查

文☉李根政(2006.2.27)

今天(2/27)環保署環評大會審議「中科后里基地」開發案,審議結果是9票支持有條件通過,2票要求進入第二階段環境影響評估,1票認定不應開發下,通過本案,本人投票要求應進入二階環評,不過,設定其開發條件時,本人亦提出建言(附件二)。回到高雄機場,騎車回家時,心中出現幾年來罕有,一種幾乎要掉淚的難過。僅以此文交代這次的審議過程的觀察與感受,至於審議時個人所提意見摘要,附於文章「中科后里基地,應嚴謹評估」(附件一)中,請逕行參閱。

力晶、華映…,可敬的「高科技」企業們!

我們認定您是台灣參與國際經濟競爭唯一的選擇,唯一賺錢的道路(註1) ,

於是,當您要擴廠,

我們把台糖134.3公頃的農地,馬上變更為工業區(註2) ,
如果不夠,我們會再想辦法(註3)。

儘管有毒工廠緊臨淨水廠(註4) ,
但我們不惜冒著大台中地區300萬人用水被污染的風險!也要支持您!

儘管用水已很緊繃(註5),
但我們不惜讓農地休耕,農民失業(註6),
如果不夠,我們將努力從已快乾涸的河川中,再擰出水來,貢獻給您!

儘管國庫日益空虛,
但我們仍然願意花幾百億,為您興築各種基礎建設,
甚至,減稅,減稅,再減稅! (註7)

我們馬不停蹄加快環境影響評估的腳步,
不惜動用媒體、電話向委員們施壓,
我們努力為您排除環境保護的障礙,
管他什麼「程序正義」! (註8)

我們展現了十足的誠意,搬開了所有妨礙您的大、小石頭,
這一切,都是為了拼經濟,讓您願意「根留台灣」。

但是,我們關心,您要賺多少錢才算夠?

未來,您將繳交多少稅收?
會不會如您的高科技朋友一樣「8年繳稅負30億」(註9) ?

還有,我們關心,
您所造就的高科技新貴,
他們是否幸福?或者,只是您的賺錢工具(註10) ?

再者,我們關心,
您使用了這些向我們及子孫借貸來的環境、社會、金錢,
會不會增長您對台灣的愛?
當外國(包括敵國)提供更多誘惑時,
您願意把有恩於您的台灣土地和人民,放在心上(註11) 。

最後,我想請您幫個忙,
未來,
當我們的孩子、孩子的孩子…活在一個被污染的大地時,
能不能給一個「非如此不可」的理由!
好讓我們的行為有個正當的解釋。


作者/第六屆環保署環境影響評估委員


註1、環評的審查會中,國科會中科籌備處一直強調,台灣的光電產業面臨韓國競爭的壓力,該國只要業者有需求,馬上就提供300公頃,日本也是。台灣如果不趕快設廠,就來不及了。但是,這真的是台灣唯一的一條出路嗎?有誰認真算過這筆帳?

註2、科學園區幾乎都是使用台糖的農地,其方便取得,阻礙很小。原因之一是,近年來,台糖公司本業嚴重虧損,都是靠租售土地保持盈餘,根據立法院預算中心從民國83年至93年的統計顯示,十年來本業虧損了654.04億,出售土地的盈餘則高達1,072.44億,等於純粹賣土地維生,所以便一個願打,一個願挨,然而,台糖的土地該這樣使用嗎?大規模的農地轉為工業區,難道不應進行嚴謹的政策環評嗎?

註3、中科繼后里基地後,將再送七星基地的案子進來;開發單位表示,台中縣政府正準備劃設一個特定區,為將來的擴廠做準備。

註4、中科后里基地緊臨鯉魚潭淨水廠,該廠為供應大台中地區300萬人用水的二大淨水廠之一,把具有高毒性的工廠蓋在這裡,不管再怎麼嚴格的管控,都可能出意外,屆時,該怎麼辦?有什麼非如此不可的理由,非把光電廠設在這裡?為了解決這個問題,2月27日的環評大會是做成了建議加蓋的決議。

