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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守護森林】種樹減碳.模糊焦點

文.李根政(本文原載2008.4.7自由時報.自由廣場,未刊附註及表)

近期中鋼、中油等國營事業紛紛在全台覓地種樹,已當選的馬英九總統也提出造林6萬公頃的計畫,都聲稱可以抵減二氧化碳的排放,然而實際上減碳效果如何呢?

種樹減碳的效果取決於氣候、土壤、樹種、樹齡等等條件,難以用一個標準去衡量,依據經濟部能源局之計算方式,台灣的林相每年1公頃約可吸收20.2噸二氧化碳。(註)

若以此指標檢視國內大型工業,需要造多大面積的森林方能抵銷?要抵減台塑六輕排放的6,755萬噸二氧化碳所需的造林面積將高達334萬公頃,如加上正在環評審議中的台塑煉鋼廠所需要74萬公頃造林地,則超過一個台灣島的面積(360萬公頃);而位於高雄的中鋼公司,要抵減每年排放的2,037萬噸的二氧化碳則約需100萬公頃的土地,相當於高雄、屏東、台南、嘉義等四個縣面積的總合;環評審議中的國光石化約需35萬公頃,相當於廠址所在地的雲林縣3倍的面積;台電大林廠則需約88萬公頃,比高雄、屏東、台南縣的面積還要大。(請見表)

至於馬英九總統所提出的造林6萬公頃,能吸收的二氧化碳則每年僅為120萬噸,能抵減碳排放量不到台塑煉鋼廠的十分之一;至於中鋼公司聲稱目前廠區已設置48公頃綠帶,預計認養大度山20公頃造林地;中油所完成的470公頃綠化,持續種植3萬棵樹,相較於本身的巨量排放更是杯水車薪,似乎有「漂綠」之嫌。

簡而言之,相對於這些重工業所產生巨量之二氧化碳,試圖在台灣透過種樹造林減碳,是不可能達成的任務,模糊了真正的問題,根本的解決之道還是要調整產業結構,抑制高耗能、高污染產業的發展,否則馬總統所訂出的2025年的二氧化碳排放要回到2008年的水準,是個不可能達成的任務。

有良心的企業如欲將森林保護與減碳議題真正扣合,不如盡速協助政府全面收回國有、私有山林濫墾地、超限利用地,自然復育為天然林;或者善盡國際責任,保護東南亞、亞瑪遜的原始森林,全力防堵可怕的濫伐速度,但生產過程減少碳排放才是重點。

另外,每個也可著手改變生活方式,盡可能減少非必要的消費,多多步行、單車、搭乘大眾運輸系統;愛用國貨、支持本地農產品,避免長途運輸所造成的碳排放等,共同守護地球,減少碳排放是項迫切且艱難的道路,政府和企業應避免流於形式的作秀,積極的面對根本性的問題,才可能實現減碳目標。

台灣五項重工業種樹減碳所需土地面積表

二氧化碳排放量(噸/年)
減碳造林所需面積(公頃)
1)台塑六輕四期
67,557,259
3,344,419
2)台塑煉鋼廠
14,900,000
737,624
1+2
82,457,259
4,082,043
3)中鋼
20,377,750
1,008,800
4)國光石化
7,120,000
352,475
5)台電大林廠
17,690,000
875,743
總和
127,645,009
6,319,061

註:經濟部能源局依照IPCC標準換算的資料,熱帶林二氧化碳的吸收量每年約12-30公噸/公頃,以台灣林相變化為基準計算,約20.2噸/年。(台塑一貫化作業煉鋼廠環境影響說明書,頁8-9);劉秀卿(2003)計算本土海岸樹種「水黃皮」每年可吸存17.96公斤的碳,如依林務局1公頃種植2000棵樹計算,每年1公頃水黃皮純林共可吸存35.9噸碳量;另依中油網站之資訊指出,每公頃森林可吸收37噸二氧化碳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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