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10月1日 星期一

【水資源】行政院不願面對的真相(一)

台灣二氧化碳排放量將再增加43.44%
文◎高雄市教師會生態教育中心/台灣蠻野心足生態協會
<2007.10.01>

前不久,聯合國氣候變化政府間專門委員會(IPCC)最新報告(4AR)指出,全球二氧化碳濃度已由工業革命前的280ppmv,增加至現今的380ppmv;而台灣的二氧化碳總排放量,每人平均年排放量超過12噸,是全球平均值的三倍,排名往前上升至21名,以土地面積平均來說竟然是世界第一。台灣在1990年二氧化碳排放量約1.13億噸(人均5.5噸),到了2005年,排放量已高達約2.7億噸,總排放量倍數成長達110%以上,是全球成長值的4倍速度。

然而,根據環保署第六屆環評委員統計,從2005年9月開始審議至今,已通過、審查中的主要案件的二氧化碳排放量,赫然驚覺:倘若這些案件全數通過,台灣二氧化碳排放量將比2005年總排放量再增加43.44%!

台灣的二氧化碳主要貢獻產業,前三名為電力業、煉鋼業、石化業,按理應由此調整能源配比、產業結構,以減少二氧化碳的排放,然而,行政院經建部門推動的重點開發,卻恰反其道、以高污染、高耗能產業為大宗。

電力業的環評案件,包括台電深澳電廠、林口火力發電廠、大林火力發電廠、龍風火力發電廠、和平火力發電廠,全部都是產生二氧化碳最高的「燃煤」電廠。這些案件將使台灣二氧化碳排放量於三年內增量71,440千噸,增加比率超過四分之一,達27.9%。

煉鋼業則有中龍鋼鐵和台塑大煉鋼廠兩案,合計將貢獻台灣26,202千噸CO­­2,增加率達10.23%。

石化業則以國光石化科技公司與大林廠擴增計畫為最大增量排放源,二案合計達8,724千噸,增加率為3.4%。

另外,電子產業、水泥業所增加的二氧化碳排放,總計約有1.6%增率。雖則如此,電子業的耗電量驚人,新增的電廠有些就是準備因應一再擴張的科學園區。

環評委員所整理的這份清單,僅計算環評資料中的生產性排放,許多較小的個案並未計入,如果把這些都算進去,將呈現更鉅幅的成長。

一世紀以來,台灣暖化的速度,是全球平均的2倍,在IPCC的報告中,把台灣列為氣候變遷的「高危險群」,二氧化碳不斷增量的結果,不僅使台灣成為國際污染大國、助長暖化的凶手,而且可能將遭受直接的貿易制裁,如果一旦被要求減量,其經濟成本何以承擔?何人承擔?可想而知,不會是每年賺進數億股利的企業者。

關於CO2減量所需付出的代價,以英國政府委託世界銀行首席經濟學家史登所提出的報告(2006.10)進行估算,如果現在就著手減量,成本約是1%GDP,但如果不減量,日後要付出的代價將是5-20%GDP。無論怎麼算,前述眾多開發案所增加的排放量,將使台灣未來付出天文數字的減量成本。

遺憾的是,行政院和經濟部對於二氧化碳增量的態度,彷若「國王的新衣」,一味稱頌GDP的華美,無視於快速成長的CO2課題。但是,依環評法行使職權的環評委員能視而不見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