註5、在一次機關協調會中,開發單位自承中科一、二期用水已使台中地區供水陷入緊繃狀態。但在第四次專案小組會議中,水利署代表又稱尚有餘裕,先後提出的數據非常混亂。

註6、后里基地營運後,枯水期準備移撥農業用水每日約5.4萬噸,概估最高約有1,625公頃水稻之灌溉受影響,但並未徵得農民同意,未來如果還不夠,可能迫使水利署興建新的水利設施,進一步取水,繼續破壞生態環境。

註7、截至95年度止,國科會開發科學園區,每公頃廠商可進駐面積之開發成本約高達1億元;中科園區部分開發較晚,平均每公頃廠商可進駐面積開發成本高達1.79億元 ,開發科學園區已成為政府沈重負擔。再者,為鼓勵廠商之進駐,中央、地方政府必需配合辦理相關基礎工程,排除各種「投資障礙」;一旦開始營運,更享有促產條例之租稅減免,嚴重扭曲稅賦公平。

註8、從2月23日起,工商時報以斗大標題「6000億投資卡在環評,政院跳腳」開始一路對環評會施加不當壓力,接連二天,經濟日報、中國時報繼之報導,所有觀點全是把環評視為投資絆腳石,大會召開前夕,行政院高層甚至直接致電話向委員表達關切。

註9、2005.2.25,中國時報。〈8年繳稅負30億,晶圓雙雄挨轟〉林為洲立委指出,由於「促進產業升級條例」的關係,使得台積電、聯電八年來繳稅的竟然是負30億,如果科技業者比照一般產業繳稅,單單台積電、聯電、鴻海,每年應繳的稅就達300億。

註10、許多的報導指指出,竹科的所謂「高科技新貴」,雖有很好的待遇,但其工時長,工作單調,生活嚴重失衡,其實過的並不「幸福」,再者,台灣必需思考,舉全國享受最好教育資源培育出的人才,去從事「代工」產業,這對整體國家人才分配,值得嗎?

註11、全球化資本的流動,已使國家法令、政府職能為大資本家操縱,從而降低環境、勞動、社會福利等條件,這些跨國資本毫不留情的移動至成本最低的國家,只為賺取更多的利潤,至於對國家社會的責任、道義等,不會在考慮之內。把這些一天到底吵著要出走的企業留下的方法,就是要不斷退讓、犧牲基本的環境與社會正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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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一:
中科后里基地,應嚴謹評估

