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根政☉台北報導(2004.10.6)
10月6日,於環保署召開的「湖山水庫工程計畫生態保育措施審查會」是依據環評報告書審查結論九(註)而舉辦。
這項會議由環評委員李錦地主持,出席的環評委員有黃增泉(植物學者)、王穎(動物學者)、汪靜明,李培芬則提書面意見,政府官員則有雲林縣政府主任祕書陳武雄,中區水資源副局長蘇炳勳,以及環保署企劃處的承辦人員,環保團體多人列席與會表達反對意見,要求重做環評。批判的焦點集中在湖山水庫為全球已知八色鳥密度最高的區域,但環評隻字未提八色鳥;九二一地震後調查背景已產生重大改變;環評超過三年,水利單位卻以違法的動工,規避差異分析等,環保團體並向委員喊話,要求必需拿出學術專業與道德,否則將遭歷史檢驗,另外,南投縣政府及地方民間團體也表達了諸多疑慮與反對的立場。
隨後環評委員陸續抨擊此一保育措施的粗糙,提出改進意見,例如黃增泉委員明確指出植物樣區調查太少,王穎指出本區資源的豐度令人震撼,為低海拔中相當珍貴的環境,要求必需有較多的時間進行審慎的調查,不過有部分委員在批評開發單位未重視整體生態系的保育措施、河川生態基流量外,也提出水庫與生態保育共榮,以生態工法構築水庫等含混的說詞。
最後,主席裁示綜合與會者的意見,列出數項結論,退回開發單位再擬,擇期審議。
在九十四年度湖山水庫預算已送立法院審議的情形下,本次的會議的結果,算是環保團體成功的技術性阻撓,然而真正的戰場則是在是否能給行政院足夠的壓力撤銷本案。目前保育團體正以「國際串連」的手段,「水資源、大壩安全、保育」等論述與政府進行纏鬥。
湖山水庫案是台灣政府在處理開發與保育嚴重衝突的解決模式,以及水資源開發決策是否真正具有「理性基礎」而不是「特定利益基礎」的試金石,如果一個生態資源豐富,又具有瀕危指標物種棲地,都無法抵擋正當性不足、安全勘慮的水庫開發案,那麼代表著台灣這股盲目又巨大的開發力量,仍是執政者的主流價值!
註:湖山水庫環評報書審查結論九:開發單位應按當地河流、水域生態特性並考慮天然基流量等因素,訂定本計畫影響區內保育類及珍貴稀有動物、植物之生態保育措施含魚梯、魚道之設置及復育計畫。