文☉李根政


日前,工商時報以斗大標題報導「6000億投資卡在環評,政院跳腳」一事,顯有將環評委員視為經濟發展的絆腳石之意旨,對於下週一(2/27)環保署環評大會即將審議的「中科第三期(后里基地)環境影響說明書」可能構成不當壓力,因此,謹以個人身份向社會大眾簡要說明何以歷經四次專案小組審議,環評委員仍意見紛歧之原因。
一、在區位選擇方面,后里基地使用的是台糖后里農場134.3公頃的土地,該區位於中部生態上游區,一旦污染,影響範圍廣大,同時,該基地緊鄰鯉魚潭淨水廠,其空氣污染物將沈降至露天的淨水池,一旦廠房發生爆炸等意外,更可能直接威脅台中地區300萬人飲用水,其風險顯需嚴謹評估,但反過來說,民眾將質疑為什麼非得讓大台中地區的民生用水置於此風險?再者,根據統計,近年來經濟部、國科會、農委會、交通部等部會開發之各類園區,閒置面積保守估計達1,985公頃,科學園區閒置總面積則為366.64公頃,設若真有需求,現有廠區土地已足夠因應,何以要再開發新園區?
二、農地為區域生態體系的一環,對於調節區域溫度、生態、滯洪、補注地下水等有正面貢獻,一旦變更為工業區,對於環境將造成加乘的負面衝擊。單就個人參與半年環評案件之統計,各工業區使用台糖土地面積已達1,369.37公頃,這麼大面積的農地轉為工業區使用,實有必要進行審慎評估。
三、用水方面,目前的中科台中基地第一期、二期的用水,已使台中地區用水陷入緊繃狀態,如果再加上開發中的台中市機械科技工業園區、中龍鋼鐵、台中港特定區、中科一、二期(特定區)終期用水等,情勢將更為嚴峻,尤其中部歷經921地震,水壩、供水網管受創嚴重,外加全球氣候變遷,導致極端氣候因子加乘,水資源供應已有不可預料之變數,大規模的新增用水,顯有必要進行整體評估。然而,迄今開發單位所提各種用水數據前後矛盾,始終無法清楚說明。(當大台中地區水源供應先天不良時,我們是否該縱容光電產業繼續擴張?)
四、中科后里基地營運後,枯水期準備移撥農業用水每日約5.4萬噸,概估最高約有1,625公頃水稻之灌溉受影響,然而事涉廣大農民的開發案,農民並未被事前告知,遑論商議補償事宜,最後的結果,可能就是由政府花納稅人的錢替廠商付休耕補助費。
五、后里地區排水本就不良,一旦科學園區進駐,農地滯洪功能全數喪失,反倒增加逕流壓力,從南科、路科的經驗顯示,為防淹水,廠區幾乎都得墊高土地,如此一來便以鄰為壑,換別人淹水了。
六、中科園區平均每公頃廠商可進駐面積開發成本高達1.79億元,開發科學園區已成為政府沈重負擔。再者,為鼓勵廠商之進駐,中央、地方政府無條件配合辦理相關基礎工程,一旦開始營運,更享有促產條例之租稅減免,嚴重扭曲稅賦公平,開發單位實有義務釐清社會疑慮。
七、30年前,林園、後勁人並不知道石化業會帶來污染,同樣的,新竹、桃園人也不知道半導體產業並非低污染的產業,如今兩地居民飽受污染威脅,后里基地將進駐的中華映管公司,環保紀錄更有嚴重瑕疪。對此,開發單位顯有必要誠實告知台中縣民,此一產業製程可能帶來之污染,更應建立一套讓民眾可監督之機制。
綜上所述,單就區域的選擇,就應直接認定不應開發,尋求替代場址,設若接受此一場址,則有必要在用水、區域排水、農民權益、社會公平正義、污染防治等更為審慎規劃,否則出了環評大門,民眾如何與大財團對等抗衡?
在此聲明,本人和幾位堅持審慎評估的環評委員,絕非刻意阻礙國家經濟發展,相反地,正是以國家整體發展為念,為全民賴以生存的環境、生態、經濟、社會等層面進行把關。


附件二:
中部科學園區第三期發展區(后里基地─后里農場部分)開發計畫,有條件通過部分之新增條件

李根政委員2006.2.22

本案位於生態上游區,一旦污染,影響範圍廣大;其土地由農地變更為工業區,將造成不可回復之環境負荷;同時基地緊鄰鯉魚潭淨水廠,增加大台中地區300萬人飲用水之健康及供水風險,單就以上三點,即足見開發單位之區位選擇僅以土地取得之便利、交通便捷等為主要理由,欠缺環境考量,本應直接認定不應開發,尋求替代場址。
依上述理由,本應退回尋求替代場址,然在環評審查之前,國家已逕行投入可觀資源,進行基礎建設之配合,加上「國際競爭」時間急迫之無限上綱,迫令大部分環評委員不得不妥協,準備透過設定條件,些微彌補環境、社會等面向之嚴重衝擊。
此一個案,凸顯歷來重大經建之決策過程,全無以環境做為上位考量,視環評為背書工具,乃在環評未通過前,即傾國家資源、公權力,投入資本進行公共設施配套,程序上則為光電業者排除「投資障礙」,此一「高效率」的作法,明顯違背民主精神與社會公平正義。
本人支持本案應進入第二階段環境影響評估(理由另提),但如大會最終做出有條件通過之決議,建議除第三次專案小組要求之條件外,新增以下開發條件:

一、如涉及移撥農業用水,導致農地休耕,水權費用、休耕補助費,由廠商支付。
二、水利署不得因中科后里基地之用水需求,新建水利工程,應以節約用水、改善漏水率等,達成供水目標。
三、淨水廠周圍應增設隔離綠帶,其寬度至少應在50公尺以上,以降低污染風險,同時符合工業區審議規範33條中─公園、綠地、綠帶連貫之原則要求;其周圍之廠區應配置研發、辦公等非生產之廠房,以增加緩衝空間。
四、為降低區域排水壓力,廠區不得墊高土地;同時本區排水系統本已不良,開發單位應委託客觀之機構,明確建立開發前、開發後之相關地面排水、地下水下滲率等差異資訊,以釐清責任。未來如因中科之設置,導致淹水,應由廠商負全責。

【水資源】湖山水庫後記--國民黨、親民黨傾全黨之力,支持一個有爭議的開發案!

2006年2月☉李根政紀錄

2004.10.1在動物社會研究會朱增宏理事長的協助下,我和張子見教授等伙伴
前往泰國參加CITES大會,訴求國際社會關注湖山水庫危害八色鳥。
但,最終決戰仍是在立法院。
環保團體從2005年12月起,在立法院推動刪除湖山水庫預算案,立委中最積極當屬賴幸媛、田秋堇、王塗發、尹伶瑛等永續會立委,這些算是立法院中少數堅持理想的稀少動物!

要求刪除湖山水庫預算的遊說工作,一開始便面臨重重阻礙,首先是見不到立委,事先約說沒空,直接拜會一樣見不到人,其次是承諾了、連署了也不保證兌現。政黨協商時,僅台聯黨賴幸媛等人堅持刪除湖山水庫預算,與雲林立委張麗善等人對幹,最後以交付院會表決收場。在投票之前,環保團體積極到各立委辦公室散發文宣遊說,希望爭取支持刪除預算,其中台聯黨團堅定表示支持刪除預算,親民黨團總召黃義交表示本人支持刪除,黨團開放投票(但黃義交二次表決仍投反對刪除,前後矛盾);民進黨和國民黨則混沌不明,「在地立委」的意見,始終是每個人最重要考量。

預算表決當天(1月12日)民進黨團經多次討論,在田秋堇、王塗發等人的努力下作出開放投票的決定;國民黨團則在許舒博、張碩文等人堅持下,由黨鞭曾永權決定祭出黨紀支持湖山水庫的興建,此時勝負幾乎已成定局。

表決當天下午,環保團體兵分兩路,在立院議事廳必經的兩個路口(青島東路、鎮江街),手持「刪除湖山水庫預算」海報,散發文宣盡最後的努力,傍晚6點40左右,表決結果出爐,立院以73票支持刪除預算,125票反對,6票棄權決定了水庫的興建。其中,支持刪除預算的計有台聯黨12人;民進黨58人;國民黨2人(雷倩、邱毅);親民黨1人(劉憶如)。反對刪預算的計有民進黨26人;國民黨79人;親民黨14人;無黨團結聯盟4人;新黨1人;無黨籍1人。

這項表決結果最可議的是國民黨、親民黨和無黨聯盟,身為在野黨竟傾全黨之力支持一個有爭議的開發案,除了利益,還有什麼理由呢?在野黨中真正願意支持環保的立委真的太少了!

2006年1月12日,湖山水庫計畫預算表決結果

水利署95年度預算,第3目第3節「水資源開發及維護」項下「水資源工程」編列之湖山水庫計畫費用4億5,000萬元,基於湖山水庫計畫規劃欠妥,備受爭議,建議全數刪除。
提案人:賴幸媛;連署人:王塗發、王榮璋、田秋堇、林滄敏、林國慶、莊碩漢、尹伶瑛、林樹山。

第一次表決結果:在場委員199人,贊成者68人,反對者120人,棄權者11人,少數,不通過。隨後台聯黨團要求重付表決。

第二次表決結果:在場委員204人,贊成者73人,反對者125人,棄權者6人,少數,不通過。
一、贊成者:73人
台聯黨12人:何敏豪、劉寬平、黃政哲、黃宗源、廖本煙、羅志明、賴幸媛、陳銀河、郭林勇、曾燦燈、尹伶瑛、黃適卓。
民進黨58人:蔡啟芳、趙永清、王淑慧、邱創進、蔡同榮、林育生、林濁水、王 拓、邱永仁、尤 清、林重謨、彭紹瑾、李文忠、許榮淑、唐碧娥、葉宜津、余政道、藍美津、黃昭輝、李明憲、盧博基、謝明源、李鎮楠、陳朝龍、郭俊銘、張花冠、郭榮宗、鄭國忠、湯火聖、張俊雄、郭正亮、高志鵬、蕭美琴、張慶惠、陳重信、莊和子、顏文章、王塗發、黃淑英、田秋堇、莊碩漢、蔡英文、管碧玲、林為洲、陳秀惠、潘孟安、黃偉哲、李昆澤、林國慶、陳啟昱、沈發惠、蔡其昌、謝欣霓、林耘生、陳 瑩、林淑芬、鄭運鵬、王榮璋。
國民黨2人:雷倩、邱毅。
親民黨1人:劉憶如。

二、反對者:125人
民進黨26人:陳景峻、柯建銘、鄭朝明、張川田、王幸男、林進興、侯水盛、王世勛、彭添富、杜文卿、郭玟成、洪奇昌、陳金德、魏明谷、吳秉叡、陳憲中、高建智、吳富貴、薛 凌、徐國勇、曹來旺、林樹山、盧天麟、王世堅、江昭儀、黃劍輝。

國民黨79人:張昌財、羅世雄、潘維剛、曾永權、孫大千、張碩文、林正峰、盧秀燕、李顯榮、曹爾忠、高思博、孔文吉、曾華德、劉盛良、陳秀卿、郭素春、蔣孝嚴、羅明才、丁守中、吳英毅、陳根德、李永萍、李慶安、陳 杰、吳志揚、侯彩鳳、章仁香、楊瓊瓔、蔡正元、帥化民、朱鳳芝、吳育昇、廖國棟、陳志彬、林德福、周守訓、楊麗環、張慶忠、洪玉欽、廖婉汝、蔡家福、楊仁福、林鴻池、伍錦霖、李全教、徐少萍、洪秀柱、劉銓忠、費鴻泰、翁重鈞、林滄敏、謝文政、林益世、邱鏡淳、黃志雄、許舒博、李復興、江丙坤、吳光訓、陳明真、蘇 起、白添枝、黃昭順、李嘉進、李慶華、江連福、李紀珠、曹壽民、葉芳雄、林南生、黃德福、吳松柏、何智輝、吳敦義、朱俊曉、蔡錦隆、林建榮、紀國棟、柯俊雄。

親民黨14人:黃義交、傅崐萁、謝國樑、顧崇廉、馮定國、徐耀昌、鄭金玲、柯淑敏、趙良燕、李鴻鈞、梅長錡、陳朝容、劉文雄、張顯耀。

無黨團結聯盟4人:李和順、林炳坤、蔡 豪、顏清標;新黨1人,吳成典;無黨籍1人,張麗善。

三、棄權者6人。
民進黨3人,賴清德、李俊毅、林岱樺;親民黨2人,鍾榮吉、呂學樟;國民黨1人,林郁方。


資料來源:【立法院院會紀錄】第95卷第05期(3466)(上);出版日期:95/01/20;頁次:153-269

2006年2月4日 星期六

【環評】環評與國土政策、民間運動

第六屆環評委員個人記事之二

文☉李根政(2006.2.4)

本文為個人擔任環評委員五個月後(2005.9~2006.1)所整理的想法,完成於今年二月初,然期間環境議題仍層出不窮,不及以本中心電子報發表,如今轉眼又過了近三個月。這期間中科后里基地之后里、七星農場案,環評會承受來自行政院、經建部門的龐大壓力,背負經濟發展絆腳石的罵名,引發社會討論;未來,台塑大煉鋼廠、國光石化園區的審議,更是焦點,不過這些個案尚未終結,非本文討論範疇,容後再敘。

新任環評委員投下的震撼彈

過去的環評會,有很多個案明明有很多問題,但礙於經濟開發的最高價值取向,常做「含淚通過」之決議;相反的本屆委員則有好幾件被委員「含淚否決」,避免國家社會為帶有爭議之開發案再付出高昂代價,例如北宜直線鐵路、台8線關興橋改建案、麥寮人工湖、萬榮林道等被陸續認定不應開發;彰工火力發電廠要求進入二階環評;高雄臨港輕軌建設、中科后里基地則退回專案小組再議(本案再送大會已通過)。

這些一新耳目的審查結果,為環評業界和開發單位投入震撼彈,環保署長因此被立法委員修理,環保署相關部門的預算被大筆刪除;顧問公司對於一些有生態破壞疑慮的開發案普遍投標興趣缺缺,造成多次流標;有些則表明這二年就不送案件了,有的則在網路的討論區針對少數委員進行言詞攻擊,甚至以書面在立法院進行遊說 。

也就是說,新任環評委員以較寬廣的視野,跨世代的利益,更深入的論述,擺脫科技專業的自我設限進行全盤考量,確實已踩到政府經建部門、開發單位、顧問公司所結合的利益共同體的痛處。然而,筆者不得不指出,即便有幾位環評委員以環境保護為出發點進行審議,但現有的環評制度仍是建立在一個對開發絕對有利的設計,極需各界之支持,避免政商利益反撲的勢力,試圖左右環評審議。

環境影響評估與國土政策

筆者參與5個月之環評審查,最大收穫在於打開窄隘視野,審視各種開發案涉及之環境問題,經初步彙整,提出以下看法,提供各界參考:

一、截至目前為止(2006.1),個人收到正、副本,含括各種類型報告書共有78件,其中以交通、道路建設最多計有20件,次為工業區開發17件、能源11件、大專院校7件、土石採取5件、休閒渡假園區7件、住宅3件、礦業2件、水資源建設2件、高爾夫球場1件、教育訓練中心1件、其他2件。如以此統計做為NGO著力之參考,或許應加強對交通部門、工業部門之監督工作。

二、交通建設之開發,如同無底洞。例如北宜高才剛完工,交通部就說十年內車流量就會暴滿,因此必需推動北宜直線鐵路;而山區道路本就彎彎曲曲,局部區域限於地形路寬較窄,於是便搞個截彎取直、橋樑改建、路幅拓寬(台8線關興橋、慈航橋、陽明橋及陽明隧道改建工程);公路局預計在台東、屏東打通全島最後一段沒有公路、生態豐富的海岸(台26線安朔至港口段),試問這是什麼道理?東西向快速道路、濱海公路持續推動?道路似乎永遠不夠多,不夠寬,不夠便利,準此邏輯,台灣必然有蓋不完的高速公路、鐵路、公路,在人口增長率逐年下降的情況下,為什麼需要不斷擴建道路,到底全台公路的密度要達如何才夠?令人不得不質疑,許多的工程其實不是有沒有需要,而是牽涉到機關的存續。如果國道工程局不廢,公路總局各種新建工程處持續存在,台灣便有蓋不完的高速公路、快速道路、公路。

三、目前各工業區、大專院校用地,以使用台糖土地為最大宗,這5個月來審議中的案件中,工業區使用台糖土地計有8件,面積計1000公頃,大專院校計有4件,面積500公頃。按,台糖現有土地面積約為54,000公頃,這些案件使用的面積約占3%。 也就是說,台糖的土地除了本身進行的加油站(86處)、加氣站(2處),畜產與加工、購物中心、量販店、旅館等,也被政府其他單位視為最便利的大筆土地供應者,正迅速轉為非農業使用。此一現象有必要持續推動台糖土地收歸國有,進行國土政策各種評估之運動,其中應包括農業用地轉換為非農業使用之政策環評。

四、六個月來礦業、土石採取申請案,雖僅有三件,其中包括馬武督水泥礦場之差異分析、三義土石採取案等。但以馬武督礦場為例,全區面積23.8427公頃,業主繳交給國家每公頃的礦權費用僅225元,合計不過數千元,但卻可採取1,320萬噸的水泥礦,這絕對是特權加暴利,然而本案目前審議的差異分析僅是捨石場變更為採礦場的異動,若是變更較原環評對環境有利,程序上很難不讓其通過,要根本否決類似的無可回復的採礦案,唯有從國家礦業政策的改革下手。NGO有必要發起全台反礦運動,要求政府全面檢討礦業政策,釐清379個已設定礦權之礦場之環境、經濟、社會公平正義等面向。

五、工業區的設置,有必要針對水資源、土地利用、環境風險、經濟社會等進行整體的政策環評或評估,例如在用水高度緊張的地區,是否可以無限擴張科園區?依地理資源條件,國家長遠發展,國家有必要投注資源挹注少數資本家在全台廣設科學園區?再者全台已大量工業區土地閒置,正造成沈重之財政負荷,是否有必要繼續開設工業區,例如屏南工業區、內埔工業區因產業外移已高度閒置,有無必要利用台糖土地再增設屏東農業科技園區海豐、太源基地、六塊厝加工出口區?

六、又,全台工業發展所帶來的環境負荷,應進行總量管制甚至減量之上位規劃,不應再允許任何增加污染之工業發展。例如永康地區之各工業區已造成鹽水溪之嚴重污染,最近又要新設永康科技工業區,開發單位聲稱鹽水溪已十分嚴重,本開發案只增加鹽水溪0.04%之污染量,因此影響輕微。這種說法好比「我們的河川彷彿是個垂死的病人,但仍然被眾人圍毆,每個人都說反正他本來就快死了,不差我這一拳!」

七、台灣各大工業區污染至今仍無法有效控管,由於長期灌排合渠的結果,在許多區域已導致台灣農業用水嚴重的污染危機,上游是工廠,下游是農地的現象屢見不鮮,例如新竹科學園區之於隆恩圳灌區,龍潭宏碁工業區之於宵裡溪下游灌區等,有必要深切檢討。但污染更嚴重的是依都市計畫劃設的工業區,通常直接位處農地之中,實有必要優先進行全面檢討、廢止,將廠房遷移至目前大量閒置的工業區中集中控管。

八、環評審議中如遇環境影響說明書或報告書,尚可進行全盤考量,再同意其是否開發,然而,最痛苦者是接到一些環境影響差異分析、差異分析對照表之類型案件,因為原環評者已通過,即便發現開發案件仍有嚴重問題,也很難彌補,例如屏東農業科技園區海豐基地,該地據筆者了解該區距離屏東平原之湧泉區甚近,地下水位極高(據顧問公司94年度的觀測在0.85-3.4公尺之間),豐水期甚至可能湧出水來,然而原環評竟同意其開挖最深達7公尺,廣達16公頃之滯洪池 ,而且欲將處理過之廢水排入池中,一方面在豐水期水位線以下即屬超挖、全無滯洪功能,再者將廢水排入池中意即排入地下水層,長此以往,該區地下水位豈不是慢性中毒。本次的差異分析為了取得砂石料源墊高廠區土地,意欲增加滯洪池面積,且再往下挖深1公尺,取得土方32,1423立方公尺。本屆委員在差異分析報告審議中能做的也僅是否決該案罷了,無法再重新針對原環評進行檢討。依經驗判斷,類似此個案之環評誤判或放水情況,應所在多有,應思考在現有環評制度內研議重新檢討原環評內容之機制,例如由公民申訴、複議等。

九、環評案件如未被否決,大部分都可以獲得「有條件通過」,只是時間長短而已。其條件通常代表著開發單位對環評審議之承諾,包括說明書或報告書的所載內容,構成一個環境保護傘,環保署督察大隊可依此進行追蹤,如發現開發內容違反環評承諾,即可開罰。也就是說,環評審議對開發單位的約束力,一方面要取決於所設條件是否具有約束力,另一方面取決於開發單位的落實誠意,以及環保署之監督機制,然而,這些後端的落實與監督,都欠缺公民參與平行監督機制,成效如何,實在令人懷疑。林聖崇先生曾建議,每一個開發案應在開發前教導民眾如何監督,允為良策。

由環評審議之案件可知,台灣各種開發的腳步仍未停歇,且仍朝向竭澤而漁、破壞加乘,而非對環境友善的方向前進,即便舉全國之人才全時投入,都無法對這些大量的開發案,進行審慎評估或決策。個人必需指出,我們是太有錢、高度浪費資源的國家,是行政、立法的決策階段怠忽職守,未考量世代利益、國家長遠發展,加以過程粗糙,偏向私人利益導向,才致使環境影響評估成為開發案爭議的戰場,現階段若要從事環境修補、減緩環境惡化,或許應該將舉國之硬體建設預算至少砍掉一半或三分之二,從決策源頭審慎進行可行性評估,納入公民參與,尤應在價值選擇進行深入的辯論與思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